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21 波长光电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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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6 │波长光电(30142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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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16 │波长光电(301421):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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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14 │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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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52 │波长光电(301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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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8 │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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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8 │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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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7 │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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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7 │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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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7 │波长光电(301421):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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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7 │波长光电(30142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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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6│波长光电(301421):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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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副总经理、特定股东王国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特定股东王国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5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35%),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11月 1日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5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特定股东王国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王国力
(二)股东持股情况:王国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5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减持区间为 2025年 11月 1日至 2026年 1月 31日(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六)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王国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息、除权行为,
则相应调整价格)。
(4)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5)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力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国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
致。
(八)王国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2025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国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王国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王国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王国力先生严格遵
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作出的减持意向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王国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c3638fbc-d20d-4f84-ac0f-e6ea86d5d3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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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16│波长光电(301421):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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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波长光电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波长”)
于马来西亚新设立全资子公司 RS Optics Sdn. Bhd.(中文译名:睿思光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光学”),并取得了公司
设立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设公司的概述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环境变化,贯彻公司“境内+境外”双轮驱动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波长于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 RS
Optics Sdn. Bhd.(中文译名:睿思光学私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马来西亚林吉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新设立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二、新设立子公司基本登记信息
根据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出具的《私人公司注册证书》,睿思光学基本信息登记如下:
公司名称 RS Optics Sdn. Bhd.(中文译名:睿思光学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5年 10 月 2日
公司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202501046412(1647820-H)
股本 1 股,每股 1马来西亚林吉特
股本类型 普通股
注册地址 50, JALAN KEMPAS UTAMA 2/2, TAMAN KEMPAS UTAMA, 81300
JOHOR BAHRU, JOHOR(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
经营范围 从事光学仪器及设备、零部件的制造、组装、设计、研发及贸易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光学镜片、光学系统、光学测量仪器及相关光学器件;并提供
与此相关的各类技术与信息服务、支持、咨询及相关解决方案。
股权结构 由波长光电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三、新加坡波长的基本情况
睿思光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波长直接设立,新加坡波长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Wavelength Opto-Electronic (S) Pte. Ltd.(中文译名:波长光电新加坡有限公
司)
成立时间 2011年 10 月 28日
注册资本 1,000,000.00美元
注册地址 2 BUKIT BATOK STREET 24, #06-03, SKYTECH, SINGAPORE 659480(新
加坡)
经营范围 光学仪器和摄影设备的制造(26709)、工程研究与试验发展(72104)
主要业务 光学产品和光学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 由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100%股权
(二)近两年新加坡波长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1,140.38 8,777.22
营业利润 1,590.66 1,031.15
净利润 1,424.38 862.69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资产总额 11,151.83 9,408.91
负债总额 3,166.03 2,254.70
净资产 7,985.79 7,154.21
四、设立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在马来西亚设立境外子公司,属于贯彻公司“境内+境外”双轮驱动战略布局,在马来西亚新增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
旨在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多变的风险,提高公司在境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睿思光学设立注册资本为 1马来西亚林吉特,暂未实际开展
运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规划,睿思光学将成为公司未来在马来西亚投资新建精密光学产线的实施主体。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的具体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境外投资实施新建项目,应
当履行商务、发展和改革、外汇等主管部门的备案及登记程序。根据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实施前可能涉及场地购置审查
、安全、雇员、环境保护、制造业生产执照等相关审批。
公司尚未完成上述境内、境外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及审批申请流程,亦未实际对外出资,睿思光学尚未实际开展运营活动,后
续项目投资及运营是否能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请各位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出具的《私人公司注册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f1f7174e-28d2-4f29-b567-b329d458da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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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14│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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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在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25年 6月 30日总股本 11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5 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578
.59万元(含税);每 10股送红股 0股(含税),共计送红股 0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根据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分配方案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9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 18号
咨询联系人:汪奎
咨询电话:025-52657118
传真电话:025-52657058
八、备查文件
1.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d9cc58a4-b4fd-454b-9206-0ce8956a7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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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52│波长光电(301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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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17 日、9月 18 日、9月 19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48.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询证等方式,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
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的函及其回函;
2. 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3cbb6c82-ce92-4903-95ed-5acc9495a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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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8│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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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76276fbd-b640-4256-9d29-53ed699dcb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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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8│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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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013de76d-ae99-4db6-8056-4dc7bd360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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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7│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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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已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 6月 30日
2.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 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34,700.84元,其中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5,468,793.41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25 年半年度公司弥补亏损 0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
546,879.34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51,885,418.99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210,785,618.67元,公司股本基数 115,718,000股。
3.公司拟以 2025年 6月 30日总股本 11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
红总额 578.59 万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共计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4.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上半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78.59万元;上半年度未实施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上半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578.59万元,占上半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40.65%。
(二)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指导意见
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
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
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并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现金流
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本次半年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未超过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的授权额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08cc83f2-cf43-40a5-b0a2-5f501e136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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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6:37│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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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30142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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