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390(经纬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90 经纬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9 18:22 │经纬股份(30139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 │2025-12-24 17:10 │经纬股份(3013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4 17:08 │经纬股份(3013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09 11:41 │经纬股份(301390):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 │2025-12-09 11:41 │经纬股份(301390):关于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的公告 │ ├─────────┼──────────────────────────────────────────────┤ │2025-12-09 11:41 │经纬股份(301390):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2-09 11:41 │经纬股份(301390):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12-09 11:41 │经纬股份(3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9 11:41 │经纬股份(30139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2-09 11:41 │经纬股份(30139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12-29 18:22│经纬股份(30139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经纬股份(30139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cd9b39bf-f87c-40fd-850f-da68a9e84341.PDF ─────────┬──────────────────────────────────────────────── 2025-12-24 17:10│经纬股份(3013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 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1、2025 年 12 月 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杭 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 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4日下午 14:40在杭州市余杭区虹良巷 1号 2幢 3层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肖 华主持。 2、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月 17日。经查验,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名,代 表股份 30,023,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下同)的 50.566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37名,代表股份181,9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4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0,205,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730%。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由于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相关公告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相关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 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30,145,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3%;反对 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14%;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85% ;反对 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34%;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2%。 审议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对外出租的议案》 同意 30,14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0%;反对 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745%;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850% ;反对 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43%;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8%。 审议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0,146,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0%;反对 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745%;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022% ;反对 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43%;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35%。 审议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b0242e57-ff60-4c7b-8035-682fdc935c7c.PDF ─────────┬──────────────────────────────────────────────── 2025-12-24 17:08│经纬股份(30139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14:4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虹良巷 1号 2幢 3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肖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373,902 股(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数量 626,098股,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0,205,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 87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30,023,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6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人,代表股份 18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8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37 人,代表股份 18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064%。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45,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4%;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85%;反对 57,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34%;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2%。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4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0%;反对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850%;反对 52,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4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08%。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46,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0%;反对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022%;反对 52,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43%;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栾容儿律师、杜婉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39fb5489-0fa7-4a1b-9575-2b3794ebacf9.PDF ─────────┬──────────────────────────────────────────────── 2025-12-09 11:41│经纬股份(301390):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经纬股份(301390):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0c22b2a4-32d1-409e-bbf4-acca454ffef2.PDF ─────────┬──────────────────────────────────────────────── 2025-12-09 11:41│经纬股份(301390):关于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的公告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外出租的议案》,同意将已于2025年8月11日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杭 州优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景企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 权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具体出租事项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租赁合同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出租场地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对外出租的场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虹良巷 1号,拟出租面积 20,314.46 平方米,系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一:杭州优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梅先东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市 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服装 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优景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肖楠共同投资设立了浙江龙源铭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 39% ,优景企业持股比例为 20%,肖楠持股比例为 41%),除此之外,优景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二:浙江众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恒物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荣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除保姆中介),室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养护,房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停车场管 理(除停车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众恒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优景企业 49%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相关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用途:办公及办公配套用途。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租赁期限:自 2026 年 1月 9日至 2035 年 10 月 8日。 3、其他约定:合同条款对租金价格、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变更、终止、解除及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 四、本次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存在无法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签署合同后提前解除合同、变更相关条款等不确定因素,对外出租产生的收益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c6459d9c-4c98-4814-8024-0ec3975b837d.PDF ─────────┬──────────────────────────────────────────────── 2025-12-09 11:41│经纬股份(301390):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 ,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期 计划投资金 拟用募集资金 号 额 投入金额 1 经纬股份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 3 年 27,613.06 27,613.06 目 2 经纬股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年 13,606.11 13,606.11 3 经纬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4,000.00 合计 45,219.17 45,219.17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2月 7日调整为 2025 年 9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9)。 (二)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及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综合能 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综合能源 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 202 5 年 8月 11 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本次募投项目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