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2 汇成真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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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汇成真空(3013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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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 │汇成真空(30139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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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 │汇成真空(30139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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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 │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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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 │汇成真空(301392):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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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 │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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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 │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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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2 │汇成真空(301392):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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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1 │汇成真空(30139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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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0 │汇成真空(301392):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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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汇成真空(3013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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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2026年6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通过未披露的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的询证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5e61e6e-11aa-45b1-a46d-6a847a870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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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汇成真空(30139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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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6月4日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29.0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02bff97-2340-4253-b8e7-4c39b5ffe8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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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汇成真空(30139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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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
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授予价格的调整
因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实施完毕,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6.49 元/股调整为 76.39 元/股。
2.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
4 人调整为 42 人,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34.75 万股调整为3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95万股调整为29.05万
股,预留授予 4.8 万股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林琳、郭雪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6月 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
格为 76.39 元/股,向 42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林琳、郭雪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7f88fe2-0244-4d36-acbd-fd10f88536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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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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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划公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林琳 董事、财务负责 中国 2.5 7.39% 0.03%
人
2 肖献伟 副总经理,董事 中国 2.5 7.39% 0.03%
会秘书
3 吴立华 副总经理 中国 2.5 7.39% 0.03%
4 张继芳 副总经理 中国 2.5 7.39% 0.03%
5 郭雪峰 职工董事 中国 1.2 3.55% 0.01%
二、核心骨干员工
1 合计 37 人 17.85 52.73% 0.18%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计 42 人) 29.05 85.82% 0.29%
三、预留部分 4.8 14.18% 0.05%
合计 33.85 100.00% 0.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
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核心骨干员工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于磊 核心骨干员工
2 何晓虎 核心骨干员工
3 耿超 核心骨干员工
4 魏艳玲 核心骨干员工
5 冯晓庭 核心骨干员工
6 覃志伟 核心骨干员工
7 罗军文 核心骨干员工
8 罗林华 核心骨干员工
9 李昌辉 核心骨干员工
10 曾琨 核心骨干员工
11 戴家富 核心骨干员工
12 刘小春 核心骨干员工
13 徐金全 核心骨干员工
14 陈思 核心骨干员工
15 刘珊 核心骨干员工
16 宋政艳 核心骨干员工
17 李江勇 核心骨干员工
18 杨丽华 核心骨干员工
19 罗珊 核心骨干员工
20 刘颖瑜 核心骨干员工
21 邓石新 核心骨干员工
22 李永河 核心骨干员工
23 李庆龙 核心骨干员工
24 贺勇勇 核心骨干员工
25 龚衍桥 核心骨干员工
26 杨锦泉 核心骨干员工
27 李学全 核心骨干员工
28 罗国良 核心骨干员工
29 朱柳洁 核心骨干员工
30 陈宜森 核心骨干员工
31 黄薛华 核心骨干员工
32 王平阳 核心骨干员工
33 陈彦林 核心骨干员工
34 刘文 核心骨干员工
35 黄远斌 核心骨干员工
36 林茂生 核心骨干员工
37 钟蕾 核心骨干员工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2f94374-1a10-4d70-8b7a-96c7dae0cc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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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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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真空”)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6年5月22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调整方法
1.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76.49-0.10=76.39元/股。
2.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如下: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
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人调整为42人,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34.75万股调整为33.85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95万股调整为29.05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feb5d64-eb35-47fc-8f5f-6daad7776c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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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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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7580320-6b01-46b5-a3e8-7a7428c34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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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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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e47ec84-08f2-47bb-9ca5-c1fdf528d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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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2│汇成真空(301392):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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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12.20元/股,并于2024年6月5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变更为10,000.0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
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和李秋霞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
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
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
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
0743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2,191.88万元,较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7,477.79万元下降
70.69%,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
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延长后股份锁定到期日
罗志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志荣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志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秋霞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d4c2480-cbb1-44df-ac22-7424dde0a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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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1│汇成真空(30139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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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 5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
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部分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真空镀膜研发中心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6月 5日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ca594f2-18cf-46e0-bdc0-97a1b9115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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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0│汇成真空(301392):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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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汇成真空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12.20元/股,并于2024年6月5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变更为10,000.00万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
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和李秋霞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
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
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
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
8Z0743 号),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2,191.88 万元,较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7,477.79
万元下降70.69%,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
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延长后股份锁定到期日
罗志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志荣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志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秋霞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b8a5608-2a9c-426a-88d6-e21e95f1d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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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0│汇成真空(30139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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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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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20│汇成真空(30139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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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d5ed651-f745-4d06-b34c-672ffc54ac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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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7│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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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在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2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1 李志荣
2 03******01 罗志明
3 02******45 李志方
4 03******18 李秋霞
5 08******82 新余碧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
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和李秋霞关于股份的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上述股东的最低减持价
格为11.55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3号
咨询联系人:刘珊
咨询电话:0769-85635968
传真电话:0769-8563595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4337962-25e7-4d73-add6-a32046a2bb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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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30│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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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5628307-67ce-4190-8c15-623ed81b6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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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30│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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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3646ff7-1d06-43ae-b05a-94b3eae03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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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2│汇成真空(301392):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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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PclkkQg9O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
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罗志明先生,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独立董事涂溶先生,独立董事江绍基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林琳女士,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肖献伟先生,保荐代表人唐少奇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PclkkQg9O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珊
电话:0769-85635968
传真:0769-85635958
邮箱:hcvac001@hcvac.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8d4d78c-6c47-4755-9838-d0ae9ba0d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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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24│汇成真空(30139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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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日上午 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另有 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
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迟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工作安排需要,公司将原定于 2026 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股权登
记日不变,仍为 2026 年 4 月 28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案,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审核评估、慎重考虑,同意结合实际情况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
调整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在原草案基础上,将“特别提示”及“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
“一、有效期”项下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的表述,修改为“最长不超过 48个月”;调整及明确《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
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调整及明确
“第九章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项下“(三) 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
要求”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安排以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的相关内
容;为统一表述、避免歧义,删除“第十一章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中“二、预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
业绩的影响”项下“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的描述文字。《广东汇成真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同步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草案其他内容无实质
性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林琳、郭雪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5 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李志荣先生提交的《关于取消 2025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确保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期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拟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新增《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迟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并取消部分提案、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c1fa3ab-ff18-4793-b84f-22c9efab4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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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24│汇成真空(30139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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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调整修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内部考核机制的调整进行,有利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案,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调整不涉及导致提前归属或者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范围仍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
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归
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未向激励对象就其依本激励计划可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
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03b0e0c-1cd4-4d12-ba7f-11b60af83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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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2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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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志明先生发送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罗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罗志明:
经查,你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于2020年10月与严海芬签订《股份代
持协议》,约定将你持有的汇成真空75万股股份出售给严海芬,并由你代为持有。直至2026年1月,该《股份代持协议》被仲裁认定
无效。汇成真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你未将上述情况告知汇成真空及相关中介机构。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
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于收到本决定
书30日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
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ea64508-bbee-493d-803c-d0a219cd0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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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2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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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6607e8f-3c4b-42a1-b7d1-e72e66a5f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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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2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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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ab77c65-27d7-4ea4-8af7-7f86f796f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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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2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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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cfff724-77b2-46a4-a6ec-9efe7692cc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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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2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延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取消部分提案、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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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确保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优
化人才激励方案,经审核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延迟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因本次修订工作安排需
要,公司将原定于 2026 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延期至 2026 年 5月 11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6 年 4月
28 日。
同日,应公司股东李志荣先生《关于取消 2025 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的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5 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原拟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李志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2.89%的股份,具有提交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人资格与提案
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
现将李志荣先生提交临时提案后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28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 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持股凭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4月 29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或传真至 0769-85635958。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 3号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3)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 3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刘珊
联系电话:0769-85635968
传真:0769-85635958
电子邮箱:hcvac001@hcvac.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所有费用自理。(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
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fd17642-ad8c-41b7-b40b-06dd359dd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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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16│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对罗志明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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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罗志明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罗志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 年 12月 28日,本所受理了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
请。经查明,罗志明作为汇成真空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10月,罗志明与严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将罗志明持有的汇成真空 75万股股份转让给严某,并由罗志明代严
某持有,直至 2026 年 1 月前述《股份代持协议》被仲裁认定无效。汇成真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罗志明未
将前述情况告知汇成真空及相关中介机构,导致汇成真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罗志明作为汇成真空的实际控制人,未能诚实守信,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本所《股票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
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对于罗志明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罗志明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
须的信息,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DDD87AB493FB0955D01D172C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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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汇成真空(30139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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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217ffc-3234-488c-b8ea-f72de0e27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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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6│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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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d0a1a6-ab7b-42f4-80d7-933e53ec5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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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5│汇成真空(30139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成真空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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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成真空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0a1ee3-329f-4e64-aa01-ca7d18d08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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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5│汇成真空(30139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成真空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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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成真空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4d9353-3d4e-4e13-9d80-4bb1e779f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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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2│汇成真空(30139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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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结合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
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f4d422-72fa-4ce5-9be1-bccac652f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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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2│汇成真空(30139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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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6日—2026年4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进行了登记,并制作了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1家中介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
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
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
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本次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cd6734-2e64-4bf0-90cc-75a124dfb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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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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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e051ff9-5c56-4a33-b433-e215c8ae19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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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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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a0296c2-19be-472f-a7ce-0b30e2ecb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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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6│汇成真空(30139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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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fde118a-254c-4fef-9c1d-fbd4a9be9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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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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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3850ab0-f4c3-48f1-a443-5da545a22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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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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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
件的要求,对汇成真空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 12.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5,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 63,272,994.0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727,005.97元,其中超募资金 6,727,0
05.97元。扣除东莞证券保荐承销费用合计 30,427,300.00 元(此处为含税金额,不包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1,060,000.00 元),公
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74,572,700.00 元,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 5月 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4年 5月 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06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1,727,005.9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3,244,883.00
其中:募集资金补流 60,000,000.0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100,000,0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00,000.00
2024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2,044,552.00
2025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19,200,331.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25,679.25
减: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74,592.5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9,033,209.6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6860****3243 54,251,471.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7699****0008 0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4405****4895 0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3950****6019 4,781,738.38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合计 59,033,209.64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目前暂无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563e28b-9af6-49ff-a250-f49a57a0e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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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5│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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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b6cb8b0-5da9-49bf-b92a-a68194c10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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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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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0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0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28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 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有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持股凭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4月 29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或传真至 0769-85635958。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 3号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3)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香宾路 3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刘珊
联系电话:0769-85635968
传真:0769-85635958
电子邮箱:hcvac001@hcvac.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所有费用自理。(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
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d230f69-2131-4440-9f55-5d824c3de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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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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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2cda35d-61ee-4618-947d-0239d8a6e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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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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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本人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
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5日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峰,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1月至
1991年1月历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厂长,1991年2月至1993年10月在清华大学读博,1993年10月至今历任清华
大学副教授、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2月至今,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
至2019年6月任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
今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5年9月任汇成真空独立董
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
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
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
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11天,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
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
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
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
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涉及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度,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人认真查阅拟选举人员的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
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保持独立与客观,积极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潘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8258bf6-2501-4490-9817-f6d39e766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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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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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9月5日起,本人担任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涂溶,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具有日本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武汉理工大学助教;1996年
10月至2012年7月,获得(日本)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专业工学硕士、工学博士学位,历任(日本)东北大学金属材料研究所外国人研
究者、非常勤讲师、助教、准教授;2012年8月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教授;2020年5月至今,任中山市气相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5年9月至今担任汇成真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
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
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
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与财务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跟进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等;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8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
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涉及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
(二)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林琳女士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林琳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具备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
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被提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资格。
(三)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成员;公司于同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持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和咨询,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涂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81521ef-a81d-4fc4-8733-902c763bb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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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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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9月5日起,本人担任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江绍基,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7年7月至2024年12月,历任中山大学讲师、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1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荣休教授;2014年12月至2021年3月17日,担任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汇成真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
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
求,出席了相关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未有缺席的情
况。
本人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
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8天。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等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
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与财务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公
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
(二)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林琳女士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林琳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具备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
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被提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资格。
(三)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成员;公司于同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江绍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ff05276-b79b-4ff2-9a2c-9be67b1d8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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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鄢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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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9月5日起,本人担任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鄢国祥,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君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兼任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等。现任深圳市士辰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中国生物科技服务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软易通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博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和
聚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监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2025年9月至今,担任汇成真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1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
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未有
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
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勤勉尽责地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
训,与财务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事项汇报,现场了解公司核心业
务及项目运营实效,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同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调研沟通,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9天
。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
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
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涉及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
(二)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林琳女士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林琳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具备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
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被提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资格。
(三)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成员;公司于同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主动了解
公司经营和治理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建言献策。
独立董事:鄢国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db4df87-115f-44c1-9748-d548d0fd5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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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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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本人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
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5日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军,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9
月至2002年7月任厦门禾山中学教师,2002年9月至2007年6月在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岭南师范学院教
师,2020年6月至今任岭南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主任,2019年7月至2025年9月任汇成真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
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
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
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1天。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
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
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
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
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
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涉及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度,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人认真查阅拟选举人员的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
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2a9d8d1-ddef-474b-8989-113850aede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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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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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本人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
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5日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永清,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
深圳代表处审计经理,2002年1月至2006年9月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10月至2009年8月历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董事,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大连亿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月至2021年3月历任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副总裁,2013年3月至2022年1月任深圳市今天国际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任深圳市旭龙昇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任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副总
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维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24年2月至今任维琪医药研发(广东横琴)有限公司经
理,2019年7月至2025年9月任汇成真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会2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
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全部出席,
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
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
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以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2025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为11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
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涉及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度,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人认真查阅拟选举人员的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
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永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d06686d-b634-4b0c-b182-3458cebfe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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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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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71c7f82-90cd-4aa5-8c6d-ea33f531f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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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汇成真空(301392):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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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
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
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执业情况
姓名 项目职位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会计师时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
间 时间 况
陈链武 项目合伙 2014 年 2006 年 2019 年 近三年签署过凌玮科
人 技、鼎泰高科、深圳
机场等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曾光 签字注册 2015 年 2012 年 2019 年 近三年签署过鼎泰高
会计师 科、迪生力、汇成真
空等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梁家堂 签字注册 2017 年 2015 年 2019 年 近三年签署过汇成真
会计师 空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陈超 质量控制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
复核人 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家堂、曾光、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
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
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dbdf513-1015-46ed-bfc2-0902015a0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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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汇成真空(3013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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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
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4月 2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
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等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项目总监及项目经理等就《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作专项汇报。审计委员会成员
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相关内容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三)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结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
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评估、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和发表审计意见的评估等。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1f1c66f-c204-4e27-8780-914eb8956d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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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汇成真空(30139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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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核销确认条件、预期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进行核销。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1-12月,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803.2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12月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5.25
其中:坏账准备—应收票据 94.72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90.51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79.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27.99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671.8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6.15
项目 2025年1-12月计提金额
合计 -803.24
(三)核销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0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鉴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公司应相应进行披露。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对相关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
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
因数已经消失,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03.24万元,将减少利润总额803.24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已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公司与签字注册会计师不
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b4334b5-eac9-4273-85c4-19471f624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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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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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7a174f7-2f40-45a4-92ad-1ed811c5d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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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2│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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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0ed0c47-ebef-484a-9d5b-2637baa8de0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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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汇成真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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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汇成真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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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41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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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汇成真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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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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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汇成真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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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5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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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汇成真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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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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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汇成真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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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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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汇成真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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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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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汇成真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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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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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汇成真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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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153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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