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13 安培龙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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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08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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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06 │安培龙(301413):简式权益变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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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8:14 │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培龙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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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6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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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00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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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50 │安培龙(301413):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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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50 │安培龙(3014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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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50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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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50 │安培龙(3014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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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20:07 │安培龙(301413):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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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08│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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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a9d816cc-3574-4278-a39f-e5f4049e2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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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9:06│安培龙(301413):简式权益变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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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简式权益变动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d734f6b8-11ee-4fa7-8f98-2f63c8b50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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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8:14│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培龙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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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培龙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7b581a35-3aed-4e4e-a4ea-2f544abff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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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6│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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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b0ac4742-3184-4b74-95cc-9567a5198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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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00│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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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0b77d7ad-65a8-48f5-bfac-482514900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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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50│安培龙(301413):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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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若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张延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49,921,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491,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9,42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0,269,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390,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3,8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1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63,7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82%;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1,7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8%;反对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
%。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59,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1%;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70%;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8%。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07,4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9%;反对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18%;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
关联股东邬若军、黎莉、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859,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5%;反对8,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7%;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0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7%;反对8,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840%;弃权5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0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7%;反对8,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弃权5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3
%。
关联股东邬若军、黎莉、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59,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5%;反对8,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73%;弃权5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0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7%;反对8,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弃权5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3
%。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59,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64%;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8%;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
%。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859,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4%;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859,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4%;弃权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859,4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4%;弃权5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运、蔡腾飞
3.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78ae1ac4-5b3d-4b03-87ef-dc4e071a1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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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50│安培龙(3014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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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3a608d66-efd1-453a-945d-f9bda68869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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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50│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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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6c03b0db-15df-48bb-b41b-77d91b0f7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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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50│安培龙(3014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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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9eb83297-cf95-40b5-8dbe-bf0eb273c0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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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20:07│安培龙(301413):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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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月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月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公司不再
对其另行发放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不再对其另行发放津贴
。
2、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8.4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
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会成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不再对其另行发放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包括基础薪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
1、基础薪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为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安排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季度+
年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8095bb00-f911-4e5b-b9a8-944deedb5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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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20:07│安培龙(301413):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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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 2025 年度与经营稳健、
信用状况良好,以及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的银行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在内的金融衍
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
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
(二)交易金额及授权
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授权董事长邬若军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
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
汇率、利率风险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各项业务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
2.外币币种:全币种;主要为美元等。
3.交易场所:公司远期结售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四)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金额使用期限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 12月 31日有效。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3、履约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规范运作。
2、公司建立了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并且应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中心
在发生投资事项时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中心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及批准额度,并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协议中约定的金额、汇率、利率
等,以及协议约定的交割期间,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4、当相关产品的价格、汇率、利率等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中心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财
务负责人经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5、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中心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
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商讨应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6、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本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全部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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