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0 飞南资源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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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26 │飞南资源(301500):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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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42 │飞南资源(30150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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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7:30 │飞南资源(301500):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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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0 │飞南资源(30150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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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0 │飞南资源(30150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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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36 │飞南资源(30150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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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35 │飞南资源(301500):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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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35 │飞南资源(301500):延长对外提供征地借款期限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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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35 │飞南资源(301500):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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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35 │飞南资源(301500):关于延长对外提供征地借款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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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26│飞南资源(301500):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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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泰金源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盛开源)计划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87%)。
根据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的减持进展,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2日披露了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通知,截至 2025 年 2月 5日,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减持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份来源
国泰金源 集中竞价 2024年 11月 6日- 20.70 2,316,389 0.576% 首次公
2025年 2月 5日 开发行
大宗交易 2024年 11月 8日 17.15 1,402,617 0.35% 前股份
大宗交易 2024年 11月 28日 15.60 1,753,272 0.436%
大宗交易 2024年 12月 12日 15.94 935,078 0.233%
宏盛开源 集中竞价 2024年 11月 6日- 20.71 180,816 0.045% 首次公
2025年 2月 5日 开发行
前股份
合计 - - - 6,588,172 1.64%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注 1) 比例(注 2)
国泰金源 合计持有股份 11,688,480 2.92% 5,281,124 1.3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88,480 2.92% 5,281,124 1.3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宏盛开源 合计持有股份 11,688,480 2.92% 11,507,664 2.8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88,480 2.92% 11,507,664 2.8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23,376,960 5.84% 16,788,788 4.175%
注:
1、上表中的 注 1”,即 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公司总
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
2、上表中的 注 2”,即 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 402,100,778 股为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
3、上述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出具的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d8b0f0e1-2523-46de-853c-f6ff731b4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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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42│飞南资源(30150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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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4日、2024 年 12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和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72)。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
名称: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766566948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住所:四会市罗源镇罗源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孙雁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零贰佰壹拾万零柒佰柒拾捌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8月 22日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8a3786f8-a931-4d15-9e43-1f3a24939a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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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7:30│飞南资源(301500):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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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飞南)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母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2 亿
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已经江西飞南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7665669483
3、住所:四会市罗源镇罗源工业园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孙雁军
6、注册资本:人民币 40,210.0778万元
7、成立日期:2008 年 8月 22日
8、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 12月 31 日 2024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96,187,419.37 9,203,546,279.65
负债总额 4,945,907,515.67 4,424,062,724.0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4,650,279,903.70 4,779,483,555.62
2023年 1月-12 月 2024年 1月-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60,807,994.57 4,297,537,062.68
利润总额 154,025,996.13 131,605,613.94
净利润 159,823,087.50 130,567,357.79
10、其他说明:经查询,母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债务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
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债权人在自 2024年 12月 10日至 2025年 12月 9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
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
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亿元整为限。
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
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
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4、担保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
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母公司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江西飞南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 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19 亿元,
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9.2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亿
元,占公司 2023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9f191d8d-b52f-4e50-a181-3e4a107726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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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0│飞南资源(30150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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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工作
。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及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5日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载
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等内容。
2024年12月23日15:3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号飞南研究院)如期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1,558,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95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80名,共
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4,8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5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
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956,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106,792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8,17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517%;反对106,792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83%;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95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106,792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4,87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982%;反对106,792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83%;弃权3,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53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四会晟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94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109,468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97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89,392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946,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99,192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b6265a89-c841-47c7-98d3-0d752cd18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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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00│飞南资源(30150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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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30150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757ff3be-ebaa-43ee-95f7-7d46a1ef2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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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36│飞南资源(30150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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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吴卫钢、陈军、吕慧、李建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孙雁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外提供征地借款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以下征地借款的期限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31日:(1)向四会市罗源镇人民政府提供的 61
9.29万元借款;(2)向四会市地豆镇人民政府提供的 662.69 万元借款;(3)向四会市迳口镇人民政府提供的1,643.10万元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对外提供征地借款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军因担任四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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