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7 溯联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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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52│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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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
://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主要领导将在线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
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56967aca-0f04-4c8b-a280-de5734a20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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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50│溯联股份(301397):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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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夯实和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拓展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1,6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溯联智控”),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电池热管理解决方案和智能算力热管
理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5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溯联(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溯联企管”),致力于全面支持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优化和投融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纳入合
并报表的子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溯联企管将作为普通合伙人,有效管理子公司所设立的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平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溯联智控
1、公司名称:溯联(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韩宗俊
4、注册资本:1,60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899 号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溯联企管
1、公司名称:溯联(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韩宗俊
4、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899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设立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新设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新设子公司 1
00%股权。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拟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溯联智控、溯联企管是基于业务规划及公司经营发展、股权激励的需要。溯联智控的设立旨在为客
户提供高效优质的电池热管理解决方案和智能算力热管理解决方案,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溯联企管的设立旨在致力于全面支持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优化
和投融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溯联企管将作为普通合伙人,有效管理子公司所
设立的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平台,防范激励过程中产生的相应风险。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按照地方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注册设立核准等风险。另外,随着公司
分、子公司的增加,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内部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明确
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不断满足业务需求,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短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f4d3f4bf-7e6b-4167-9d34-45752eda5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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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5:45│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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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
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零部件”)、柳州溯联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柳州溯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重庆江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溯联零部件、柳州溯联就公司向中行重庆江北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子公司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20 日
3、注册资本:11,994.2266 万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4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1,994.2266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
4、法定代表人:韩宗俊
5、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宁路 18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塑料制品;汽车零部件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持股 5%以上)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韩宗俊 31.40%
韩啸 21.79%
8、公司与担保方的关联关系:溯联零部件、柳州溯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溯联零部件、柳州溯联 100%股权。
9、资信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10、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2024年 1-9月 2023年 12月 31日/2023年 1-12月
日期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6,677.77 229,885.08
负债总额 53,219.06 34,332.2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000.00 7,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2,693.50 34,275.0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93,458.71 195,552.81
营业收入 83,852.53 101,051.97
利润总额 11,974.79 16,833.18
净利润 10,857.63 15,075.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2、保证人: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柳州溯联塑胶有限公司
3、债务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
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担保最高限额:保证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 15,000 万元。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溯联零部件、柳州溯联为公司提供担保已履行其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
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0 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子公司股东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5f17cc1d-67f4-4ecd-bd07-eea0f9d96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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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3 15:31│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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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29,194 股至 1,058,3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53%至 1.0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6.4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3,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4 元/股,成交均价为 27.1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9,999,544.7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8c24d2fc-0c74-4ab9-bfd1-9a5ad6501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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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溯联股份(30139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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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 人,分别为韩啸(小)先生、徐梓净先生、黄新建先生、李聪波先生、王
洪先生),会议由董事长韩宗俊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紧紧围绕公司主业,抓住安徽省芜湖市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的战略机会,有利于拓展公司在新能
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业务,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徽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建设新能源汽车流体系统智能化工厂及芜湖研发中心。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合同》、办理项目备案、购买土地使用权等实施本项目有关的
全部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投资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0ebd1c6b-f422-49d6-a2ad-5d3af5b943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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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溯联股份(301397):关于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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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关于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c1756336-260f-4a02-bada-fdf8c5d65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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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溯联股份(30139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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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ab5d548d-944c-4a08-998b-29c24ffb1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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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溯联股份(30139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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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29,194 股至 1,058,3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53%至 1.0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69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6.4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3,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4 元/股,成交均价为 27.1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9,999,544.7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b33a2128-4645-46d2-82c4-cb209b485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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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6:58│溯联股份(301397):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溯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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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溯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2/73b82204-bb91-4173-a640-3d8fe6827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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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6:58│溯联股份(30139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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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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