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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28(世纪恒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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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28 世纪恒通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8 19:36│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9db69ed2-0f77-45c4-a85b-65f76496681c.PDF ─────────┬──────────────────────────────────────────────── 2024-11-08 18:29│世纪恒通(301428):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世纪恒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等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 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 席会议对象等内容。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 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兴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经过 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公司董事杨瑜雄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0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8,315,26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9.4075%(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417,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49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89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17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股 东之外的股东,下同)共计 9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9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17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及《召开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270,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233,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7%;反对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弃权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58%;反对37,3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0%;弃权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2%。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7ca74bc7-4b30-48d6-bad2-51b32042317f.PDF ─────────┬──────────────────────────────────────────────── 2024-11-08 18:29│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兴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公司董事杨瑜雄先生代为主持本次 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48,315,2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49.4075%。其中: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7,417,9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49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89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1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89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89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17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270,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5%;反对 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提案 2.00《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233,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7%;反对 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2% ;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1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858%;反对 3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560 %;弃权 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82%。 表决结果: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曾雪荧、李梦源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c343b794-bf03-44a9-96fa-72a399fbe81d.PDF ─────────┬──────────────────────────────────────────────── 2024-11-04 18:06│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a5aca338-aa0b-4cf8-9b1c-8857ca58e36e.PDF ─────────┬──────────────────────────────────────────────── 2024-10-29 16:36│世纪恒通(30142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cbbba49-709f-49a7-83af-7afbcf0877f1.PDF ─────────┬──────────────────────────────────────────────── 2024-10-29 15:58│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 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E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先勤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海荣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a7cda7d-3697-4e20-9aab-8fc3e4626b73.PDF ─────────┬──────────────────────────────────────────────── 2024-10-29 15:58│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 024 年 11 月 8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 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 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055)。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 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杨兴海先生的《关于提请增加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杨兴海先生提请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临时议 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兴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0%。临 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 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2.00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 9:00 至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1 月 7 日 17: 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 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亚男(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755-26998161 传真:0851-86815065 邮箱:sjhtzqb@sjht.com 邮政编码:518000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需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 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60ced56-495b-4b91-b797-8f0326235c93.PDF ─────────┬──────────────────────────────────────────────── 2024-10-29 15:58│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9c24fca-222a-40a4-adab-7296c6321084.PDF ─────────┬──────────────────────────────────────────────── 2024-10-29 15:58│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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