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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95(仁信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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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95 仁信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18:16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4-30 16:56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6-04-24 19:31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2026-05-13 18:1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 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11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 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惠州仁信新材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20078801700000995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支行 鉴于上述专户余额已按要求转入仁信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投资建设项目,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 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ec08e3e-4e69-4afb-a3f6-a4bc09a4f752.PDF ─────────┬──────────────────────────────────────────────── 2026-04-30 16:5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44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净利润分别为1.58%、72.87%。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48cd7d5-eaa8-4645-801b-98cbaf42c6b1.PDF ─────────┬──────────────────────────────────────────────── 2026-04-24 19:31│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 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且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a4dc35-96c4-4c2c-af14-0f78e9cecff6.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 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间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个月 3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18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00.48万元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489.97万元(含理财收益 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30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仁信新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该事项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343719-be1e-4060-97b1-6ee61c40a019.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68ea6f-70f3-4e74-81fa-a5ab5bd3469e.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 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章华先生、邱楚开先生回避表 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应内容。现将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与标准 (一)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按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确保 绩效薪酬与公司发展相协调。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设置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二)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只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由公司统一 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因辞职或离任,公司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予以发放。独立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 贴的,自提出申请后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交通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2ef549-ba83-4c74-a5d7-fe96fa83deca.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06bd49-1973-4270-a520-d53a63208d6d.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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