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18 协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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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0│协昌科技(301418):国金证券关于协昌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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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协昌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发行价格为 51.88元/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318.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94.86万元。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14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 000501号”《验资
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023.10 11,023.10
2 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10,088.83 10,088.83
3 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9,939.29 9,939.2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42,051.22 42,051.22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1月 29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4年 1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7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部分实
施主体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 45,295.35 41,942.90
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45,295.35 41,942.9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为 42,743.64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3年 9月 14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用于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01月29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和实施
主体、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共涉及募集资金人民币 41,942.90 万元(其中 31,051.22 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10,8
91.68万元来源于超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
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7%,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
币 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协昌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协昌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协昌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b621433a-5cd7-47b0-a08b-7a47acc8f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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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0│协昌科技(301418):国金证券关于协昌科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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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301418):国金证券关于协昌科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ac4eee88-9831-4a94-aa18-282a7fef75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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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0│协昌科技(301418):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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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301418):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5edd4845-f916-463a-8329-48194530f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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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0│协昌科技(301418):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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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5日通过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年 11月 11日在公司 1号楼 132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陆凤兴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
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b2f61a7f-7811-4cf9-9b1c-dea494e6ac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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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59│协昌科技(301418):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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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年 11月 27日(星期三)下午 14:30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11月 27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
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27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 1号,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26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4年 11月 26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发送
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 215612”。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 1号,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仕达
联系电话:0512-80156556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 1号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一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具有临时提案权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b03e269a-d0b4-4ebc-92b9-f4490b601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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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57│协昌科技(301418):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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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调整工作分工安排,王红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孙贝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
述职务后,王红梅女士将继续任职公司其他职务,孙贝先生将继续任职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王红梅女士及孙贝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贝先生及王红梅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王红梅女士、孙贝先生分别通过苏州友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00,000 股、125,000 股,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规定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由于曾骁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经报名参加了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任
前培训并正在参与培训学习中,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其董事会秘书职务正式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在曾骁先
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孙贝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曾骁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曾骁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 1号
邮政编码:215600
办公电话:0512-80156556
传真号码:0512-80156568
电子邮箱:zengxiao@jsxiecha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28dec157-acf8-41bd-bf81-d5ce84a52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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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57│协昌科技(30141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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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30141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ffd0bf02-ed12-4710-8044-57c4e9345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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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57│协昌科技(30141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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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公司”)于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
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发行价格为 51.88 元/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318.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94.86万元。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14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 000501号”《验
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023.10 11,023.10
2 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10,088.83 10,088.83
3 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9,939.29 9,939.2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42,051.22 42,051.22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1月 29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4年 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7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部分实
施主体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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