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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95(仁信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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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95 仁信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8 17:04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6-01 17:56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 │2026-05-20 17:28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7:28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8 17:00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5-13 18:16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4-30 16:56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6-04-24 19:31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4-24 18:28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6-08 17:0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分别对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一)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E69FHW8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邱楚开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陆佰壹拾万零伍仟捌佰伍拾伍元肆角伍分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E4EYMJ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邱桂鑫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3f133929-09ce-4f29-b7f8-123b61162aa9.PDF ─────────┬──────────────────────────────────────────────── 2026-06-01 17:5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一、补缴税款的基本情况 近日,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2025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交所得税额5,618,211.56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6.77%。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税款已 经全部缴纳完毕,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务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 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公司补缴税款将计入2026年度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0, 607.56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03fe3842-b9b7-41fe-af11-7714d9e1e49f.PDF ─────────┬──────────────────────────────────────────────── 2026-05-20 17: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44e3ebb-e030-49f2-b04f-2665058f5fba.PDF ─────────┬──────────────────────────────────────────────── 2026-05-20 17: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汉周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0 人,代表股份 101,760,17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1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78,120,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63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 人,代表股份 23,640,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6 人,代表股份 27,924,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4,284,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23,640,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 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42,850,43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3,500,608 股,该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总数 239,349,830 股。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1,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6,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0,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8,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2,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3,1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1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12,5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15,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反对 1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12,5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邱汉周、杨国贤、陈章华,共计 72,828,000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7,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7,812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1,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13,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28%。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13,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斌、张向晖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fc9d210-d665-4d35-b793-376d97604ed8.PDF ─────────┬──────────────────────────────────────────────── 2026-05-18 17:0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 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11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 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惠州仁信新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639851972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星湖支行 鉴于上述专户余额已按要求转入仁信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投资建设项目,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 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b0b4b19-4f62-4191-89ec-a5d61813d520.PDF ─────────┬──────────────────────────────────────────────── 2026-05-13 18:1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 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11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 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惠州仁信新材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20078801700000995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支行 鉴于上述专户余额已按要求转入仁信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投资建设项目,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 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ec08e3e-4e69-4afb-a3f6-a4bc09a4f752.PDF ─────────┬──────────────────────────────────────────────── 2026-04-30 16:5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44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净利润分别为1.58%、72.87%。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48cd7d5-eaa8-4645-801b-98cbaf42c6b1.PDF ─────────┬──────────────────────────────────────────────── 2026-04-24 19:31│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 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且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a4dc35-96c4-4c2c-af14-0f78e9cecff6.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 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间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个月 3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18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00.48万元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489.97万元(含理财收益 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30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仁信新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该事项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343719-be1e-4060-97b1-6ee61c40a019.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68ea6f-70f3-4e74-81fa-a5ab5bd3469e.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 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章华先生、邱楚开先生回避表 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应内容。现将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与标准 (一)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按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确保 绩效薪酬与公司发展相协调。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设置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二)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只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由公司统一 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因辞职或离任,公司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予以发放。独立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 贴的,自提出申请后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交通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2ef549-ba83-4c74-a5d7-fe96fa83deca.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06bd49-1973-4270-a520-d53a63208d6d.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 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玲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正军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秋华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 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继续 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125c43-48cc-4686-8476-470018c25e0e.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 年度,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有效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开展各项工 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及行业竞争格局,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整体经营保持稳健,较 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业绩指标。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0,580.04 万元,同比减少 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350.67 万元,同比减少 37.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127.86 万元,同比减少 25.56%。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2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 18项议案。 3.2025 年 8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5 年 8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等 32 项 子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 6.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等 3项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 5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股东会通过的战略规 划和经营决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司平稳运营。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5 年 1月 9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5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3.2025 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2025 年 9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 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了 5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议案,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及合规运作情况给予指导和监督。此外,公司于 202 5 年9 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能。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了 1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新加入领导班子严格审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确保薪酬方案公开透明、真实有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对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继续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职,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在 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了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积极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五)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及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上传信息披露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业绩说明会、共接待 7次机构投资者。通过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互动易平台等直面中小股东, 积极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并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鼓励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持续提升投资者 认知及认可度。 三、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核心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坚持科学决策、规范履职,全力推动公 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本年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夯实治理基础,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提升决策科学性与透明度,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对公司的战略布局提出客观、审慎的意见,切实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效 能。 (二)强化信息透明,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完成每一次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的 整体质量,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投资者关系方面,董事会将不断完善沟通渠道与方式,积极传递公司发展愿景与经营 理念,增进投资者了解与认同,维护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 (三)规范日常履职,保障董事会工作有序落实。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强化团队协作意识,充分发挥科 学决策与监督保障核心作用,持续优化治理架构、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以规范化、精细化治理保障公司运营高效有序。同 时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时参加或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业培训,对公司股东及全体投资者负 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202974d-499a-4310-a2fe-ca78e05f1ce9.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02b560-c971-43a8-986e-0ef622b46ea7.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2025年12月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 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遵循政策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6e1e7a-0ffe-42a6-99c8-bc8ecdf68f6d.PDF ─────────┬──────────────────────────────────────────────── 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08fa4f0-42b0-49bc-91e5-a62375f5274e.PDF ─────────┬──────────────────────────────────────────────── 2026-04-24 18:27│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1、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06,703.52元,母公 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6,592,364.31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3,659,236.43元。截至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0,102,386.85元,资本公积869,685,334.5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2,830,874.38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0,102, 386.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 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20,051,926.00 144,9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506,703.52 53,243,841.43 55,792,214.7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2,426,340.23 87,806,335.11 70,923,838.08 营业收入(元) 2,205,800,376.67 2,209,452,400.37 1,978,619,831.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90,102,386.8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92,830,874.3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4,971,926.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7,514,253.2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4,971,926.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1,156,513.4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上市,尚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上市 后数据。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64,971,926.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 素,同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主营业务开 发、研发创新投入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事项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 供充分便利。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将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小股东提供表决渠道,并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实行单 独计票、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将主动听取中小股东关于现金分红的意见与诉求,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 5、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 需求等因素审慎作出的决策。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 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 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0元,占2024年度、2025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5f1ff47-2ad7-4c90-ad1d-4a9712828ace.PDF ─────────┬──────────────────────────────────────────────── 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3b61c5-87ab-49ce-bf38-406425cf40c1.PDF ─────────┬──────────────────────────────────────────────── 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9ebea12-ab50-47e4-bdfd-2103e984da22.PDF ─────────┬──────────────────────────────────────────────── 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b522aa8-3981-4364-95fe-9bf3b7369bc5.PDF ─────────┬──────────────────────────────────────────────── 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087d85-c95f-4b67-bdc6-3d89539c00f1.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仁信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6 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3003b6-77d6-4cdf-8c4e-08c1c5e74e37.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dd7db7c-5b68-41df-8c46-8a294687448c.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ecc958d-e93f-4bcd-a0ab-c6b2bab443f2.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6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周家明、王玮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 为2023年7月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万和证券持续督导小组于2026年4月23日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部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年4月23日 2、授课人员:持续督导人员周家明 3、参加培训人员:仁信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近期有关监管问答,介绍了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等相关法 规及制度的内容,并分享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案例。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仁信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部人员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本次培训提高了公司及上述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 较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71ca10-2e72-4b3e-a897-b5f3eae1bfe8.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或“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仁信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45号)核准,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 3,623.00万股新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661.6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933.37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8,728.2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 /2023GZAA3B0134”验资报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 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间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 18 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 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 个月 3 聚苯乙烯 1号和 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 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18 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000.48 万元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489.97 万元(含 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8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7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 9月 13 日,公司 已将超募资金 7,750.00 万元转入公司日常经营的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3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三)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 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 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 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批程序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仁信新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该事项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f8784bd-9142-46e1-b376-5bd7d8775d7f.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86bf9a9-925a-4d3f-9c9f-439b1838c5ae.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仁信新材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仁信新材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6a277c-e3ed-488c-99e6-7afde77e4f95.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f086763-032c-471c-8655-c245b8516bd9.PDF ─────────┬──────────────────────────────────────────────── 2026-04-24 18:25│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信新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已生 效银行授信到期后续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外币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 、商票贴现及保贴、贷款承诺、结构化融资、项目并购贷款等。 同时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或“被担保人”)的投资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的资金 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为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 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及担保期限、额度以实际签订 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与担保的有效期及总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 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 是否关联 股比例 截至 2026 担保余额 保额度(万 占上市公 担保 年 3月 31 (万元) 元) 司最近一 日资产负 期净资产 债率 比例 仁信新材 仁信科技 100% 65.77% 0 210,000.00 145.64%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E69FHW8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楚开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公司出资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38,978.30 33,554.81 总负债 25,637.31 20,064.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25,637.31 20,064.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3,340.99 13,489.87 项目 2026 年第一季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48.89 -278.18 净利润 -148.89 -278.1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预计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推 进。被担保的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且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对被担保方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方面均能实现有效控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0。在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 币 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3665bf6-6269-412a-ab61-06635a7703f2.PDF ─────────┬──────────────────────────────────────────────── 2026-04-24 18:2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薪酬确认及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2、除议案 5.00 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00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3、上述议案 6.00、议案 8.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议案 5.00 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1)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9:00-11:30,14:00-17:00。(三)登记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惠州仁 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袤 电话号码:0752-5119512 传真号码:0752-5573132 电子邮箱:ligm@hzrxnm.com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因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地点位于石化园区内,根据相关主管 部门的要求,石化园区对来访车辆与人员实行备案管理。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公司取得联系,并配合履行相 关备案手续,否则将可能无法进入本次会议地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609084c-69c8-470d-b88c-450a91e3a99c.PDF ─────────┬──────────────────────────────────────────────── 2026-04-24 18:2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志明 ─────────┴──────────────────────────────────────────────── 各位股东: 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志明,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律师。2015 年创办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现 任该所主任律师、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法律专家、深圳市第十一届律师协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法律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揭阳农商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金融机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沪市、港交所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 1 月 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会议且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共亲自出席 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现场出席 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4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以审慎的态度认真审议并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及重大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批流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 2025 年度任 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陈述及公司股东对公司运行 情况发表的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参加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确认公司 2024 年董事 薪酬及津贴、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 责。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进 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年度/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 度内部审计计划、定期财务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独立、审慎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继 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执行情况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 15 个工作日。本人 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董事长就公司规范运作、合规性进行深入沟通交流,督促公司往更规范化靠拢;另与公司副总经 理商讨公司“聚苯一体化”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进相关信息,做到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 权,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等,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 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将相关情况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这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强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内部控制 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状况,相关信息准确详实。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 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人认为: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度,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且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人审阅了该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同意公司聘任曾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状况与行业薪酬水平,依规审议并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该事项审议程序合规、薪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十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 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同时,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 献策,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志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9041fd-ed68-4d24-b532-a1dcc3ce0d8d.PDF ─────────┬──────────────────────────────────────────────── 2026-04-24 18:2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莎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61a49bf-0544-4c0c-9fe5-588fae562c04.PDF ─────────┬──────────────────────────────────────────────── 2026-04-24 18:2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同华 ─────────┴──────────────────────────────────────────────── 各位股东: 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 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同华,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MBA,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2014年,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调度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处长、副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广州联油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11月至2022年2月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3月至 今任武汉联科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23年11月9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会议且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共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 场出席5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陈述及公司股东对公司运行情 况发表的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 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并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 项目、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出于谨慎性原 则,对议案进行充分审议并审慎进行投票表决,认为议案的制定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更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独立、审慎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个工作日。本人为更 好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与年审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执行计划、年报初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与公司董事 长对公司相关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进行沟通,并对项目运作的合规性提出合理要求;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讨论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落实情况;与公司副总经理商讨公司“聚苯一体化”新项目的进展情况。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动态发展,确保公司的合规运作 及可持续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等 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情况与本人进行交流。本人通过上述方式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跟踪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更新,积极参加专题培训,不断夯实专业知识、提升职业素养,并将合规要 求与专业判断充分运用到公司决策、风险防范等履职工作中,助力公司完善治理架构、实现规范稳健发展,切实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 期发展的信心。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始终高度重视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的持续学习,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对上市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监管要求的认识与理解;积极参与各类专题培训与学习活动,全面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 关制度;通过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独立履职能力,牢固树立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切实为公司科学决 策、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助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运作。 (六)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内部控制情 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状况,相关信息准确详实。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 一年。本人认为: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 查,认为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且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人审阅了该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同意公司聘任曾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董 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状况与行业薪酬水平,依规审议并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情况,该事项审议程序合规、薪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十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利为目 的的套期保值。同时,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 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 的持续稳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同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6a7cca8-4c8d-4e30-9be5-959049463ea3.PDF ─────────┬──────────────────────────────────────────────── 2026-04-24 18:24│仁信新材(3013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仁信新材(3013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9401a73-2405-49c8-ace5-841423d5fbb8.PDF ─────────┬──────────────────────────────────────────────── 2026-04-24 18:22│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0e73155-2d20-4c71-be96-117808598466.PDF ─────────┬──────────────────────────────────────────────── 2026-04-24 18:22│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或“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23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准备工作,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履职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9138338-89fb-4721-8807-193d3fa6fe96.PDF ─────────┬──────────────────────────────────────────────── 2026-04-24 18:22│仁信新材(301395):仁信新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1 本专项说明仅供仁信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一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 占用 占用性 用 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占用累计 度占用 年度 年期 形成 质 公 的 用 发生 资 偿还 末占 原因 司的关 会计科 资金余 金额(不 金的利 累计 用资 联关系 目 额 含利息) 息 发生 金余 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际 无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无 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 无 属企业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 往来 往来性 来 名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期 往来累计 度往来 年度 年期 形成 质 公 的 初 发生 资 偿还 末往 原因 (经营 司的关 会计科 往来资 金额(不 金的利 累计 来资 性往来 联关系 目 金余额 含利息) 息 发生 金余 、非 金额 额 经营性 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 无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 惠州仁信科 子公司 其他应 - 20,000.00 - - 20,00 往来 非经营 司及其附属企业 技发展有限 收款 0.00 款 性往来 公司 惠州卓威贸 子公司 应收账 - 438.58 - 3 83. 54.65 货款 经营性 易有限公司 款 93 往来 小计 - - - 20,438.58 383.9 20,05 - - 3 4.65 其他关联方及其 无 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总计 - - - 20,438.58 383.9 20,05 - - 3 4.65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f2262a2-9f37-461a-b13c-ea0d12cfd35c.PDF ─────────┬──────────────────────────────────────────────── 2026-04-24 18:22│仁信新材(30139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同华先生、郑志明先生、李莎女士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同华先生、郑志明先生、李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52ffc2-c7b2-44cc-baa4-09cc915a308b.PDF ─────────┬──────────────────────────────────────────────── 2026-03-26 16:3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 《守恒智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投资守恒智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11.1508%。 2026年3月19日,合伙企业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合伙企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守恒智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BRU19 备案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共同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eb3dbf6-1db3-4c72-b2da-3a760f30e201.PDF ─────────┬──────────────────────────────────────────────── 2026-03-19 18:1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57bbaccc-4542-4ed2-a57e-4741687007c4.PDF ─────────┬──────────────────────────────────────────────── 2026-03-18 18:0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2d5ed0e-48cd-4ac5-8bcc-126a767f00e6.PDF ─────────┬──────────────────────────────────────────────── 2026-03-06 16:00│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70517872-cf89-46f2-ad7c-0080aebe1b25.PDF ─────────┬──────────────────────────────────────────────── 2026-02-12 15:4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威”),于近日收到 江阴市数据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显示江苏卓威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注销完成后,江苏卓威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49dbe9c3-7d8d-46a6-9535-f33417a09300.PDF ─────────┬──────────────────────────────────────────────── 2026-01-12 18:1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婵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郑婵玉女士计划在2025年10月1 1日-2026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93,4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85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 本比例为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86,9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71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 本比例为2.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股东郑婵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 减持价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股份 名称 间 格区间 价(元/ (股) 例(%) 来源 (元/ 股) 股) 郑婵 集中竞价 2025 年 10.21- 10.68 753,333 0.3102 首次公开 玉 交易 10 月 11 11.65 发行前股 日至 份、上市 2026 年 后资本公 大宗交易 1 月 10 8.44- 8.62 1,740,000 0.7165 积金转增 日 8.74 股份 合计 2,493,333 1.0267 本次减持股份,股东郑婵玉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493,3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67%,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 的总股本比例为1.04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 %) 郑婵玉 合计持有股份 8,736,000 3.5973 6,242,667 2.5706 其中:无限售条 8,736,000 3.5973 6,242,667 2.570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减持后,股东郑婵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42,66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706%,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为2.608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 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股东郑婵玉女士未在相关文件作出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郑婵玉女士严格履行了其 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郑婵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24bedc59-4218-4a8f-a146-94b4d1397fd6.PDF ─────────┬──────────────────────────────────────────────── 2026-01-06 16:02│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仁信科技”)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公开参与竞拍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中东区地段的地块土地使用权。 2025年2月26日,仁信科技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SHD-03-0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 书》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仁信科技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 商一致,将原《出让合同》交付日期顺延一年,延期至2026年3月28日前出让宗地,并将原约定的动工期限、竣工期限、土地使用年 期亦相应顺延,其他条款仍按原《出让合同》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0cd5085a-95f1-4493-a654-2421a7b1df8f.PDF ─────────┬──────────────────────────────────────────────── 2025-12-30 16:3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bf68591-5ccb-4db7-8e30-29ffdb66670d.PDF ─────────┬──────────────────────────────────────────────── 2025-12-17 18:0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b32fb55c-7d4b-4680-8672-cc28570d64ba.PDF ─────────┬──────────────────────────────────────────────── 2025-12-16 16:2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8ca2d93-f91f-43c1-82b2-da3b881e2b6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仁信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230.PDF ─────────┬──────────────────────────────────────────────── 2026-04-25│仁信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239.PDF ─────────┬──────────────────────────────────────────────── 2025-10-29│仁信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502.PDF ─────────┬──────────────────────────────────────────────── 2025-08-29│仁信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761.PDF ─────────┬──────────────────────────────────────────────── 2025-04-25│仁信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767.PDF ─────────┬──────────────────────────────────────────────── 2025-04-25│仁信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752.PDF ─────────┬──────────────────────────────────────────────── 2024-10-30│仁信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192.PDF ─────────┬──────────────────────────────────────────────── 2024-08-30│仁信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650.PDF ─────────┬──────────────────────────────────────────────── 2024-04-26│仁信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81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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