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1397(溯联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97 溯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20:24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7-05 15:32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6-30 16:28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 │期解除限... │ ├─────────┼──────────────────────────────────────────────┤ │2026-06-23 17:25 │溯联股份(30139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6-23 17:22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1 17:36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 │ │一个归属... │ ├─────────┼──────────────────────────────────────────────┤ │2026-06-01 17:36 │溯联股份(30139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1 17:36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 │限售条件... │ ├─────────┼──────────────────────────────────────────────┤ │2026-06-01 17:36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 │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6-01 17:36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 ─────────┬──────────────────────────────────────────────── 2026-07-10 20:24│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因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6,977股,公司总股本由 155,662,898股减少至 155,645,921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299,139股完成归属登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由 873,490股减少至574,35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 本为现有总股本 155,645,92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574,351股后的股本155,071,570股,即本次权益分派将以此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77,535,78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46,521,47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02,167,392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每 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77,535,785元/155,645 ,921股×10股=4.981549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4981549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10 股=46,521,471 股/155,645,921 股 ×10 股=2.988929 股,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2988929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81549)/(1+0.2988929)。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如在本次利润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 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977股,公司 总股本由155,662,898股减少至155,645,92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部分于 2026年 6月 25日登记完成,归属数量 299,139股,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由 873,490股减少至 574,351股。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645,921股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574,351股后的股本 155,071,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 金分红总额 77,535,78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46,521,47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为 202,167,392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155,645,9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74,351股后为 1 55,071,57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5,645,921 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02,167,392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6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7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次转股于 2026年 7月 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5****578 韩宗俊 2 035****274 韩宗俊 3 035****005 韩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7月 8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4,391,174 54.22 25,317,352 109,708,526 54.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254,747 45.78 21,204,119 92,458,866 45.73 三、总股本 155,645,921 100.00 46,521,471 202,167,392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届满后的 2年内,若本人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锁定期满后,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果发行人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 2、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回购/归属价格、回购/归属数量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后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归属数量、回购/归属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 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每 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77,535,785元/155,645 ,921股×10股=4.981549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4981549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10 股=46,521,471 股/155,645,921 股 ×10 股=2.988929 股,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2988929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81549)/(1+0.2988929)。 5、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02,167,392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995元。 咨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8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易均平 咨询电话:023-67551991 传真电话:023-67551991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e91ebf7-5eb4-4586-9bfa-2dde286d3026.PDF ─────────┬──────────────────────────────────────────────── 2026-07-05 15:3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977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55 ,662,898股的0.0109%,涉及激励对象10人,回购价格为12.7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216,873.61元。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16,97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155,662,898股变更为155,645,921股。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 2025年 4月 26日至 2025年 5月 8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 5月 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获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办理授予及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 露《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 2025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6.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8 5.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8.4037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2.73元/股。 7.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 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应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不再具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并注销。 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绩效未达标,其所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977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予以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55,662,898股的0.0109%。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股数为基数(当时总股本119,942,2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873,490股后为119,068,77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元人民币现 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35元/股调整为12.73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977股,回购总额为216,873.61元(含承担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1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6〕8-6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6年6月15日止,溯 联股份已向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216,873.6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4,640,679 54.37 -16,977 84,623,702 54.37 高管锁定股 1,224,879 0.79 1,224,879 0.7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9,000 0.18 -16,977 282,023 0.18 首发前限售股 83,116,800 53.40 83,116,800 53.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022,219 45.63 71,022,219 45.63 三、总股本 155,662,898 100.00 -16,977 155,645,921 100.00 注: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f637373a-eb3a-4938-bc87-da359658dd21.PDF ─────────┬──────────────────────────────────────────────── 2026-06-30 16:28│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 ─────────┴────────────────────────────────────────────────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c255379-5a85-4497-889f-33304ac67d07.PDF ─────────┬──────────────────────────────────────────────── 2026-06-23 17:25│溯联股份(30139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溯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溯联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1.00万股,并于2023 年 6月 28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4.00 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631.9 19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8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2.080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 113%。 2023年 12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28.9198万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2024年 6月 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046万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 12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154.8万股上市流通。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9)。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 7月,公司实施完成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00,04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28,670股后为 99,511,33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9,942,26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7)。 2025年 7月,公司实施完成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19,942,26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73,490股后为 119,068,776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8.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5,662,8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年 7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5,662,89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84,640,6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743%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1,022,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5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名,为聂静女士。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0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聂静 187,200 187,200 注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40,679 54.37 -187,200 84,453,479 54.25 首发前限售股 83,116,800 53.40 -187,200 82,929,600 53.28 高管锁定股 1,224,879 0.79 1,224,879 0.7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9,000 0.18 299,000 0.1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22,219 45.63 187,200 71,209,419 45.75 三、总股本 155,662,898 100.00 - 155,662,898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6ba2ae8-a419-47c9-8eea-b8753e264f0d.PDF ─────────┬──────────────────────────────────────────────── 2026-06-23 17:2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03%。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1.00万股,并于 2023年 6月 28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4.00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31.919 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8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2.080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13%。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28.9198万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7)。 2024年 6月 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046万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 12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154.8万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 7月,公司实施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0,0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28,670 股后为 99,511,33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9,942,266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4-027)。 2025年 7月,公司实施完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9,942,26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73,490股后为 119,068,776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8.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5,662,898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5,662,89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4,640,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743%;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1,022,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57%。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名,为聂静女士。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0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聂静 187,200 187,200 注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40,679 54.37 -187,200 84,453,479 54.25 首发前限售股 83,116,800 53.40 -187,200 82,929,600 53.28 高管锁定股 1,224,879 0.79 1,224,879 0.79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9,000 0.18 299,000 0.1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22,219 45.63 187,200 71,209,419 45.75 三、总股本 155,662,898 100.00 - 155,662,898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66ccf3a-0079-474d-b111-431a78de2e29.PDF ─────────┬──────────────────────────────────────────────── 2026-06-01 17:36│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 │归属...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6ed458a6-bd88-45c3-94d7-993f543d010e.PDF ─────────┬──────────────────────────────────────────────── 2026-06-01 17:36│溯联股份(30139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026年 5月 22 日通过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宗 俊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9,139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 记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 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鉴于董事林骅先生、徐梓净先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林骅先生、徐梓净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623股,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 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鉴于董事林骅先生、徐梓净先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林 骅先生、徐梓净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3ae51298-4a5f-466c-9253-2a4661d90e38.PDF ─────────┬──────────────────────────────────────────────── 2026-06-01 17:36│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 ─────────┴────────────────────────────────────────────────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 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8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对应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623 股。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 26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6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9,139 股。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6587e58-e0bc-438a-ad62-35b8b34be815.PDF ─────────┬──────────────────────────────────────────────── 2026-06-01 17:36│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公告 ─────────┴────────────────────────────────────────────────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a27143b-ea23-46a7-914d-eb222e2faabe.PDF ─────────┬──────────────────────────────────────────────── 2026-06-01 17:36│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2a0c51ac-2d21-4c54-afd3-6d4312cea894.PDF ─────────┬──────────────────────────────────────────────── 2026-06-01 17:36│溯联股份(30139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2. 2025年 4月 26日至 2025年 5月 8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 5月 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获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办理授予及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 露《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 2025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6.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8 5.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8.4037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2.73元/股。 7.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 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 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5年5月22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在2026年5月21日前完 成授予。 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1.849万股经转增后数量为28.4037万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28.4037万股已经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8558e92-da9b-4a83-a465-b58cb581b89a.PDF ─────────┬──────────────────────────────────────────────── 2026-05-22 17:30│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8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6,977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需对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 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5,662,898 股变更为155,645,921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155,662,898元 减少至 155,645,921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 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 求(包括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申报等方式),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子邮件申报 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三)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899号 2. 邮政编码:400026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电话:023-67551991 5. 邮箱:slzqb@cqslsj.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867abdf-a004-43e1-a00e-a0a86defc511.PDF ─────────┬──────────────────────────────────────────────── 2026-05-22 17:30│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899号公司办公楼1101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韩宗俊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6,587,77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4,789,408股(公司总股本 155,662,898扣除回购专户 873,490股,下同)的 55.9391%。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共 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4,1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43,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192,77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9,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43,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股的 1.578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59,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9%;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8,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58,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9,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68,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7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5%;反对1,0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58,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73%;反对1,0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6,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5%;反对5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8%;弃权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4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5%;反对55,93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8%;弃权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7%。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83,395,000股。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7,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79%;反对5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6%;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57,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79%;反对55,54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6%;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25%。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83,395,000股。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00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9%;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7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57%;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5%;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8%。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465,40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46,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3%;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5%;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王丹女士、邓童潇女士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d825cb2-7a11-4e30-a868-eb29348519ce.PDF ─────────┬──────────────────────────────────────────────── 2026-05-22 17:30│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f7a688c-b537-4adf-893c-e1a4482baf55.PDF ─────────┬──────────────────────────────────────────────── 2026-05-20 15:4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899号公司办公楼 1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的议案》 2. 相关说明 (1)议案 3.00、8.00、9.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6.00、7.00、8.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4)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13:00-16:30(传真或信函登记的截止时间为 202 6年 5月 21日 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 3. 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899号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的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盖章并由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 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899号 联系人:韩啸、易均平 电话:023-67551991 传真:023-67551991 邮编:400026 电子邮箱:slzqb@cqslsj.com 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于会议召开前 10天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 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8.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02ad094-2303-47cd-a4a9-23f0e5fb15ab.PDF ─────────┬──────────────────────────────────────────────── 2026-05-18 19:19│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设定价格区间,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 内实施完毕。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宗 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韩宗俊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韩宗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48,95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1.45%。 2. 除本次增持计划外,韩宗俊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 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韩宗俊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 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 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宗俊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 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 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 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宗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0fd8c5a-805b-4ac7-83c4-06cbcb8bcd40.PDF ─────────┬──────────────────────────────────────────────── 2026-05-12 15:48│溯联股份(301397):关于举行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2. 会议召开网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4. 会议问题征集: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 2026年 5月 15日 前通过电子邮箱 slzqb@cqslsj.com、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YQukwyTp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的方式,将您所关注的 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一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8日举行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 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投资者踊跃参加。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2.会议召开网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公司参会人员 届时,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主要领导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 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YQukwyTpC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亦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3-67551991 邮箱:slzqb@cqslsj.com 六、其他说明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 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0f584d0-7c5b-47ba-b4c8-6c7a7dcd71da.PDF ─────────┬──────────────────────────────────────────────── 2026-05-08 16:36│溯联股份(30139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 026年 5月 7日通过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宗俊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成都高新区华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任晓峰、任承俊签署《投资意向 协议》,通过向标的公司增资及现金收购其部分股东的股权,取得标的公司不低于 51%的股权,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 局,拓宽产品线,提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拟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为意向性协议,股权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方案、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 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最终以各方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投资意向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 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为保障交易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 对投资标的后续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待正式协议签署时,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 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180d89e-4887-459c-8da0-d472ebd0c48c.PDF ─────────┬──────────────────────────────────────────────── 2026-05-08 16:34│溯联股份(301397):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5973d8e-eead-4a22-9cc0-0733500371f5.PDF ─────────┬──────────────────────────────────────────────── 2026-04-23 19:58│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e65583-d355-4544-8610-0e954d67406c.PDF ─────────┬──────────────────────────────────────────────── 2026-04-23 19:56│溯联股份(30139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该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 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的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 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 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7.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具体用途 及金额等事项;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 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 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90fdf9-d919-4cb8-a2e1-545e29d0a077.PDF ─────────┬──────────────────────────────────────────────── 2026-04-23 19:55│溯联股份(301397):中银证券关于溯联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中银证券关于溯联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249143-beae-4762-b86d-5c799a6cfd4f.PDF ─────────┬──────────────────────────────────────────────── 2026-04-23 19:55│溯联股份(30139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442 号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 股份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溯联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溯联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2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唐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2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余海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efcb1b-7e65-4dfe-b6ba-e42e3d496c70.PDF ─────────┬──────────────────────────────────────────────── 2026-04-23 19:55│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d2db71-8bdb-40d5-b300-6458727942e3.PDF ─────────┬──────────────────────────────────────────────── 2026-04-23 19:55│溯联股份(301397):中银证券关于溯联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溯联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思博 联系电话:010-66229317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洋晹 联系电话:021-203289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为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本次培训 重点从募集资金管理、股份减持规 范、再融资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诺 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e4fe8e-647a-41ad-9702-f22cc9ddc9dd.PDF ─────────┬──────────────────────────────────────────────── 2026-04-23 19:55│溯联股份(301397):回购注销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溯联股份(301397):回购注销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3e1f89-e77e-46ed-973b-2d9a31f3a558.PDF ─────────┬──────────────────────────────────────────────── 2026-04-23 19:55│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8074b6-8dbc-41e5-b645-d8c37b2d6eba.PDF ─────────┬──────────────────────────────────────────────── 2026-04-23 19:54│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899号公司办公楼 1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的议案》 2. 相关说明 (1)议案 3.00、8.00、9.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6.00、7.00、8.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4)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13:00-16:30(传真或信函登记的截止时间为 202 6年 5月 21日 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 3. 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899号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的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盖章并由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 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899号 联系人:韩啸、易均平 电话:023-67551991 传真:023-67551991 邮编:400026 电子邮箱:slzqb@cqslsj.com 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于会议召开前 10天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 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8.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e7eb4e6-430a-445d-8afb-2e4ce078b7f8.PDF ─────────┬──────────────────────────────────────────────── 2026-04-23 19:54│溯联股份(3013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新建)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新建,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和第四届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三届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在财务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管控等方面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新建,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25 年 9 月,公司完成董 事会换届选举,本人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本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家数未超过 3 家。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7次、股东会 2次、审计委员会 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本人出 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基于会计专业判断,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会计政策 的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在建工程项 目、对外投资事项等进行了实地考察。特别是针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人与财务负责人进行了专 项沟通,提示关注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期限匹配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与合规运作。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年组织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导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参加审计 机构 2024 年报汇报以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计划和方法进行讨论,同意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 跌价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无异议。会后督导内部审计人员配合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完成年审工作,并按计划完成内审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业绩下滑、募投 项目进展、利润分配等问题进行交流。针对投资者关切的经营业绩问题,本人从会计角度解释了研发投入增加、信用减值转回等因素 的影响,增进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理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推动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审慎审核会议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重庆监管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相关培训以及交易所组织的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增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系统学习证券法律法 规,加深对法人治理结构及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 促进规范运作。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度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应的 财务信息。本人认真审阅各期财务报告,重点关注收入确认政策的稳定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存货跌价测试的合理性、非 经常性损益的归类准确性。经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经营成果,会计政策运用恰当。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独立性、审计团队配 置等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胜任能力,审计费用定价公允,续聘程序符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聘任廖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对廖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评估,认为廖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系统的财务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9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随即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在此期间,本人对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重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逐一核查候选人是否符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担任上述职务的法定情形,确保提名及聘任程序合规、人员适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2025 年度,公司制定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 2026 年工作展望 2025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专业背景与高校从教经验,聚焦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及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 ,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2026年,我将继续勤勉履职,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着力提升财务报告质量, 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持续关注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强化动态监督与风险防控;三是深化参 与公司治理优化工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和专业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08bd6f-0f7e-443f-90af-bd0fc0b60b8a.PDF ─────────┬──────────────────────────────────────────────── 2026-04-23 19:54│溯联股份(3013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 水平等,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处工作岗位、专业能力及履职情况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评价标准执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 制度执行,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调整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 (一)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方案,在定 期绩效评价后按考核周期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发放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其他国家或公 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披露 原因。 第十五条 如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收集公开的同行业薪酬数据,作为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不低于公司薪酬调整水平作为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的变动; (五)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外部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违反忠实、勤勉或其他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风险事件等,给公司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 索扣回程序以及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0f14e13-4ff0-4ee4-a7cb-143c93cc9edc.PDF ─────────┬──────────────────────────────────────────────── 2026-04-23 19:54│溯联股份(3013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程源伟)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程源伟,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9 月任职以来,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 人作为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公司治理合规、制度 体系建设、重大事项法律审查等方面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 9 月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程源伟,1965 年 3 月出生,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2025年 9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本人兼任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家数未超过 3 家。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 9 月以来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 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在审议议案时,本人结合法律专业背景,重点关注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 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5 日。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重点对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合规 管理体系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并结合新修订的治理准则,与公司管理层就董事、高管薪酬制度、独立董事履职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交 流,提出合规建议。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自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以来,本人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参加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 会议,就审计范围、计划和方法进行讨论,同意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会后监督内部审计人 员配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年审工作,并按计划完成内审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就中小投资者的诉求,要求公司管理层积极回复 响应,坚定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督促做好信息披露,关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推动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审慎审核会议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提质增效、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证监会、交易所颁布的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履职能 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促进规范运作。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应的财务信息。本人认真审阅了财务报告,重点关注收入确认政策 的稳定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存货跌价测试的合理性、非经常性损益的归类准确性。经审阅,认为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聘任廖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本人查阅了廖强先生的相关资料,认为廖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系统的财务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 合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9 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随即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在此期间,本人对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重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逐一核查候选人是否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是否 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确保提名及聘任程序合规、人员适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与后续工作展望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充分利用法律专业背景和律师执业经验,在公司治理制度建设、重大事项 合规审查、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关注新《公司法 》及配套法规的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及时跟进最新监管要求;二是加强对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法律风险审查;三是积极参与 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e8e2235-4b30-4e3a-8e50-2791c915eb3f.PDF ─────────┬──────────────────────────────────────────────── 2026-04-23 19:54│溯联股份(3013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洪)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洪,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 1-9 月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法律 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公司治理合规、制度体 系建设、重大事项法律审查等方面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5年 9月 12日任期 届满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现将 2025 年 1-9 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洪,1966 年 8 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民商法、公司法等领域教学与研究。2022 年 9 月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任期届满离任。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 1-9 月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在审议议案时,本人结合法律专业背景,重点关注会 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 1-9 月,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0 日。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重点对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合规管 理体系等进行了专项调研,并结合新修订的治理准则和章程指引,与公司管理层就法定代表人产生规则、股东权利保护、决议效力等 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提出合规建议。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参加审计机构 2024 年报汇报会议,就审计范围、计划和方法进行讨论,同意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列 为关键审计事项,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无异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 1-9 月,本人出席了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治理、利润分配、投资者权益 保护等问题进行交流,耐心解答投资者关切的法律合规问题。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推动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审慎审核会议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升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参加重庆监管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相关培训以及交易所组织的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增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系统学习证券法律法 规,加深对法人治理结构及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 促进规范运作。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 1-9 月,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9 月,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 1-9 月,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 1-9 月,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1-9 月,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度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相应的财务信息 。本人认真审阅各期财务报告,重点关注收入确认政策的稳定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存货跌价测试的合理性、非经常性损 益的归类准确性。经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经营成果,会计政策运用恰当。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质量、独立性、审计团队配置等进行 评估,认为其具备胜任能力,审计费用定价公允,续聘程序符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1-9 月,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 1-9 月,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9 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此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审核,重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逐一核查候选人是否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法定情形,确保提 名程序合规、人员适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2025 年 1-9 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2025 年 1-9 月,公司制定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 2025 年 1-9 月,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 1 月至 9 月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运用法律专业背景及高校法学研究资源,重点围绕公司治理 制度建设、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建言献策,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随着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于 2025 年 9 月届满,本人正式离任。衷心感谢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位同仁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祝愿公司在 未来发展中基业长青、行稳致远。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11c945a-d1ec-4a8d-aa76-40a8d588697f.PDF ─────────┬──────────────────────────────────────────────── 2026-04-23 19:54│溯联股份(3013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夔宁)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夔宁,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9 月任职以来,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 人作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充分发 挥专业技术优势,在公司战略决策、技术路线研判、重大投资评估等方面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 9 月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夔宁,1970 年 12 月出生,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后,长期从事能源动力、热管理技术等领域教学与 研究。2025 年 9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 ,本人兼任重庆市旺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家数未超过 3 家。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 1-9 月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 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在审议议案时,本人结合能源动力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技术战略方向、重大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 性及产业布局的前瞻性,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重点关注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后续管理,审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标准及实施进展,确保股权激励与公司战略目标、个人业绩贡献相匹配。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5 日。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重点对公司液冷技术研发方向、 热管理系统技术路线等进行了专项调研,并与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就下一代液冷技术发展趋势、高功率芯片散热解决方案等专业问题进 行深入交流,提出技术建议。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参加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就审计范 围、计划和方法进行讨论,同意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会后监督内部审计人员配合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完成年审工作,并按计划完成内审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通过参加投资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就公司技术战略、研发投入、新 业务布局等问题进行解答,回应投资者关切。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推动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审慎审核会议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了重庆监管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相关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 司治理制度,增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系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加深对法人治理结构及股东权 益保护相关规定的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促进规范运作。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应的财务信息。本人认真审阅了财务报告,重点关注收入确认政策 的稳定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存货跌价测试的合理性、非经常性损益的归类准确性。经审阅,认为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聘任廖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本人查阅了廖强先生的相关资料,认为廖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系统的财务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 合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 9 月以来,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9 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随即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在此期间,本人对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重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逐一核查候选人是否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是否 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确保提名及聘任程序合规、人员适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 9 月以来,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充分利用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背景和高校科研资源,在公司重大战略投资 决策、技术路线研判、产业布局优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关注 2. 01 亿元智能算力液冷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落地推进,从技术路线、建设进度、研发成果转化等维度提供专业建议 ;二是积极参与公司中长期技术战略规划研讨,为公司把握液冷技术、低空经济、储能等新兴赛道机遇建言献策;三是深化产学研协 同,促进更多热管理领域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9b443e-ffa0-4e07-9ba3-9a5fe16481ef.PDF ─────────┬──────────────────────────────────────────────── 2026-04-23 19:54│溯联股份(30139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聪波)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聪波,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 1-9 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机械与运载工程 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战略决策、投资评估 、技术布局等方面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5年 9月 12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现将 2025 年 1-9 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聪波,1981 年 11 月出生,重庆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教授,长期从事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及运载装备技术研究。202 2年 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9月届满离任。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 1-9 月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5次、股东会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次。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在审议议案时,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重点关 注公司技术战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产业布局的合理性,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 1-9 月,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0 日。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持续关注江苏溯联、溯联零部件在 建项目的进展情况,支持公司成立独立研发中心,并对技术落地情况进行专项调研,从专业技术角度提出优化建议。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年参与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参加审计机构 20 24 年报汇报会议,就审计范围、计划和方法进行讨论,同意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对审计 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无异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 1-9 月,本人出席了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未来规划、核心竞争力、研发 投入等问题进行交流。针对投资者关切的储能业务进展等问题,本人从技术积累与市场布局角度进行了解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战略 的理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推动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审慎审核会议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升履职能力,本人 2025 年度认真参加了重庆监管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相关培训以及交 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增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系统学 习证券法律法规,加深对法人治理结构及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建议,促进规范运作。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 1-9 月,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1-9月,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 1-9月,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 1-9月,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1-9 月,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度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相应的财务信息 。本人认真审阅各期财务报告,重点关注收入确认政策的稳定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存货跌价测试的合理性、非经常性损 益的归类准确性。经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经营成果,会计政策运用恰当。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独立性、审计团 队配置等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胜任能力,审计费用定价公允,续聘程序符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 1-9月,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 1-9月,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9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此期间,本人召集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审核,重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逐一核查候选人是否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法定情形,确保提名程序 合规、人员适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 2025年 1-9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2025 年 1-9 月,公司制定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 2025年 1-9月,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 1 月至 9 月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背景及高校科研资源优势,在公司战略决策、 技术方向布局、产学研协同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创新发展。随着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9 月届满,本人正式离任 。衷心感谢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位同仁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祝愿公司在未来发展中乘风破浪、蒸蒸日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2c69e63-7965-463a-a55d-5c79a1fa3cea.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32b30f8-28e1-4267-a43c-0dceb6b73b9d.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程源伟先生、李夔宁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基于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其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d2ce4ba-d1af-401d-bf58-db72b46493be.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中银证券关于溯联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中银证券关于溯联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da40dd9-e265-47c0-a933-e90bd84ec24c.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 末执业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8.99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家 司(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 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578家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 海证券、天健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在 5%的范围内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与华仪电气承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担连带责任,天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健已按期履行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的履约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 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 审查,查阅了天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派出项目组由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明(项目合伙人)、余海东及现场负责人等其他相关人员组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高勇。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据此,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 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 在审计进场前,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 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 (三)对年度报告的审议: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并对天健 2025年度 的审计工作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5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使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项目团队具 备必要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 有效性。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d68dd7-9cb2-464d-81a7-62fe6a3c054d.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4c79be-1bd3-4e3c-96d2-66710795945f.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a185ae-22c7-4995-9eee-a4a83e7e0f9f.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872538-4539-4fec-bcf2-a496eaab4de2.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1)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2)查阅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 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3)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4)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5)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6)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 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孙公司,具体包括: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溯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柳州溯联 塑胶有限公司、江苏溯联塑胶有限公司、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溯联(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溯联塑胶有限公司 、海南溯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溯联智控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溯联智控(惠州)技 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 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 内容如下: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等。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范围、内容及披露标准、义务人及法律责任、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以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2%<错报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2% 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 5%<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错报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 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2% 2%<错报金额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衡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500万元(含)以上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0万元(含)-500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0万元以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3)重要业务的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6)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除上述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情形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的 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溯联股份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 部控制制度的实际设置及执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3da76f-12e4-4108-9695-6b6e11e75571.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8-443 号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溯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溯联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溯联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溯联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溯联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溯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溯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溯联股份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3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3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3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唐明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43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余海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ac9d533-e4cf-463e-9410-cddb56e5439a.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48bedbd-dd5e-43f0-9e19-78e98d16ae7e.PDF ─────────┬──────────────────────────────────────────────── 2026-04-23 19:52│溯联股份(30139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98de298-dbe0-49cc-a3f2-9de9ff626f3d.PDF ─────────┬──────────────────────────────────────────────── 2026-04-23 19:51│溯联股份(30139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e72afd-bdeb-4ae7-b5b3-7258f1473663.PDF ─────────┬──────────────────────────────────────────────── 2026-04-23 19:51│溯联股份(301397)::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与回购注销 │20... ─────────┴──────────────────────────────────────────────── 股票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 2025年 4月 26日至 2025年 5月 8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5月 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3. 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激励计划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获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办理授予及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 露《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 2025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8 5.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28.4037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2.73元/股。 7.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相应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级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业绩考核 未完全达标、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不再具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或者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需作废相应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及原因 1. 公司绩效未完全达标:2025年度公司业绩触发值为14,109万元,目标值为14,851万元,经审计的实际值为14,654.38万元,公 司层面本期解除限售/归属的比例为98.68%,回购注销/作废比例为1.32%。 2. 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所授予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期部分予以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期部分予以作废。 3. 人员变动: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因职级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 予以作废。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 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4,221股予以作废处理,具体构成如下: 1. 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的26名激励对象:4,021股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的2名激励对象:15,000股/人*2人*1.3(资本公积转增调整系数)*40%(当期归属比例)= 15,600 股 3. 离职及职级变动的2名激励对象:21,000股/人*2人*1.3(资本公积转增调整系数)= 54,600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情况 针对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的8名激励对象1,377股以及上述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2名激励对象15,600股,其对应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977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73元/股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5,662,898股减少至155,645,921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018,700 54.62% -16,977 85,001,723 54.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644,198 45.38% 0 70,644,198 45.39% 三、总股本 155,662,898 100.00% -16,977 155,645,92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回购注销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注销程序尚需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职级变动而不具备激励资 格,以及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2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达到归属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作废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4,221股。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激励计划》规定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以及8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回购上述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977股并予以注销。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与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与作废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溯联股份本次回购注销与作废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e933efa-ddfd-4735-b2a1-882148de4cfe.PDF ─────────┬──────────────────────────────────────────────── 2026-04-23 19:51│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ab95069-a2ed-4d44-959e-94c5f82e1baf.PDF ─────────┬──────────────────────────────────────────────── 2026-04-23 19:51│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报告 ─────────┴──────────────────────────────────────────────── 溯联股份(30139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216c11-dd1d-4aea-ba6e-697a945ce32e.PDF ─────────┬──────────────────────────────────────────────── 2026-04-23 19:51│溯联股份(30139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溯联股份(30139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53517b-f205-4292-8ec0-a2c2e4fd421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溯联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898.PDF ─────────┬──────────────────────────────────────────────── 2026-04-24│溯联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906.PDF ─────────┬──────────────────────────────────────────────── 2025-10-28│溯联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020.PDF ─────────┬──────────────────────────────────────────────── 2025-08-27│溯联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208.PDF ─────────┬──────────────────────────────────────────────── 2025-04-25│溯联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292.PDF ─────────┬──────────────────────────────────────────────── 2025-04-25│溯联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297.PDF ─────────┬──────────────────────────────────────────────── 2024-10-26│溯联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8971.PDF ─────────┬──────────────────────────────────────────────── 2024-08-23│溯联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8464.PDF ─────────┬──────────────────────────────────────────────── 2024-04-29│溯联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33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