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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88(豪恩汽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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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88 豪恩汽电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26 │豪恩汽电(301488):国信证券关于豪恩汽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 ├─────────┼──────────────────────────────────────────────┤ │2026-04-24 16:26 │豪恩汽电(301488):2026-026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4 16:26 │豪恩汽电(301488):豪恩汽电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2026-04-24 11:38 │豪恩汽电(301488):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4-23 18:54 │豪恩汽电(301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54 │豪恩汽电(301488):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2 16:12 │豪恩汽电(301488):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 │2026-04-22 16:11 │豪恩汽电(3014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16:11 │豪恩汽电(3014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2 16:11 │豪恩汽电(301488):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 ─────────┬──────────────────────────────────────────────── 2026-04-24 16:26│豪恩汽电(301488):国信证券关于豪恩汽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 豪恩汽电(301488):国信证券关于豪恩汽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840461-8e47-41a6-8c11-7db2418b85b7.PDF ─────────┬──────────────────────────────────────────────── 2026-04-24 16:26│豪恩汽电(301488):2026-026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 6 年 1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于 2026 年 2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345 号)。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等法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 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ac076b-ab1c-46d9-9a78-6229088d9f71.PDF ─────────┬──────────────────────────────────────────────── 2026-04-24 16:26│豪恩汽电(301488):豪恩汽电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豪恩汽电(301488):豪恩汽电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8d9ec9-ecab-4450-9cca-c97a819f7dd5.PDF ─────────┬──────────────────────────────────────────────── 2026-04-24 11:38│豪恩汽电(301488):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合计持有的26.09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应由公司注销,其中,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09万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6dc7c1-b76d-490a-9e36-52cb4b2ff2c4.PDF ─────────┬──────────────────────────────────────────────── 2026-04-23 18:54│豪恩汽电(301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9:25,9:30— 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61,330,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0,66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3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669,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2%。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669,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 股份669,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2%;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7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2%;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7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2%;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7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24,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82%;反对24,9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2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2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30,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61%;反对30,4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4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41%;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7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2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2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6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61%;反对28,3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8%;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2%;反对25,0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7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莉莉、孙锦怡 (三)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贺莉莉律师、孙锦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aeef2d-747c-4433-97ae-e761076964c0.PDF ─────────┬──────────────────────────────────────────────── 2026-04-23 18:54│豪恩汽电(301488):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委派贺莉莉律师、孙锦怡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 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及 5、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 月 3 日公告,会议通知中包括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时间和地点、会 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14:3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 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 4 楼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4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以及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清锋主持。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以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数据和所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00 人(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61,330,904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6.6640%(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60,661,9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5.9368%(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92 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69,004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7272%(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 (二)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 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8 项,具体内容及表决 结果如下: 1.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 61,30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9%;反对25,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08%;弃权 1,4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赞成 61,30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9%;反对25,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08%;弃权 1,4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 61,30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9%;反对25,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08%;弃权 1,4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赞成 61,30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71%;反对24,9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06%;弃权 1,4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61,2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81%;反对30,4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96%;弃权 1,4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赞成 6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43%;反对25,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08%;弃权 3,0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9%。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成 61,2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81% ;反对28,3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61%;弃权 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7%。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 8.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 61,30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9%;反对25,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08%;弃权 1,4 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3%。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 议;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6673d2-5d22-459f-9e5d-e645a67ccf3f.PDF ─────────┬──────────────────────────────────────────────── 2026-04-22 16:12│豪恩汽电(301488):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拟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26.09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36%。其中,首次授予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09万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万份。 2026年4月21日,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2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6.09万份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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