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9 英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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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26│英特科技(30139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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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57ea6677-80ae-4897-85e6-d2164d28c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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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26│英特科技(30139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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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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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1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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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方真健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4位董事现场出席,3位董事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业务规划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主要为公司加大产品在市场拓展、
业务运营等领域的开发力度,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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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14│英特科技(301399):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英特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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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英特科技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英特科技本次股东大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指定媒
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11 月 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
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 1369 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将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2 人,持股数共计 9,601.649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5.2480%。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 名,代表股份共计 316,495 股,约占英特科技总股本的 0.248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将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95,974,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3%;反对22,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36%;弃权1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0a8d918c-1778-47a5-a5e5-22cf47a11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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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1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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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
英特换热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企业名称:浙江英特换热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真健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贰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B幢一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新设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新设子公司100%股权。
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业务规划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主要为公司加大产品在市场拓展、业务运营等领域的开发力
度,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按照地方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注册设立核准等风险。本次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明确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机制和
监督机制,以不断满足业务需求,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对积极开拓市场、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不影响现有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0786ba72-5e3f-472f-b254-35250b5b4f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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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1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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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1d383d2f-f281-4451-8789-861e93976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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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1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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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真健先生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96,016,4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2480%。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316,495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0.248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
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9人,代表股份316,495股,占公司总股份0.24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316,495股,占公司总股份0.248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97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22,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0236%;弃权19,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296%;反对22,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7.1581%;弃权19,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123%。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卢胜强律师、张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53caf53c-15b5-4c32-9a3e-b0f4b31a51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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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5:4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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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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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英特科技(30139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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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将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 √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
(二)审议与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10 月 2
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
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5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箱:chenming@extek.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环岛东路1369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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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英特科技(3013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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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3013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38f06597-9a46-4f45-93ed-f1ef5a92f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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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英特科技(301399):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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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301399):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dac3ef17-125f-4485-9551-aab44febd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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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英特科技(301399):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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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方真健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3位董事现场出席,4位董事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公司本次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
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此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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