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99 维科精密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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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6 │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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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5 │维科精密(30149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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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5 │维科精密(30149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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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5 │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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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7 │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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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6 │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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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6 │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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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56 │维科精密(30149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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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56 │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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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56 │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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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6│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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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在上海市闵
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 TAN YAN LAI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
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针对该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f5ea178c-6979-4a0a-9f84-ad4dc9dc2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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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5│维科精密(30149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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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
密”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维科精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11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科精密于 2023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63,717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9.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48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2,708,418.0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601,284,063.4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37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截至 2025 年 5 月
号 资总额 日累计已投入金额 31 日投资进度
1 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 30,000.00 26,095.12 86.98%
生产线扩建项目
2 智能制造数字化项目 6,500.00 2,940.72 45.24%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
合计 43,500.00 36,035.84 /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310066674018808889025 活期 561.42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账户余额为 561.42 万元,均为活期存款余额。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基于实际情况及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
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号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2025 年 7 月 2026 年 3 月
(二)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周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并充分考虑公司
成本效益,对该项目涉及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以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判
断,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6年 3 月。
四、上述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为了有序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有序推进募集投资项目的实
施。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本次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实际建设及未来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做出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延期事项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后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63a39f11-b7f8-4ae4-b336-e0f9d35f4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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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5│维科精密(30149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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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
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3]1112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4,563,71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48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2,708,4
18.0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1,284,063.47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37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截至 2025 年 5 月
号 诺投资总额 日累计已投入金额 31 日投资进度
1 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 30,000.00 26,095.12 86.98%
生产线扩建项目
2 智能制造数字化项目 6,500.00 2,940.72 45.24%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
合计 43,500.00 36,035.84 /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除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外,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310066674018808889025 活期 561.42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128.41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
总额为 16,628.41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等)。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9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为 6,828.41 万元(
不含利息收入等)。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基于实际情况及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
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号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2025 年 7 月 2026 年 3 月
(二)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周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并充分考虑公司
成本效益,对该项目涉及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以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判
断,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6年 3 月。
(三)上述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为了有序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有序推进募集投资项目的实
施。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本次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实际建设及未来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做出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延期事项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后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446ab7d2-4801-4cab-8bb4-cfbef37ccc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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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5│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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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在上海市闵
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实际建设及未来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
利益负责的原则,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做出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dcefe610-c827-4f01-80f5-066cc0588b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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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7│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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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38,254,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72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9,954,350.35 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254,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48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维澋投资有限公司
2 08*****564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3 08*****79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维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实际控制人 TAN YANLAI(陈燕来)、张茵、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维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维澋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若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
在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9.26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黄琪
咨询电话:021-64960228
传真电话:021-64960208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9e8f405b-85df-4ba6-9ede-fcfdbb72d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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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6│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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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30149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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