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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88(欣灵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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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88 欣灵电气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0 20:02 │欣灵电气(301388):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0 20:02 │欣灵电气(301388):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0 20:00 │欣灵电气(30138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0 20:00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公告 │ ├─────────┼──────────────────────────────────────────────┤ │2025-07-08 20:32 │欣灵电气(3013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6-13 20:42 │欣灵电气(3013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13 20:41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6-03 19:22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5-16 07:50 │欣灵电气(301388):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07:50 │欣灵电气(301388):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5-07-10 20:02│欣灵电气(301388):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灵电气”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对欣灵电气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 取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程序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宜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此次调整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仍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 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 度选择不同品种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调整投资品种,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 财产品等。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调整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欣灵电气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d9d9c9c5-d337-443b-b411-23ae49e9b6b7.PDF ─────────┬──────────────────────────────────────────────── 2025-07-10 20:02│欣灵电气(301388):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 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勇杰先生主 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30)。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b49ea909-8673-435b-8196-99a7db987b05.PDF ─────────┬──────────────────────────────────────────────── 2025-07-10 20:00│欣灵电气(30138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 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7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瞿博秀先生、程颖女士、彭松先生、项国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兴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投资品种,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 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30)。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54ce82c8-7c2c-4603-98f8-85cbbe83671f.PDF ─────────┬──────────────────────────────────────────────── 2025-07-10 20:00│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8a570f46-6833-47a4-a6f9-29f2f0e70f21.PDF ─────────┬──────────────────────────────────────────────── 2025-07-08 20:32│欣灵电气(3013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2cc462cd-185e-4488-842e-0e30d2f5e489.PDF ─────────┬──────────────────────────────────────────────── 2025-06-13 20:42│欣灵电气(3013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4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244,7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2、自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4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19 张彭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 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55号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方露露 咨询电话:0577-57129599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1d420809-acd2-44b9-a73f-3e36797c882e.PDF ─────────┬──────────────────────────────────────────────── 2025-06-13 20:41│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彭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78,753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6.81%。其计划自上述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744,6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0%)。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张彭春先生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5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该次权益变动后,张彭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88,053股,占总股本比例5.9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彭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现将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 (%) 张彭春 集中竞价交易 2025/3/13-2025/3/21 25.29-27.06 390,700 0.38 大宗交易 2025/5/30-2025/6/10 24.95 940,000 0.92 合 计 1,330,700 1.30 注: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彭春 合计持有股份 6,978,753 6.81 5,648,053 5.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78,753 6.81 5,648,053 5.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2、张彭春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作出如下承诺: “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 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发 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张彭春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四、备查文件 1、张彭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dc54dd15-f66b-41bc-a907-51bf9c997724.PDF ─────────┬──────────────────────────────────────────────── 2025-06-03 19:22│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欣灵电气(301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d33df143-c099-4917-9fb0-9b37134a20e2.PDF ─────────┬──────────────────────────────────────────────── 2025-05-16 07:50│欣灵电气(301388):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 4 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 年 4 月 17 日,贵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贵公司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刊登了《欣灵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股东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等事项外,还提供了 网络投票方式,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15:00;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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