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29 森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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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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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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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27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境外子公司设立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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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2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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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4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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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4 │森泰股份(301429):森泰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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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1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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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29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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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29 │森泰股份(301429):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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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01 │森泰股份(301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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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森泰股份(30142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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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9,5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85.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61.77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于2023年 4月 12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
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用途 账户状
态
安徽森泰木 安徽广德农村 2000020866276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 已注销
塑集团股份 商业银行股份 6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000071 作其他用途
安徽森泰木 中国银行股份 182771241938 其他用于主营业务的项目 存续
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德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有限公司 支行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超募
资金账户)
安徽森泰木 浙商银行股份 36100000201201 原年产 2万吨轻质共挤木 已注销
塑科技地板 有限公司合肥 0 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募集
有限公司 庐阳支行 0034230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安徽森泰木 中国银行股份 182780737295 原年产 2万吨轻质共挤木 存续
塑科技地板 有限公司广德 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募集
有限公司 支行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森 泰 ( 泰 中国银行 (泰 10000030123284 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 存续
国)有限公 国)股份有限公 7 复合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司 司 (人民币账号)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0000030123283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
(泰铢账号)
安徽森泰木 徽商银行股份 52108566157100 原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 已注销
塑科技地板 有限公司广德 0 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
有限公司 支行 320 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安徽森泰木 中国银行股份 181273888456 原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 存续
塑科技地板 有限公司广德 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
有限公司 支行 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尚未
注销。
森 泰 ( 泰 中国银行(泰 10000030123285 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型 存续
国)有限公 国)股份有限 8 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
司 公司罗勇分行 (人民币账号) 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
10000030123282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5 其他用途
(泰铢账号)
安徽森泰艾 中国民生银行 639044775 原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已注销
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司 行 用途
安徽森泰木 招商银行股份 5519076076103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 存续
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芜湖 6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有限公司 分行 作其他用途
安徽森泰木 中国民生银行 650397288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募 本次销
塑集团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户
有限公司 宣城分行 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开立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650397288)中的资金已按规定转入公
司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且原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用途,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相应保荐机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与之对应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f0107923-4de1-42f4-9476-26136d60b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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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森泰股份(30142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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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30142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66c2f83-c2aa-4933-896f-449bb1cb4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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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27│森泰股份(301429):关于境外子公司设立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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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设立概述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为了开拓海外市场,便于在越南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新加坡和越南全资子公司,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内办理设立公司,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签署土地等
相关协议或文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二、子公司设立进展
公司已完成境外子公司设立登记,并于近日取得兴安省财政厅商业登记处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越南语):C?NG TY TNHH C?NG NGH? SINTEC (VI?T NAM)公司名称(中文):新泰(越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400,000,000越南盾(约合 5,000,000美元)
成立日期:2026年 6月 11日
住所:越南兴安省仙海社仙海工业区 CN-08地块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斌
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SINTEC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LTD.持股 100%。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在越南设立子公司建立生产基地,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子公司设立后,其经营
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
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96e638e-d8ca-4458-ac8f-38e80068b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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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2│森泰股份(301429):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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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118,22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 2,012,631股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 116,207,369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7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小数点后保留六位,下同),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20,220,082.21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710377元。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20,220,082.21 元/118,
220,000 股=0.1710377 元/股(含税)。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
(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10377元/股。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18,220,000 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2,012,631 股后 116,207,369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4000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220,082.21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预案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12,631股后的 116,207,3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7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
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56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
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4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6 安徽祥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03*****687 唐圣卫
3 03*****373 唐道远
4 03*****242 张勇
5 03*****352 王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副董事长兼高级管理人员唐道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唐圣卫,实际控制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勇、王斌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欧元素、
周志广、黄东辉、赵文书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
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及首发上市前
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祥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关于持股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在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
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3、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710377元。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20,220,082.21 元/118,
220,000 股=0.1710377 元/股(含税)。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
(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10377元/股。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咨询联系人:周志广
咨询电话:0563-6988092
传真电话:0563-698809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aaf27a8f-c72b-4dc0-aef4-187420213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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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4│森泰股份(30142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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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30142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7257796-e9b3-46ef-8a43-8b2ef1bd2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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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4│森泰股份(301429):森泰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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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301429):森泰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394bbe1-4995-4993-97d9-fcb30d790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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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1│森泰股份(301429):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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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4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拟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cad868b-4984-4909-be40-accefd1444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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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29│森泰股份(301429):关于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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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2026-030)。
2026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唐道远先生于 2026年 5月 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 2
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道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670,200 股,占总股本的35.25%。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
东会召开 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补
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 14:00
(2)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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