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5 仁信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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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6 │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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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5 │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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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 │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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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 │仁信新材(30139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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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 │仁信新材(30139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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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 │仁信新材(30139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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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 │仁信新材(30139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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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 │仁信新材(301395):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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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3 │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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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3 │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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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6│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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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d7329e3-0d3c-4be6-9d4a-40af566df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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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5│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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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信新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53c6880-c523-491e-ad16-460d86e8f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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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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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7e506cf-10f5-4c43-9ae9-89266a325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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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仁信新材(30139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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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74b4d20-06ec-47b9-b328-ed0b2a976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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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仁信新材(30139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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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e049358-64f5-4dcc-b1f0-7ab726bab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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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仁信新材(30139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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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b3cc479-0c21-486d-8bec-63a84c684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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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仁信新材(30139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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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db4d239-a450-4a92-9c1a-aa478dce50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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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仁信新材(301395):公司章程(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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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0e90440-1e85-49df-af20-fc9e845f2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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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3│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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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c0357f5-1f07-4513-a046-1676e3289e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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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3│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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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1ec2732-edf4-4ab9-8881-22c0383a1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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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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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cf674fb-fcbf-4a48-90e6-14e5c71e1c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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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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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与授权办理章程备案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章
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dc42ddb-1f3f-4ba9-9c18-9b17e5bcc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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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仁信新材(30139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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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4495359-e985-4e3e-9fdf-01b0756c3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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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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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1a1e24a-a75d-4e2e-b23e-592b9f146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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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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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98ae6ec-1040-4308-b26c-1ab9a1f9f0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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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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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1ffb821-8948-4a40-a294-12a04ec44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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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6:22│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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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3,62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616,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9,333,
695.0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7,282,704.9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XYZH/2023GZAA3B0134《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0日下午及 2026 年 7月 31 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 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25,217.09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尾款、质保金、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账户结存余额为准)用于投资“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 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及
“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0 万吨/年光学级 PMMA 树 脂 新 材 料 项 目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万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6 年 8月 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 募集资金用途
额
(元)
惠州仁信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08022729200592464 0.00 聚苯新材料一体
技发展有限 份有限公司惠州 化—12.8 万吨/
公司 滨海支行 年低顺聚丁二烯
新材料(LCBR)/
溶聚丁苯橡胶
(SSBR)项目
惠州仁信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08022729200592588 0.00 聚苯新材料一体
技发展有限 份有限公司惠州 化—10 万吨/年
公司 滨海支行 光学级 PMMA 树脂
新材料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
甲方二: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家明、王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的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
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
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合计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章),至专
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5a2c512a-5dcf-4246-8498-bd8341aa6d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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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6:46│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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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d7165e52-f304-453c-93c0-97fd7fc2b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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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6:46│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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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a6c5706b-b049-4448-987b-3d5c5d8b6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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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8:12│仁信新材(301395):仁信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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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仁信新材;证券代码:301395)于2026年7月31日、2026
年8月3日和2026年8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涨跌幅偏离值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
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目前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请
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涨跌幅偏离值超过3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2c33ac60-1a61-4df1-aa7f-426143793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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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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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文件。
3、上述议案公司均将对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
统计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1)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08月 12日 9:00-11:30,14:00-17:00。(三)登记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惠州仁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袤
电话号码:0752-5119512
传真号码:0752-5573132
电子邮箱:ligm@hzrxnm.com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本次股东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
等所有费用自理。因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地点位于石化园区内,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石化园区对来访车辆与人员实行备案管理。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公司取得联系,并配合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否则将可能无法进入本次会议地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17aba422-5e33-41e5-8eed-d7ebfb1f6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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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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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
(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四)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
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的价格因素影响,需要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
议,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
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 7月 30日下午及 2026 年 7月 31日上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公司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96599a12-212a-43b8-a6b5-a822f264f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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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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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仁信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
7,282,704.99元,已于 2023年 6月 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仁信新材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仁信新材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仁信新材最新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 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个月
3 聚苯乙烯 1号和 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24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2025 年 11月 13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 18,412.57 万元,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 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
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745.96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3,148.10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扣
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其中33,148.1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仅限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
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担保,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
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将进行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
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6年 7月 30日下午及 2026年 7月 31日上午,仁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
利益最大化。
(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328fe8d-4c9a-4f29-a938-b0cec6f05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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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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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772a75ea-e425-4550-b2ec-5fef83229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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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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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
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
关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
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
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
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
将通过与合格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所投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
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
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的价格因素影响,需要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
议,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
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委托理
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保荐机构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公司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a6699021-0cba-47dd-aa38-4c442a0f5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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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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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765a0cdf-2500-4395-abdf-69307d8b3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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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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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
,其中董事杨国贤先生、邱洪伟先生、邱楚开先生以及刘同华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25,217.09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尾款、质保金、
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账户结存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项目。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
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267874e7-e026-4677-9f28-c8fa38432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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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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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仅限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
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个月
3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24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2025年11月13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
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745.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148.10万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
后的利息收入,其中33,148.1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
述投资额度。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仅限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
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
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担保,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
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
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
利益最大化。
(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5f5e4f5a-e6da-4984-8256-6f90528001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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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0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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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分别对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一)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E69FHW8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邱楚开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陆佰壹拾万零伍仟捌佰伍拾伍元肆角伍分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E4EYMJ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邱桂鑫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3f133929-09ce-4f29-b7f8-123b61162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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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5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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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缴税款的基本情况
近日,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2025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交所得税额5,618,211.56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6.77%。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税款已
经全部缴纳完毕,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务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
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公司补缴税款将计入2026年度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0,
607.56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03fe3842-b9b7-41fe-af11-7714d9e1e4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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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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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44e3ebb-e030-49f2-b04f-2665058f5f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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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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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汉周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0 人,代表股份 101,760,17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1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78,120,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63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 人,代表股份 23,640,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6 人,代表股份 27,924,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4,284,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23,640,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8%。
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42,850,43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3,500,608 股,该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总数 239,349,830 股。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1,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6,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0,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8,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2,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3,1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1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12,5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915,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反对 1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12,5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 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邱汉周、杨国贤、陈章华,共计 72,828,000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7,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7,812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7%。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11,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13,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28%。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0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2%;反对 3,6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13,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斌、张向晖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fc9d210-d665-4d35-b793-376d97604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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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00│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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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 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11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
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惠州仁信新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639851972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星湖支行
鉴于上述专户余额已按要求转入仁信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投资建设项目,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
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b0b4b19-4f62-4191-89ec-a5d61813d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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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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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 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11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
苯新材料一体化 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惠州仁信新材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20078801700000995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支行
鉴于上述专户余额已按要求转入仁信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投资建设项目,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
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ec08e3e-4e69-4afb-a3f6-a4bc09a4f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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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56│仁信新材(301395):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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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44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净利润分别为1.58%、72.87%。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48cd7d5-eaa8-4645-801b-98cbaf42c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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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1│仁信新材(30139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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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
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且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a4dc35-96c4-4c2c-af14-0f78e9cec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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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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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
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间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个月
3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18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00.48万元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489.97万元(含理财收益
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30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仁信新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该事项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343719-be1e-4060-97b1-6ee61c40a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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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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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68ea6f-70f3-4e74-81fa-a5ab5bd34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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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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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
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章华先生、邱楚开先生回避表
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应内容。现将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与标准
(一)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按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确保
绩效薪酬与公司发展相协调。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设置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二)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只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由公司统一
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因辞职或离任,公司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予以发放。独立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
贴的,自提出申请后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交通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2ef549-ba83-4c74-a5d7-fe96fa83de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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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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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06bd49-1973-4270-a520-d53a63208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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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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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
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玲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正军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秋华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
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
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继续
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125c43-48cc-4686-8476-470018c25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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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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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有效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开展各项工
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及行业竞争格局,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整体经营保持稳健,较
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业绩指标。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0,580.04 万元,同比减少 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350.67 万元,同比减少 37.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127.86 万元,同比减少 25.56%。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2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 18项议案。
3.2025 年 8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5 年 8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等 32 项
子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
6.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等 3项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 5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股东会通过的战略规
划和经营决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司平稳运营。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5 年 1月 9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5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3.2025 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2025 年 9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
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了 5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议案,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及合规运作情况给予指导和监督。此外,公司于 202
5 年9 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能。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了 1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新加入领导班子严格审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确保薪酬方案公开透明、真实有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对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继续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职,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在
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了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积极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五)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及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上传信息披露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业绩说明会、共接待 7次机构投资者。通过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互动易平台等直面中小股东,
积极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并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鼓励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持续提升投资者
认知及认可度。
三、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核心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坚持科学决策、规范履职,全力推动公
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本年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夯实治理基础,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提升决策科学性与透明度,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对公司的战略布局提出客观、审慎的意见,切实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效
能。
(二)强化信息透明,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完成每一次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的
整体质量,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投资者关系方面,董事会将不断完善沟通渠道与方式,积极传递公司发展愿景与经营
理念,增进投资者了解与认同,维护长期稳定的投资者关系。
(三)规范日常履职,保障董事会工作有序落实。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强化团队协作意识,充分发挥科
学决策与监督保障核心作用,持续优化治理架构、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以规范化、精细化治理保障公司运营高效有序。同
时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时参加或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业培训,对公司股东及全体投资者负
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202974d-499a-4310-a2fe-ca78e05f1c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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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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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02b560-c971-43a8-986e-0ef622b46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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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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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2025年12月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
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遵循政策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6e1e7a-0ffe-42a6-99c8-bc8ecdf68f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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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8│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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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08fa4f0-42b0-49bc-91e5-a62375f527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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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7│仁信新材(30139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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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06,703.52元,母公
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6,592,364.31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3,659,236.43元。截至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0,102,386.85元,资本公积869,685,334.5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2,830,874.38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0,102,
386.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
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20,051,926.00 144,9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506,703.52 53,243,841.43 55,792,214.7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2,426,340.23 87,806,335.11 70,923,838.08
营业收入(元) 2,205,800,376.67 2,209,452,400.37 1,978,619,831.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90,102,386.8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92,830,874.3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4,971,926.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7,514,253.2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4,971,926.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1,156,513.4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上市,尚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上市
后数据。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64,971,926.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
素,同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主营业务开
发、研发创新投入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事项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
供充分便利。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将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小股东提供表决渠道,并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实行单
独计票、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将主动听取中小股东关于现金分红的意见与诉求,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
5、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仁信科技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
需求等因素审慎作出的决策。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
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
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0元,占2024年度、2025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5f1ff47-2ad7-4c90-ad1d-4a9712828a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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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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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3b61c5-87ab-49ce-bf38-406425cf4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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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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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9ebea12-ab50-47e4-bdfd-2103e984da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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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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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b522aa8-3981-4364-95fe-9bf3b7369b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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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6│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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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087d85-c95f-4b67-bdc6-3d89539c00f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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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仁信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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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2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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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仁信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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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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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仁信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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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2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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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仁信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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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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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仁信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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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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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仁信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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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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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仁信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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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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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仁信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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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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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仁信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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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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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仁信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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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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