公司公告☆ ◇301387 光大同创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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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光大同创(301387):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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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9 │光大同创(3013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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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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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光大同创(3013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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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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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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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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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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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6 │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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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02 │光大同创(30138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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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光大同创(301387):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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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马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马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马英女士原定任期为 2023年12月 25日至 2026年 12月 24日
,马英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马英女士的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相关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妥善交接,其离任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离任后,马英女士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英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0.80%的股份。离任后,马英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英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马
英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为公司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75a7882-b192-4526-883e-74c0cfe453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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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9│光大同创(3013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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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年 05月 2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铁金融科技大厦 2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摘要的议案》
12.00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1
日、2026年 05月 0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9.00、11.00、12.00、13.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
过。
3、上述议案 6.00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上述议案 9.00涉及的激励对象以及与激励对象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作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 11.00、12.00、13.00 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投票。
4、本次会议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27日
3、登记地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深铁金融科技大厦 2601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梦昀
联系电话:0755-86527252
传真:0755-86527252
电子邮箱:irm@bromake.com
联系地址: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深铁金融科技大厦 2601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518000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de0e3e14-4a68-45ee-9332-6469f924d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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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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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add9a31-4dec-423d-9c9a-ac1d0d38b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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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光大同创(3013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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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下午 15:15以通讯的方
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以口头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 9人,实到 9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9人)的 100%,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1人(独立董事曾晓亮先生因其他
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唐都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
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梁甫、王辉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发布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拟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梁甫、王辉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发布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
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
授予部分。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业务;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相应地,取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权益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
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
直接行使;
15、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梁甫、王辉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a81e684-394f-4a93-9041-ea6b1506b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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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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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c421898-85ff-4677-8ac6-ad4a3f105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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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光大同创(30138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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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定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
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
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或者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
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速(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6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6年净
第一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速不低于300% 利润增速不低于 2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年净
第二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速不低于400% 利润增速不低于 3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8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8年净
第三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00% 利润增速不低于 4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速(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年
一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速不低于400% 净利润增速不低于 3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8 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2028年
二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00% 净利润增速不低于 450%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可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