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48 开创电气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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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 │开创电气(301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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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 │开创电气(301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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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 │开创电气(30144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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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 │开创电气(301448):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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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35 │开创电气(301448):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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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33 │开创电气(3014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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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27 │开创电气(301448):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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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27 │开创电气(301448):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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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26 │开创电气(30144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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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25 │开创电气(30144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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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开创电气(301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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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11 日 9:15-9:25 和 9:30-11:30,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2 月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4,150,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8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9,595,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8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55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99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6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73,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33%。
(三)除监事唐和勇因事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07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6%;反对 75,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7,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007%;反对 75,0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504%;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490%。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069,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 75,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5,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晟、顾重阳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4258fcd5-5890-4130-bbec-257002d61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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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开创电气(3014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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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刊载了《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
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并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宁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9,5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87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
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4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55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58%。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5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4,150,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833%。
(三)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具备出席、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
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以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
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对议案(1)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股东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况。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前述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3fa4b7d0-7f38-4d76-92b3-374d744f7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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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开创电气(30144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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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祝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选举祝渭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e3c5c47e-fcd1-45c2-a689-0c3eca840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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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9:26│开创电气(301448):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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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唐和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唐和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祝渭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祝渭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诸葛平先生、职工代表
监事吴鸟云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祝渭军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38714fbf-c320-44c1-bbb8-7048fa522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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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35│开创电气(301448):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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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301448):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9a52a190-0847-404f-b2e2-f066a94a20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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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33│开创电气(3014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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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开创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 √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议案》
1、上述议案 1.00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0 已经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00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8 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 2025 年 2
月 8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垚嗣;
联系电话:0579-89163684;
传真:0579-89168043;
电子邮箱:board@keystone-electrica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2102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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