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6 宏景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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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4 │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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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42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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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3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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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3 │宏景科技(30139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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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5:40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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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36 │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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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36 │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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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22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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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34 │宏景科技(3013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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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34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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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4│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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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153,517,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6
75,877.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
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3,517,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0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0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10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
咨询联系人:张铁舰
咨询电话:020-82018146
电子邮箱:investor@gloryview.com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4a1318a7-8911-4e3d-8772-902d8162f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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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42│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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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号)同意注册,于2022年11月11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兴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保荐协
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
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华兴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承接,
华兴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国金证券已委派顾东伟先生、孟凡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兴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92a96565-28e4-4a92-9880-f93330332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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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3│宏景科技(301396):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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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许驰女士实施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许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99%,该股东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并触及 1%的整数
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许驰持有公司股份7,93
3,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许驰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许驰女士于2025
年9月24日至9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76%。本次权益变动后,许驰女士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4.99999%,并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许驰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 9月 24日至 9月 24日
权益变动过程 因个人资金需求,许驰女士于 2025年 9月 24日至 2025年 9月 24日
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2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76%。
许驰女士减持股份是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宏景科技 股票代码 301396
变动类型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57,300 0.1676
合 计 257,300 0.167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7,933,162 5.16759 7,675,86 4.99999
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3,290 1.29190 1,725,99 1.12429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49,872 3.87570 5,949,87 3.87570
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 本次减持相关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2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
2025-045)。许驰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上
述已
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许驰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5fbd57b-adcf-46a6-90f4-bf36858d1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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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03│宏景科技(30139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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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景科技
股票代码:301396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驰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至 5%以下)
2025年 9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
”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宏景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许驰
宏景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00%以下
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许驰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实缴与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的出资额、个人资金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5年 7月 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信息披露义务
人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3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时不排
除在未来 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安排,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7,933,1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675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公司股份 7,675,8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许驰 集中竞价 2025年 9月 24日至 9月 24日 257,300 0.16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许驰 合计持有股份 7,933,162 5.16759 7,675,862 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3,290 1.29190 1,725,990 1.124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49,872 3.87570 5,949,872 3.87570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高管锁定股以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
联系人:张铁舰
联系电话:020-820181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许 驰
签署日期:2025年 9月 24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7309cd08-944b-49fa-a21b-dc72886ae5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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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5:40│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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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
举办的“2025广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
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周五)15:30-17:00。
届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负责人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0135ebe5-ef9b-4116-9732-029514261e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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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36│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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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525fa01-23bb-4b78-a7f4-dd8b15751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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