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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89(隆扬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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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89 隆扬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9:52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的公告 │ ├─────────┼──────────────────────────────────────────────┤ │2026-06-12 18:30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 │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2 18:30 │隆扬电子(3013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6-01 18:04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 │2026-05-20 18:44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20 18:44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9:58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2026-05-19 17:04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参加深交所焕新质促升级·构筑产业整合新优势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 │ │告 │ ├─────────┼──────────────────────────────────────────────┤ │2026-05-11 19:13 │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5-11 19:13 │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 2026-06-22 19:5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的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685c60e-4f98-4aea-aa3d-bcfd462571c8.PDF ─────────┬──────────────────────────────────────────────── 2026-06-12 18:30│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提示性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d4054ed-a286-4765-b5f8-fcd9f278a638.PDF ─────────┬──────────────────────────────────────────────── 2026-06-12 18:30│隆扬电子(3013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隆扬电子(3013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5608570-6a20-40d7-8568-95dd4d626e0c.PDF ─────────┬──────────────────────────────────────────────── 2026-06-01 18:04│隆扬电子(301389):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60,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 5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60,600股后的282,63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70000元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282,639,400股×0.97元/10股=27,416,021.8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27,416,021. 80元/283,500,000股*10股= 0.9670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67055元。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人民币 0.9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60,600.00股后的282,639,4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9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 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7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 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4 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 08*****320 昆山群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股票除权除息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27,416,021.80 元/283,500,000股*10股=0.9670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 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67055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鼎炫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青炫、董事兼总经理张东琴、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陈先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金卫勤、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王彩霞承诺:“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后的最低减持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最低减持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20.98元/股-0.0967055元/股≈20.8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此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 整为20.88元/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对相关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2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金卫勤 咨询电话:0512-57668700 传真电话:0512-576695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099aded8-eeb3-4131-a09f-71bd8abff9b7.PDF ─────────┬──────────────────────────────────────────────── 2026-05-20 18:44│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1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青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201,690,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01,423,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6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267,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26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267,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文彦律师、马雅清律师对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78,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53%;弃权 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41%;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40%;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719%。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78,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87%;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6%;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78,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41%;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73%;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6%。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78,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52%;弃权 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87%;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94%;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71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76,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875%;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38%;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6%。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72,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68%;弃权 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44%;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38%;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9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吕文彦、马雅清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8917213-6b24-443b-bb0b-ad2e9b1920b0.PDF ─────────┬──────────────────────────────────────────────── 2026-05-20 18:44│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314acd7-1b20-4713-aa52-b0fc98895054.PDF ─────────┬──────────────────────────────────────────────── 2026-05-19 19:58│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7f3d1fe-e54f-4ce6-a7df-079e1313fe66.PDF ─────────┬──────────────────────────────────────────────── 2026-05-19 17:04│隆扬电子(301389):关于参加深交所焕新质促升级·构筑产业整合新优势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 织召开的以“焕新质促升级·构筑产业整合新优势”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楼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金卫勤女士,财务负责人王彩霞女士,独立董事刘铁华女士参会,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 为准。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附后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6aad2dd-804b-41ec-8580-1ad4b6125f71.PDF ─────────┬──────────────────────────────────────────────── 2026-05-11 19:13│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扬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明象 联系电话:0512-62938581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振宇 联系电话:0512-629385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事前审核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核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 是 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不适用 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无 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 是 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月 1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无 不适用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股份限 是 不适用 售或减持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补偿 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不适用 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项目发行人或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因本项目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不适用 大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407b125-6425-43d1-ba1f-256f5a0271c6.PDF ─────────┬──────────────────────────────────────────────── 2026-05-11 19:13│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3aa54a6-c728-47e9-af4b-f0d0c7e8936f.PDF ─────────┬──────────────────────────────────────────────── 2026-05-11 19:13│隆扬电子(30138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隆扬电子(30138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15ade07-10dd-4261-9418-d803eadcabed.PDF ─────────┬──────────────────────────────────────────────── 2026-04-28 20:12│隆扬电子(30138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隆扬电子(30138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a9e9ac5-0fcf-4851-b0df-93e1db5a27cc.PDF ─────────┬──────────────────────────────────────────────── 2026-04-28 20: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5c6b86-d713-44d1-957a-d7a685fca8d3.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9217259-04f2-4a43-b194-2fd0e8fca90d.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658c45a-fbcc-4d2e-aa23-ce3386d7c6d9.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1b599d2-6c76-4b42-bfda-31bf6d2a79fb.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 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2027年度薪酬方案 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董事长薪酬: 董事长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强挂钩,按以下规则进行薪酬计算: 董事长薪酬=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 +(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净利润)*3% 若“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0,即,董事长薪酬=本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 董事长薪酬按季度计提发放;若公司预发薪酬总额大于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则董事长在审计结束后将公 司多发放的薪酬退回公司。 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含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及 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 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报告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月人民币6,000元整(含税)/人,按月发放。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执行。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 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 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9a555eb-a8f2-4200-b95a-67a14c38f394.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公司拟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 度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 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 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 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600577)、鸿日达(301285)、众源新材(60352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300390)、华盛锂电(688353)、金禾实业(002597)等多家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冬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002597)、华盛锂电(68835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晨艳,200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及侯冬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晨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人员信息、诚 信记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和评价。认为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bddb0f6-abdb-4a40-9540-1f29fd422cb3.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fe117c9-f21d-4e97-9cb9-29d5ef6b25e8.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bba5433-36f7-4812-8566-23e3a8c3a24e.PDF ─────────┬──────────────────────────────────────────────── 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05f48eb-32f7-4041-8aef-69c4fe07985a.PDF ─────────┬──────────────────────────────────────────────── 2026-04-26 16:11│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171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230Z1714 号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扬电子)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隆扬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隆扬电子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b5aaa19-97d2-492c-a0c4-62a2fec7bfce.PDF ─────────┬──────────────────────────────────────────────── 2026-04-26 16:11│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隆扬电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 资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公司战略、企业文化、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与付 款管理、生产与仓储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运营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研发循环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 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组织结构、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与仓储管理、销售与收款 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指标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10%>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10% ≥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指标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并未发现该错报;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 得到纠正;因会计差错导致检查机构处罚;其他无法确定具体影响金额但重要程度类同的缺陷。 重要缺陷: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检查职能失效;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重要缺陷未能及时纠正;其他 无法确定具体影响金额但重要程度类同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指标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10%>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10% ≥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指标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 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五、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隆扬电子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查阅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1273171-1aa5-4c8e-a879-7936b68397c6.PDF ─────────┬──────────────────────────────────────────────── 2026-04-26 16:11│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a193289-c82c-4638-9002-1e1f14edbf75.PDF ─────────┬──────────────────────────────────────────────── 2026-04-26 16:11│隆扬电子(30138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吴证券”)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875,000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94,687,500.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合计人民币 122,907,394.3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780,105.6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8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已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原预定可达 备注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使用日期 1 富扬电子电磁屏 23,019.15 4,472.47 不适用 不适用 已终 蔽及其他相关材 止 料生产项目 2 电磁屏蔽及相关 8,078.94 1,351.58 不适用 不适用 已终 材料扩产项目 止 3 研发中心项目 6,133.77 1,990.68 32.45% 2026年4月 30日 合计 37,231.86 7,814.73 - -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一)原募投项目变化及终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 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公司将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终 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持续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与 公司资源互补且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推进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 时披露。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 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 关材料生产基地的项目,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亦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0 万元,用于复合 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于 2025 年 3 月1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为公司募 投项目“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实施地点。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1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48,803.68 万元(含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实际孳息和银行手续费净 额,以支付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支付德佑新材的部分股权收购款,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 三、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研 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日期 可使用状日期 研发中心项目 2026 年 4月 30 日 2028 年 4 月 30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目的系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研 发创新水平,有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并将完善产品检测能力,综合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有助于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公司研发 团队,进一步提升公司电磁屏蔽材料主营业务的综合竞争实力等。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国际地缘政治变化、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技术更迭进一步加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且公司于 2025 年通过并购扩大自主研发 的体系,提高产品综合研发能力,以因应产业快速变化。基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客户布局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 响,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但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业务经营规划、项目实施需求等,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的 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 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 年 4 月 30 日调整为 2028 年 4 月30 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 内容、投资总额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9f37a42-5737-4d93-8633-b112de362e91.PDF ─────────┬──────────────────────────────────────────────── 2026-04-26 16:09│隆扬电子(30138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 99 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需要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刘铁华女士、孙琪华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9:00-11: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 99 号 1楼会议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登记表;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将上述登记资料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3、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金卫勤 电话:0512-57668700 传真:0512-57669500 电子邮箱:zhengquan@longyoung.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8e6751f-014b-43e9-8101-174cfaa6c56c.PDF ─────────┬──────────────────────────────────────────────── 2026-04-26 16:08│隆扬电子(3013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铁华) ─────────┴──────────────────────────────────────────────── 隆扬电子(3013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铁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83a3d1b-0b06-491b-9725-4a8a00969af1.PDF ─────────┬──────────────────────────────────────────────── 2026-04-26 16:08│隆扬电子(3013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琪华) ─────────┴──────────────────────────────────────────────── 隆扬电子(3013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琪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553c1ae-853b-49dc-9ca3-60a3b91af2c7.PDF ─────────┬──────────────────────────────────────────────── 2026-04-26 16:08│隆扬电子(301389):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87.65 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f56c0bd-27f3-4296-a0af-a08825ff9c1d.PDF ─────────┬──────────────────────────────────────────────── 2026-04-26 16:08│隆扬电子(30138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40e3e6d-4e13-408b-b9f7-a1034996040f.PDF ─────────┬──────────────────────────────────────────────── 2026-04-26 16:07│隆扬电子(301389):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隆扬电子(301389):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f8e7727-aa2b-4b1d-81d5-e7627857e71a.PDF ─────────┬──────────────────────────────────────────────── 2026-04-26 16:07│隆扬电子(3013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 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年3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年11月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年4月1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 025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5.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7324918-4cd5-4c30-a95a-e75fd09c29db.PDF ─────────┬──────────────────────────────────────────────── 2026-04-26 16:07│隆扬电子(301389):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48b6785-c1b4-42d4-bb8f-22b6fcc99f18.PDF ─────────┬──────────────────────────────────────────────── 2026-04-26 16:07│隆扬电子(3013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隆扬电子(3013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932e8ac-8019-487c-8d0d-93235958da9d.PDF ─────────┬──────────────────────────────────────────────── 2026-04-26 16:06│隆扬电子(3013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190e338-6ec8-4c8f-9bdc-ef3800b59bce.PDF ─────────┬──────────────────────────────────────────────── 2026-04-26 16:06│隆扬电子(301389):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 铁华、孙琪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铁华、孙琪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f309bcd-d531-427c-a9b0-77cab50fdbbf.PDF ─────────┬──────────────────────────────────────────────── 2026-04-26 16:06│隆扬电子(3013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隆扬电子(3013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5d24ebb-4bd1-4b35-b4d3-67cb196f945b.PDF ─────────┬──────────────────────────────────────────────── 2026-04-26 16:06│隆扬电子(3013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49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749 号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171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隆扬电子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隆扬电子(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 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隆扬电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隆扬电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隆扬电子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隆扬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隆扬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b3cf220-9e69-4f7f-b92a-f9ea9dddab28.PDF ─────────┬──────────────────────────────────────────────── 2026-04-26 16:06│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b60374c-2b86-4801-97fb-7a6af9fb7e64.PDF ─────────┬──────────────────────────────────────────────── 2026-04-26 16:06│隆扬电子(30138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23dd80e-63ff-466e-9923-ac99222b3bde.PDF ─────────┬──────────────────────────────────────────────── 2026-04-26 16:06│隆扬电子(301389):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隆扬电子(301389):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60584b8-cd12-4b4e-80bc-ac9ff553c43f.PDF ─────────┬──────────────────────────────────────────────── 2026-04-26 16:0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 币0.9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777,176.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118,555.5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261,918,697.44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9,884,929.8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59,884,929.8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97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现暂以截至披露日的总股本 283,5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60,600 股后股本 282,639,400 股为基数测算,共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7,416,021.80 元(含税 )。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2,378,660.00元。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3,902,928.00元。 综上,本次中期分红合计派发现金76,281,588.00元。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27,416,021.80元,2025年度累计派发的现 金分红总额为103,697,609.80 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9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697,609.80 70,511,751.75 84,654,602.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3,777,176.50 82,231,686.40 96,762,734.55 研发投入(元) 34,157,902.39 25,273,780.48 24,057,339.27 营业收入(元) 504,247,989.04 287,942,035.52 265,355,979.4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61,918,697.4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59,884,929.81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58,792,354.7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4,257,199.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258,792,354.7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83,489,022.1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7.89%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所派发的现金分红76,281,588.00元以及本预案 拟派发的现金分红27,416,021.80元;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 意相关公告。 六、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中 期分红;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ed72f19-10b4-49a3-8a58-4938024f10ab.PDF ─────────┬──────────────────────────────────────────────── 2026-04-26 16:0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隆扬电子”)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3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8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4,68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1,780,1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 专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原预定可 备注 号 集资金金 金金额 达使用日 额 期 1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 23,019.15 4,472.47 不适用 不适用 已终止 及其他相关材料生 产项目 2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 8,078.94 1,351.58 不适用 不适用 已终止 料扩产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6,133.77 1,990.68 32.45% 2026年4月 30日 合计 37,231.86 7,814.73 - -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一)原募投项目变化及终止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 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公司将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终止以上募投项目 后,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持续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与公司资源互补且 能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推进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详情可 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 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 基地的项目,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亦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由2024年10月31日调整为2026年4月30日。详情可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5年3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隆扬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实施地点。详情可见公司于3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48,803.68万元(含截至2025年5月31日实际孳息和银行手续费净 额,以支付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支付德佑新材的部分股权收购款,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研 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日期 可使用状日期 研发中心项目 2026 年 4月 30 日 2028 年 4月 30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目的系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研 发创新水平,有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并将完善产品检测能力,综合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有助于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公司研发 团队,进一步提升公司电磁屏蔽材料主营业务的综合竞争实力等。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国际地缘政治变化、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技术更迭进一步加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且公司于2025年通过并购扩大自主研发的 体系,提高产品综合研发能力,以因应产业快速变化。基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客户布局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但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业务经营规划、项目实施需求等,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的 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 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年4月30日调整为2028年4月30日。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 内容、投资总额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a2e5faa-4109-4ea9-bcb9-112c56bea34d.PDF ─────────┬──────────────────────────────────────────────── 2026-04-26 16:0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报告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c437de7-872a-425a-9ce4-8c8fc1366d06.PDF ─────────┬──────────────────────────────────────────────── 2026-04-26 16:0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0a0791f-df4c-4ab6-bb4b-b915620f26f3.PDF ─────────┬──────────────────────────────────────────────── 2026-03-13 18:28│隆扬电子(30138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益友天元”或“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隆扬电子(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公司”)的委托,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隆扬电子(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或“首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止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隆扬电子本次授予有关事实的了解发 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授予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 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 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 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隆扬电子已向本所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 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本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 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 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一)2026年 2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6年 2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6年 2月 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确认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6年 2月 9日,本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2026年 2月 10日至 2026年 2月 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 2月 25日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六)2026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七)2026年 3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公司已聘请本所对本次授予出具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内容 (一)关于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6年 3月 13日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43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首次授予 154.50万股;行权价格为每股 25.25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4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54.50万股,行权价格为 25.25 元/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前述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03baa011-934a-425f-86cc-6ca65e8da15b.PDF ─────────┬──────────────────────────────────────────────── 2026-03-13 18:28│隆扬电子(301389):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79af56f2-7b8a-430b-ab74-0a5ff1e0f5f3.PDF ─────────┬──────────────────────────────────────────────── 2026-03-13 18:28│隆扬电子(30138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任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且公司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3月1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154.50万股,授予价格为25.25元/股。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c6d3c676-22ae-4142-bca4-da524f5b6da4.PDF ─────────┬──────────────────────────────────────────────── 2026-03-13 18:28│隆扬电子(30138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700,000 37.43% 0.25% 务)人员(中国籍员工合计24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845,000 45.19% 0.30% 务)人员(中国台湾/中国香 港籍员工合计19人) 首次授予小计 1,545,000 82.62% 0.54% 预留 325,000 17.38% 0.11% 合计 1,870,000 100.00% 0.6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包含19名中国台湾籍、中国香港籍员工,在公司历年发展进程中,该部分员工在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研发方面 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将该部分员工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是企业筑牢人才护城河的核心举措。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个人与企业增长 、长远发展深度绑定,以提升员工归属感与主动性,与公司齐心协力、共创佳绩。 4、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 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二、首次授予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名单 姓名 国籍 职务 邓成翠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施翌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王洵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施敏健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刘学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许国诚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苏建豪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郭嘉扬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林照得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傅伟凯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罗经坤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吴美惠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赖德铭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林景滢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刘艺勇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沈飞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陈辉煌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陈家麒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左华东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韩娟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申玉松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马尔松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刘芬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施振远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孙元玓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周蓉丽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胡祐瑄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周碧清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吴子月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陈霞萍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刘艳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沈小琴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陈兵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方爱华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徐林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刘文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王岩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丁如光 中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施至远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麦家辉 中国香港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黄鋐铠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林哲纲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陈杰生 中国台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2bc33d2a-fa64-4baf-a105-88d8cc9f2e73.PDF ─────────┬──────────────────────────────────────────────── 2026-03-13 18:26│隆扬电子(301389):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0c481e03-ba4d-46ad-ad22-0dca738fd9d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隆扬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6796.PDF ─────────┬──────────────────────────────────────────────── 2026-04-27│隆扬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6806.PDF ─────────┬──────────────────────────────────────────────── 2025-10-30│隆扬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017.PDF ─────────┬──────────────────────────────────────────────── 2025-08-29│隆扬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187.PDF ─────────┬──────────────────────────────────────────────── 2025-04-25│隆扬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414.PDF ─────────┬──────────────────────────────────────────────── 2025-03-13│隆扬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3/1222778231.PDF ─────────┬──────────────────────────────────────────────── 2024-10-30│隆扬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350.PDF ─────────┬──────────────────────────────────────────────── 2024-08-28│隆扬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324.PDF ─────────┬──────────────────────────────────────────────── 2024-04-26│隆扬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722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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