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88 豪恩汽电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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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09│豪恩汽电(301488):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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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9:25,9:30
—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4,233,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433,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人,代表股份4,233,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股份433,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3%。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24,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8%;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63%;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8%;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39%。
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恩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富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佳恩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佳平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清锋、陈金法、罗小平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60,245,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问、关骁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问律师、关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4406ee30-1283-4b56-b6f5-cbe07902a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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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40│豪恩汽电(301488):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豪恩汽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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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豪恩汽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8fce0534-7a1e-4665-bba2-6e10a3eeb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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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豪恩汽电(301488):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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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恩汽电”)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集团”)发出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豪恩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豪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豪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清锋先生
、深圳市华恩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恩泰”)、深圳市佳富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富泰”)、深圳市
佳恩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恩泰”)、深圳市佳平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平泰”)合计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4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8%。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华恩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佳富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佳恩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佳平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此外陈清锋的父亲陈金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陈金法先生和陈清锋先生构成《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豪恩集团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持计划。
3、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豪恩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豪恩汽电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
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
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
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9f60915f-ad9a-4937-a541-c8d2e02f5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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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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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9:25
,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3.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议案1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12:00,14:00-18:00;②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18:
00之前将信函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xiaojuan.li@long-horn.com),信函或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4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 4、“登记办法”)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敬请参考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敬请参考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敬请参考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小娟
(2)联系电话:0755-28032222
(3)传真号码:0755-28032222
(4)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
(5)邮箱地址:xiaojuan.li@long-horn.com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敬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c9eeb43a-b4e0-4f7e-9c8b-68c0f3f3d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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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惠州豪恩智能产业投资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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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惠州豪恩智能产业投资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fa86385e-98a8-438f-b21e-3d74dc5e5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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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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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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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惠州豪恩智能产业投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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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惠州豪恩智能产业投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747ac218-bd74-44fa-89ec-9e79274b1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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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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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50267f26-0154-4a63-ad9e-4236b9fb3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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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国信证券关于豪恩汽电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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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国信证券关于豪恩汽电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29cc0b9f-4655-4eff-ad87-3b9cff5ff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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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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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7日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特芳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43aff642-63df-45dd-9475-c83d34182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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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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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c4a41e77-34b9-4fe1-8789-a4516998b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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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豪恩汽电(301488):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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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通
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2024 年 10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名,实
际出席独立董事 2名。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古范球主持,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
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参股
公司豪恩智能增资,并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ff89ec92-01ac-4814-9111-db8c2dbbb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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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0:00│豪恩汽电(301488):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豪恩汽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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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委派胡燕华律师、罗琳娜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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