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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13(安培龙)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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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13 安培龙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04 │安培龙(3014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3 18:46 │安培龙(30141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46 │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3 18:46 │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3 18:46 │安培龙(3014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45 │安培龙(301413):安培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1157号】 │ ├─────────┼──────────────────────────────────────────────┤ │2026-04-23 18:45 │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8:45 │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培龙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3 18:45 │安培龙(301413):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3 18:44 │安培龙(30141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4-24 16:04│安培龙(3014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培龙”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简称“本次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所持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日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邬若 是,控股股 1,250, 4.01% 1.27% 是,首 否 2026年 解除质押 云南国际 其他(归 军 东、实际控 000 发前限 4月23 之日止 信托有限 还质押融 制人 售股 日 公司 资款) 合计 - 1,250, 4.01% 1.27% - - - - - - 0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份限售数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股) (股) 量(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邬若军 31,161,7 31.6 5,800, 7,050, 22.62% 7.16% 7,050,00 100% 24,111,7 100% 16 7% 000 000 0 16 合计 31,161,7 31.6 5,800, 7,050, 22.62% 7.16% 7,050,00 100% 24,111,7 100% 16 7% 000 000 0 16 邬若军先生与实际控制人黎莉女士系夫妻关系,邬若军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黎莉女士、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邬若军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所持股 份均未出现质押情形。 二、其他说明 1、邬若军先生本次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若军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邬若军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135e73-1ee4-4495-9c61-73ae7ff2b854.PDF ─────────┬──────────────────────────────────────────────── 2026-04-23 18:46│安培龙(30141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安培龙(30141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739d3b-96e0-4964-8946-e3a248b3da3d.PDF ─────────┬──────────────────────────────────────────────── 2026-04-23 18:46│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报告 ─────────┴──────────────────────────────────────────────── 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f11e4e4-722d-45d3-a65d-665e0e72b301.PDF ─────────┬──────────────────────────────────────────────── 2026-04-23 18:46│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94e5d5-1ed2-4e3b-9eaa-ddf93366dcdd.PDF ─────────┬──────────────────────────────────────────────── 2026-04-23 18:46│安培龙(3014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培龙(3014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b7bb42-f26b-4b87-bd45-2a4d9ab5458e.PDF ─────────┬──────────────────────────────────────────────── 2026-04-23 18:45│安培龙(301413):安培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1157号】 ─────────┴──────────────────────────────────────────────── 安培龙(301413):安培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1157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95b1323-6520-4911-86aa-29cce1170242.PDF ─────────┬──────────────────────────────────────────────── 2026-04-23 18:45│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安培龙(30141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f67ef3-d471-49f0-b621-c548a3d2f47a.PDF ─────────┬──────────────────────────────────────────────── 2026-04-23 18:45│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培龙2025年度跟踪报告 ─────────┴──────────────────────────────────────────────── 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培龙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531768-5ab5-4f85-aa2f-f8d38035add1.PDF ─────────┬──────────────────────────────────────────────── 2026-04-23 18:45│安培龙(301413):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安培龙(301413):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4fa48fe-ac34-4f50-bc73-f00dbb7dd4f1.PDF ─────────┬──────────────────────────────────────────────── 2026-04-23 18:44│安培龙(30141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A 栋 17 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8) 5.01 《关于确认董事邬若军先生 2025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的议案》 5.02 《关于确认董事黎莉女士 2025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的议案》 5.03 《关于确认董事张延洪先生 2025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的议案》 5.04 《关于确认董事周炫宏先生 2025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的议案》 5.05 《关于确认独立董事孟春女士 2025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的议案》 5.06 《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蒋宏华先生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的议案》 5.07 《关于确认独立董事曾子轩先生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的议案》 5.08 《关于确认职工董事颜炳跃先生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 (2)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 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 职。 (4)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中,提案3.00《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系提案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前置议案。提案3.00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是后续提 案4.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若提案3.00未获得通过,则提案4.00无需表决。 (5)提案5.00需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2日至 2026 年 5月 1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便会议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 交通、食宿费自理。 (6)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延洪先生、彭碧泳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289825 传真:0755-89695955 联系邮箱:ir@ampron.com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A 栋 17 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98e0ba9-a4b8-403c-b50b-4128142adba7.PDF ─────────┬──────────────────────────────────────────────── 2026-04-23 18:44│安培龙(3014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春 ─────────┴──────────────────────────────────────────────── 安培龙(3014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0e27255-cffe-414f-88f4-a0d3a67b23a0.PDF ─────────┬──────────────────────────────────────────────── 2026-04-23 18:44│安培龙(301413):《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 (Governance)(以下简称“ESG”)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 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 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从事环 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六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 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七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 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 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积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 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 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ESG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职责,为ESG工作开展提供 组织保障。公司的ESG管理体系为: (一)公司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ESG管理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三)ESG管理委员会下设置ESG工作小组,作为公司ESG事宜的执行层,由公司ESG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组成。 第十四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责任为: (一)董事会 1.领导及监督公司ESG治理方针、战略及目标; 2.审议及批准公司ESG管理制度、年度ESG报告等; 3.审议其他ESG相关重大决策。 (二)ESG管理委员会 1.统筹公司ESG管理的战略落地,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 2.研究ESG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规章制度、指导意见等信息并提出管理建议; 3.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能部门开展各项ESG工作; 4.审阅公司ESG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ESG报告; 5.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ESG工作小组 1.协助拟定ESG管理相关制度,完善ESG工作管理体系; 2.负责利益相关方关系维护工作,与各利益相关方进行日常沟通,回应利益相关方的ESG方面的诉求; 3.统筹协调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收集汇总ESG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组织报告编制; 4.ESG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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