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89 思泉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3 17:46│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e78867e2-0d13-4e06-86de-22629757e92a.PDF
─────────┬────────────────────────────────────────────────
2024-10-29 17:09│思泉新材(3014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f8f641f5-e22a-4f53-8a3c-a7263b0ad001.PDF
─────────┬────────────────────────────────────────────────
2024-10-29 17:09│思泉新材(3014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a7f4686-33cd-4b02-a269-66106df07d70.PDF
─────────┬────────────────────────────────────────────────
2024-10-29 17:07│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
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48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承 已投入募集 尚未投入募
资额 诺投资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招股说明书项目 70,297.81 47,297.81 38,434.76 8,863.06
1.1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 49,997.81 26,997.81 22,889.69 4,108.12
项目(一期)
1.2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200.00 8,200.00 3,445.06 4,754.94
1.3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12,100.00 0.00
2 超募资金项目 6,039.31 6,039.31 1,800.00 4,239.31
2.1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1,800.00 1,800.00 1,800.00 0.00
2.2 未明确投向 4,239.31 4,239.31 - 4,239.31
合计 76,337.12 53,337.12 40,234.76 13,102.37
注:上述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
企石镇。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和设备购置,本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人工合成石墨散热片和人
工合成石墨散热膜的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公司规模化经营优势,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将新建研发办公楼,引进一批先进研发检测设备,配备相应的技术研发人员,进一步提升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能力与工艺水平
。
三、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8 日
,目前正在顺利推进建设中。考虑到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公司对募投项目生产布局的不断优化,使得部分募投项目
场地出现一定的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单位场地利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公司计划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小部分暂时闲置场
地按当地市场价出租给公司子公司使用以及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
四、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影响
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是公司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将小部分暂时闲置场地按当地市场价出租给公司子公司使用
以及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以提高单位场地利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是基于满足公司生产需求和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
公司单位场地利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按计划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等重要方面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7fe91b2-e744-4306-b389-2f85603b7aa7.PDF
─────────┬────────────────────────────────────────────────
2024-10-29 17:07│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271.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9 月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 523.08
资产减值损失 747.94
合 计 1,271.02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4 年 1-9 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523.08 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
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
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
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
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C、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外部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 4:应收出口退税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
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D、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
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
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
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
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4 年 1-9 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747.94 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1-9 月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1,271.02 万元,减少公司 2024 年 1-9 月合并利润总额 1,271.02 万元,上述数据尚未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663bb1b-cfbc-48a1-b699-d73d1d025b92.PDF
─────────┬────────────────────────────────────────────────
2024-10-29 17:07│思泉新材(30148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caae6d7-a43f-4645-ba2a-e40620a6e7d3.PDF
─────────┬────────────────────────────────────────────────
2024-10-29 17:06│思泉新材(3014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思泉新材(3014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01f7ca8-d664-41a4-a2e5-6d4e115c8fda.PDF
─────────┬────────────────────────────────────────────────
2024-10-29 17:05│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思泉新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
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48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额
1 招股说明书项目 70,297.81 47,297.81
1.1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49,997.81 26,997.81
1.2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200.00 8,200.00
1.3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2 超募资金项目 6,039.31 6,039.31
2.1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1,800.00 1,800.00
2.2 未明确投向 4,239.31 4,239.31
合计 76,337.12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 6,039.31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1,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
余超募资金 4,239.31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0%。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对公司影响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的。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