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7 溯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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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7:02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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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44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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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21 │溯联股份(30139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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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17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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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15 │溯联股份(30139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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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15 │溯联股份(30139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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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56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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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6:57 │溯联股份(301397):2024-05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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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6:55 │溯联股份(30139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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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07 │溯联股份(301397):关于控股子公司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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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7:0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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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月 23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近日,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资金账号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350104909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770007025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 500100014209
北嘴证券营业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7fc1d2d2-d1aa-4d19-9f5a-689b4aaf2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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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44│溯联股份(301397):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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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29,194 股至 1,058,38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53%至 1.0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6.4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5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
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22、2024-024、2024-026、2024-031、2024-044、2024-048、2024-054、2025-001)。
3、截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3,49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购买股份的最
高成交价为 36.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08,527.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
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03,49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5,097,000 54.2736 +1,103,490 66,200,490 55.193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845,266 45.7264 -1,103,490 53,741,776 44.8064
三、总股本 119,942,266 100.0000 - 119,942,266 100.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eaf1057-a85a-4a03-9bcc-70b322241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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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21│溯联股份(30139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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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分别为徐梓净先生、黄新建先生、李聪波先生、王洪先生),会议由董事长韩宗俊先生主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资金2,351.23 万元(具体金
额以实际结转时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f41bc8f9-ec3d-445a-831d-6a4432d92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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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17│溯联股份(30139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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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55285aa9-3889-4d5f-999d-9d0aa5ed1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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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15│溯联股份(30139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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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e71c5289-90bb-4d32-b0db-f0dbdf311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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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15│溯联股份(30139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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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监事 2人,分别为杨毅先生、曹洪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毅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c9b89d3c-5747-406f-a068-ec1e300d3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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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6:56│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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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29,194 股至 1,058,38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53%至 1.0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6.4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3,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4 元/股,成交均价为 27.1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9,999,544.7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d6a6b2fd-958d-47d8-b30d-5a8240716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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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6:57│溯联股份(301397):2024-05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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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6%。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1.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4.00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
31.919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8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372.080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23.7113%。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28.9198 万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7)。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046 万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
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4 年 7 月,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0,0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28,670 股后为 99,511,33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9,942,266 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7)。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9,942,26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5,4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5963%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4,458,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037%。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4 名,分别为徐梓净、王荣丽、杨毅、林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
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2023 年 12 月28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3、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若本人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如果发行人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收盘价需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上市。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 53.27 元/股,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持股票的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
延长 6 个月,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2023-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徐梓净 660,000 660,000 注 3
2 王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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