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89 隆扬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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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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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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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隆扬电子(30138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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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 │隆扬电子(30138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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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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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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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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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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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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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隆扬电子(301389):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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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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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扬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明象 联系电话:0512-62938581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振宇 联系电话:0512-629385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事前审核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核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 是
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不适用
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无
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 是
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月 1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无 不适用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股份限 是 不适用
售或减持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补偿
责任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不适用
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项目发行人或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因本项目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不适用
大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407b125-6425-43d1-ba1f-256f5a0271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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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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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东吴证券关于隆扬电子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3aa54a6-c728-47e9-af4b-f0d0c7e89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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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隆扬电子(30138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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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15ade07-10dd-4261-9418-d803eadcab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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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隆扬电子(30138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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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a9e9ac5-0fcf-4851-b0df-93e1db5a2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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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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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5c6b86-d713-44d1-957a-d7a685fca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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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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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9217259-04f2-4a43-b194-2fd0e8fca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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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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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658c45a-fbcc-4d2e-aa23-ce3386d7c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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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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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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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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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
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2027年度薪酬方案
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董事长薪酬:
董事长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强挂钩,按以下规则进行薪酬计算:
董事长薪酬=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 +(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净利润)*3%
若“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0,即,董事长薪酬=本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
董事长薪酬按季度计提发放;若公司预发薪酬总额大于本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则董事长在审计结束后将公
司多发放的薪酬退回公司。
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含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及
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
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报告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月人民币6,000元整(含税)/人,按月发放。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执行。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
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
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9a555eb-a8f2-4200-b95a-67a14c38f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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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隆扬电子(301389):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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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公司拟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
度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
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
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
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600577)、鸿日达(301285)、众源新材(60352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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