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99 维科精密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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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10│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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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b49c07b0-0654-4156-ba3f-9b69753169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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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09│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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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a72e377-8095-446a-a6e8-5bc8433af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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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06│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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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在上海市闵
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 TAN YAN LAI 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
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38dca93-0844-4324-93d1-b66a20312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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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8:02│维科精密(301499):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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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
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及登记手续。
2、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学习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尽
快熟悉并掌握泰国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投入和产品及技术方案相匹配的设备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海外客户多方面需求,顺应国际化发展趋势,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 VICO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维科”)向孙公司Vico Technology (Tha
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维科”)投资不超过 4,000 万美元(含本数),用以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
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为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及合法授权人员办理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设备购置、投资登记备案、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
中介机构的聘请等内容。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本次投
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
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维科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3、注册资本:1.5 亿泰铢
4、注册地址:No. 500/117, Moo 3, Tasith Sub-district, Pluakdaeng District,Rayong Province,Thailand
5、经营范围: Operate a sales of automotive electronic precision componentsbusiness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维科精密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泰国北柳府。
3、项目实施主体: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4、项目资金来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 VICOTECHNOLOGY PTE. LTD.公司投资给孙公司 Vico Techno
logy (Thailand) Co., Ltd.。
5、项目拟生产主要产品:精密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
6、投资规模:计划投资总额为不超过 4,000 万美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建筑工程、装修建设、购建固定资产
、运营资金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建设项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泰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有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海外市场占有
率及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
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及登记手续。
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学习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尽快熟
悉并掌握泰国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投入和产品及技术方案相匹配的设备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建立产品海外供应能力,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获得增量客户及订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将分阶段实施,预计该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7b439f17-e97c-4e5a-bec9-eaed50331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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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8:02│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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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在上海市闵
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 TAN YAN LAI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
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VICO TECHNOLOGY PTE. LTD.公司向孙公司 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投资不超过 4,000 万美元(含本数),用以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
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4d84891b-fe1e-4dd5-99f3-24ce99a99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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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5:56│维科精密(30149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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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
“维科泰国”)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以下简称“新加坡天工”)拟向维
科泰国提供不超过 500 万美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出借之日起 1 年(出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本次借款不收取
利息。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和维科泰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新加坡天工为公
司控股股东,维科泰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 TAN YAN LAI、张茵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信息
名称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住所 336 SMITH STREET,#06-308 NEW BRIDGE CENTRE,SINGAPORE
050336(新加坡史密斯大街 336 号新桥中心# 06-308)
企业性质 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 336 SMITH STREET,#06-308 NEW BRIDGE CENTRE,SINGAPORE
050336(新加坡史密斯大街 336 号新桥中心# 06-308)
主要办公地点 336 SMITH STREET,#06-308 NEW BRIDGE CENTRE,SINGAPORE
050336(新加坡史密斯大街 336 号新桥中心# 06-308)。
管理合伙人授权 TAN YAN LAI
代表
注册资本 不适用(注: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备忘录,普通合伙企业无需登记注
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业务,为投资控股平台。
主要股东 Tancon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持有份额为 49%,Vico Precision
Engineering Pte. Ltd 持有份额为 48%,TAN YING XUAN(陈映璇)持
有份额为 3%。
2、关联方业务及财务情况
新加坡天工未开展实际业务,为投资控股平台。
关联方经营财务数据:
单位:万新加坡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4 半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44 229.37
总资产 737.77 967.36
净资产 736.20 965.5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新加坡天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6,259,831 股,持股占比为 69.62%。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维科泰国与新加坡天工签署借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借款人):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2、乙方(贷款人):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3、借款金额:乙方拟向甲方提供借款不超过 500 万美元(含本数),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笔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以实际协议
为准。
4、借款期限:每笔借款自实际出借之日起 1 年(出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可提前还款。
5、借款用途: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6、借款利率:0%。
7、协议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一年,甲方可在有效期内分笔向乙方申请借款。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形成,不收取借款利息,无需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维科泰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
的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维科泰国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新加坡天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维科泰国提供财务资助,帮助维科泰国稳健发展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4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加坡天工无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
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无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的刘启明先生
主持,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新加坡天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
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
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述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支持公司运营和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8aa7ca2c-0ef1-4475-8203-ca770a12e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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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5:56│维科精密(301499):国泰君安关于维科精密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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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
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以下简称“新加坡天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以下简称“维科泰国”)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含本数)的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借款期限自实际出借之日起1年(出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不收取利息费用,无需公司和维科泰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
任何形式的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住所 336 SMITH STREET,#06-308 NEW BRIDGE CENTRE,SINGAPORE
050336(新加坡史密斯大街 336 号新桥中心# 06-308)
企业性质 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 336 SMITH STREET,#06-308 NEW BRIDGE CENTRE,SINGAPORE
050336(新加坡史密斯大街 336 号新桥中心# 06-308)
主要办公地点 336 SMITH STREET,#06-308 NEW BRIDGE CENTRE,SINGAPORE
050336(新加坡史密斯大街 336 号新桥中心# 06-308)。
管理合伙人授权代 TAN YAN LAI
表
注册资本 不适用(注: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备忘录,普通合伙企业无需登记注
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业务,为投资控股平台。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 Tancon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天工控股)持有份额为 49%,Vico
制人 Precision Engineering Pte. Ltd(维科控股)持有份额为 48%,TAN YING
XUAN(陈映璇)持有份额为 3%。实际控制人为TAN YAN LAI 和张
茵夫妻。
(二)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份额
Tancon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天工控股) 49%
Vico Precision Engineering Pte. Ltd(维科控股) 48%
TAN YING XUAN(陈映璇) 3%
合计 100%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新加坡元
项目 2024.6.30/2024 年半年度 2023.12.31/2023 年度
总资产 967.36 737.77
净资产 965.57 736.2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29.37 -0.4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新加坡天工直接持有维科精密96,259,83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9.62%,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新加坡天工为公司的关联方。新加坡天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维科泰国与新加坡天工签署借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借款人):Vic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2、乙方(贷款人):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3、借款金额:乙方拟向甲方提供借款不超过500万美元(含本数),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笔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以实际协议为
准。
4、借款期限:每笔借款自实际出借之日起1年(出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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