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79 弘景光电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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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4 │弘景光电(3014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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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3 │弘景光电(3014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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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1 │弘景光电(30147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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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0 │弘景光电(3014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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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 │弘景光电(301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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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 │弘景光电(301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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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弘景光电(301479):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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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8 │弘景光电(30147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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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8 │弘景光电(301479):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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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8 │弘景光电(30147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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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4│弘景光电(3014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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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
效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行业及区域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个人履职绩效相符;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长期健康发展目标深度绑定;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经营考核、奖惩、激励挂钩,完善止付、追索、递延支付机制;
(五)考核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考评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准则,量化指标、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薪酬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
(二)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向股东会说明;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递延支付方案等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证监会、深交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六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
展阶段、薪酬策略等合理确定,且与公司效益挂钩联动。
第四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的构成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批,此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专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统一由公司薪酬
政策考核确定,前述专职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专职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构成及考核与高级管理人员一致。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任职的管理岗位领取薪酬,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结构体系,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薪酬总额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绩效相匹配。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履职绩效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激励方案由公
司另行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须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并与公司长期发
展及目标挂钩。
第十条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及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方案须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薪酬绩效考评管理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
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
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量化为主、定性为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评体系,考评指标以经营绩效指标为主,指标权重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战略目标合理设定。
第十三条 经营绩效指标主要包括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市场占有率等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量化指标
,以及岗位履职、团队管理、战略执行等定性指标,具体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岗位职责制定。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
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薪酬管理和支付
第十六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并在年度绩
效考核和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其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费
用。
第十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绩效薪酬按
考核结果在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或本制度实施后另有相关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证监会或深交所制定的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8a68cc5-23a3-4f77-a65b-8bdad7770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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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3│弘景光电(3014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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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及说明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 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信函或邮件请于 2026 年 6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送
达公司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琼芸
电话:0760-88589678
传真:0760-88586578
邮箱:IR@hongjing-optech.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 号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
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7d510f4-c1ce-4bf3-92e4-edcd22235e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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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1│弘景光电(30147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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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9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赵治平先
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林琼芸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9 日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2c7d20f-fe0e-41b3-8e34-38d5eae49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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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0│弘景光电(3014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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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 88,965,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
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965,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0
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88,965,333 股,分配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24,551,466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月 25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
数一致。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月 26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38,036,110 42.75 15,214,444 53,250,554 42.75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50,929,223 57.25 20,371,689 71,300,912 57.25
股份
总股本 88,965,333 100.00 35,586,133 124,551,466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24,551,466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548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附件一:本次发行相关承诺”中提及的发行价
和每股净资产将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中“本人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中“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
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等内容。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号
咨询联系人:林琼芸
咨询电话:0760-88589678
传真电话:0760-88586578
十、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240ca8f-7259-4336-ae6e-7f9a6c4a4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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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弘景光电(301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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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7bdf859-ed4b-4b4c-8d46-e1c52cfe9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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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8│弘景光电(301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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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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