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56 盘古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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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25 │盘古智能(301456):国金证券关于盘古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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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25 │盘古智能(301456):国金证券关于盘古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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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06 │盘古智能(30145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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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9:14 │盘古智能(301456):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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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9:14 │盘古智能(301456):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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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27 │盘古智能(301456):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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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27 │盘古智能(301456):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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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14 │盘古智能(30145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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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14 │盘古智能(30145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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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47 │盘古智能(301456):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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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25│盘古智能(301456):国金证券关于盘古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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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智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对盘古智能进行了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二)培训方式:现场培训、远程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对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短线交易、内幕信息及内部交易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规则等方面,涉及
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培训总结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盘古智能予以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机构认为: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培
训对象加深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c9b10af6-4a04-4afe-bd15-85206d65a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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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25│盘古智能(301456):国金证券关于盘古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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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国金证券关于盘古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c188d830-4489-4279-8aba-55b6a79b9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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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06│盘古智能(30145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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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
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智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岭投资”)、青岛松喆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喆投资”)、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鸿投资”)、青岛松华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华投资”)、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浩投资”)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智投资”)、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松岩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4,457,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
截至 2025年 1 月 16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4.98 664,700 0.45%
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4.93 242,700 0.16%
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
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4.98 219,400 0.15%
(有限合伙) 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
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4.97 118,700 0.0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4.94 103,900 0.07%
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4.97 76,800 0.0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
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 集中竞价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4.98 59,400 0.0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
合计 1,485,600 1.00%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92,300 4.23% 5,627,600 3.79%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48,835 1.65% 2,206,135 1.48%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6,776 1.39% 1,847,376 1.24%
(有限合伙)
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7,657 0.77% 1,018,957 0.6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8,865 0.71% 944,965 0.64%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739,477 0.50% 662,677 0.4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568,828 0.38% 509,428 0.3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4,302,738 9.63% 12,817,138 8.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02,738 9.63% 12,817,138 8.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
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3、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0b4a2b3e-e3ab-493a-95f8-53522af7a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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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9:14│盘古智能(301456):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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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89185baa-1a17-446d-82bc-c2358b8d3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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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9:14│盘古智能(301456):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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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301456):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46de5db2-a7d6-4925-ac4b-d8286af3a2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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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27│盘古智能(301456):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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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148,
584,2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58,867.67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584,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5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
派 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2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2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72 齐宝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12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2、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根
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 77号
咨询联系人:李文静
咨询电话:0532-87811981
传真电话:0532-87811981
八、备查文件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31129700-67d8-4750-8a0b-89bd8deca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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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27│盘古智能(301456):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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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日)》,并于 2024年 12月 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
4年 12月 7日至 2024 年 12月 16日,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提出异
议。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及与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务/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
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职能管理人员及核心
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9a7b0018-09e5-4de4-b58a-0e63995f9e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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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14│盘古智能(30145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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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邵安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148,584,20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8,584,205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1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87,348,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87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520,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86,827,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368
%。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520,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3%
。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230,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1%;反对96,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
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669%;反对96,30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25%;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6%。
议案2.00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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