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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39(泓淋电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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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39 泓淋电力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8 16:52 │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9-18 16:52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9-15 19:00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09-15 19:00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 ├─────────┼──────────────────────────────────────────────┤ │2025-09-15 19:00 │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00 │泓淋电力(301439):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0908) │ ├─────────┼──────────────────────────────────────────────┤ │2025-08-28 21:19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8 21:18 │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21:18 │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21:17 │泓淋电力(301439):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 ─────────┬──────────────────────────────────────────────── 2025-09-18 16:52│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56f6c1f3-a387-45be-854c-73639b335951.PDF ─────────┬──────────────────────────────────────────────── 2025-09-18 16:5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工作,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号文《关于同意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7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99 元。截至 2023年 3月 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72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4,62 7,2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46,906,654.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7,720,545.15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4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储存与 管理。经公司于 2023年 5月 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和中国 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泰国新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3月 27日、2023年 5月 17日、2023年 7月 18日、2025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 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注 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专户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224748128800 超募资金 本次注销 海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242947783483 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 已注销 海分行 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 期)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8110701013002519026 超募资金 已注销 京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5603001040049933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司威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5603001040050576 超募资金 已注销 司威海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20620078801700001175 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 已注销 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 目 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20620078801600001189 超募资金 已注销 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376910100100498548 超募资金 已注销 海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20000033549700112501060 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 已注销 南分行营业部 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20000033549700114163708 超募资金 已注销 南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036513 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 本次注销 公司罗勇分行 产基地扩建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233848722689 本次注销 海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036502 本次注销 公司罗勇分行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 24,021.8 4 元人民币全部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本次 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号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续状态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224748128800 本次注销 2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100000301036513 本次注销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 233848722689 4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100000301036502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e26e64e8-03a3-4800-95c4-18932b3d0767.PDF ─────────┬──────────────────────────────────────────────── 2025-09-15 19: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优化目前的治理结构。该议案经 2025 年 9 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名职工董事。公司结合治理结构调整实际情况,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立春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立春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85085690-85ae-456b-95aa-39b075833308.PDF ─────────┬──────────────────────────────────────────────── 2025-09-15 19: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 2025年 8月 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 不得超过六年。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自 2019 年 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现根据规定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期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及 构成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离任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相关职责。 2025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孟红女士、岳振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岳振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4054df69-e4e6-4020-bb90-c41eff1d4442.PDF ─────────┬──────────────────────────────────────────────── 2025-09-15 19:00│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880d1b0-4231-479a-9115-e4d88d394d81.PDF ─────────┬──────────────────────────────────────────────── 2025-09-15 19:00│泓淋电力(301439):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0908) ─────────┴──────────────────────────────────────────────── 致: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北京银泰中心 C座 11层、12层Tel:(+8610)85407666邮编:100022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 并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 8月 2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om.cn/)刊登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号)(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 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召开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有 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办法,告知了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的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 14点 00分在 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浦东路9-10号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方式与前述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北京银泰中心 C座 11层、12层Tel:(+8610)85407666邮编:10002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9月 8日。参加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8名,所持有具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276,184,70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8%。 其他以现场或视频等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以下议案: 1.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北京银泰中心 C座 11层、12层Tel:(+8610)85407666邮编:100022 1.2《选举岳振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1《股东会议事规则》 3.2《董事会议事规则》 3.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3.9《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3.10《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3.1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刊 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北京银泰中心 C座 11层、12层Tel:(+8610)85407666邮编:100022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fb8ea768-ab2a-4bf4-95e5-c489fdf86be9.PDF ─────────┬──────────────────────────────────────────────── 2025-08-28 21:19│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8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浦东路9-10号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0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2人 的议案》 1.01 《选举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1.02 《选举岳振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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