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393(昊帆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93 昊帆生物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9 18:44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现金购买杭州福斯特股权的进展公告 │ ├─────────┼──────────────────────────────────────────────┤ │2025-07-09 18:44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07-09 17:14 │昊帆生物(30139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7-09 17:14 │昊帆生物(30139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7-04 23:13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现金购买杭州福斯特股权的公告 │ ├─────────┼──────────────────────────────────────────────┤ │2025-07-04 23:13 │昊帆生物(30139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4 23:13 │昊帆生物(3013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2 20:58 │昊帆生物(30139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7-02 20:58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 │2025-07-02 20:56 │昊帆生物(30139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 │ │见书 │ └─────────┴──────────────────────────────────────────────┘ ─────────┬──────────────────────────────────────────────── 2025-07-09 18:44│昊帆生物(301393):关于现金购买杭州福斯特股权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 司”或 ( 昊帆生物”)于 2025年7月 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 金方式收购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上海予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 予君生物”)、徐竹清等 11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杭州福斯特” 标的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16,000万元。股权转让分两期进行:第一期转让标的公司 85%股权,包括予君生物持有的 52%标的公司股权及 其他 1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合计 33%标的公司股权;第二期转让予君生物持有的剩余 15%标的公司股权。同日,公司与全体交易对 方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现金购买杭州福斯特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二、交易进展 近日,杭州福斯特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 名称: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731993739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新胜路 17号 法定代表人:贺亚 注册资本:陆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 9月 5日 经营范围:开发、研究、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产品,原料药 ( 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杭州福斯特的股权结构为:昊帆生物持股 85%,予君生物持股 15%。杭州福斯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 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杭州福斯特董事会成员、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由公司委派。杭州福斯特已依照《( 公 司法》及其《(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完成新一届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改选。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ea0dc952-2c90-463f-9b19-50f6d902adc2.PDF ─────────┬──────────────────────────────────────────────── 2025-07-09 18:44│昊帆生物(30139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机构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8602111000110189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姑苏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0ed5fd08-a8d1-4a3a-bf47-9640d6d3ba85.PDF ─────────┬──────────────────────────────────────────────── 2025-07-09 17:14│昊帆生物(30139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2、因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自愿承诺延长部分股份的锁定期限,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分四批次解锁,每批次解锁的 比例为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25%,各批次解锁时间分别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票上市已满 24 个月,满足第二批次股份的解锁条件。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股份数量为 1,8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于 2023 年 7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3,394,74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6%,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84,605,256 股(其中:网 下配售限售股 1,332,798 股,首发前限售股 81,000,000 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2,272,45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34% 。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32,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 告》。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925,45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1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 示性公告》(2025-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为 67,758,22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62.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241,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2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股份数量 为 1,8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解除限售。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 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4 户,分别为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需遵守以下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关于自愿延长部分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除遵守法定股份锁定期外,本人自愿承诺延长部分股份的锁定期限,具体如下: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分四批次解 锁,每批次解锁的比例为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25%,各批次解锁时间分别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无其他股份相关事项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市,根据股东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关于自愿延长部分股份锁定期限的相关承诺, 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已达 12 个月,满足第一批次 25%股份的解禁要求,相应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规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 户,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东;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63,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73%;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王春路 2,916,000 972,000 2 许立言 1,215,000 405,000 3 支峪 972,000 324,000 4 王效丽 486,000 162,000 合 计 5,589,000 1,863,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 数量(股) 占比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758,225 62.74 -1,863,000 65,895,225 61.01 其中:高管锁定股 8,547,225 7.91 - 8,547,225 7.91 首发前限售股 59,211,000 54.82 -1,863,000 57,348,000 53.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241,775 37.26 1,863,000 42,104,775 38.99 三、总股本 108,000,000 100.00 0 108,000,000 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42d82cb9-9a34-416b-99ce-bc11cde29d20.PDF ─────────┬──────────────────────────────────────────────── 2025-07-09 17:14│昊帆生物(30139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昊帆生物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于 2023 年 7 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3,394,744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6%,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84,605,256股(其中:网下 配售限售股 1,332,798股,首发前限售股 81,000,000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2,272,45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34%。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2024年 1月 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32,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2024年 7月 15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925,45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5年 1月 15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1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6%。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5-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为 67,75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62.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241,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2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股份数量 为 1,8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 7月 14日起解除限售。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 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4户,分别为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需遵守以下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的其他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关于自愿延长部分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除遵守法定股份锁定期外,本人自愿承诺延长部分股份的锁定期限,具体如下: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分四批次解 锁,每批次解锁的比例为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 25%,各批次解锁时间分别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24个 月、36个月、48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无其他股份相关事项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年 7月 12日上市,根据股东王春路、许立言、支峪、王效丽关于自愿延长部分股份锁定期限的相关承诺,其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于 2024年 7月 12日已达 12个月,满足第一批次 25%股份的解禁要求,相应股份于 2024年 7月 15日 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规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7月 1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户,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东;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63,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73%;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总数(股) (股) 1 王春路 2,916,000 972,000 2 许立言 1,215,000 405,000 3 支峪 972,000 324,000 4 王效丽 486,000 162,000 合 计 5,589,000 1,863,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占比 数量(+,-) 数量 占比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758,225 62.74 -1,863,000 65,895,225 61.01 其中:高管锁定股 8,547,225 7.91 - 8,547,225 7.91 首发前限售股 59,211,000 54.82 -1,863,000 57,348,000 53.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241,775 37.26 1,863,000 42,104,775 38.99 三、总股本 108,000,000 100.00 - 108,000,000 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124cb05f-3e32-4eff-97d8-465d1836e746.PDF ─────────┬──────────────────────────────────────────────── 2025-07-04 23:13│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