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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93(昊帆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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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93 昊帆生物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8:36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8 20:06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20:06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20:06 │昊帆生物(30139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昊帆生物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3 16:06 │昊帆生物(3013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6:06 │昊帆生物(3013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6 18:22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16 18:22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 ├─────────┼──────────────────────────────────────────────┤ │2026-04-16 18:22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16 18:22 │昊帆生物(30139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2026-05-14 18:36│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818,148股后的107,181,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7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107,181,852股×2.70元/10股=28,939,100.04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8,939,100.04 元÷108,000,000 股×10= 2.67954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含税)为 0.267954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0.2679546元/股。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 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18,148.00 股后的 107,181,85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910 徐杰 2 08*****469 宁波昊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428 吕敏杰 4 03*****651 陆雪根 5 03*****116 董胜军 6 03*****740 董胜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亭路 1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范言 咨询电话:0512-6539 9366 电子邮箱:ir@highfine.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ab24ad2-9805-48d8-a6cf-d4e551c80308.PDF ─────────┬──────────────────────────────────────────────── 2026-05-08 20:06│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 5月 8日 14:30 (2)互联网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亭路 1号,昊帆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勇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38 名,代表股份 67,006,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 回购专户 818,148 股)的62.51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代表股份 66,878,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397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1 名,代表股份 12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89%;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 1,98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549%。 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二)《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5,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 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5,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 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6,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968,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40%;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3%;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7%。 (六)《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969,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95%;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52%。 (七)《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5,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 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967,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7%;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8%;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8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96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87%;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3%;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何晓恬律师、王俊峰律师列席了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129363c-ed70-46ab-afea-f93f709421f2.PDF ─────────┬──────────────────────────────────────────────── 2026-05-08 20:06│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8日在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亭路 1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何晓恬律师、王俊峰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昊帆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 04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04月 17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 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05月 08日 14时 30分在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 亭路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0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04月 29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7,006,38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回购专户 818,148股,下同)的 62.51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6,878,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 人)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9%。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 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98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9%。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有股东出具的 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6年 04月 29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网络投 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5,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5,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5,3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5,3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6,3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968,0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0%;反对17,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3%;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六)《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7,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96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5%;反对17,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3%;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七)《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5,3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967,0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7%;反对19,4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8%;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985,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967,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7%;反对17,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3%;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c49aa4f-2b08-4168-9a16-74191ea42682.PDF ─────────┬──────────────────────────────────────────────── 2026-05-08 20:06│昊帆生物(30139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昊帆生物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昊帆生物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航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永泓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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