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39 泓淋电力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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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44│泓淋电力(30143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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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一、 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浦东路 9-10 号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雄兵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6,436,9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的71.0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389,101,809 股的 70.6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6,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
的 0.36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6,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的 0.3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的 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36,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
股的 0.3693%。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6,259,8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9,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52%;反对 160,6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65%;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3%。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6,261,8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144%;反对 148,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06%;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5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丁旭、徐虎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9bedd926-91d7-4626-bc90-54d359d2c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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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44│泓淋电力(301439):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泓淋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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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泓淋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c76778aa-409a-4646-bca1-6623bec3b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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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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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71be9520-22e2-4a8c-8299-1cbbd63820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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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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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e5e49318-be66-440c-a3ce-e36f580fa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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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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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4a516df5-ac9e-427c-8c4d-9a86d22813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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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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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940b4762-c829-4f88-b464-8efc10e28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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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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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65b5e75-943b-49e0-8202-55dedeb5b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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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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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净利润 140,046,638.90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8,243,821.71 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699,099,030.80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总额为550,802,945.19 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
,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的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02
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 9 月末总股本 389,101,809 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910,180.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制定了 2024 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三、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
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0edbbaf-b82d-4439-a436-2b381af18c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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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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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07b7ba08-6c8b-4e0d-8b4a-a818142cf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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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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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d363694-e38a-4e2b-b1c2-4d87435c8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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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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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525e3087-30cb-4321-91f6-3ecc76016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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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泓淋电力(301439):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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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fb5084cf-e4b9-44fc-a395-674bb2161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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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30│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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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78e02176-9c40-4195-8134-108fb585f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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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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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泓淋电力签订
《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为加快实施新能源战略布局,实现新能源业务的规模发展,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惠州市泓淋通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泓淋通讯”)于惠州市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公司租赁泓淋通讯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东兴片区东新大道泓淋工
业园的厂房(租赁面积为 10,000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3 年 12 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泓淋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泓淋”)。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
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经各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泓淋及关联方泓淋
通讯拟就变更承租方等事宜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泓淋通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厂房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泓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645926628
3、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15 日
4、营业期限:2010-11-15 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迟少林
6、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7、住所:惠州市惠泽大道上霞片区东江高新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二楼 207、208 室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
10、股权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惠州泓淋通讯100%股权。
11、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泓淋通讯总资产 12,315.29 万元,净资产 3,776.15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060.40 万元,
净利润 589.34 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
泓淋通讯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泓淋通讯为公司
关联法人。
13、经查询,泓淋通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泓淋承接公司在原《厂房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除租赁合同主体及租赁面积变更,原
《厂房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东兴片区东新大道泓淋工业园
2、房屋所有权人:惠州市泓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3、拟租赁面积:10,638.35 平方米
4、权属情况说明:泓淋通讯是其合法所有权人,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
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仅涉及租赁合同主体及租赁面积变更,租赁价格与原《厂房租赁合同》保持一致,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原承租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惠州市泓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新承租方):惠州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原合同中的承租方由甲方变更为丙方,乙方应按原合同约定向丙方提供租赁物并继续享有
和承担原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因丙方经营需要,经各方协商一致,在原有租赁场地基础上,增加租赁面积 638.35 ㎡,未税月租金增加 9,575.25 元,即
租赁面积由 10,000 ㎡变为10638.35 ㎡,未税月租金由 150,000.00 元(壹拾伍万元整)变为 159,575.25 元(壹拾伍万玖仟伍佰
柒拾伍元贰角伍分)。
3、甲乙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乙方均完全履行了原合同,双方不存在其他任何
争议。
4、本协议未作变更的,继续以原合同为准;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就变更关联交易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明晰合同履约
主体,厘清权责关系,变更后的签约主体惠州泓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除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发生变更外,原《厂房租赁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24 年 1-7 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 1-7 月,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5,383.24 万元人民币(未税)。
八、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
就变更关联交易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明晰合同履约主体,厘清
权责关系,变更后的签约主体惠州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除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发生变更外,原《厂房
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董
事迟少林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
就变更关联交易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明晰合同履约主体,厘清
权责关系,变更后的签约主体惠州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除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发生变更外,原《厂房
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就变更关联交易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
的正常需要,为进一步明晰合同履约主体,厘清权责关系,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除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发生变更外
,合同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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