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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89(思泉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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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89 思泉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7:34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7-20 15:48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 ├─────────┼──────────────────────────────────────────────┤ │2026-07-20 15:48 │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上市保荐书 │ ├─────────┼──────────────────────────────────────────────┤ │2026-07-20 15:48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2026-07-20 15:48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20 15:48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 │2026-07-17 17:36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0 19:20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0 19:20 │思泉新材(301489):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 │2026-07-10 19:20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0 17:34│思泉新材(30148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e6cb7d69-dec0-41ea-86da-63559d65eb27.PDF ─────────┬──────────────────────────────────────────────── 2026-07-20 15:48│思泉新材(301489):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418 号)同意注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21 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88 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及相关股份登记事项办结后,公司总股本由 113,055,413股变更为 116,293,6 24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本次发行前后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任泽明 董事长、总裁 20,545,582 18.17% 20,545,582 17.67% 廖骁飞 董事、副总裁 10,282,042 9.09% 10,282,042 8.84% 吴攀 董事、副总裁 6,958,826 6.16% 6,958,826 5.98% 王懋 董事 - - - - 邹业峰 独立董事 - - - - 周梓荣 独立董事 - - - - 胡海波 独立董事 - - - - 龚小寒 独立董事 - - - - 姓 名 职 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刘湘飞 职工代表董事 - - - - 任泽永 副总裁 - - - - 王号 副总裁 - - - - 文银伟 副总裁 - - - - 沈勇 财务总监 - - -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b25bae20-69ee-4fd2-918a-735c94bf62c6.PDF ─────────┬──────────────────────────────────────────────── 2026-07-20 15:48│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上市保荐书 ─────────┴──────────────────────────────────────────────── 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d9744ab2-7d02-424a-8c17-50e114ec7fe0.PDF ─────────┬──────────────────────────────────────────────── 2026-07-20 15:48│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710df16a-6113-4901-8b32-ca860f029ed3.PDF ─────────┬──────────────────────────────────────────────── 2026-07-20 15:48│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befa9a58-e901-4d58-909f-8efceb28c6e3.PDF ─────────┬──────────────────────────────────────────────── 2026-07-20 15:48│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ebe3cf42-90e1-439f-a08c-f2c4e90bcd47.PDF ─────────┬──────────────────────────────────────────────── 2026-07-17 17:36│思泉新材(30148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额度在有效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兴银粤保字(东莞)第20260624003P号),约定公司为广东可铭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可铭”)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在 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 (二)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东莞)第 2026062301LP号),约定 公司为东莞市泛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泛硕”)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 (三)近日,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华银(2026)广额保字(海)第 0708 号),约定公司为广东可铭与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华银 (2026)广综字(海)第 0708号)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100万元。 (四)近日,公司与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26)广额保字(海)第 0707号),约定公 司为东莞泛硕与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26)广综字(海)第 0707号)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广东可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43.62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 1,543.62万元。本次提供担 保前,公司为东莞泛硕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 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债务人&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广东可铭 2,000万元人民币、东莞泛硕 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 7月 16日至 2027年 7月 16日。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 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 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 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 、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 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 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债务人&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广东可铭 3,100万元人民币、东莞泛硕 1,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在 2026 年 7 月 17 日至 2028年 1月 17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 ,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全部授信业务合同)、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购买债务人发行或承担付款义务的债券/票据/资产 支持证券等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1)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 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 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 100%。(2 )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约定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 内所有应付款项和义务,保证人均同意承担保证责任。(3)主债权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主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 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到期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7、保证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少数股东担保情况 广东可铭、东莞泛硕的其他少数股东未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基于广东可铭为公司持股 78.77%的控股子 公司、东莞泛硕为公司持股67.0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广东可铭、东莞泛硕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 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计 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7.31%。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543.62万元(全部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4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 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华润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c7d385e-d8d5-453d-bff3-fad2faf30212.PDF ─────────┬──────────────────────────────────────────────── 2026-07-10 19:20│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2649bb6-0a45-46a7-9815-9f10b55a8bc9.PDF ─────────┬──────────────────────────────────────────────── 2026-07-10 19:20│思泉新材(301489):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思泉新材(301489):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eb1e79d-b864-4c9b-bb9e-8a30790d06d3.PDF ─────────┬──────────────────────────────────────────────── 2026-07-10 19:20│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74c70e5-e1ff-4c94-8815-0a04de6f018f.PDF ─────────┬──────────────────────────────────────────────── 2026-07-10 19:20│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23bc9ea-a4c6-4eb1-b9f5-180d7ec24f6c.PDF ─────────┬──────────────────────────────────────────────── 2026-06-25 15:42│思泉新材(30148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 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募集资 尚未投入募集 号 额 投资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招股说明书项目 70,297.81 47,297.81 43,569.15 3,728.66 1.1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 49,997.81 26,997.81 25,434.51 1,563.30 建设项目(一期)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募集资 尚未投入募集 号 额 投资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1.2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8,200.00 8,200.00 6,034.64 2,165.36 项目 1.3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12,100.00 - 2 超募资金项目 6,039.31 6,039.31 4,020.01 2,019.30 2.1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3,600.00 3,600.00 3,600.00 - 2.2 石墨烯及合成石墨垂 2,439.31 2,439.31 420.01 2,019.30 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 目 合计 76,337.12 53,337.12 47,589.16 5,747.96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6年 7月 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已有的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求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482ab53e-3d28-4526-b956-0c9e745edbd6.PDF ─────────┬──────────────────────────────────────────────── 2026-06-25 15:42│思泉新材(301489):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电 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 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泽明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授权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 ,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 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 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f2de758-12a7-4a10-9923-2c0b32464521.PDF ─────────┬──────────────────────────────────────────────── 2026-06-25 15:42│思泉新材(30148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关于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及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募投项目 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 已投入募集 尚未投入募 额 诺投资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招股说明书项目 70,297.81 47,297.81 43,569.15 3,728.66 1.1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 49,997.81 26,997.81 25,434.51 1,563.30 项目(一期) 1.2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200.00 8,200.00 6,034.64 2,165.36 1.3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12,100.00 0 2 超募资金项目 6,039.31 6,039.31 4,020.01 2,019.30 2.1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3,600.00 3,600.00 3,600.00 0 2.2 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 2,439.31 2,439.31 420.01 2,019.30 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合计 76,337.12 53,337.12 47,589.16 5,747.96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6年 7月 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已有的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监管。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求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按 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 款利率 3.00%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50.00万元(预期一年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b2d54b3-092e-42b7-b85b-c5bbde462f1b.PDF ─────────┬──────────────────────────────────────────────── 2026-06-24 15:44│思泉新材(301489):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风险投资,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 2个月。同时,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696bdac-b3b0-4946-ad7b-a5323d7d64ab.PDF ─────────┬──────────────────────────────────────────────── 2026-06-21 16:12│思泉新材(301489):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去世的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郭智超女士于 2026年 6月 19日因意外交通事故不幸去 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智超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郭智超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以勤恳敬业的态 度履行了作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市值管理、战略发展 等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尽职尽责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及董事会对郭智超女士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对郭智超女士的去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致以深切慰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暂由公司董事长任泽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规定 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291e903-8906-46c4-a7fc-c044c74cd216.PDF ─────────┬──────────────────────────────────────────────── 2026-06-17 16:06│思泉新材(3014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18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5950d0e-8bd3-4258-9544-c7b35ba12259.PDF ─────────┬──────────────────────────────────────────────── 2026-06-17 16:06│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40f7b7b1-6a4f-438f-909f-71d03f520cf2.PDF ─────────┬──────────────────────────────────────────────── 2026-06-02 15:42│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最终合同信息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2、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 确定,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若后续运营效果未达到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某客户的中标通知,确认公司为某液冷产品项目的中标单位。现 将本次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概况 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保密条款要求,为切实保护商业秘密,公司对客户信息及项目中标细节予以豁免披露,公司已按《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基于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豁免披露 审批程序。 1. 招标人:某客户 2. 中标单位: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中标品类名称:某液冷产品 4. 中标产品数量及后续安排:中标产品将按以月度滚动下单的形式交付,最终合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数量、交付金额、 交付方式、付款条件、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客户的后续采购订单及结算情况为 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某客户的有关信息及历史交易情况予以豁免披露。 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手方(招标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某客户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契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本年度及未 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确定,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公司具备保证顺利履行 合同的能力、人员、技术和产能等,本次中标项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中标通知,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最终合作信息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 客户的后续采购订单及结算情况为准。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若后续运营效果未达到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中标项 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等风险,公司将根 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中标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e7a7b23-15e1-4717-8286-0aa4c7cc6509.PDF ─────────┬──────────────────────────────────────────────── 2026-05-25 19:10│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753,867 股为基数,公 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113,080.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32,301,54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将增至 113,055,41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配/转增比例。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753,8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753,86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3,055,41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6月 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 49,700,547 61.55% 19,880,218 69,580,765 61.55% 流通股 二、有限售条件 31,053,320 38.45% 12,421,328 43,474,648 38.45% 流通股 总股本 80,753,867 100.00% 32,301,546 113,055,413 100.00% 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和股份数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 调整为 20.90元/股。 2、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13,055,413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3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环镇路 362号思泉科技园证券部 2. 咨询联系人:张赛玲 3. 咨询电话:0769-82218098 4. 咨询邮箱:guozhichao@suqun-group.com 十、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b44891c4-3816-4629-b056-2c54a598dd22.PDF ─────────┬──────────────────────────────────────────────── 2026-05-21 17:38│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2. 会议召开地点:广 东省东莞市企石环镇路 362号思泉科技园 1栋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泽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811,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15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526,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16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8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83%。 4.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98 人,代表股份 9,285,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8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97人,代表股份 9,28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83%。 5.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 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84,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反对 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0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8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8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7%;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0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 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76,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7%;反对 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7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 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73,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2%;反对 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 6.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 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权 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8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 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弃权 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7.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6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7%;反对 11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1%;弃权 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59,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78%;反对 117,36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9%;弃权 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宝梁、曹麟。 3. 结论意见:思泉新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e6d09eb-bf6c-4485-9c89-b882bfbc3c6b.PDF ─────────┬──────────────────────────────────────────────── 2026-05-21 17:38│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4248d7c-7062-4a3a-8f74-b4af1b5e9018.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询函中有... ─────────┴──────────────────────────────────────────────── 思泉新材(30148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6b6cafba-42ed-4127-8f53-f925e840a593.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发行保荐书(2025年度财务 │数据更新) ─────────┴──────────────────────────────────────────────── 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发行保荐书(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7fc24d5-2cfc-4017-b4d3-a7cbed05b247.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b4c8e70-54c4-46ac-9c37-baf3a601f7c0.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a0d2440-2cba-4d7d-a4e6-3e310d39a62b.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 ─────────┴──────────────────────────────────────────────── 思泉新材(30148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dbd123b-13de-42c2-be7f-9445024a8f87.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上市保荐书(2025年度财务 │数据更新) ─────────┴──────────────────────────────────────────────── 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上市保荐书(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98d3f78-1ae4-41a7-a42f-749ef7ecc001.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新)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85ed3e4-f648-4d8e-8255-6de86f242491.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d9a3e6c-04df-40a9-9f69-074a01dea943.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于 2026年 5月 12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广 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 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aaf74b7-e5ec-4ac9-8e65-d163c0fadfa7.PDF ─────────┬──────────────────────────────────────────────── 2026-05-18 19:02│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 │新)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思泉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6acc24c-3274-435c-a30d-83bfb0173911.PDF ─────────┬──────────────────────────────────────────────── 2026-05-15 19:31│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2e73454-e127-4337-bbf1-27a7adf7a6ba.PDF ─────────┬──────────────────────────────────────────────── 2026-05-15 19:31│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2025年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fa36315-13d3-41fe-9e2d-3f4d0fd7c3f0.PDF ─────────┬──────────────────────────────────────────────── 2026-05-12 16:26│思泉新材(3014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cb3bd16-b2ec-46b1-afc9-14f686deba1f.PDF ─────────┬──────────────────────────────────────────────── 2026-04-28 20:42│思泉新材(301489):关于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1月 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吴攀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444,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88%)。 上述减持计划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减持实施期间为 2026年 1月 29日至 2026年 4月 28日。 公司于 2026年 2月 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攀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吴攀于 2026年 2月 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29%。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攀 的持股比例由 7.1552%变动为 6.6723%,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攀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吴攀 集中竞价交易 20260211- 175.94 807,518 1.0000% 20260410 合计 807,518 1.0000%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吴攀 有限售流通股 4,333,581 5.3664% 4,333,581 5.3664% 无限售流通股 1,444,527 1.7888% 637,009 0.7888% 合 计 5,778,108 7.1552% 4,970,590 6.1552%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 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主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有关承诺的情况,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吴攀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9d2a90-cb3f-4c03-81d5-2a0d134f7041.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42b876-d6a7-45fd-9f26-e3f796bd2f57.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年度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8d71df-ff78-4f69-8f5b-2bf48d588a58.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a96ea3-51a2-4e1f-a3f1-dacfa36e0bdf.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思泉新材(30148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7b83f1-3b11-465d-bed1-39315e15a4ed.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17688 号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 泉新材公司)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思泉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思泉新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77ee11-522e-4c38-bc37-6663e1a16ee6.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fceab2-a828-43ff-a235-75811b2b790a.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长城证券关于思泉新材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以及思泉新材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思泉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 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 新要求进行。 2026年 4月 24日,长城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思泉 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6年 4月 24日,培训小组通过远程授课的方式对思泉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限售股减持相关案例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业务(办理)指南》等法规。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 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长城证券思泉新材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 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姜南雪。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思泉新材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思泉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 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思泉新材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fdefe0-e3b3-4b36-b331-cec05c672be8.PDF ─────────┬──────────────────────────────────────────────── 2026-04-27 19:31│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思泉新材(3014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5c5af4-fc29-4e46-b87c-978e321c7b61.PDF ─────────┬──────────────────────────────────────────────── 2026-04-27 19:30│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 函、信用证等授信品种,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 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针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别以名下全部或 部分资产为自身授信提供担保,或接受第三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在授信期限内适时安排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 若上述授信额度使用过程中存在需公司或者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针对担保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及披 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608da1-c086-4277-8bb6-0a99618cad3f.PDF ─────────┬──────────────────────────────────────────────── 2026-04-27 19:30│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思泉新材(30148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b90cf6-4c42-4fa5-bce5-e8f9f848fb61.PDF ─────────┬──────────────────────────────────────────────── 2026-04-27 19:29│思泉新材(3014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苗应建-离任) ─────────┴──────────────────────────────────────────────── (述职人:苗应建,2025 年 1-7 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2025 年 1月 1 日至 7月 21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苗应建,1968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深圳中华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1年 4月至 2006年 3月任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 3月至 2008年 3月任深圳市千 色店百货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 3月至 2012年 12月任波司登国际控股深圳杰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 5月至 2016年 9月任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 10月至 2023年 9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 审计师;2023年 10月至今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现兼任东莞市思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 7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7月 21日),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2次股东会会议和 4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独立、审慎、尽责 的原则,认真审议 2024 年度报告、增加越南思泉投资、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等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重要事项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意见和建议,以客观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除对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以外,对其他需表决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未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审议了公司季度内审工作报告与计划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并对前述需表决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对公司高管 2025 年度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职责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 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等资料,与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场主要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就年 审计划、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按季度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 报告与计划,并与内审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关注市场热点及舆情等渠道,了解、回复中小投资者的疑问及诉求,敦 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8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重要事项开展现场考察和审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年审工作现场会面讨论, 参加持续督导培训,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积极运用会计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条件,使本人能 够做出独立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报告,本人对前述财务会 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财务总监、内审部门负责 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审慎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前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 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关联方的资质、关联交易 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 续。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核查,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进行了认真 审查,认为相关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提名、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结合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 因素确定并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 2025年 7月正式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任 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忠实勤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的信任及在本人履职 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苗应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1756ba-645b-48eb-b262-75dae1f58393.PDF ─────────┬──────────────────────────────────────────────── 2026-04-27 19:29│思泉新材(3014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海波) ─────────┴──────────────────────────────────────────────── (述职人:胡海波,2025 年 7-12 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5年 7月 21日起正式担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任以来,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海波,1979 年 7月出生,中共党员,财务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1年 7月至 2023年 9月,历任南华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学院副院长,财务处处长;2023 年 9月至今,任南华大学副教授、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党委书记。现任湖南省会计学科专业联盟副理事长,湖南省财务学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年 7月 21日至 12月 31日),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2次股东会会议和 5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本着独立、审慎、 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第四届高管换届、2025年定增事项、2025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首发募投项目延期等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 重要事项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客观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对需表决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的事 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 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按照前述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前置研究 相关议题及事项,与委员会其他委员、其他独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就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定增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前述需表决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切实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定增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 以下独立董事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未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任职以来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因未涉及财务报告审计因此未与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与内审部门负责人建立并保持联系,按季度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与计划,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执 行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关注市场热点及舆情等渠道,了解、回复中小投资者的疑问及诉求,敦 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7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经营状况、2025 年定增项目等事项进行现场考察和审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董事长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层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 积极运用会计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条件,使本人能 够做出独立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了《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报告,本人对前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财务总监、内审部门负责 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审慎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前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不定期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监督。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在 2025年 7月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及新一届高管聘任,本人对新一届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进 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在 2025年 7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及新一届高管聘任工作,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符合相 关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上 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 7月,本人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任以来,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的信任以及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胡海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6b1523-b1d1-41bd-933c-e3c2eb3245ed.PDF ─────────┬──────────────────────────────────────────────── 2026-04-27 19:29│思泉新材(3014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中总裁指《公司章程》中的经理。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行业及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推动将普通员工价值提升融入公司高质量发展进程,兼顾效率与公平,合理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考评,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为更好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有权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财务和经营情况等信息,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如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情 况、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一)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津贴标准参照公司实际情况及同类上市公司标准确定或调整,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决定。 (二)内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应根据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按就高不就低的 原则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具体薪酬标准参照本制度第十条执行。 (三)外部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兼任董事或其他职 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董事或其他职务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具体薪酬标准按本制度 第十条执行。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根据月度、年度实际实现效 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和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设计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方案。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 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 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被选举或聘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追溯至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78ebda-a883-4c44-b5f0-87f9c9fda987.PDF ─────────┬──────────────────────────────────────────────── 2026-04-27 19:29│思泉新材(30148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龚小寒) ─────────┴──────────────────────────────────────────────── (述职人:龚小寒,2025 年 7-12 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5年 7月 21日起正式担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任以来,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龚小寒,1986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 1月至 2012年 7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2年 8月至今,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23年 3月至今,任深圳市信宇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年 7月 21日至 12月 31日),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2次股东会会议和 5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本着独立、审慎、 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第四届高管换届、2025年定增事项、2025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首发募投项目延期等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 重要事项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客观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对需表决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的事 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共出席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年定增事项进行了前置研究,与其他独 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等。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任职以来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因未涉及财务报告审计因此未与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日常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共同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关注市场热点及舆情等渠道,了解、回复中小投资者的疑问及诉求,敦 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7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等重要会 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经营状况、2025 年定增项目等事项进行现场考察和审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董事长、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层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积极运用会计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条件,使本人能 够做出独立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了《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报告,本人对前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交流 ,审慎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前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 执行,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不定期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监督。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在 2025年 7月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及新一届高管聘任,本人对新一届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进 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在 2025年 7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及新一届高管聘任工作,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符合相 关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上 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 7月,本人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上任以来,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促进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的信任 以及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龚小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d411ec-4e7e-452d-83d1-d01d46790dc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思泉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017.PDF ─────────┬──────────────────────────────────────────────── 2026-04-28│思泉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026.PDF ─────────┬──────────────────────────────────────────────── 2025-10-30│思泉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2699.PDF ─────────┬──────────────────────────────────────────────── 2025-08-29│思泉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531.PDF ─────────┬──────────────────────────────────────────────── 2025-04-29│思泉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047.PDF ─────────┬──────────────────────────────────────────────── 2025-04-16│思泉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099319.PDF ─────────┬──────────────────────────────────────────────── 2024-10-30│思泉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208.PDF ─────────┬──────────────────────────────────────────────── 2024-08-30│思泉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355.PDF ─────────┬──────────────────────────────────────────────── 2024-04-26│思泉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134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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