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1388(欣灵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88 欣灵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2 19:26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20 18:08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 │2026-05-20 18:08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7 18:20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06 16:37 │欣灵电气(301388):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3 18:06 │欣灵电气(3013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06 │欣灵电气(30138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04 │欣灵电气(301388):印章管理制度 │ ├─────────┼──────────────────────────────────────────────┤ │2026-04-21 17:54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1 17:52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6-02 19:26│欣灵电气(30138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4ef73ce-6d27-4fea-9826-d2f87c15f775.PDF ─────────┬──────────────────────────────────────────────── 2026-05-20 18:08│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彭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34,1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1%。 其计划自上述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8,538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1.28%)。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及《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彭春先生于2026年3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1%,本次权 益变动后,张彭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22,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彭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完成,现将减持 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元/股) (股) (%) 张彭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6/3/11-2026/5/18 32.64 30.01-38.35 1,024,400 1.00 大宗交易 2026/5/14-2026/5/15 30.47 30.47 284,000 0.28 合 计 1,308,400 1.28 注: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张彭春 合计持有股份 5,234,153 5.11 3,925,753 3.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8,538 1.28 138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25,615 3.83 3,925,615 3.83 注 1: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2、张彭春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作出如下承诺: “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 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上述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差异。 3、张彭春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四、备查文件 1、张彭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d31a12a-62e2-4eb4-b308-32e8a5c21876.PDF ─────────┬──────────────────────────────────────────────── 2026-05-20 18:08│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4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489,520.00元(含税)。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2、自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4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 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 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46 胡志兴 2 02*****873 胡志林 3 08*****085 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 4 08*****132 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160 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 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55号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方露露 咨询电话:0577-571295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f673ca9-7494-4ae4-b47c-d43f3097a36f.PDF ─────────┬──────────────────────────────────────────────── 2026-05-07 18:20│欣灵电气(30138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 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 2025 年度业绩的相关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1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举 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平台(www.ir-online.cn)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彭春先生、独立董事项国友先生、财务总监林祥微女士、董事会秘书胡伊特先生 、保荐机构代表陈磊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变动,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R4w6yo9Ko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57129599 邮箱:xl@xinli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b0a3104-258a-46cc-b339-7fb5fad00036.PDF ─────────┬──────────────────────────────────────────────── 2026-05-06 16:37│欣灵电气(301388):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2e9b2f7-4c1c-40ca-a0f3-16eee637c919.PDF ─────────┬──────────────────────────────────────────────── 2026-04-23 18:06│欣灵电气(3013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2dcd751-a885-457f-963c-7cb5d8a2ecc5.PDF ─────────┬──────────────────────────────────────────────── 2026-04-23 18:06│欣灵电气(30138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兴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权限,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d6d041-ca2b-49bd-9bee-b8327dcf1b00.PDF ─────────┬──────────────────────────────────────────────── 2026-04-23 18:04│欣灵电气(301388):印章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不规范管理和使用风险,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印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其印章的启用、变更、废止情况应当报公司总 经理办公室备案。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印章指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登记的公司中文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定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 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外开具 发票、银行票据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六)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七)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 常管理监督职能。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保管、管理与使用。 (三)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财务部负责人应在部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四)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印章的管理工作; (五)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废止 第六条 公司印章的制发必须合法进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书面的印章刻 制申请,经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刻制,原章损坏需重刻的,亦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公司的其他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新设公司办理工商注册时,由董事会办公室同步申请刻章及备案。 第七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如因遗失、损毁或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刻制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交行政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董事长批准; (二)公司合同章、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三)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证券事务代表提出书面申请,董事长批准。 第八条 印章刻制完毕,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 ,并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账。 第九条 除印章被公安部门收缴的情况之外,因机构变更或其他正当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印章管理人员填写书面申请文 件,将印章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处理。公司董事会印章废止,由公司证券部提出书面申请交由董事长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保存 废止印章三年,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销毁。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承担对公司/子公司印章业务承担归口管理职责、印鉴档案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及使用 的执行情况。异地子公司确需将印章存放于子公司所在地保管使用的,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将保管人员信息报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其 中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应由不同人员保管。 第十二条 印章的使用须按公司的审批规定履行对应的申请用章流程,审批完成后,印章保管人对用印流程进行审核并按规定进 行用印。 第十三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按照用印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用印。 第十四条 未经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第十五条 严禁在空白的函件、信签纸等空白纸张上施印公司/子公司各类印章。 第十六条 原则上不得将印章带出公司/子公司,如确有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印章借用申请,由公司/子公司需求部门分管 负责人审批后交由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带章外出必须由公司/子公司印章保管人与公司/子公司业务经办人二人同时 取章、用章、交回,对公司/子公司印章的安全使用共同负责。 第十七条 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超过十天,必须立即交回总经理办公室销毁。 第十八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后方可盖章。在办理签署担保合同时,相关申请人需同时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方可申请盖章。 第十九条 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印章应迅速向主管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如遗失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公安局备案印章必须履行登报声明程序。 第二十条 公司统一刻制和发放的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定期组织检查,印章使用和保管部门也应定期核查并核对用印情况。如 印章失效、新增或变更,应及时通告。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及子公司都不得擅自私刻、伪造公司印章,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由此所导 致的所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分、经济 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一)印章保管人员未妥善保管印章,导致印章被盗用或丢失的。 (二)印章审批人超越用印审批权限,越权签批的。 (三)用印文件未履行用印批准程序,印章保管人擅自用印的。 (四)发现印章审批人越权签批,印章保管人员仍然用印的。 (五)发现印章审批人越权签批,印章保管人员虽拒绝用印但不及时向上级汇报的。 (六)印章保管人员无适当理由,拒绝用印的。 (七)印章保管人员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导致资料灭失的。 (八)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相冲突,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 权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a66dc28-c80f-44f9-9587-a443168b1765.PDF ─────────┬──────────────────────────────────────────────── 2026-04-21 17:54│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dc41977-d694-4363-aa34-ecf82ed6e497.PDF ─────────┬──────────────────────────────────────────────── 2026-04-21 17:52│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55号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志兴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5,107,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2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名,代表股份74,47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99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8,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记名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23%;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8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19%;反对18,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90%;反对17,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7%;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1%;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06%;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6%;反对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94%;反对22,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38%;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31%;反对18,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4%。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97%;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斌、刘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fd5f209-1ba0-4b38-9ecf-677e573b28ce.PDF ─────────┬──────────────────────────────────────────────── 2026-04-03 19:29│欣灵电气(301388):国泰海通关于欣灵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欣灵电气(301388):国泰海通关于欣灵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8060db4-34ad-4199-bac2-07ae09e74ada.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2,4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489,520.00元(含税)。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会认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156,594.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3,040,349.23元。公司按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1,304,034.92元后,2025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1,736,314.31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43 ,407,635.87元,减去 2024年度利润分配 10,244,760.0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899,1 90.18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8,742,108.37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4,899,190.18元。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02,4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489,520.00元(含税)。本年 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形。预计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0,489,520.00元 (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的 96.91%。 4、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 准。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489,520.00 10,244,760.00 35,856,6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156,594.69 15,314,881.31 42,811,968.5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6,275,602.10 30,468,668.56 32,321,446.61 营业收入(元) 476,582,161.12 468,495,480.07 435,060,319.0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8,742,108.3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4,899,190.1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6,590,94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6,427,814.8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6,590,94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065,717.2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4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66,590,94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8ac88a7-b00f-4a70-b33d-94929e71a9ce.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ee5d52b-3996-42d5-add5-799a0bc63794.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8,335,211.36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30,088.36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61,295.78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8,280.9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2,926.49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205,123.00 存货跌价准备 -7,205,123.00 合计 -8,335,211.3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应收票据、应收账 账龄组合 款、其他应收款 无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 确定依据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外,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 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 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出口退税、增值税即征即退、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合 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20 20 2-3年 50 3年以上 100 50 1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8,335,211.36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39.4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 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8,335,211.36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真实的反映 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3728706-1bf9-4317-b6bf-0e8eb8eacffa.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配电开关控 一般项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 制设备研发;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设备研发;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 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控制设备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变压器、 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 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 电感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电气设备销 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 机构经营所在地设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 支机构经营所在地设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 区浦南五路 55 号。 区浦南五路 55 号。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除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除发 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等融资和 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等融资和委托 委托理财方案; 理财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方案; 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本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 (六)拟订本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 修改前 修改后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资、收购出售资产、银行融资、资产抵押、对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等事项; 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 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司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项和奖惩事项;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经理的工作,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的工作,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五)审议除需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担保事 (十五)审议除需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担保 项; 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 (十六)决定 3 亿人民币以内的银行融资、 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资产抵押 质押、委托理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 财等资产管理事项; 审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 董事会审议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股东 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 会审议。 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董事会审议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避免与公司发生交 东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 易。对于确有需要发生的交易,董事、高级管 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 理人员在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前,应当 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 向董事会声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并提交关于 修改前 修改后 表决。 交易的必要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避免与公司发生交 的书面说明,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 易。对于确有需要发生的交易,董事、高级 害。 管理人员在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前, 董事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十五)项规定的对 应当向董事会声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并提 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交关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 是否公允的书面说明,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 上董事同意。 利益不受损害。 董事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十五)项规定的 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 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d6c66f4-bdf2-4ac5-87dc-2936d1e6e396.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 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 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被诉(被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仲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 金亚科 尚余 2014年 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投资者 技、周旭 500万 报 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 辉、立信 元 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保千里、 2015年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1,096万 投资者 东北证 重组、 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元 券、银信 2015年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起诉(仲 被诉(被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仲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评估、立 报、2016 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 信等 年报 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 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 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 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审计服务时间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陈瑜 2007年 2007年 2007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一山 2023年 2023年 2023年 2024年 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杜娜 2009年 2006年 2009年 2024年 2024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时间 2025年 上市公司名称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签字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2023-2024年 2023-2025年 2023-2025年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4年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2025年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 2025年,实际对应 2024年年报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一山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年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 2025年,实际对应 2024年年报审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年 2023-2025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年 2023-2025年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年 -2025年 2024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年 -2025年 2023-2025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年 2023-2025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年 2024年-2025年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2023-2025年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 2025年,实际对应 2024年年报审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 去三年不存在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量 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 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其诚信记录良好,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审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348a02f-d4eb-4793-bae8-8fe6d9be4bce.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 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二、2025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其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3、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 、关联方交易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时间要求。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 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 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其诚信记录良好,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审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 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 业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5f487d9-9ad9-4cb9-939b-85588f0d0948.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710e5fa-6904-4990-87b7-cd1bdc541450.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黎明女士、吴磊鹏先生、 项国友先生和已离任独立董事程颖女士、彭松先生在任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赵黎明女士、吴磊鹏先生、项国友先生和已离任独立董事程颖女士、彭松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 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41b0f83-67b5-49a8-b90f-d1f27e6b9a59.PDF ─────────┬──────────────────────────────────────────────── 2026-03-30 21:32│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9d1bd45-64dc-42a7-a5a9-e1c9262c1aaa.PDF ─────────┬──────────────────────────────────────────────── 2026-03-30 21:31│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8edca45-c410-4b5b-9690-7aac6efec4ce.PDF ─────────┬──────────────────────────────────────────────── 2026-03-30 21:31│欣灵电气(301388):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9f1b696-0af2-4c2d-ad40-53be57dc23a8.PDF ─────────┬──────────────────────────────────────────────── 2026-03-30 21:31│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3591b0c-a467-42a8-9a06-cadd380af23a.PDF ─────────┬──────────────────────────────────────────────── 2026-03-30 21:30│欣灵电气(301388):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a563941-7939-43d0-a532-ff47c89a2e86.PDF ─────────┬──────────────────────────────────────────────── 2026-03-30 21:30│欣灵电气(3013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 、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授信额度 期限为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 下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 银行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任一时点授信余额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欣灵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 灵电力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担保额度预计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增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关联 例 负债率 额度 审计净资产比例 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 欣灵电力电子 85% 79.63% 5,000.00 10,000.00 10.20% 否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欣灵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MAC74CAU92 成立日期 2023年 1月 9日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 55号 1号楼 2层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邱文辉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85%股权,刘桂花持有其 12%股权,丁亚梅持有其 3%股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欣灵电力电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5,477.12 4,368.83 负债总额 4,361.44 2,928.38 净资产 1,115.68 1,440.45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2,669.71 787.85 利润总额 -493.11 -563.96 净利润 -354.77 -415.1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期限和金额等方案依据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 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三、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 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 求,提升其融资能力,促进其稳健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 保,主要系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额 度事项不涉及反担保。公司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公司及子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 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0484f4d-ed5e-4596-96e8-1cdd22798c51.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21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 55号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就 2025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并将作为本次股东会的一项议程,但不作为股东会议案审议。 3、提案 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 司将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7日 9: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 55号 7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非自然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非自然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 本通知附件 2。 (3)合伙企业股东出席的,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 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在(2026年 4月 1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 55号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 55号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25600 联系人:胡伊特 联系电话:0577-5712 9599 传真号码:0577-6272 2963 电子邮箱:xl@xinling.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48e172c-6920-4328-ae79-a75c682a7a45.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国友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项国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浙江联英(乐清)律师 事务所常务副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履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现兼任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内报告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任职期间内报告 实际出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项国友 6 6 0 0 3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20 25年度,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13项议案,并与财务、审计人员沟通讨论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全面地 反映公司情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公司召开2024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会,年审会计 师介绍了2024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审计督查部汇报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此外,本人与内审部门就公司 2025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 会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召开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公司管理状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根据所掌握的公司发展动态和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信息积极提供建议。此外,本人还关注公司的新闻报道或通 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对本人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的展开给予充分的配合。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7天。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真了解交易背景,基于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 务。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交易是中小投资者重点关注事项,本人要求公 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对于不了解的内容及时向公司寻求解释,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人要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 息公平披露。公司已采纳建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也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15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助于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项国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1cbff5a-5994-4794-87c7-3b1d28c0113b.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松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3年5月任珠海证券公司分析师;2 003年5月至2007年3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新闻部记者;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中心副 主任;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主任;2015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时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杭州梅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琢石明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杭州梅是酒业有限公司监事、铜陵清逸时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铜 陵宜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2026年2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内报告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任职期间内报告 实际出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彭松 6 6 0 0 3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 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公司召开2024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会,年审会计 师介绍了2024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审计督查部汇报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此外,本人与内审部门就公司 2025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 会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召开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公司管理状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根据所掌握的公司发展动态和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信息积极提供建议。此外,本人还关注公司的新闻报道或通 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对本人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的展开给予充分的配合。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5天。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真了解交易背景,基于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 务。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交易是中小投资者重点关注事项,本人要求公 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对于不了解的内容及时向公司寻求解释,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人要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 息公平披露。公司已采纳建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也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15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助于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6年2月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彭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923754e-9878-46ef-a9e0-bf456c65ad63.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欣灵电气章程 ─────────┴──────────────────────────────────────────────── 欣灵电气(301388):欣灵电气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9210fe-fa4b-4875-b330-5b14faf38caa.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披露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薪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披露每一位现任及报告 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 、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递延支付安排、止付追索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披露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薪酬金额。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 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 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 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第十二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 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 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 益: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人事部门会同 董事会及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本制度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 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及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同意,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140fe3b-ff54-4f9e-8fa7-b126f914d49b.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颖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程颖: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管理系副 主任,副教授;曾任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 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内报告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 任职期间内报告 实际出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程颖 6 6 0 0 3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 责。报告期内,本人召集、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共审议13项议案。并与财务、审计人员沟通讨论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确保 定期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 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公司召开2024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会,年审会计 师介绍了2024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审计督查部汇报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此外,本人与内审部门就公司 2025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 会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召开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公司管理状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根据所掌握的公司发展动态和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信息积极提供建议。此外,本人还关注公司的新闻报道或通 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对本人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的展开给予充分的配合。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7天。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真了解交易背景,基于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 务。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交易是中小投资者重点关注事项,本人要求公 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对于不了解的内容及时向公司寻求解释,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人要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 息公平披露。公司已采纳建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也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15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助于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6年2月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程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b4b1dc8-a072-4513-aa5c-7acdbf7f818f.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欣灵电气202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瑜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一山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6ccc33f-2381-4e6f-9e3f-9efcfc8d89b4.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国泰海通关于欣灵电气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国泰海通关于欣灵电气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36abc2a-a992-4939-965a-2937a9a5d8bc.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7bbe460-6e0e-4929-be78-e678fc54c17f.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欣灵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欣灵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19abdd3-2863-4e52-9334-970eb34da27a.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0c83f59-9f1e-46d6-ab58-f3fb7cbc9e86.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欣灵电气(3013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64f19b9-72c6-4ea9-9b6f-daf18b25deaf.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欣灵电气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欣灵电气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5d23ff0-5d29-4343-89b5-cdad3bb463df.PDF ─────────┬──────────────────────────────────────────────── 2026-03-30 21:29│欣灵电气(301388):国泰海通关于欣灵电气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欣灵电气(301388):国泰海通关于欣灵电气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7da68c6-fafc-4d94-96d3-dc48754f83aa.PDF ─────────┬──────────────────────────────────────────────── 2026-03-30 19:30│欣灵电气(30138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 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产品,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管理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 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5f85daf5-2f36-4f0b-9414-c4b3d1bcd5de.PDF ─────────┬──────────────────────────────────────────────── 2026-03-30 19:30│欣灵电气(30138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灵电气”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欣灵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61.19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6,283.6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50.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9,432.8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11月 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95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额 金 2025.12.31 已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 29,096 27,003 20,783.45 工厂建设项目 2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 6,497 6,497 4,062.80 目 3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5,733 5,733 2,656.46 合计 41,326 39,233 27,502.7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32.8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20,199.85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电 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已结项。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 248.23万元(含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节余募集资金 在专户存放管理期间,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其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不超过 12个 月。 (五)投资决策程序及实施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 关联交易。 (九)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到期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欣灵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3a41100d-b975-4cd2-abe5-1721a3767f4f.PDF ─────────┬──────────────────────────────────────────────── 2026-03-30 19:30│欣灵电气(30138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476a8b86-2464-423a-bfb8-760fdf8b3735.PDF ─────────┬──────────────────────────────────────────────── 2026-03-12 18:02│欣灵电气(3013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欣灵电气 股票代码:301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彭春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 3月 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欣灵电气”、“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欣灵电气、公司、上市公司 指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彭春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股份权益变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张彭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件号码 33032319**********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2月 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0),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3月 11日至 2026年 6 月 10 日)以集中竞 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8,5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 其他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234,153股,占公司总股本 5.1091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122,353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年 3月 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9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张彭春 合计持有股份 5,234,153 5.10910 5,122,353 4.999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34,153 5.10910 5,122,353 4.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彭春先生担任欣灵电气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22,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 通过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9,3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9%。 (二)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除上市公司外,张彭春在乐清市名瓯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此外不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 3 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经核查,张彭春最近 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彭春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 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彭春 签署日期:2026年 3月 12日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欣灵电气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5ef2245c-7f2f-4e58-b7e6-4261bd4c6855.PDF ─────────┬──────────────────────────────────────────────── 2026-03-12 18:0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8cc90666-cb8a-4b91-baf8-51262e1e5362.PDF ─────────┬──────────────────────────────────────────────── 2026-02-09 20:56│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d3fa7a99-64bb-4177-a8de-86b32c3ab0c4.PDF ─────────┬──────────────────────────────────────────────── 2026-02-06 20:52│欣灵电气(3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欣灵电气(3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cf756f70-5eb4-4f4d-8f97-b6fe13f48339.PDF ─────────┬──────────────────────────────────────────────── 2026-02-06 20:52│欣灵电气(3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59adb85-b77d-4e16-8487-7735e9aca199.PDF ─────────┬──────────────────────────────────────────────── 2026-02-06 20:5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叶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叶芳女士将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三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叶芳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8ed12a83-bcfa-4db9-b5e5-a04109b8d6da.PDF ─────────┬──────────────────────────────────────────────── 2026-02-06 20:5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597a89c-2063-4ebf-8f10-70d7b2416341.PDF ─────────┬──────────────────────────────────────────────── 2026-02-06 20:52│欣灵电气(301388):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d94b8140-c733-482b-9437-c56b18332cd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欣灵电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887.PDF ─────────┬──────────────────────────────────────────────── 2026-03-31│欣灵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7902.PDF ─────────┬──────────────────────────────────────────────── 2025-10-28│欣灵电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405.PDF ─────────┬──────────────────────────────────────────────── 2025-08-27│欣灵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589.PDF ─────────┬──────────────────────────────────────────────── 2025-04-28│欣灵电气: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0186.PDF ─────────┬──────────────────────────────────────────────── 2025-04-19│欣灵电气: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2611.PDF ─────────┬──────────────────────────────────────────────── 2024-10-30│欣灵电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289.PDF ─────────┬──────────────────────────────────────────────── 2024-08-30│欣灵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6945.PDF ─────────┬──────────────────────────────────────────────── 2024-04-24│欣灵电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310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