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39 泓淋电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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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6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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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40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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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14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首发前持股平台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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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6 │泓淋电力(30143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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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30 │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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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51 │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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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51 │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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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2 │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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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2 │泓淋电力(301439):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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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42 │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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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6│泓淋电力(301439):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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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明
博线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6年 7月 13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
明博线缆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明博线缆符
合向金融机构申请增持专项贷款的基本条件。
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向明博线缆出具了《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承诺为明博线缆
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且不超过增持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除上
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明博线缆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实施无法达到预
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26b35c4-4dd2-42ca-b799-5cc6c968f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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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4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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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明
博线缆”)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3日收到控股股东明博线缆出具的《关于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
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后续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明博线缆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明博线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博线缆持有公司股份 205,854,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9051%。
2、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控股股东明博线缆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
)。
3、本次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与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
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控股股东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2ca06e06-6c00-4846-b0d9-2023ca865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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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14│泓淋电力(301439):关于首发前持股平台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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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股东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瑞冠”)、威海瑞创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瑞创”)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8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389.1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6622%。
公司于近日收到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于 2026 年 5月 29 日至 2026 年 6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盘后固定价格
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5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08%,经综合考虑,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决定
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实施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威海博创 集中竞价交易方 2026年5月29日 19.57 840,000 0.2159%
式(含盘后固定 2026年6月2日 23.72 221,200 0.0568%
价格交易) 2026年6月24日 17.24 13,000 0.0033%
合 计 - - 1,074,200 0.2761%
威海瑞冠 集中竞价交易方 2026年5月29日 19.57 330,000 0.0848%
式(含盘后固定
价格交易)
合 计 - - 330,000 0.0848%
威海瑞创 集中竞价交易方 2026年5月29日 19.57 350,000 0.0900%
式(含盘后固定
价格交易)
合 计 - - 350,000 0.0900%
本次变动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种类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万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比例 股)
威海 合计持有股份 2,267.9598 5.8287% 2,160.5398 5.5526%
博创 其中:无限售条件 2,267.9598 5.8287% 2,160.5398 5.552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威海 合计持有股份 995.6897 2.5589% 962.6897 2.4741%
瑞冠 其中:无限售条件 995.6897 2.5589% 962.6897 2.474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威海 合计持有股份 885.0575 2.2746% 850.0575 2.1847%
瑞创 其中:无限售条件 885.0575 2.2746% 850.0575 2.184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148.7070 10.6622% 3,973.2870 10.21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48.7070 10.6622% 3,973.2870 10.21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海博创及
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
冠、威海瑞创本次股份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规行为。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3、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44414dc-ca39-4b34-9814-a2a5bdc3e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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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6│泓淋电力(30143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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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28日、2026年 5月 29日、
2026年 6月 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255618fd-73a5-4fe2-a398-665868197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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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30│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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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积极回报
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9,101,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派现金股利人
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7,820,361.8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9,101,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0 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2 08*****058 威海协耀商贸有限公司
3 08*****125 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08*****216 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884 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
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9.0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浦东路 9-10
咨询联系人:任德超
咨询电话:0631-3678599
传真电话:0631-367859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18b5e86-b108-4261-8bfb-622812f24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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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51│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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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77ac480-dd80-49a6-ab4c-7adb78d5a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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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51│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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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中信证券关于泓淋电力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b00417f-edd4-47a0-abb5-6228b46bd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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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2│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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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9:15-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迟少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6,506,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9,101,809股的 71.0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5,00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股的 70.67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股的 0
.38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06,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9,101,809股的 0.3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股的 0.0002%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9,101,809股
的 0.3869%。
3、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6%;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0%;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733%;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093%;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4%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1%;反对 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2%;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380%;反对 62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425%;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5%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1%;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0%;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380%;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093%;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1%;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0%;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248%;反对 622,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093%;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0%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 6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7%;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376%;反对 62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29%;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5%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322,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93%;反对 6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79%;弃权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508%;反对 665,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840%;弃权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2%
。
关联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协耀商贸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反对 6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2%;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252%;反对 61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73%;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5%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7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7%;反对 6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8%;弃权 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742%;反对 652,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944%;弃权 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14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5,8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3%;反对 6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8%;弃权 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069%;反对 621,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61%;弃权 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70%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明阳、于军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bd3a9bb-ac90-4b85-a282-f5ddafd03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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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2│泓淋电力(301439):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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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北京银泰中心 C座 11层、12层Tel:(+8610)85407666邮编:100022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
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om.cn/)刊登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号)(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
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召开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登记办法,告知了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的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点 00分在山东
省威海市经技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
8日9:15-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方式与前述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北京银泰中心 C座 11层、12层Tel:(+8610)85407666邮编:10002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2日。参加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2名,所持有具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76,506,20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627%。
其他以现场或视频等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以下议案:
1.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北京银泰中心 C座 11层、12层Tel:(+8610)85407666邮编:1000223. 《关于<2025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 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均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
sz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71bd29d-b55b-40df-88c7-9a422a26a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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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4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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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
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10058cf-a1ae-4434-816b-9a09220ee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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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56│泓淋电力(301439):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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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2)。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 2858 号的部分厂房。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益。本次租赁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厂房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72f1897-f1b2-4e3c-907a-7afb9122b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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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_20260425_20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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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并
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
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
润 208,618,299.57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816,754.52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549,3
38.97 元,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止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818,991,738.76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
总额为 636,612,023.3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36,612,023.30元
。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9,101,809 股为基数,本次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820,361.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 77,820,361.8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75%。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7,820,361.80 116,730,542.70 116,730,542.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0,816,754.52 196,500,961.04 213,921,812.30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44,939,340.08 120,874,886.81 129,575,350.08
营业收入(元) 3,967,525,185.88 3,398,206,650.56 2,479,303,562.3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818,991,738.76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36,612,023.30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1,281,447.2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03,746,509.286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1,281,447.2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95,389,576.97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02%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为 311,281,447.2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4393ad-958e-4774-a146-7147a0e2782c.PDF
─────────┬────────────────────────────────────────────────
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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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 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下同)
分红安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下半年。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根据届
时情况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等,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认为为简化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
度或春节前,下同)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
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情况下,适时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
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认为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
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认为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包含半年度、
前三季度或春节前,下同)分红方案事项,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
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c72e81-5fcb-4f66-932e-a59517c8fc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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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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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e64ec4-b2fb-4d21-89e6-fd75de192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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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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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年 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9.9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462.7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4,690.67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 169,772.0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518Z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3 年 3月 24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35,237.2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
237.26万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9,090.35万元;(3)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9,545.29 万元,
其中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708.59 元,项目结项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
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836.70万元;(4)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的净额为 4,100.8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 3月 24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威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354970011
2501060、20000033549700114163708);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03001040050576
、15603001040049933);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20078801600001189、20620
078801700001175);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910100100498548);在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8110701013002519026);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
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4748128800、24294778348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12月 12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泓淋电力技术(泰国)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
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3848722689),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00030
1036502、10000030103651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2023年 7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号:15603001040049933)的专项账户
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
部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
董事会审议。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2023年 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立的用于“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账号
:24294778348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用于“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账号:20000033549700112501060)
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入公司
的一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 年 7 月 , 公 司 对 在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 账 号 :8110701013002519026 )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威 海 分 行 ( 账 号 :15603001040050576 ) 、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 账 号 :2000003354970011416370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超募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
入公司的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由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2025年 5月,公司对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376910100100498548)开立的超募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224748128800)的超募资金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 年 6 月,公司对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2062007880160000118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超募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224748128800)的超募资
金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2025 年 6 月,公司对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20620078801700001175 )开立的超募资金账户办理
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威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5年 9月,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泓淋电力技术(泰国)有限公司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账号:23384872268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224748128800)、中国银
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账号:100000301036502、100000301036513)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超募资金账户)办理了
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泓淋电力技术(泰国)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4,327.6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
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泰国生产基地扩建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4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泰
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该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214d4e-88b4-4875-8648-d0bd80cc6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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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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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6)。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和价
值在线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
ttps://ir.p5w.net)或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5:00 -17:002、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
//ir.p5w.net)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迟少林先生,财务总监刘晶女士、独立董事武飞女士、董事会秘书任德超先生、保荐
代表人刘冠中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和 https://eseb.cn/1dM46CzaroA,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如有疑问,可通过本通知中
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德超
电话:0631-3678599
传真:0631-3678599
邮箱:IR@honglincable.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f93c9c-9cc5-4827-abf8-603417e4b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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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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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 6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
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经验较为丰富;该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
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
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理
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过力芯微、艾比森、泓淋电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君,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泓淋电力、中科飞测、力芯微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贾茹,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蔡晓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钟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君和贾茹、项目质量复核人蔡晓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 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 万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125
万元(不含税),较上一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变。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2、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四、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
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董事
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
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3ebe85-b199-4d80-8975-7f0a3aee28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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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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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38b7ae0-8b1a-4a96-ac3d-d34f2f6d0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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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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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e52f21-2ffd-4213-8489-80fb10679b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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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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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
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5
月 14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
立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相应专项报
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团队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风险识别与评估、舞弊
风险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关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了及时、充分、有效
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全过程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前审查与续聘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全面
核查与综合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该所
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 4月 1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前沟通与计划审核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多次沟通会议,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团队人员配置、重大风险领域识别、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核并确认了年度
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过程中的跟踪与督导
2026 年 1月,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中期沟通会,就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
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委员会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既定审计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
审计工作。
(四)审计报告审议与最终确认
2026年 4月 1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终稿进行了严格审核,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大审计问题及
解决措施、最终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再次沟通确认,认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9f1412-66f0-4b1a-8222-07d29fbab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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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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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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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泓淋电力(3014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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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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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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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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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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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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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泓淋电力(30143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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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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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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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泓淋电力)2025 年 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泓淋电力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泓淋电力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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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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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
”、“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泓淋电力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 2858 号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公司
关联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泓禧”),用于生产经营及办公使用。本次租赁面积共计 16,000平方米,租
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 6.5元/平方米/月(未税),两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249.60万元(未税)。
2、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厂房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561600786F
3、成立时间:2010年 08月 27日
4、营业期限:2010年 08月 27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谭震
6、注册资本:7,400.7152万人民币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 2868号
8、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高精度电子线组件、新型、微型电声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威海市泓利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威海市泓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泓禧 52.53%股权。
11、重庆泓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9,300,720.60
净资产 359,206,622.98
项目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4,392,012.54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净利润 -21,132,792.05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
司关联法人。
13、经查询,重庆泓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置: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 2858号
2、房屋所有权人: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拟租赁面积:16,000平方米
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租赁房屋所在地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
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 2858号。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两年,自 2026年 5月 1日至 2028年 4月 30日。
4、租金及支付方式
(1)厂房租金为 6.5元/平方米/月(未税),租赁面积为 16,000平方米,未税月租金为人民币 104,000.00元,未税年租金合
计 1,248,000.00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转账。
5、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或解释或与之有关或因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益。本次租赁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 年 1月 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人(
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69.34万元人民币。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
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泓淋电力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56713a-ee26-4293-a6e6-b0cdab677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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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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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
”、“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泓淋电力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拟增加公司孙公司 Rayhon Technologies(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锐翰”)
与其关联方海南楚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楚合”)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2026 年 截至目前已 上年发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 海南楚合 采购原材料 市场价格 500.00 - -
原材料
合计 500.00 - -
注:以上交易为未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楚合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U8EE789
(2)成立时间:2025年 08月 15日
(3)营业期限:2025-08-15至无固定期限
(4)法定代表人:宁小剑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九龙大道 20号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电子
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贸易经纪;国内贸
易代理;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9)股权关系:公司子公司 Honglin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
y (Thailand)Co., Ltd. (以下简称“泰国泓淋”)持有泰国锐翰 51%股权,合肥锐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泰国锐翰 27%股权,
合肥锐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楚合100%股权。
(10)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92.99 万元,净资产 157.36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209.63万元,净利润为 57.36万
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楚合为持有公司孙公司泰国锐翰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关联
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孙公司泰国锐翰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并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
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孙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基于自身的优势,发挥业务协同效应
,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拓展、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
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泓淋电力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00141b-9ea7-457c-926c-a288a654e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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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泓淋电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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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102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1020 号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泓淋电力)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泓淋电力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泓淋电力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459370-684e-4f18-8a50-7438571ac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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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泓淋电力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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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泓淋电力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b15ed6-64ca-4fa0-bf4f-3a8e9c018e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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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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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
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泓淋电力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评价报告的评价范围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人力资源、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
金营运、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内部监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
严重程度,公司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
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具体列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 产 潜 在 ①错报金额≥资产 ①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 ①错报金额<资产总
错报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营 业 收 入 ②错报金额≥营业 ②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金 ②错报金额<营业收
潜在错报 收入总额的 1% 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0.5%
所 有 者 权 ③错报金额≥所有 ③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5%≤错报 ③错报金额<所有者
益 潜 在 错 者权益总额的 3% 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3% 权益总额的 1.5%
报
利 润 总 额 ④错报金额≥利润 ④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额<利 ④错报金额<利润总
潜在错报 总额的 5% 润总额的 5% 额的 3%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
陷。
(2)定性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从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出发考虑。具体特征及缺陷等级划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董事会或高管层指使、授意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指除上述
或默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2)注 政策。(2)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 重 大 缺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陷、重要
示意见审计报告;(3)董事会和审 报;(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 缺陷之外
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的其他财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4)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其他具备合 务报告控
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 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制缺陷。
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财务报告中的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
的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
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被限令行 (1)重要业务和关键领域的决 指 除 上 述
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处罚; 策未开展风险评估、论证不充 重大缺陷、
(2)公司重大决策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分;(2)重要业务未执行公司制 重 要 缺 陷
度履行决策程序;(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 度和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之 外 的 其
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4)公司内部控制 (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30%以 他 非 财 务
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公司中高 上;(4)子公司未建立恰当的内 报 告 内 部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控制度,管理散乱。 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持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升级完善,加强重点业务的内控机制落实,优化内控流程,提高内控执行力,强化监督管控,积
极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荐人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复核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主要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泓淋电力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
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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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泓淋电力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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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57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518Z0576 号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泓淋电力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泓淋电力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泓淋电力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泓淋电力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泓淋电力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泓淋电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2da1fa-9e6d-4666-b4ad-8ed0d80cf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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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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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afa67c-82fe-4422-9a68-8507c72a8e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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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泓淋电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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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泓淋电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a5d999-dbaf-47f1-8af0-ad9985de74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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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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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 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
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 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保本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其他: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保本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
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
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
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及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实施。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规划与高效运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拓宽投资收益渠道,为公司及股
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发展及资金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选择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
保本类产品,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投资风险可控。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98c2a9-d96a-4db2-ac68-62c93dc5b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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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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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位于重庆市长寿区
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858号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公司关联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泓禧”),用于生产经营及
办公使用。本次租赁面积共计16,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6.5元/平方米/月(未税),两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
49.60万元(未税)。
2、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厂房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561600786F
3、成立时间:2010年08月27日
4、营业期限:2010年08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谭震
6、注册资本:7,400.7152万人民币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868号
8、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高精度电子线组件、新型、微型电声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威海市泓利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威海市泓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泓禧52.53%股权。
11、重庆泓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9,300,720.60
净资产 359,206,622.98
项目 2025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4,392,012.54
净利润 -21,132,792.05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庆泓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
司关联法人。
13、经查询,重庆泓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置:位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2858号
2、房屋所有权人: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拟租赁面积:16,000平方米
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租赁房屋所在地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此次交
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重庆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东路 2858号。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两年,自 2026年 5月 1日至 2028年 4月 30日。
4、租金及支付方式
(1)厂房租金为 6.5元/平方米/月(未税),租赁面积为 16,000平方米,未税月租金为人民币 104,000.00元,未税年租金合
计 1,248,000.00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转账。
5、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或解释或与之有关或因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益。本次租赁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人(包含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69.34万元人民币。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
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泓淋电力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6fab82-2e0e-4126-b848-6900ebb4b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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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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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202
6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
2026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
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额度申请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或等值
外币)。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等
业务。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二、额度使用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家银行签订各类授信业务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对外担保
时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最终实际签订和使用的合同融资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度。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迟少林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办理
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并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
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日常授信融资行为,主要是为提高融资效率,有效保障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相关授信额度后将会增加贷款期间的利息支
出。
四、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日常授信融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认为根据公司及子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或等值外币)。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等业务。授信额度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召开 2026年年度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90dee8-aa09-45cf-a142-f2ad618327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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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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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预计 2026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 Honglin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Thailand)Co., Ltd.(以下简称“泰国泓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5亿泰铢;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达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为互联”)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4,000万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泰国泓淋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5亿泰铢;为控股子公司达为互联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
,000 万人民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泰国泓淋资产负债率为 16.94%,达为互联资产负债率为 44.7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 截止目前 本次新增 预计担保 是 否
方 股比例 产负债率(12月 31日)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额度占公 关
司最近一 联 担
期净资产 保
比例
威海市泓淋 泰国泓 99.30%1 16.94% 75,000 150,000 10.96% 否
1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兴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裕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泰国泓淋 0
.35%股权。
电力技术股 淋 (万泰 (万泰
份有限公司 铢) 铢)
威海市泓淋 达为互 54.1581% 44.72% 4,000(万 4,000(万 1.31% 否
电力技术股 联 人民币)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注:1、泰国泓淋、达为互联数据经审计;
2、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的担保额度为按 2025年 12 月 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
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Honglin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 (Thailand)Co., Ltd.(1)成立日期:2019年 1月 10日
(2)已发行股本:1,316.00万股
(3)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7/535 Moo 6, Amata City Industrial Estate,T. Mabyangporn,A. Pluakdaeng, Rayong 21140,
Thailand
(4)法定代表人:刘雄兵
(5)主营业务:电源线组件的生产与销售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283.25 124,590.84
负债总额 21,219.99 24,663.20
净资产 104,063.26 99,927.6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504.24 21,527.53
利润总额 2,172.71 1,058.39
净利润 2,172.71 1,058.39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泰国泓淋 99.30%股权,全资子公司威海兴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裕博线缆科技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泰国泓淋 0.35%股权。泰国泓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达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 3月 26日
(2)注册资本:5,407.11万人民币
(3)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荣峰路 2号豪迈家具工业厂区厂房 B101
(4)法定代表人:佘晓磊
(5)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线、电缆制造。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348.97 20,220.32
负债总额 8,206.27 9,737.28
净资产 10,142.70 10,483.04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759.36 5,534.69
利润总额 2,851.87 400.87
净利润 2,852.31 340.33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达为互联 54.1581%股权,达为互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74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总余额 1.67亿元人民币,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8%。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因逾期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
各子公司2026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虽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但该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890d8b3-18bb-424a-ad98-fc1835b7f0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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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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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拟增加公司孙公司 Rayhon Technolog
ies(Thailand)Co., Ltd(以下简称“泰国锐翰”)与其关联方海南楚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楚合”)的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2026年预计 截至目前已 上年发生金
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发生金额 额
向关联方采购 海南楚合 采购原材料 市场 500.00 - -
原材料 价格
合计 500.00 - -
注:以上交易为未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楚合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U8EE789
(2)成立时间:2025年08月15日
(3)营业期限:2025-08-15至无固定期限
(4)法定代表人:宁小剑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九龙大道20号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电子
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贸易经纪;国内贸
易代理;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9)股权关系:公司子公司Honglin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
(Thailand)Co., Ltd. (以下简称“泰国泓淋”)持有泰国锐翰51%股权,合肥锐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泰国锐翰27%股权,合
肥锐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楚合100%股权。
(10)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92.99万元,净资产157.3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09.63万元,净利润为57.36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楚合为持有公司孙公司泰国锐翰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关联方
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孙公司泰国锐翰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并依照协议约定履行相
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孙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基于自身的优势,发挥业务协同效应
,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拓展、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
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该
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泓淋电力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46959b-e255-46d3-8184-fb9feb18d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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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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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4e7500-783d-48e2-8c6d-443703987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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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_20260426_0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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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 4.00、9.00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山东省威
海市经技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会议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
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 年 5月 17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公司会议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德超
联系电话:0631-3678599
传真:0631-3678599
邮箱:IR@honglincable.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技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会议室。
邮编:264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9bf3e5-869e-450e-8a47-4542f6dec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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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岳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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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岳振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9bb652-5095-4e15-978f-39ef7de49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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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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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友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99daf9-89ae-43f8-8e5c-7650b238c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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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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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祥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c5715e-f45f-4901-85e7-cadfb5c966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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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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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e9b42e-06c9-47c0-8dca-4887d2b251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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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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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泓淋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文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a1726e-0200-450d-8da0-29d24bb65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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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泓淋电力(30143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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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孟红女士、岳振明先生、武飞女士和离任的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王友亭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在任的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岳振明先生、武飞女士和离任的独立董事宋文山先生、刘祥臣先生、王友亭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c7d740-a599-43eb-9a0d-f956e9c10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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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1│泓淋电力(301439):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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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淋电力”)股份 4,148.70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
.6622%)股东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威海瑞冠”)、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瑞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9.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威海博创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威海瑞冠 995.6897 2.5589%
2 威海瑞创 885.0575 2.2746%
3 威海博创 2,267.9598 5.8287%
注: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均为杨彦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三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4,148.7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6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减持期间:威海博创、威海瑞冠、威海瑞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减持股份数量将合并计算。上述一致行
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389.10 万股,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21日至
2026年 8月 20日)进行。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股价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减持价格亦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持股 5%以上股东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泓淋电力首发
前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若本企业以上承诺事项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企业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前提: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
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
减持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4、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
6、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采取集中竞价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用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7、减持公告: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
人(如有)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
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8、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为公司 5%以上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 6个月内继续遵
守前述第 6条、第 7条的承诺。
9、自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时,本企业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本企业减
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票,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10、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1、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一致。
(三)上述股东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人员,不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威海博创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8674497-e6f2-4b8b-9498-7cc59da90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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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2│泓淋电力(30143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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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29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6年 1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61375530XH
2、名称: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威海经技区浦东路 9-10(一照多址)
5、法定代表人:迟少林
6、注册资本:叁亿捌仟玖佰壹拾万零壹仟捌佰零玖元整
7、成立日期:1997年 11月 27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五金产品零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模具销售;认证咨询;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
制品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df7ddf0-1f7e-4f66-92cb-8c34e9b4a7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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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0│泓淋电力(301439):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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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192feda-e18b-4c9d-90d8-0a65ffb19e0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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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泓淋电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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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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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泓淋电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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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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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泓淋电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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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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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泓淋电力: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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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3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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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泓淋电力: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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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泓淋电力: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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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2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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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泓淋电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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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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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泓淋电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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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3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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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泓淋电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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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62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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