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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91(汉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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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91 汉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8 18:52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7 19:44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7 19:44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5:59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2 15:42 │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5:42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5-18 16:32 │汉桑科技(301491):中金公司关于汉桑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5-08 15:52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2 19:15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22 19:15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7-08 18:52│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4元(含税),共计分配 22,446,000.00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 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4元(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6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8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3 Hansong Technology Limited 2 09*****376 王斌 3 02*****800 王珏 4 03*****296 王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7月 6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 的价格。依据上述承诺内容,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 8号 3.咨询联系人:黎梦莎 4.咨询电话:025-66612118 5.咨询传真:025-6661211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c3a3367-4a5f-4dcd-a571-966cb7fe5112.PDF ─────────┬──────────────────────────────────────────────── 2026-06-17 19:44│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2f2cc2b-8da4-45d7-9d2d-46e4a3589821.PDF ─────────┬──────────────────────────────────────────────── 2026-06-17 19:44│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女士 6.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8号办公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 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97,96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人,代表股份 96,7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1,2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人,代表股份 7,21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006,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1,2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52%;反对2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65%;弃权 70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3%。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89%;反对 2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37%;弃权70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474%。 审议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65%;反对9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321%;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26%;反对 9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94%;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8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7%;反对90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284%;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中小股 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94%;反对 90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81%;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5%。 审议结果:通过。 (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08%;反对9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483%;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中小股 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93%;反对 9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82%;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5%。 审议结果:通过。 (五)《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1,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949%;反对9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984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中小股 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949%;反对 9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84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1%。 关联股东王斌女士、王珏女士、Hansong Technology Limited、南京汉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汉诺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南京汉诺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宜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汉诺长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大运河星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93,697,221股。 关联股东中金公司-兴业银行-中金汉桑科技 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9%;反对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9%;弃权 1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2%。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72%;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7%;弃权1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362%。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杨亮律师、吴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8e7ba2a-f303-443e-addd-85db2b599f58.PDF ─────────┬──────────────────────────────────────────────── 2026-05-27 15:59│汉桑科技(30149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工作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 8号办公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 备注 编码 类型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非累积投 √ 2028年)〉的议案》 票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5.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非累积投 √ 薪酬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6.00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除议案 5.00外已经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 5.00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 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相关信息请在 2026年 6月 16日 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 8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梦莎 电话:025-66612118 传真:025-66612118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 8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邮箱:info@hansonggroup.com 3.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8b6e3b2-0f97-4c1c-ad42-11feb3681caa.PDF ─────────┬──────────────────────────────────────────────── 2026-05-22 15:42│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斌召集、 主持并履行相应职务,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因此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会情况:本议案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cb6d9bc-9883-4afd-b217-6901df2e1215.PDF ─────────┬──────────────────────────────────────────────── 2026-05-22 15:42│汉桑科技(30149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5月20日,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上年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954人 员数量 师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 仪 电 2024 年 3 月 天 健 作 为 华 仪 电 气 已完结(天健 气、东海 6 日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证券、天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 内 与 华 仪 健 仪 电 气 涉 嫌 财 务 造 电 气 承 担 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已 按 期 履 行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 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方华,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 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3-2025年)签署或复核 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福健,2014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3-2025年)签署或复核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涵,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3-2025年)签署或复核 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项目合伙人 2025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1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80万元(含增值税,下同),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5 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因此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 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e06d213-13fe-47f2-beaf-4856eb3855d8.PDF ─────────┬──────────────────────────────────────────────── 2026-05-18 16:32│汉桑科技(301491):中金公司关于汉桑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中金公司关于汉桑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a41d919-bc57-4990-a504-c41f1150e0e5.PDF ─────────┬──────────────────────────────────────────────── 2026-05-08 15:52│汉桑科技(30149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一季度报告》及《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 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 办公司 2025年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王斌女士,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皎女士,独立董事吴斌先生,独立董事宋铁成先生,独立董事黄磊先 生,保荐代表人李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CoHGkxCzS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5-66612118 传真:025-66612118 邮箱:info@hansonggroup.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95f6f94-2044-43d2-9c72-0cd304785bb5.PDF ─────────┬──────────────────────────────────────────────── 2026-04-22 19:15│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7854a48-6482-48e6-936e-2fb922a65834.PDF ─────────┬──────────────────────────────────────────────── 2026-04-22 19:15│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9776b51-8d1f-4e76-a3f9-279d93e38ce3.PDF ─────────┬──────────────────────────────────────────────── 2026-04-22 19:14│汉桑科技(30149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 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董事(含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 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 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另行支付。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制定薪酬方 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三)未在公司担任实际经营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 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任职 当日起计算,按年度发放。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 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十八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 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可持续发 展需要。薪酬调整可参考如下因素: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考虑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发展策略;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任职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动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 第二十二条 如公司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第二十三条 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 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稀缺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薪酬决定机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公司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促 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二十五条 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 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的补充。 第七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拟定其他有利于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公司经营指标达成的其 他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 度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生效并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6ade69-fc3a-481c-847d-5993e0e843d5.PDF ─────────┬──────────────────────────────────────────────── 2026-04-22 19:14│汉桑科技(30149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铁成) ─────────┴──────────────────────────────────────────────── 本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汉桑 (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宋铁成,男,1967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7月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本科学历。 1992年 2月毕业于东南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 3月毕业于东南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学 历。拥有教师资格证,获教授职称。1992年 4月至今,就职于东南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职务。2022年 6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会 1次,因公务原因无法列席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已于会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本人参会 8次,委托出席 1次,缺席 0次,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 独立、审慎的判断,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5月20日起,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应出席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3次,出席参会 2次,委托出席 1次,缺席 0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参会 2次,缺席 0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参会 1次,缺席 0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会 1次,缺席 0次。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 3次,保持与公司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沟通,并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与监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互动易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和网络舆情,及时了解公司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积极了解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自 2025年 8月公司上市以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7.5天,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指导职责。 (九)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及外部机构组织的“诚信规范第一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与风险防范”等培训,加深 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更新了知识储备,提升了专业判断能力,更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来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主动配合本人的工作,及时组织董事会事前沟通会议,充分汇报和提供与议 案相关的材料,便于本人有效决策;分享最新监管政策、行业资讯,组织本人参加履职培训;组织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邀请本 人参加公司调研等,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不 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12月 15日,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情形。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进行了审 议和披露,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 内容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5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 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关于选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 5月,公司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续聘刘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5月,公司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方案,该方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七)其他 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 1.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3.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4.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尽责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页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铁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f2a2b2f-683f-4c82-a97a-b1655cb33308.PDF ─────────┬──────────────────────────────────────────────── 2026-04-22 19:14│汉桑科技(30149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斌) ─────────┴──────────────────────────────────────────────── 本人吴斌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斌,男,1965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200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 3月毕业于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教 授职称。1986年 7月至 2000年 3月,就职于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任副教授。2000年 3月至今,就职于东南大学,任教授。2022 年 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本人参会 9次,委托出席 0次,缺席 0次,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 独立、审慎的判断,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了职责,应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次,出席参会 5次,委托出席 0次,缺席 0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参会 1次,缺席 0次。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体系,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 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 3次。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与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有效回应投资者关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建设。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 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 、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自 2025年 8月公司上市以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2天,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九)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深入了解公司海外发展战略的落地情况,并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运营进行监督与评估的职责,本人于 2025年 12月与独立 董事黄磊先生共同前往公司位于越南的新工厂进行了实地考察。此次考察旨在通过第一手信息,全面评估越南新工厂的运营现状、管 理效能及潜在风险。 在考察期间,我们与工厂的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面对面沟通交流,详细询问了工厂自投产以来的整体运营表现。通 过交流,我们对工厂在越南的实际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此外,我们重点考察了工厂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团队稳定性、供应链 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日常运营效率。我们与财务负责人就工厂的财务核算体系以及税务合规性等进行了细致探讨。我们特别关注 了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除了管理层面的沟通,我们还深入工厂生产一线,实地参观了新工厂的主要生产线和关键制造工艺流程。通过观察实际操作,我 们直观地了解了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工艺流程的复杂性与稳定性、生产环境的整洁度与安全性以及一线员工的操作熟练度。 此次实地考察,对于独立董事准确评估工厂的运营风险、判断其管理层的履职情况以及为董事会提供基于事实的决策建议有不可 替代的重要价值。我们将基于此次考察的发现,结合其他信息来源,在后续的董事会工作中履行好独立监督职责。 (十)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内审专家及其他工作人员时常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前,公司会议资料准备充分并能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的 知情权;公司审计部积极落实审计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总体而言,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相关工作,为本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12月 15日,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 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生产经营相关,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 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未受损害 。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5月,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 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过审查,确认该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的业务执业资格,具备执行审计任务的专业技能 和资质,完全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本人同意《关于选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 5月,公司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续聘刘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5月,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本人认为,现任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 情形,且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依据行业薪酬水平、自身经营状况及相关制度,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方案,并已获董事 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契合公司实际,有助于保障公司稳定运营与长远发展。 (七)其他 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 1.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3.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4.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 案,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页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f77f6c6-b753-4d93-a3ae-abeddd97fade.PDF ─────────┬──────────────────────────────────────────────── 2026-04-22 19:14│汉桑科技(30149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磊) ─────────┴──────────────────────────────────────────────── 本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汉桑 (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勤勉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磊,男,1970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东 南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获国 有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1992年 8月至 1996年 8月,就职于江苏人民广播电台,任经济台编辑、记者、节目主持人 ;1996年 8月至 2010年 6月,就职于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历任办公室秘书、法律部副部长、法律部部长;2001年 3月至 2010年 6月,就职于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01年 3月至 2005年 1月,就职于江苏省惠隆拍卖有限公司,任董事 长、总经理;2005年 2月至 2010年 6月,就职于锦泰期货有限公司,历任董事、监事会主席;2007年 5月至 2009年 5月,就职于徐 州市云龙区委,任常委、副区长(挂职);2009年 9月至 2010年 6月,就职于江苏省市场周刊杂志社,任社长、总编辑;2010年 6 月至 2015年 1月,就职于江苏省信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 1月至 2025年 3月,就职于江苏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总经理;2015年 4月至 2021年 9月,就职于江苏联威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 11月至 2025年 3月,就职于江苏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 12月至 2025年 3月,就职于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历任金融投资中心副主任、资产运营部主任;2025年 3月至今,就职于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事务部特聘企划师 A; 2025年 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南京天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参会 2次。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2025年 5月 20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6次,通过现场的方式, 本人实际参会 6次,委托出席 0次,缺席 0次,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 5月 20日起,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应 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现场参会 1次,缺席 0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本人现场参会 1次,缺席 0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现场参会 1次,缺席 0次。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的咨询与网络舆情信息,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确保及时掌握公司中小股东的 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现场工作情况 自 2025年 8月公司上市以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2天。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评估公司在越南新工厂的落地情况并履行监督职责,本人于2025年 12月与独立董事吴斌先生共同前往公司位于越南的新工厂 进行了实地考察。 我们与工厂负责人围绕越南工厂的运营难点、经营策略及未来拓展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对工厂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强调团队 需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标准,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保持与集团的紧密配合,全力保障生产安全、财产安全、资金安全, 切实维护公司权益。 我们深入越南新工厂的核心生产区域,对生产线进行细致的参观考察,详细了解公司核心产品的具体生产工艺流程。 此次实地考察,使我们能够将此前与管理层沟通获取的信息与生产现场的实际运行状况相结合,从而更加全面、立体地理解越南 新工厂的运营实态,有利于在后续的董事会工作中履行好独立监督职责。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的沟通,证券部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资料 提供及时、内容详细。同时,证券部安排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机会,提供了监管机构下发给公司的文件,为本人准确把握监管 动态、理解合规要求、确保履职行为符合规范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渠道和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12月 15日,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本人已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进行了审 议和披露,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前,公司已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 5月,公司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续聘刘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5月,公司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专业能力和行业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其任职有利于完善公司管理团队结构、提升公司治理、经营和管理水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前,公司已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方案。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管 的薪酬方案未发生改变,目前公司实施的薪酬方案兼顾公正与激励,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发展要求。 (七)其他 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 1.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3.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4.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年任期内,本人始终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的研读与评估,并就相 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为公司建言献策,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坚决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提升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b5f979d-2315-4d3e-8e19-449adfb49603.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年度发放,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万元/年,其余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 2.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 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详见下方“(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 在公司任职但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如职工代表董事等), 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标准如下: 单位:人民币/年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全年月度绩效薪酬 年终绩效薪酬 董事 不超过 45 万元 不超过 16 万元 不超过 30 万元 职工代表董事 不超过 40 万元 不超过 12 万元 不超过 28 万元 3. 未在公司担任实际经营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 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3. 绩效薪酬:以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 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根据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4.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5. 具体薪酬标准: 单位:人民币/年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全年月度绩效薪酬 年终绩效薪酬 总经理 不超过 72 万元 不超过 24 万元 不超过 60 万元 副总经理 不超过 60 万元 不超过 20 万元 不超过 50 万元 财务总监 不超过 40 万元 不超过 12 万元 不超过 28 万元 董事会秘书 不超过 40 万元 不超过 12 万元 不超过 28 万元 注:兼任不同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职务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具体发放安排按照本方案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2c3939e-db76-40cb-9cb1-77e7f95ce717.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桑科 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汉桑科技《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汉桑科技《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 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展开定期现场检查等方式,从汉桑科技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 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5 年度,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以 及关键岗位领导离任等业务展开审计工作。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 司。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资金营运管理、销售业务 、采购业务、研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生产管理、对外担保、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控 制、信息系统管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或实际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等事项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保荐机构对汉桑科技《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 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b6f23d7-e4af-4655-879d-48a4b20958d0.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公允表 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人员数量 上年末执业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954人 人员数量 师 2024 年(经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756家 公 司 ( 含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A、B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计情况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 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 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方华,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 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3-2025年)签署或复核 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福健,2014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3-2025年)签署或复核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涵,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23-2025年)签署或复核 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项目合伙人 2025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 1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涉及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 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保证相关程序的实施。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业务总部、专业技术部门等质量管理团队及时沟通 ,对公司会计、审计事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二)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 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等,从整体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复核职责,严格保证复核质量。 (三)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检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 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以及其他监控活动 ,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 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针对公司的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 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审计工作,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制定详细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 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 。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海 2024 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 证券、天健 月 6日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 需在 5%的范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围内与华仪电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气承担连带责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任,天健已按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期履行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八、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综上,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773cd83-1498-4754-b1d3-79b855d0a4a4.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594573e-ed5e-4ffb-af73-6ee322174b10.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cd79ef-7ef4-45cf-911a-487568429872.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acad619-be7b-4fdb-ae70-acd3845dcd4e.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吴斌、宋铁成、黄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斌、宋铁成、黄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040450b-6b0d-4574-bfe9-bc690b2fd6f7.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787b6e8-d5db-4815-b578-9006a5e0f115.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8aa1429-81bc-41e9-976f-4fd66934d423.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305376c-d1af-4742-9ec3-8dff53041fa2.PDF ─────────┬──────────────────────────────────────────────── 2026-04-22 19:12│汉桑科技(30149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汉桑科技(30149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5bd84d5-1f29-4853-86bd-2169b5cba543.PDF ─────────┬──────────────────────────────────────────────── 2026-04-22 19:11│汉桑科技(30149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bc0d021-8ea1-43e5-9ba9-cd0c6557b9e6.PDF ─────────┬──────────────────────────────────────────────── 2026-04-22 19:11│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dcbdb10-c700-4389-9139-3b2d84cce318.PDF ─────────┬──────────────────────────────────────────────── 2026-04-22 19:11│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 事9人,其中董事王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斌召集、主持并履行相应职务,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围绕2025年度工作计划有 序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各项公司级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5 年度的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公司独立董事吴斌、宋铁成、黄磊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 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 董事会听取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交股东会情况:本议案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 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 段、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交股东会情况:本议案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股东回报规划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了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交股东会情况:本议案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 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 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王斌女士、Helge Lykke Kristensen先生以及王珏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的发展。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 务开展需要,按公司有关制度,确定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签署相关协议,与银行协定具体融资金额、利率及期限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交股东会情况:本议案将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情况:本议案将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相关事项的审计、鉴证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eb2490a-cc4b-4899-be74-92d74213 ─────────┬──────────────────────────────────────────────── 2026-04-22 19:11│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f1c31ee-4a21-4453-bcb3-402ec0966ac2.PDF ─────────┬──────────────────────────────────────────────── 2026-04-22 19:10│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bef479e-3c9b-463e-8d8a-6133c522f7bf.PDF ─────────┬──────────────────────────────────────────────── 2026-04-22 19:10│汉桑科技(301491):拟续签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铂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铂庭”)于2023年5月19日签署了《租赁合同》及《租赁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公司向南京铂庭承租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8号的办公楼、厂房等物业,租赁期限 自2023年5月20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止。鉴于原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与南京铂庭续签物业 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26年5月20日起至2029年5月19日止,共计3年,租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141.96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Helge Lykke Kristensen间接持有南京铂庭10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斌女士、H elge Lykke Kristensen先生以及王珏女士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铂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elge Lykke Kristensen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4号楼8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6年1-3月营业收入336.41万元、净利润54.9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6,332.22万元、净 资产6,079.98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Helge Lykke Kristensen间接持有关联方100%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南京铂庭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诚信大道8号的厂房及办公楼。租赁面积合计为30,945.15平方米。 (二)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铂庭于2023年5月19日签订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诚信大道8号的厂房及办公楼。租赁面 积合计为30,945.1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租金合计约为人民币3,141.96万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 电等费用按实际金额结算,由承租方承担。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与南京铂庭续签租赁协议,租赁面积合计为30,945.15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6年5月20 日起至2029年5月19日止,租金合计约为人民币3,141.96万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实际金额结算,由承租方承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南京铂庭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24.94万元(未经审计)。 六、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斌女士、H elge Lykke Kristensen先生以及王珏女士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是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9f5f600-127c-4649-8f15-8d2f5ac24688.PDF ─────────┬──────────────────────────────────────────────── 2026-04-22 19:10│汉桑科技(30149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44 号)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28.91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3,234.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489.5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7月 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6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 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高端音频产品 150 万台 20,000.00 20,000.00 18,000.00 套项目 2 智慧音频物联网产品智能制 32,713.03 32,713.03 30,000.00 造项目 3 智慧音频及 AIoT新技术和 19,477.15 19,477.15 17,000.00 新产品平台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21,489.52 合 计 100,190.18 100,190.18 86,489.5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研发人员薪酬(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等,若采用募集资金专 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电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 项目的相关款项。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 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上述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对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申请付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 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 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 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 ,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期间 拟置换金额 1 智慧音频及 AIoT新技术 2025年 11月 1日至 2026年 2月 28 日 2,504.00 和新产品平台研发项目 六、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b87980f-49c9-4957-b3e0-0b21b5a1c220.PDF ─────────┬──────────────────────────────────────────────── 2026-04-22 19:10│汉桑科技(30149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8777 号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桑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汉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汉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汉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汉桑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汉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汉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汉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汉桑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仅为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7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仅为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7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 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05090096 11000154 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201160796417077 12010023 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609134343 31000007 2020/11/02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4927874 11010032 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1302035795687109 13020011 2020/11/02 2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31585821 32000010 2020/11/02 2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5793421213 33000001 2020/11/02 27 11000374 2020/11/02 28 11010150 2020/11/02 29 61010047 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仅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 健审〔2026〕8777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仅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7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费方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 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仅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77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胡福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df5353e-c011-4f3a-8e1b-cc75190d943f.PDF ─────────┬──────────────────────────────────────────────── 2026-04-22 19:10│汉桑科技(30149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35f3882-d137-45d3-9628-bc601973ae38.PDF ─────────┬──────────────────────────────────────────────── 2026-04-22 19:1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 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斌女士、Helge Lykke Kristensen先生以及王珏女士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铂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铂庭”)于 2023年 5月 19日签署了《租赁合同》及《租赁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公司向南京铂庭承租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 8 号的办公楼、厂房等物业,租赁 期限自 2023年 5月 20日起至 2026年 5月 19日止。鉴于原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与南京 铂庭续签物业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 2026年 5月 20日起至 2029年 5月 19日止,共计 3年,租金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3,141.96万元 ,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实际金额结算,由承租方承担。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定价 2026年度 2026年度 2025年度 名称 易类别 内容 原则 预计金额 1-3月份实 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 南京铂庭 接受关 厂房及办 参照 1,047.32 261.83 1,047.32 联人提 公楼租赁 市场 供的服 价格 务 公允 定价 接受关 代收代付 参照 300.00 63.11 281.78 联人提 水电 市场 供的服 价格 务 公允 定价 注:上表 2026年 1—3月实际发生金额:南京铂庭厂房及办公楼租赁服务为未经审计含税金额,代收代付水电为未经审计不含税 金额。 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在 2026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则公司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铂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Helge Lykke Kristensen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28号 4号楼 82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7.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6 年 1—3月营业收入 336.41 万元、净利润 54.98万元,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总资产 6,332.22万元、净资产 6,079.98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Helge Lykke Kristensen间接持有关联方 100%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南京铂庭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铂庭于 2023年 5月 19日签订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 8 号的厂房及办 公楼。租赁面积合计为30,945.1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23 年 5月 20 日至 2026 年 5月 19 日,租金合计约为人民币 3,141.96 万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实际金额结算,由承租方承担。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与南京铂庭续签租赁协议,租赁面积合计为 30,945.15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9 年 5 月19 日止,租金合计约为人民币 3,141.96 万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实际金额结算, 由承租方承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是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签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720f88f-bce2-41de-b1bc-f68930f5c3a4.PDF ─────────┬──────────────────────────────────────────────── 2026-04-22 19:1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3e33d89-8a6b-4faf-8e9d-be4bf55275ef.PDF ─────────┬──────────────────────────────────────────────── 2026-02-03 16:0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6,822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16,93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6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后续变动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644号”文注册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32,250,000股,于2025年8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6,750,000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29,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7,066,51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98%。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 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01,933,48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9.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1,516,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上述 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2月6日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 %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5 16,931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7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 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2月 6日(星期五)。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1,516,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6,822户。 4.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516,931 1.18% 1,516,931 下发行限售股份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01,933,481 79.02 -1,516,931 100,416,550 77.84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1,516,931 1.18 -1,516,931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96,750,000 75.00 0 96,75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3,666,550 2.84 0 3,666,550 2.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066,519 20.98 1,516,931 28,583,450 22.16 三、总股本 129,000,000 100.00 0 129,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6cb5adba-fcbc-40db-8b0e-e04e69b29c32.PDF ─────────┬──────────────────────────────────────────────── 2026-02-03 16:00│汉桑科技(30149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后续变动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644号”文注册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32,250,000股,于 2025年 8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6,750,000 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29,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27,066,51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98%。有流通限 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1,933,48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9.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1,516,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 2月 6日上市流 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 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516,931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7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发行限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2月 6日(星期五)。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1,516,93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8%。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6,822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 1,516,931 1.18% 1,516,931 行限售股份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1,933,481 79.02 -1,516,931 100,416,550 77.8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1,516,931 1.18 -1,516,931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96,750,000 75.00 0 96,75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3,666,550 2.84 0 3,666,550 2.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066,519 20.98 1,516,931 28,583,450 22.16 三、总股本 129,000,000 100.00 0 129,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 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e6f3d32f-c465-4c6c-824f-db2246a88d66.PDF ─────────┬──────────────────────────────────────────────── 2026-01-27 20:4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全资子公司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公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解散并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解散并清算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Hansong Technology (Bac Ninh) Co.,Ltd.(以下简称“汉桑 越南”),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汉桑越南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Hansong Technology (Bac Ninh) Co.,Ltd. 2.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4日 3. 实收资本:69,810,000,000越南盾 4.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RBF C / D, Area RBF, No. 111 Huu NghiStreet, VSIP Bac Ninh, Dai Dong Commune, Tien Du District, Bac NinhProvince, Vietnam 5. 主营业务:音频产品生产 6.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汉桑越南总资产148,867,901.26元,净资产26,603,858.14元;2025年1-6月, 汉桑越南营业收入87,128,029.36元,营业利润12,257,538.75元,净利润12,377,467.92元。7. 股权结构: 二、解散清算的原因 1.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战略规划,公司需要增强并扩展海外生产制造能力。汉桑越南的厂房租赁合同将于近日到期,且 该地址无法满足公司增加海外生产制造产能和生产工序的需求。 2. 公司经过多方考察和综合评估决策,已在越南新设全资子公司MAVID(VIETNAM)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麦 惟越南”),全面承接公司现有和未来海外生产制造和交付的需求。 3. 麦惟越南已通过越南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验收手续,并已开始投入正常运营。 三、麦惟越南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MAVID (VIETNAM)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2.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9日 3. 实收资本:128,750,000,000越南盾 4.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NX3, NX4, Lot CN1-2 and CN1-3, YenPhong Industrial Park (expansion phase), Yen Trun g Commune and, DungLiet Commune, Yen Phong District, Bac Ninh Province, Vietnam 5. 主营业务:音频产品生产 6. 股权结构: 四、本次解散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解散并清算注销汉桑越南不会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注销完成后,汉桑越南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汉桑越南解散清算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 授权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解散清算事宜。本次汉桑越南解散清算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汉桑越南解散清算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ecef8d49-452c-4c57-91f1-55989a88e6c6.PDF ─────────┬──────────────────────────────────────────────── 2026-01-27 20:40│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ca195bc-1506-4758-9554-c5dcba5f9f2c.PDF ─────────┬──────────────────────────────────────────────── 2025-12-30 16:45│汉桑科技(301491):中金公司关于汉桑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中金公司关于汉桑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b73155cf-b2cd-4c97-818c-6eba228bf465.PDF ─────────┬──────────────────────────────────────────────── 2025-12-30 16:45│汉桑科技(301491):中金公司关于汉桑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汉桑科技(301491):中金公司关于汉桑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1d9d0e5-e61c-4a33-a18c-91df74eb727b.PDF ─────────┬──────────────────────────────────────────────── 2025-12-24 16:2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f7412970-42b5-4f9f-a4d7-c8a0a8285ec0.PDF ─────────┬──────────────────────────────────────────────── 2025-12-24 16:20│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汉桑科技(30149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26e93863-2a1e-4b98-8289-40446fe6e56d.PDF ─────────┬──────────────────────────────────────────────── 2025-12-24 16:18│汉桑科技(30149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44 号)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28.91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3,234.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489.5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7月 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6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 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高端音频产品 150 万台 20,000.00 20,000.00 18,000.00 套项目 2 智慧音频物联网产品智能制 32,713.03 32,713.03 30,000.00 造项目 3 智慧音频及 AIoT新技术和 19,477.15 19,477.15 17,000.00 新产品平台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21,489.52 合 计 100,190.18 100,190.18 86,489.5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研发人员薪酬(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等,若采用募集资金专 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电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 项目的相关款项。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 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上述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对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申请付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 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 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 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 ,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期间 拟置换金额 1 智慧音频及 AIoT新技术 2025年 8月 1日至 2025年 10月 31 日 1,470.98 和新产品平台研发项目 六、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eaf39dd1-6763-4ae2-9a7e-5a1c2444047a.PDF ─────────┬──────────────────────────────────────────────── 2025-12-24 16:18│汉桑科技(301491):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 汉桑科技(301491):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9c01e47c-e796-4118-981d-ffc74917a79f.PDF ─────────┬──────────────────────────────────────────────── 2025-12-24 16:18│汉桑科技(301491):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a96edb3e-f0d4-4cb0-b90d-0bd486877cfa.PDF ─────────┬──────────────────────────────────────────────── 2025-11-05 11:40│汉桑科技(301491):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汉桑科技(301491):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7607917a-be3d-4be9-a701-c5b281bdaeba.PDF ─────────┬──────────────────────────────────────────────── 2025-11-04 15:36│汉桑科技(30149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月 24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信息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信息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51297837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129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斌 成立日期:2003年 08月 21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街 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 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玩具制造;玩具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 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ea0cb92f-8acc-4c98-a60d-16d0505b3c17.PDF ─────────┬──────────────────────────────────────────────── 2025-10-26 16:30│汉桑科技(30149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4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8.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34.75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89.5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6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 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高端音频产品 150万台套 20,000.00 20,000.00 18,000.00 项目 2 智慧音频物联网产品智能制造 32,713.03 32,713.03 30,000.00 项目 3 智慧音频及 AIoT新技术和新产 19,477.15 19,477.15 17,000.00 品平台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21,489.52 合 计 100,190.18 100,190.18 86,489.5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 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fcb4423f-dd70-4e73-b4f3-d675e61bd66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汉桑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0200.PDF ─────────┬──────────────────────────────────────────────── 2026-04-23│汉桑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0211.PDF ─────────┬──────────────────────────────────────────────── 2025-10-27│汉桑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6863.PDF ─────────┬──────────────────────────────────────────────── 2025-08-29│汉桑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5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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