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87 盟固利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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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52 │盟固利(301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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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52 │盟固利(3014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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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58 │盟固利(301487):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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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6:56 │盟固利(301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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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6:56 │盟固利(301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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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1:56 │盟固利(301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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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7 │盟固利(301487):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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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7 │盟固利(301487):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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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6 │盟固利(30148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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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6 │盟固利(301487):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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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52│盟固利(301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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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韩永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韩永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韩永斌持有公司股份 22,98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股东韩永斌持有公司股份 26,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459,616,438 股的 5.7
02581%,韩永斌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96,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2,298,08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实施期限为自《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1 月 22日-2025年 4月 21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韩永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韩永斌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2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2586%。本次权益变动后,韩永斌持有公司股份 22,98
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方式 格区间 (股) (%)
(元)
韩永斌 集中 2025 年 1月 22.35- 3,229,200 0.702586
竞价 22 日-2025 19.00
年 2月 13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韩永斌 合计持有股 26,210,000 5.702581 22,980,800 4.999995
份
其中:无限 26,210,000 5.702581 22,980,800 4.999995
售条件股份
有 限 0 0.000000 0 0.000000
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韩永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32ba54ff-d1ad-45e0-b231-68d0ef13bc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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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52│盟固利(3014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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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03e6c1cb-36cf-4861-97a7-cd38081c9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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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58│盟固利(301487):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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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500 万元–8000 万元 盈利:6,000.6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7500 万元–9000 万元 盈利:4,821.7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国内三元材料整体出货量同比略有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叠加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震荡下行至低位区间,公司三元材料产品
单位毛利受到不利影响;碳酸锂及四氧化三钴等原材料价格的下行,公司钴酸锂产品单位毛利受到不利影响;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下降。
2、下游客户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导致资信能力减弱、应收账款逾期时长增加,公司考虑客户信用风险及未来可回收金额计提坏
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3、公司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及发展战略定位,加大下游客户认证测试等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4 年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ee3be9f6-60de-4c09-8620-0931423e7a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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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6:56│盟固利(301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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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10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 9号路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建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53,565,9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6
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68,524,3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6
6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85,041,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5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2,493,1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8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2,493,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9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01,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5%;反对 305,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3595%;弃权 3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0%。关联股东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天津盟固利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53,4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97%;反对 305,711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91%;弃权 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3,205,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9%;反对 319,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261%;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32,7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77%;反对 319,811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18%;弃权 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6a9a207b-b31c-4229-a14e-f878df0fe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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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6:56│盟固利(301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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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1G20240138-01号
致: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
”)委托,指派肖彬律师、孙好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盟固利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盟固利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
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盟固利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盟固利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 2024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1月 10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24年 12月 2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开平台上刊登了《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网络投票时间、会议
召集人、召开及表决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日期距召开日期已达
15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月 6日,与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
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月 10日 14:30在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 9号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与通知中所公告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董事长钱建林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秘书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
录。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7人,代表股份 253,565,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5.1690%。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股份 168,524,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6.6663%。
经审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出席资格。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335人,代表股份 85,041,62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502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1 人,代表股份22,493,11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数的 4.8939%。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
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三)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01,916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5%;反对:305,711股,占参加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5%;弃权:34,000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53,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
.4897%。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盟固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3,205,526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反对 319,811股,占参加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弃权:40,600股,占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32,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
.397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
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仅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
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d02ab917-c4c7-402c-951e-a5f4e4ac2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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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1:56│盟固利(301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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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9820adb8-09d8-4f1d-8c39-11b05959c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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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7│盟固利(301487):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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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8399552f-9c8d-4dd9-a549-c7cece4ab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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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7│盟固利(301487):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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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f915fb4f-23e8-4fe9-bbe5-ea1cee543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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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6│盟固利(30148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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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会议地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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