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28 世纪恒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8:32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公告 │
├─────────┼──────────────────────────────────────────────┤
│2026-07-16 18:30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7:28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6-25 15:42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5-20 18:04 │世纪恒通(30142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5-20 18:04 │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04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5-20 18:04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20 18:04 │世纪恒通(301428):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8:04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
2026-07-16 18:3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公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邓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邓鹏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申请辞
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邓鹏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邓鹏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未超半
数,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补
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邓鹏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邓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a4d7a43-6e87-4689-8f91-46356532c81e.PDF
─────────┬────────────────────────────────────────────────
2026-07-16 18:30│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日、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日常业
务开展过程中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授信期限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了《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车主云”)向上海银行申请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债权本金为 1,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担保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9,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 3月 29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大冲一路 18 号大冲商务中心
(三期)3栋 4A。
4、法定代表人:张永梅。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互联网信息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
成咨询及技术服务;网络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家政劳务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美容健身咨询服务;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租赁
;汽车保养服务;汽车清洗服务;汽车美容装饰服务;汽车道路救援服务;汽车安全检测服务;汽车钣金喷漆服务;票务代理;停车
场管理服务;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汽车代驾;车辆业务代理;宠物医院的信息咨询服务及形象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数据库服务;经
营电子商务;智能交通产品设计与研发;智能停车设备和系统技术咨询;智能停车信息软件研究、开发、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箱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润滑油销
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病人陪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酒店住宿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深圳车主云 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6,978,560.78 256,985,917.75
负债总额 257,089,959.17 238,555,831.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409,722.22 9,5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47,030,486.99 233,496,293.1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9,888,601.61 18,430,086.12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394,799.08 204,525,369.07
利润总额 1,625,172.88 -16,544,584.95
净利润 1,904,477.34 -13,453,745.61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借款人):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被担保主合同:贷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连同其后续补充、修订或变更,统称为“主合同”)
,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
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
证费等)。
6、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保证合同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保证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
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
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4%。除上述担
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车主云与上海银行签署的《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f8ee44d-bfb3-4fd5-81ea-119cfd804fe8.PDF
─────────┬────────────────────────────────────────────────
2026-06-26 17:28│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5f01fa9-1755-4028-8fce-33c812a5cea4.PDF
─────────┬────────────────────────────────────────────────
2026-06-25 15:4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发放
的《登记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789752508E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杨兴海
5、注册资本:9866.6667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6月21日
7、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188号
8、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
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一类增
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业性演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
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
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拖车、求援、清
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代驾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通讯设备销
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
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家政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
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考
试场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数据处理服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6046c61-02bf-4b98-b204-d6003bdc162d.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
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
关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4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也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年 5月 19日作为
授予日,以 17.0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66 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授予日,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206da8d-5692-4708-905e-5f73f7629c4d.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其中,董事杨兴荣先生、陶正林先生及独立董事潘忠民先生、邓鹏先生、钟广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兴海先
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
25年度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 2026 年 5月 19日作为授予日,向 54名激励对象授予 93.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0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杨兴荣先生、陶正林先生、刘嫚丽女士、以及与杨兴荣先生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杨兴海先生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b80e348-2112-4c44-8628-fa7817868a73.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
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66
,675.45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81,225.18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5月 12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于 2023 年 5月 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604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前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 18,330.81 54.77%
2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6.08 19.80%
3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511.46 25.43%
合计 33,468.35 1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59,996.67
减 1: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B 1,028.13
金
减 2: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C 2,586.32
减 3:募投项目投入总额 D=E+F+G 26,131.04
其中: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E 15,026.83
金
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F 6,061.79
本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G 5,042.41
减 4:超募资金使用总额 H=I+J 9,391.32
其中: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I 6,800.00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J 2,591.32
截至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K=A-B-C-D-H 20,859.86
注:表格中数据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上述首发募投项目中“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经结项,“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
术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6年 12月 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两个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承节约与合理的原则审慎运用资金。在保障
项目质量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强化各个环节的成本管控与监督,合理调度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最终
实现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此外,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6 年
5月 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9,637.34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
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当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扩张阶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
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同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
贷款利率 3.00%测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600万元,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
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与使用工作。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
(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
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edd1b9e-6ad7-4584-a09c-8bbe312cd0f4.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82f3899-e95c-40fc-8557-9c913f6cdf9b.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世纪恒通(301428):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fb9c175-ad7b-4e4b-8d9f-3941ac2e9938.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db4fc16-a7db-4c06-81a6-9ae385730346.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或“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世纪恒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 号)
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
,966,675.4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81,225.18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5月
12日对世纪恒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6045号《验资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 18,330.81 54.77%
项目
2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6.08 19.80%
3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511.46 25.43%
合计 33,468.35 1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59,996.67
减 1: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B 1,028.13
减 2: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C 2,586.32
减 3:募投项目投入总额 D=E+F+G 26,131.04
其中: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 15,026.83
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F 6,061.79
本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G 5,042.41
减 4:超募资金使用总额 H=I+J 9,391.32
其中: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I 6,800.00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J 2,591.32
截至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K=A-B-C-D-H 20,859.86
注:表格中数据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上市公司于 2026年 1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上述首发募投项目中“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经结项,“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
及技术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在上述两个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承节约与合理的原则审慎运用资金。在
保障项目质量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强化各个环节的成本管控与监督,合理调度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
最终实现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此外,上市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
排,上市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上市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6年 5 月 19 日,上市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9,637.34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当前,上市公司处于业务发展扩张阶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上市
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上市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同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
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3.00%测算,预计一年可为上市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600万元,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上市公司财
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上市公司将严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上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市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
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b9f5698-6911-4378-a224-6d9ea96247e3.PDF
─────────┬────────────────────────────────────────────────
2026-05-20 18:04│世纪恒通(301428):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世纪恒通(301428):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f0e4ff7-ca9c-4f5a-a106-b1ac9ef3cb52.PDF
─────────┬────────────────────────────────────────────────
2026-05-19 19:58│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7da90b2-2704-4d3f-b500-b96349d2dae7.PDF
─────────┬────────────────────────────────────────────────
2026-05-19 19:58│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者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9,637.34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0bb65b2-6376-498d-a286-95fd5b4a7e50.PDF
─────────┬────────────────────────────────────────────────
2026-05-19 19:58│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必
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交易时本人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
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1名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
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12f0f93-57ac-461c-b753-e9a592026a6f.PDF
─────────┬────────────────────────────────────────────────
2026-05-19 19:58│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9075e38-7ce5-44f3-8b43-278143b7fd42.PDF
─────────┬────────────────────────────────────────────────
2026-05-08 18:44│世纪恒通(30142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内部张贴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01276b4-bbf0-4b1f-9552-d9486e6a6244.PDF
─────────┬────────────────────────────────────────────────
2026-05-07 19:0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153.82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32.03%。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
2、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经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政府补助的批文和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429cd42-25b6-4ed2-a003-75b97a2b8868.PDF
─────────┬────────────────────────────────────────────────
2026-05-06 17:12│世纪恒通(301428):招商证券关于世纪恒通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世纪恒通(301428):招商证券关于世纪恒通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3de3479-14b3-48a6-b5df-719c02459960.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
下: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
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
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8、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
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
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061c76-3414-4e8e-a093-408e9603c4c2.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ee5d46-b3d0-4a58-bb51-e3bb5be8cc4b.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97aefc-eae6-4386-8724-41f32eb562f7.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一、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宋赟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核,宋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7b7ef0-6126-46a7-8cc1-dae9f7102637.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
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
任人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
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
责任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授权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内容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
全体董事均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e7c27c7-8124-45a4-a9e6-aa0b87d80239.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f105b0-642d-4038-9024-2a54f1c86502.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加粗字体为增加内容),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
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业性演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食品销售;食
品互联网销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
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
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代驾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通讯设备销售;企业征信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
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休闲活动;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
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
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
场营销策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数据处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的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最新要
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审 (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
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业性演出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业性演出;计算机信息系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生 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活美容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 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
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 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
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
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部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代驾服 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货物进出 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
口;通讯设备销售;企业征信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件制造;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 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代驾服务;广
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通讯设备销售
仅 企业征信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检验检 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
测服务;洗车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
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 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
不 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含劳务派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大数
休闲活动;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 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
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 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
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 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
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 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 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 驶人考试场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
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 行);数字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
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教 的教育培训活动);数据处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
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
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3f2b1b-84b7-4c6e-bbc9-350c1818b3a0.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ea287e-0460-4c71-a99e-7a9b95992d04.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世纪恒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表》,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忠民先生、邓鹏先生、钟广宏先
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忠民先生、邓鹏先生、钟广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c5314c-b425-482d-836a-fb05fa4ca88b.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7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688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人
2025年(未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家数 205家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
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注: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上年末合伙人数量,为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的相关数据。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
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
25年 11月 1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同意将
此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 2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相
关会计工作人员针对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讨论,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
况等相关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指导,督促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及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控审计部<2026 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部分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勤勉尽责、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及时、客观、清晰。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51b4bc-fd1f-4375-b6f1-70ff7993ab24.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11adf2-d009-4417-a3bf-e70db7524ad7.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b46cd7-da9b-4f92-92db-4c6fa2ca1c92.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e2c2d3-eb72-436a-8805-d6ed0a2b5a72.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753fec-763e-4d14-9905-d31172cee649.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3bf763-1d5b-4bf6-89cd-b366932d7565.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7c7bdd-2657-4343-8fc4-736b40470807.PDF
─────────┬────────────────────────────────────────────────
2026-04-27 23:12│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
通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世纪恒通科技股 北京中天创意资 吕遐辉、李鹏飞 可收回金额 不低于 868.25万
份有限公司申报 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的青海合影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含
商誉资产组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世纪恒通科技 不存在减值迹 否 未减值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象
申报的青海合
影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含商誉
资产组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世纪恒通科技股 根据会计准则的 以资产组产生的 1,334,127.95 全部分摊至该资 1,329,062.59
份有限公司申报 相关规定将公司 主要现金流入是 产组
的青海合影信息 固定资产、账外 否独立于其他资
技术有限公司含 无形资产及商誉 产或者资产组的
商誉资产组 认定为一个资产 现金流入为依据
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消减业务。2、交易
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
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交易假设
即一项资产按照其目前的利用状态及利用方式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4、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保持
企业的正常运作。假设企业经营者能够在未来经营年度按其既定发展目标、方针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脱离既定的
发展轨迹。
5、未来预测期内资产组所在单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
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548388-e88a-4ee8-8dd6-01d94be50561.PDF
─────────┬────────────────────────────────────────────────
2026-04-27 23:11│世纪恒通(3014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世纪恒通(3014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3e292a-02ce-4edf-aca2-a0ec53cc61bd.PDF
─────────┬────────────────────────────────────────────────
2026-04-27 23:11│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80eafd8-3780-4ee5-86a2-2aaf02aec268.PDF
─────────┬────────────────────────────────────────────────
2026-04-27 23:11│世纪恒通(30142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
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参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
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等事项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
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adfafd-b826-4a6e-86e9-0cb2466988bf.PDF
─────────┬────────────────────────────────────────────────
2026-04-27 23:11│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4481f8-c92d-421d-87a4-3b639953a7b8.PDF
─────────┬────────────────────────────────────────────────
2026-04-27 23:11│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年度报告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9750afa-6810-41d9-8fac-f2cb72e7d05d.PDF
─────────┬────────────────────────────────────────────────
2026-04-27 23:10│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2b5573-65da-4a03-84c1-78879cac61ba.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
分调动和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长远
战略发展,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一致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评价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绩效,确定公司按照激励计划所授出权益的归属条件是否成
就,保障公司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坚持为激励计划配套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本办法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的考核安排负责具体实施对个人的绩效考核
。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本办法及薪酬委员会的考核安排负责具体实施对公司的业绩考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对考核数据和考核
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考核结果,接受薪酬委员会关于考核结果的质询。
薪酬委员会主持考核程序,向董事会报告考核结果。
董事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净利润(A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2026年 5000万元 4000万元
2027年 5500万元 4400万元
2028年 6000万元 4800万元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1、上述考核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
润的影响。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
失效。
(二)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绩优
”、“胜任”和“欠佳”三个等级,届时根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年度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绩优 胜任 欠佳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得
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报告,上交薪
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上交的考核报告进行审议,有权对考核
报告提出质询意见。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应当接受质询。
薪酬委员会负责以提案的方式将经审议通过的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考核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本人考核结果,由直接上级主管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无法沟通解决的,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
会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按照激励计划有关内容执行。
(二)考核结果归档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 10年。
九、附则
本办法使用的有关词语与激励计划具有相同释义。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生效。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发生修订,或者新增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本办法应当适时修订。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内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5e953d-83b5-4300-8333-c6430237fdd0.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广宏)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广宏,1971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 EMBA。1991年 08月至 1999年 12月,任广州电
信沙河分局团总支书记兼沙河分局三产公司经理;1999年 12月至 2002年 01月,任广东电信实业公司终端公司团委书记兼沙河分部
综合部经理;2002年 01月至 2015年 07月,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市场部室经理;2015年 07月至 2019年 09月,任广
州织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9年 09月至今,任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轮值 CEO;2026年 1月起,兼任
迪恩通信网络(广东)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9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 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前述股东会会议。
2、2025年,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信息,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认真审
阅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5年,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9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3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个人
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及时出席了前述会议,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按时参与了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利润分配、
关联担保、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审议表决,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审
慎了解相关事项情况,本人对前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均予以同意,不存在事先否决的情形。
(四)与内控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控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包括内控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各季度内控审计部工作汇报等,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化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内控管理水平。
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财务管理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的沟通联络,促进公司就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重点关
注事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
(五)现场工作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的提问,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按时参与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现场交流等方式,进一步获
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有效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现场履职时
间的要求,2025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个工作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25 年,本人继续密切关注和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进
一步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丰富独立董事履职知识,提升独立董事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稳健经营发挥积
极作用。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5年,本人继续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对公司 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关注了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要事项,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中汇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5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作出审慎判断。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决策参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广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445328-fd2b-4980-a33f-cfdd1d1f8943.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
(二)规范严谨。公司按照治理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薪酬体系兼顾激励与约束,与合规、风险管理相衔接,强化递延支付与追索扣回机制,防范经营风险和提高合
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薪酬政策应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与行业发展
实际。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考核及管理;负责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具体
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
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
励采用经监管部门备案的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方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和相关政策规定,适时组织实施。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得重复领取。
第十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
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水平提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因出席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第十一条 未在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
津贴或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所需的合理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经营目标、个人履职
评价结果挂钩,强化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方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工作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结合
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
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
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津贴或绩效薪酬: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的,或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停止支付其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重
新计算,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公司的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及其责任程度,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
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
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六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七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所在地区或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货
膨胀水平等因素变化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
第二十八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
制度生效之日起,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本制度生效前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
本制度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fbb6ad-f4c9-422c-bb31-52ebdb09b5c7.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鹏)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79e139-157f-4e3b-9f21-0d3dbfde4947.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忠民)
─────────┴────────────────────────────────────────────────
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忠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df6862-b039-4ef5-a43c-f2d314cfd586.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章程(2026年4月)
─────────┴────────────────────────────────────────────────
世纪恒通(301428):世纪恒通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c57f41-580b-4fdb-8020-41bf9d696415.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或“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世纪恒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与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
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主要用于提供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所需,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市公司可根
据实际融资需求,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办理抵押/质押手续,具体担保方式、操作程序以最终融资方案及正式签署的法律文
件为准。授信期限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额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方在授信额度内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
资品种、融资期限、融资利率等以最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上市公司
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
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与拟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银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上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至上市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一)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及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拟单独
或共同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累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
元(包含已发生金额)。本次担保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范围、金额及期限以担保人
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
及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 杨兴海 杨兴荣
性别 男 男
职务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
国籍 中国 中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 34,530,000 1,710,000
份数量(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公司总股 35.00% 1.73%
本的比例(%)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否
(三)关联担保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事项中关联方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因此不涉及关联交易定价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满足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
响。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及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其中杨兴海先生与杨
兴荣先生共同为上市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杨兴海先生单独为上市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累计
金额为人民币 34,600万元,均为无偿担保,无需支付费用。
除上述关联担保情形及关联人因在上市公司任职而领取薪酬外,上市公司与杨兴海先生、杨兴荣先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三、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上市公司公司接受关联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请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上市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
杨兴海先生、杨兴荣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世纪恒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其中,就《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接受关联方提提供担保的事
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关于 2
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外,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f1988f-f33c-4ea0-a21e-86686dfd7b9d.PDF
─────────┬────────────────────────────────────────────────
2026-04-27 23:09│世纪恒通(30142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1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7940号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恒通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世纪恒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
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
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世纪恒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7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06a8b2-d566-44ad-89aa-735b52cc2ba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世纪恒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2014.PDF
─────────┬────────────────────────────────────────────────
2026-04-28│世纪恒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2022.PDF
─────────┬────────────────────────────────────────────────
2025-10-29│世纪恒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773.PDF
─────────┬────────────────────────────────────────────────
2025-08-28│世纪恒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555.PDF
─────────┬────────────────────────────────────────────────
2025-04-26│世纪恒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3194.PDF
─────────┬────────────────────────────────────────────────
2025-04-26│世纪恒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3196.PDF
─────────┬────────────────────────────────────────────────
2024-10-23│世纪恒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4342.PDF
─────────┬────────────────────────────────────────────────
2024-08-28│世纪恒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175.PDF
─────────┬────────────────────────────────────────────────
2024-04-23│世纪恒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539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