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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91(汉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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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91 汉桑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6 16:30 │汉桑科技(30149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6 16:30 │汉桑科技(30149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6 16:30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汉桑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 │2025-10-26 16:30 │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6 16:29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6 16:27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10-26 16:27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2025-10-26 16:27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 │2025-10-26 16:26 │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20:02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10-26 16:30│汉桑科技(30149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4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8.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34.75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89.5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6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 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高端音频产品 150万台套 20,000.00 20,000.00 18,000.00 项目 2 智慧音频物联网产品智能制造 32,713.03 32,713.03 30,000.00 项目 3 智慧音频及 AIoT新技术和新产 19,477.15 19,477.15 17,000.00 品平台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21,489.52 合 计 100,190.18 100,190.18 86,489.5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 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fcb4423f-dd70-4e73-b4f3-d675e61bd666.PDF ─────────┬──────────────────────────────────────────────── 2025-10-26 16:30│汉桑科技(30149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4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8.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34.75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89.5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6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 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 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高端音频产品 150万台套项 20,000.00 20,000.00 18,000.00 目 2 智慧音频物联网产品智能制造 32,713.03 32,713.03 30,000.00 项目 3 智慧音频及 AIoT新技术和新产 19,477.15 19,477.15 17,000.00 品平台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21,489.52 合 计 100,190.18 100,190.18 86,489.5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支付 了部分发行费用共计6,059.78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072.08万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87.70万元(不含增值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4日出具的《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6339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072.08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5,072.0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后拟使用 以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额 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际投入金 金额 额 1 智慧音频物联网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32,713.03 30,000.00 5,072.08 5,072.08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6,745.23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 额为987.70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987.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4,193.87 94.34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34.91 457.55 3 律师费用 643.90 374.65 4 信息披露费用 511.40 -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61.17 61.17 合计 6,745.23 987.70 注:上述表格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发行人自身经 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发行人可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6339号),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c9399cc-60c7-4615-8218-d7af4b11df8c.PDF ─────────┬──────────────────────────────────────────────── 2025-10-26 16:3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汉桑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汉桑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ed25bc0c-b4ee-42ea-9292-5a35f54c8d5e.PDF ─────────┬──────────────────────────────────────────────── 2025-10-26 16:30│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 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池曙燕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曙燕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d4fa66c-d147-4295-89ca-e9b5774ce5e2.PDF ─────────┬──────────────────────────────────────────────── 2025-10-26 16:29│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0d88710e-3d32-48be-8fa5-2fbbb2655bba.PDF ─────────┬──────────────────────────────────────────────── 2025-10-26 16:27│汉桑科技(30149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6,302,598.11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1-9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5,763,265.58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 10,539,332.53 合计 26,302,598.11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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