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1419(阿莱德)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419 阿莱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5:42 │阿莱德(301419):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 ├─────────┼──────────────────────────────────────────────┤ │2026-07-03 19:41 │阿莱德(3014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03 19:40 │阿莱德(30141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3 19:39 │阿莱德(301419):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6-07-03 19:39 │阿莱德(3014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7 16:14 │阿莱德(301419):阿莱德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7 16:12 │阿莱德(3014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坐镇) │ ├─────────┼──────────────────────────────────────────────┤ │2026-06-17 16:12 │阿莱德(30141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坐镇) │ ├─────────┼──────────────────────────────────────────────┤ │2026-06-17 16:12 │阿莱德(301419):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6-17 16:11 │阿莱德(3014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6 15:42│阿莱德(301419):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温国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鉴于聘任时温国山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其取得培训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张耀 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近日,公司收到温国山先生的通知,温国山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温国山先生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温国山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6 021 56480200 传真:+86 021 56484206 邮箱:tangee.wen@allied-corp.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6栋 邮政编码:20141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a6946c6-8acf-4af1-96d3-6c998a82982e.PDF ─────────┬──────────────────────────────────────────────── 2026-07-03 19:41│阿莱德(3014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7月 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3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8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股东会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 106名,代表股份98,456,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379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98,21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743%。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2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98名,代表股份12,677,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19%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2,43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94 人,代表股份 2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8,424,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69%;反对 32,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2,645,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3%;反对 32,0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程思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4db355c5-6048-4700-b9bc-36ba1e918ab6.PDF ─────────┬──────────────────────────────────────────────── 2026-07-03 19:40│阿莱德(30141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3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6日通过短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其中:副董事长薛伟先生、董事程亚东先生、钱一先生、张艺露女士、独立董事张泽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耀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温国山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将按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 监的选聘工作,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日常开展,总经理程亚东先生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丽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 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核,聘任温国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鉴于温国山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其取得培训证明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温国山先生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尽快完成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 培训证明,待取得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e3316f7-cb2b-42fc-b092-45cfd07a7a63.PDF ─────────┬──────────────────────────────────────────────── 2026-07-03 19:39│阿莱德(301419):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丽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丽女士将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交接。 周丽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8 年 12 月 1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 周丽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聘任温国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温国山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其取得培训证明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温国山先生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尽快完成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 培训证明,待取得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86 021 56480200 联系传真:+86 021 56484206 电子邮箱:tangee.wen@allied-cor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6栋 邮政编码:201418 二、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温国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温国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温国山先生的辞职 申请,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按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日常开展,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总经理程亚东 先生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d3f92dee-1660-4f29-a6f5-e67461805235.PDF ─────────┬──────────────────────────────────────────────── 2026-07-03 19:39│阿莱德(3014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 的相关事实,就公司本次召开股东会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愿意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 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相关议案 的具体内容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 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七)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7月 3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 发布《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股权 登记日、会议日期、 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股东出席会议的 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根据该通知,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1.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3日 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 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3日下午 15:00在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8 栋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内容一致。会议由董事长张耀 华先生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资格 2.1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29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东名册,本 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0,000,000股。 2.2 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身份证明及相关授权 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股东的资格合法 有效。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 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 10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456,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379%。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8,424,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9%;反对 3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上述议案中,无特别决议议案;全 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不涉及 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验,以上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不存在会 议现场修改议案、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会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了计票和监票,并由两名股 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6年 7月 3日下午 3时结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4.4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就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且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 独计票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d050b107-d021-43f1-bd29-928a23e7f98b.PDF ─────────┬──────────────────────────────────────────────── 2026-06-17 16:14│阿莱德(301419):阿莱德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8 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说明事项 提案 1.00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电子邮件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30 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00。(三)现场登记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6 栋。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夏凡 联系电话:+86 21 56480200 传真:+86 21 56484206 电子邮箱:xiafan.li@allied-cor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6 栋 邮编:201418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 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9c10fd4-3b0d-48f5-b799-a02f05730495.PDF ─────────┬──────────────────────────────────────────────── 2026-06-17 16:12│阿莱德(3014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坐镇) ─────────┴──────────────────────────────────────────────── 阿莱德(3014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坐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a4a8c79-acbd-4f00-a86b-486e95d59311.PDF ─────────┬──────────────────────────────────────────────── 2026-06-17 16:12│阿莱德(30141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坐镇) ─────────┴──────────────────────────────────────────────── 阿莱德(30141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坐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b05b67c-18c2-403e-b7d2-52c35befd1e6.PDF ─────────┬──────────────────────────────────────────────── 2026-06-17 16:12│阿莱德(301419):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锦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锦山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锦山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8 年 12 月 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由于王锦山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锦山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王锦山先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来,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锦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坐 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坐镇先生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 审议。 三、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拟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之日起,对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宋长发先生(主任委员)、张泽平先生、张耀华先生;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张耀华先生(主任委员)、刘坐镇先生、张艺露女士;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坐镇先生(主任委员)、宋长发先生、薛伟先生;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泽平先生(主任委员)、刘坐镇先生、钱一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坐镇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王锦山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14d9844-ee90-4175-89e2-554b7011d034.PDF ─────────┬──────────────────────────────────────────────── 2026-06-17 16:11│阿莱德(3014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7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6月 12 日通过短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耀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锦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锦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有效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坐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候选人刘坐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调整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之日起,对第四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 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宋长发先生(主任委员)、张泽平先生、张耀华先生;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张耀华先生(主任委员)、刘坐镇先生、张艺露女士;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坐镇先生(主任委员)、宋长发先生、薛伟先生;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泽平先生(主任委员)、刘坐镇先生、钱一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坐镇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调整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7月 3日(星期五)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2c65945-6a8f-41d8-9fba-fbc068ad73ee.PDF ─────────┬──────────────────────────────────────────────── 2026-06-03 17:06│阿莱德(3014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 6月 2日、2026年 6月 3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 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a7647a0-dad4-4f37-adab-659714db69a1.PDF ─────────┬──────────────────────────────────────────────── 2026-06-03 17:06│阿莱德(30141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14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股,公司总 股本由 120,000,000 股变更为 150,000,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00元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50,000,000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0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000 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7630426718 名称: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 06月 01日 法定代表人:张耀华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6栋 经营范围:橡塑制品、电子屏蔽材料、石墨导热材料及制品、模具、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动工具、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 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一类医疗器械、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日 用百货、木材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电子、生物、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6037222-ec85-493e-955c-70479fc99cc8.PDF ─────────┬──────────────────────────────────────────────── 2026-05-26 18:50│阿莱德(301419):阿莱德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阿莱德(301419):阿莱德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c64464a-6322-415a-ba1c-38a0d270e0e0.PDF ─────────┬──────────────────────────────────────────────── 2026-05-26 18:50│阿莱德(3014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阿莱德(3014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144d83a-afd4-4531-a17f-f782b5b1492c.PDF ─────────┬──────────────────────────────────────────────── 2026-05-26 18:50│阿莱德(301419):兴业证券关于阿莱德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阿莱德(301419):兴业证券关于阿莱德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bbd0972-08ad-4119-9cb8-2d5f27e714e9.PDF ─────────┬──────────────────────────────────────────────── 2026-05-21 19:58│阿莱德(30141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阿莱德(30141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186fde0-e0a2-4660-90c8-219228c15263.PDF ─────────┬──────────────────────────────────────────────── 2026-05-21 19:58│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日(星期四)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 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000,000 元(含税 ),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50,000,000股(具体数量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 整。 2、自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0,00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 2026 年 5月 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 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673,400 33.89 10,168,350 50,841,750 33.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9,326,600 66.11 19,831,650 99,158,250 66.11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30,000,000 150,000,000 100.00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2、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 150,000,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 前)为 0.4240元/股。 (二)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 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5.21元/股。 八、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6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李夏凡 3、咨询电话:+86 21 56480200 4、传真电话:+86 21 5648420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2a31edc-d429-46bb-b227-7196bd3825c2.PDF ─────────┬──────────────────────────────────────────────── 2026-05-19 18:14│阿莱德(301419):阿莱德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股东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耀华、薛伟和朱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根据 2026年 5月 19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6.66元/股; 2、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 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36.66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 50 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 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 31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 6,000,000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45c631d-e5f1-4d5b-97fd-8c0212a1d8e1.PDF ─────────┬──────────────────────────────────────────────── 2026-05-18 18:18│阿莱德(301419):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阿莱德(301419):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3f53e86-7402-4f80-8d4f-69bc5cbd005b.PDF ─────────┬──────────────────────────────────────────────── 2026-05-18 18:18│阿莱德(301419):阿莱德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股东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耀华、薛伟和朱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拟参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莱德”、“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 “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帕学”)、张耀华、薛伟和朱红(英帕学 、张耀华、薛伟和朱红以下合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6,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 3、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 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阿莱德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 本次询价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出让方所持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 18,000,000 15.00% 中心(有限合伙) 2 张耀华 18,000,000 15.00% 3 薛伟 12,240,000 10.20% 4 朱红 5,400,000 4.5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中,张耀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和现任董事长。英帕学是阿莱德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耀华与副董事长薛伟通过英帕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耀华系一致行动人。薛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和现任副董事长,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耀华系一致行动人。朱红为公司现任 董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耀华系一致行动人。 出让方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阿莱德股份比例超过 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规定的窗 口期相关规定。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修订)》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 5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 占公司总股 占所持股份 转让原因 数量(股) 本比例 的比例 1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 4,500,000 3.75% 25.00% 自身资金需求 理中心(有限合伙) 2 张耀华 500,000 0.42% 2.78% 自身资金需求 3 薛伟 500,000 0.42% 4.08% 自身资金需求 4 朱红 500,000 0.42% 9.26% 自身资金需求 注:“占所持股份比例”是指拟转让股份数量占本公告披露日出让方直接持有阿莱德股份数量比例。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兴业证券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 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1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 兴业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兴业证券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 兴业证券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若发送了多份认购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 有效《认购报价表》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6,000,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 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 认购量则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认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6,000,000股。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6,00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兴业证券 联系部门: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箱:ecm@xyzq.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20370806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 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阿莱德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本公告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 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81b100c-61b9-47c7-819a-e4da47e69625.PDF ─────────┬──────────────────────────────────────────────── 2026-05-14 18:12│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8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股东会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 107人,代表股份85,08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065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人,代表股份 84,56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7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51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99人,代表股份10,46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05%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9,94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51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3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3%;反对 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弃权 9,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5,00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反对 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2%;弃权 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0,37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43%;反对 77,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5%;弃权 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49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7%;反对 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3%;弃权 1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00%。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张耀华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8,000,000股,作为公司董事长,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艺露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为 3,600,000 股,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薛伟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2,240,000股,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 决;关联股东朱红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5,400,000股,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玲玲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9 ,000,000股,作为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钱一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183,200股,作为公司董事 ,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8,000,000股,作为公司董事长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企业,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5,00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反对 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弃权 1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2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7%;反对 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弃权 12,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4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3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 1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弃权 9,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5,00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反对 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6%;弃权 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2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4%;反对 1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弃权 1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0,30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29%;反对 14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6%;弃权 1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程思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df65ee6-813f-481f-8501-4fd480fd4642.PDF ─────────┬──────────────────────────────────────────────── 2026-05-14 18:12│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 的相关事实,就公司本次召开股东会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愿意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 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相关议案 的具体内容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 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七)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 发布《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会议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 的事项、出席会议股 东的登记办法、股东出席会议的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 事项。根据该通知,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本次股东会。1.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 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5:00在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号 8栋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内容一致。会议由董事长张耀华先生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资格 2.1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月 1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东名册,本 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0,000,000股。 2.2 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身份证明及相关授权 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股东的资格合法 有效。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 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 10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5,08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065%。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93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3%;反对 1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弃权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00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反对 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2%;弃权 7,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3.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 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49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67%;反对 1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3%;弃权 1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 4.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00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4%;反对 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弃权 1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5.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92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7%;反对 1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弃权 1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6.00《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93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6%;反对 1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弃权 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7.00《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5,00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反对 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6%;弃权 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4,92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4%;反对 1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弃权 1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上述议案中,议案 4、议案 8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议案 8为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为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验,以上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不存在会 议现场修改议案、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会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了计票和监票,并由该两名 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3时结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4.4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就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 了单独计票,且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 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331242e-796b-444e-932e-d5ebbb5f98a2.PDF ─────────┬──────────────────────────────────────────────── 2026-05-12 16:29│阿莱德(301419):兴业证券关于阿莱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阿莱德(301419):兴业证券关于阿莱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83d230b-375c-472d-b8c9-c40d49ddd96c.PDF ─────────┬──────────────────────────────────────────────── 2026-05-12 16:28│阿莱德(301419):阿莱德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8 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张泽平先生和王锦山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在本 次年度股东会会议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 2026 年4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提案 2.00 和 8.00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 2.00 是提案 4.00 的生效前提。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4.00 和 8.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电子邮件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 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00。(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 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6 栋。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夏凡 联系电话:+86 21 56480200 传真:+86 21 56484206 电子邮箱:xiafan.li@allied-cor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6 栋 邮编:201418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 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d8d3df0-b2df-4ee5-915e-d3411e241a99.PDF ─────────┬──────────────────────────────────────────────── 2026-04-23 16:41│阿莱德(301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阿莱德(301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83afdd0-f02b-4365-b689-043dc8776596.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 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 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事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9ab3737-8f29-4c8e-9846-1982c5f05f21.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阿莱德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5股,不送 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 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61,353.94元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595,980.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6,613,539.3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5,795,232.90 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401,818.17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5,795,232.9 0元,股本基准数为 120,000,000股。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结果,现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48,000,0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50 ,000,0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的余额。 (四)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48,000,00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为 0 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8,000,000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5.48%。 (五)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5股。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转增 30,000,00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0,000,000股。(六)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3,595,980.56 45,781,166.43 56,713,832.0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5,205,001.66 33,746,720.45 36,348,437.71 营业收入(元) 436,935,511.71 351,199,573.99 387,241,023.0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6,401,818.1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5,795,232.9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8,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5,363,659.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8,0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5,300,159.8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的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48,000,000.00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267.32%,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末 占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占 2024 年末 总资产的比例 总资产的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0.00 0.00% 0.00 0.00% 债券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债券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0.00 0.09% 500,000.00 0.0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 0.00 0.00% 0.00 0.00% 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 合计 1,000,000.00 0.09% 500,000.00 0.05% 2、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股本情况、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等因素后,提出了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6f0729c-4862-4f5b-8cd6-83822fd38cab.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创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 楼。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立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5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9月16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1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2025年年报工作方案与预审情况沟通会,立信项目组向委员们汇报了2025年年报工 作方案与预审情况,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沟通会议,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339c286-30e5-44bd-a709-8666ac5a955e.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变更为15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 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50,000,000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以《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并实施完毕该权益分派为前提。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0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000 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负 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公司章程》的具体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请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4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6a8053b-da3f-4397-a10e-a3aac80ed9ed.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 ─────────┴──────────────────────────────────────────────── 阿莱德(301419):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ac937b4-f1bf-4bae-a5ac-a9e2da16e419.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张泽平先生和王锦山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张泽平先生和王锦山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本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452a15c-16d8-4fd0-968b-4b8e36afa966.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 、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wEgB8AkTOE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 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董事、总经理程亚东先生,独立董事宋长发、张泽平、王锦山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女士, 财务总监温国山先生、保荐代表人陈全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当天实际出席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EgB8AkTOE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夏凡 电话:021-56480200 传真:021-56484206 邮箱:xiafan.li@allied-corp.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d06a5d3-5643-4999-a3e1-84d08174164c.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创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立信为符合《证券法》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立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523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2家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 2014年年报 尚 余 500 多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周旭辉、立 万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信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 2015 年 重 1,096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 年年度 北证券、银 组、2015年 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信评估、立 报、2016年 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信等 报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 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 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 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 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 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 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 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151名从 业人员。 三、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 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立信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管理相关 制度,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委派由审计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确保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性及客观性,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在项目的适当时点实施复核程序,并就其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形成工作底稿。项目质量 复核合伙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制定了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和实施各种质量检查程序,每年定期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年度审 计项目质量检查,以监控业务部门项目的执行,以及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应用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性核查、业务承接和保持程序执行是否到位;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 审计理念,是否保持职业怀疑态度;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充分;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等。近一年审计 过程中,立信未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 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研发支出 等。立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 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并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49250fe-b819-4122-9cbf-69ef557fb662.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 阿莱德(30141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b88b061-f5a1-4b81-8c9c-268fd40ed6d0.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244 .3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2月 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0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74.6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 投项目合计 21,722.92万元(含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金额);使用超募资金投入超募项目金额为2,851.73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万元,合计使用超募 资金 14,851.73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26.39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9,006.8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收益净额 994.73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631.2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2,000.00 减:发行费用 7,755.61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4,244.39 减:截至本期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 21,722.92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金额 5,914.57 其中:2023年度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1,936.97 其中:2024年度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2,541.86 其中:本报告期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329.52 减:超募资金投入超募项目金额 2,851.73 减: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026.39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未收回的金额 9,006.83 减:其他支出(手续费、清户资金转出) 17.23 加:募集资金利息 1,011.95 三、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631.24 注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18,664.46万元,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差异 ,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26.39万元及现金管理 9,006.83万元累计形成的金额。注 2:本公告的表中各行加总如存在差异主要系数 据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次会议授权,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2月 14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另外,2023年 5月 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阿莱德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及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 截止日 存储 放金额 的余额 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 310066069013006530315 19,890.53 19.39 活期 山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638258768 16,124.65 817.77 活期 海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0301270000007278 8,240.50 2,638.21 活期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8110201012901588746 9,000.00 0.00 已销 行 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 310066069013006952025 3,933.00 1,155.87 活期 山支行 合计 - 57,188.68 4,631.24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312d7ec-6057-4588-bd0f-6e0c75aa4005.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966202b-e48b-4cf0-adde-dc840290786f.PDF ─────────┬──────────────────────────────────────────────── 2026-04-16 19:42│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03464a7-6496-41e2-a528-0375a936c747.PDF ─────────┬──────────────────────────────────────────────── 2026-04-16 19:41│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报告 ─────────┴──────────────────────────────────────────────── 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77edc34-6958-4a3d-94ef-e3c5b5c8c60d.PDF ─────────┬──────────────────────────────────────────────── 2026-04-16 19:41│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a76fe69-c99b-47bb-9ef6-b44f893b8ff1.PDF ─────────┬──────────────────────────────────────────────── 2026-04-16 19:41│阿莱德(301419):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阿莱德(301419):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0987403-cb0b-40b3-92ac-1c871a2a9b09.PDF ─────────┬──────────────────────────────────────────────── 2026-04-16 19:40│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莱德” 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阿莱德《2 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审阅了阿莱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各项业务 和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取得并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145号)。 二、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阿莱德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对阿莱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企业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上市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提请上市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 高上市公司内控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b47aab2-cf55-4dd3-8263-d7043aa0de17.PDF ─────────┬──────────────────────────────────────────────── 2026-04-16 19:40│阿莱德(301419):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阿莱德(301419):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8f0514c-c59e-4da0-8d3b-a228bc3e1ce5.PDF ─────────┬──────────────────────────────────────────────── 2026-04-16 19:40│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阿莱德(3014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4cb19d1-9f58-4760-a1c6-4473acf15381.PDF ─────────┬──────────────────────────────────────────────── 2026-04-16 19:40│阿莱德(301419):阿莱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阿莱德(301419):阿莱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6906ffa-aed7-464b-a966-c7aff0600a00.PDF ─────────┬──────────────────────────────────────────────── 2026-04-16 19:40│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莱德”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 ,244.3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2月 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0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4.6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 目合计21,722.92万元(含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金额);使用超募资金投入超募项目金额为2,851.73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4,851.73万元。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5,026.39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9,006.8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收益净额994.73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631.2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2,000.00 减:发行费用 7,755.61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4,244.39 减:截至本期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 21,722.92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20,393.40 其中: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329.52 减:超募资金投入超募项目金额 2,851.73 减: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026.39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未收回的金额 9,006.83 减:其他支出(手续费、清户资金转出) 17.23 加:募集资金利息 1,011.95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631.24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8,664.46万元,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差异,系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5,026.39万元及现金管理9,006.83万元累计形成的金额。注2:本公告的表中各行加总如存在差异主要系数据四舍五入 导致的尾差,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次会议授权,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2月 1 4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另外,2023年 5月 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阿莱德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 截止日 存储 放金额 的余额 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10066069013006530315 19,890.53 19.39 活期 宝山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8258768 16,124.65 817.77 活期 上海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0301270000007278 8,240.50 2,638.21 活期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8110201012901588746 9,000.00 0.00 已销户 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10066069013006952025 3,933.00 1,155.87 活期 宝山支行 合计 - 57,188.68 4,631.24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fbf511c-17f0-47b3-a82f-9333d6dcf1db.PDF ─────────┬──────────────────────────────────────────────── 2026-04-16 19:40│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阿莱德(3014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01f6ba6-6c2a-4ecf-b662-df2808a49556.PDF ─────────┬──────────────────────────────────────────────── 2026-04-16 19:40│阿莱德(301419):阿莱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阿莱德(301419):阿莱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898a509-81d7-4fc6-81d1-3ac9a1a23663.PDF ─────────┬──────────────────────────────────────────────── 2026-04-16 19:39│阿莱德(301419):阿莱德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8 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张泽平先生和王锦山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 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提案 2.00 和 8.00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 2.00 是提案 4.00 的生效前提。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4.00 和 8.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电子邮件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 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00。(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 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6 栋。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夏凡 联系电话:+86 21 56480200 传真:+86 21 56484206 电子邮箱:xiafan.li@allied-cor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6 栋 邮编:201418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 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1e98e34-f7f9-47a0-ac99-d10f0dee0ddf.PDF ─────────┬──────────────────────────────────────────────── 2026-04-16 19:39│阿莱德(301419):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阿莱德(301419):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2057afc-17d7-4ced-8a10-1e64cb3d5da1.PDF ─────────┬──────────────────────────────────────────────── 2026-04-16 19:39│阿莱德(301419):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的发布和提问回复管理,建立公司与投 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 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 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 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第四 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 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六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 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 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 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 热点不当关联。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 。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 问,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需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分公司或子公司进一步核实或提供相 关信息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分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或提供。 第十六条 证券事务部整理编制符合披露要求的回复内容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若董事会秘书认为特 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酌情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未经审 核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及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c33fdb4-d1da-4855-8359-245c5ec6ad2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阿莱德: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712.PDF ─────────┬──────────────────────────────────────────────── 2026-04-17│阿莱德: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2636.PDF ─────────┬──────────────────────────────────────────────── 2025-10-24│阿莱德: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791.PDF ─────────┬──────────────────────────────────────────────── 2025-08-29│阿莱德: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746.PDF ─────────┬──────────────────────────────────────────────── 2025-04-29│阿莱德: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091.PDF ─────────┬──────────────────────────────────────────────── 2025-04-21│阿莱德: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1674.PDF ─────────┬──────────────────────────────────────────────── 2024-10-29│阿莱德: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502.PDF ─────────┬──────────────────────────────────────────────── 2024-08-28│阿莱德: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800.PDF ─────────┬──────────────────────────────────────────────── 2024-04-25│阿莱德: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88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