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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19(阿莱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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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19 阿莱德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6:41 │阿莱德(301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阿莱德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6-04-16 19:42 │阿莱德(30141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 └─────────┴──────────────────────────────────────────────┘ ─────────┬──────────────────────────────────────────────── 2026-04-23 16:41│阿莱德(301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阿莱德(301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83afdd0-f02b-4365-b689-043dc8776596.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 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 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事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9ab3737-8f29-4c8e-9846-1982c5f05f21.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阿莱德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5股,不送 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 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61,353.94元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595,980.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6,613,539.3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5,795,232.90 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401,818.17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5,795,232.9 0元,股本基准数为 120,000,000股。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结果,现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48,000,0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50 ,000,0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的余额。 (四)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48,000,00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为 0 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8,000,000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5.48%。 (五)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5股。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转增 30,000,00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0,000,000股。(六)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3,595,980.56 45,781,166.43 56,713,832.0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5,205,001.66 33,746,720.45 36,348,437.71 营业收入(元) 436,935,511.71 351,199,573.99 387,241,023.0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6,401,818.1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5,795,232.9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8,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5,363,659.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8,0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5,300,159.8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的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48,000,000.00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267.32%,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末 占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占 2024 年末 总资产的比例 总资产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0.00 0.00% 0.00 0.00% 债券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债券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0.00 0.09% 500,000.00 0.0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 0.00 0.00% 0.00 0.00% 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 合计 1,000,000.00 0.09% 500,000.00 0.05% 2、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股本情况、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等因素后,提出了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6f0729c-4862-4f5b-8cd6-83822fd38cab.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创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 楼。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立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5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9月16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1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2025年年报工作方案与预审情况沟通会,立信项目组向委员们汇报了2025年年报工 作方案与预审情况,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沟通会议,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339c286-30e5-44bd-a709-8666ac5a955e.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变更为15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 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50,000,000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以《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并实施完毕该权益分派为前提。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0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000 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负 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公司章程》的具体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请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4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6a8053b-da3f-4397-a10e-a3aac80ed9ed.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 ─────────┴──────────────────────────────────────────────── 阿莱德(301419):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ac937b4-f1bf-4bae-a5ac-a9e2da16e419.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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