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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13(安培龙)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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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13 安培龙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16:30│安培龙(3014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4,927,085.16 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279 ,289.84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年 12月 13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状态情况如下: 序 账户 账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 号 用途 户 状态 名 称 1 安培 深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761477519651 注销 龙智 圳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640629404 注销 能传 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000024319201113250 注销 感器 培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29000015866984 正常 产业 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338330100163230927 正常 园项 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39180180808232019 注销 目 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86011110000086465 注销 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403041060000000270 注销 2 补充 份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403041060000000429 正常 流动 有 资金 限 项目 公 3 超募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4425010000120966889 正常 资金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755903164210818 正常 注: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的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的上级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 行的上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的上级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上级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的上级 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的上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的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为了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专户账号:44030410600000 0027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专户账号:761477519651)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除上述 注 销 账 户 , 其 他 注 销 账 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申请书及回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30/baf4267d-2a90-4a25-8f2d-612ac4ace4bd.PDF ─────────┬──────────────────────────────────────────────── 2024-04-24 15:53│安培龙(301413):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培龙(301413):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3bfb4fc-9353-478f-ab54-ccfa8aed43df.PDF ─────────┬──────────────────────────────────────────────── 2024-04-24 00:00│安培龙(301413):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安培龙(301413):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1eb788b-715e-4254-b4d0-490b814a593c.PDF ─────────┬──────────────────────────────────────────────── 2024-04-22 00:00│安培龙(30141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月 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月 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 列 打 勾 的 栏 目 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 案》 7.00 《关于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本人身份 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便会议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4年 5 月 10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 交通、食宿费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延洪先生、彭碧泳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289825 传真:0755-89695955 联系邮箱:ir@ampron.com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f73d84d3-5f35-4942-b800-96b763334ba0.PDF ─────────┬──────────────────────────────────────────────── 2024-04-22 00:00│安培龙(3014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广跃) ─────────┴──────────────────────────────────────────────── 安培龙(3014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广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e15ac7d3-bd64-4e4f-9b73-43cdaefefa40.PDF ─────────┬──────────────────────────────────────────────── 2024-04-22 00:00│安培龙(3014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群荣) ─────────┴──────────────────────────────────────────────── 安培龙(3014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群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ddb733a-a784-4386-b38a-a7e598c75e25.PDF ─────────┬──────────────────────────────────────────────── 2024-04-22 00:00│安培龙(301413):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安培龙(301413):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770e9df-0db9-4a41-9698-7e93facc1370.PDF ─────────┬──────────────────────────────────────────────── 2024-04-22 00:00│安培龙(301413):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安培龙(301413):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b02dbd07-dbb4-49e6-ae9a-0ab7b634477c.PDF ─────────┬──────────────────────────────────────────────── 2024-04-22 00:00│安培龙(3014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培龙2023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培龙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伟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杰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自上市日至 2023 年 12 月末安培龙未 召开股东大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自上市日至 2023 年 12 月末安培龙未 召开董事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自上市日至 2023 年 12 月末安培龙未 召开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持续督导时间不满 3 个月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0次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持续督导时间不满 3 个月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 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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