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2 华阳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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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2 │华阳智能(301502):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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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40 │华阳智能(30150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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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2 │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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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 │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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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 │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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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 │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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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 │华阳智能(3015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九祥安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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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 │华阳智能(3015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复星惟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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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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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 │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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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2│华阳智能(301502):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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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宿迁”)
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等材料,华阳宿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被
法院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实际冻结金额
华阳智能装备 中国工商银行股 110505092900088990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00万元人民币
(宿迁)有限 份有限公司常州
公司 潞城支行
二、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等材料,子公司华阳宿迁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宿迁市鼎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3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0.8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6%,占比
较小。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
施主体华阳宿迁之募集资金。具体详见《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目前,华阳宿迁实施建设的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厂
房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本次冻结不会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主要为预留的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账户的解除冻结工作,若无法在付款期限内完成
解冻,公司将采取其他方式合理安排供应商的款项支付,预计本次冻结不会对上述项目款项支付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除上述被冻结
资金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上述涉及资金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其他资金均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正常投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应对措施
经核查,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
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联络法院,依法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b4eb090d-d4d0-4f04-b6d2-21a1e4ae0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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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40│华阳智能(30150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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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宿迁”)及江苏德尔福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尔福”)提供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华阳宿迁和江苏德尔福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
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9年9月29日
2.注册地址: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开发大道9号
3.法定代表人:许鸣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智能机电、泵阀装备、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Ⅱ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销售;家用空气调节
器、家用清洁卫生器具、电器元件、微电机、冷藏设备、干燥通风设备、照明电器(除灯泡)制造;金属材料、五金产品、水暖管道
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244 17,181
负债总额 9,466 11,4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1 1,001
流动负债总额 9,273 11,257
净资产 5,777 5,730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11 4,916
利润总额 -143 -64
净利润 -111 -48
最新信用等级 无
(二)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5月5日
2.注册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潞横路2890号
3.法定代表人:许燕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集成电路芯片及
产品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80 17,474
负债总额 3,348 3,84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3,119 3,612
净资产 13,432 13,633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20 1,393
利润总额 646 221
净利润 613 19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为华阳宿迁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授信申请人: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
3.保证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银行依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
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为江苏德尔福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授信申请人: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保证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银行依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
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2.08%。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742.7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华阳宿迁);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江苏德尔福);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9f259cd-8bd4-47a9-8b88-a2af6ed04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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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2│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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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7,08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14,841,710.0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08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5 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司
2 03*****246 许云初
3 08*****770 常州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91 常州聚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
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
咨询联系人:吴文静
咨询电话:0519-88798286
传真电话:0519-88798286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f195e24-3a01-4934-8d61-791348132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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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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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
:15-15:00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云初先生。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阳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40,039,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0.141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33,62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
.9041%。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414,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7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3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0.756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3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0.756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含现场和通讯方式),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反对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公司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郝秀凤女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离任独立董事周旭东先生因故未能出席
会议述职,委托干为民先生代为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反对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12,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反对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关联股东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司、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常州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於建东、王少锋、常州聚英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33,624,550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反对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反对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5,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反对2,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5,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9%;反对2,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李宗、蒋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09882e2-78b2-4475-bb0a-d154c5eba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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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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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
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05月22日在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
公司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15:00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5人,代表股份40,039,41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41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
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12,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关联股东江苏华阳投资有限公司、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常州泓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於建东、王少锋、常州聚
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关联方所持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5,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35,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
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aa7d9da-0c59-402c-9d7d-0de4fcf9d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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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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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9c59b48-99b6-4c2a-8b24-a18a3cdd3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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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华阳智能(3015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九祥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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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九祥安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471b63d-e701-4188-a49a-d48150f2e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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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华阳智能(3015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复星惟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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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复星惟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d52033d-8614-4e75-84c8-e895f04da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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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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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41257d-7efa-442d-85ca-7a2eebd05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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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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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08f977-0980-4df2-bb3e-4b7a45f18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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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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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59bb9f-3933-4759-b057-5ef263653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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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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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为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fd6fc1-c448-4bd8-a92f-d86613f1c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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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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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秀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961e5d-d7c6-4c0f-927e-8da3248452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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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旭东-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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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旭东-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4e1c9a-857f-4d0d-b216-b9569f93f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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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庆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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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庆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2c7f84-2922-416e-9f67-2fb0931b9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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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华阳智能(30150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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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3848ed-594b-48c7-b4c1-f01af29d3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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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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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9d3a82a-6742-4a02-ae6c-c6c3a971a9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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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华阳智能(30150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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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郝秀凤女士以及 2025 年度离任的独立董事周旭
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郝秀凤女士以及 2025年度离任的独立董事周旭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e89e87-5d15-4401-a65b-bc6393391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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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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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f087be-8312-44cc-bf1d-9f8a560a9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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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华阳智能(301502):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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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f6a046-edc7-499a-848e-5f244649bb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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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华阳智能(30150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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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efed56-cb95-4dee-8fcb-cbc20f77c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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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华阳智能(3015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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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首席合伙人为高峰先生,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117人,注册会计师688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31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85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均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
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5年4月18日,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34ad6e-d97b-440e-9dd8-89b4d5b34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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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华阳智能(30150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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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
五)下午15:00-16:0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举行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形式举行,公
司将通过文字直播方式回复投资者提问,投资者可登录“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参与本次年度业绩
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许云初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许鸣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文静女士、董
事兼财务负责人许燕飞女士、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hy@cn-huayang.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
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cead0a-9356-4254-b6cc-3fe77732f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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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2│华阳智能(3015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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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31.24万元,其中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3,151.08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5,439.12 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16,943.24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
下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708.35万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
484.17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69.64%。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
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841,710.00 19,979,225.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312,417.34 33,648,492.26 不适用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6,403,101.62 18,838,342.91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401,988,220.79 483,409,860.19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4,391,239.5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69,432,368.3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820,935.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7,480,454.8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820,935.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5,241,444.5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1: 2025年度为拟派发金额。
注 2: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上市,2023年尚未上市,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 2024年度、2025
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4,820,935.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且公司上市不满三年,
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等规定。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
、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98a050-61c3-4fd2-bae9-8b122501a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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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1│华阳智能(30150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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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b69bbcf-ce3e-4541-bd9e-3e1f97b17a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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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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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f2bca9-c3b7-41e1-b963-3007513be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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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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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09eedc-4ad0-4c39-a73a-22803ae5e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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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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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59ccb1-3ec5-4641-bc54-a9479776a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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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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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dfde84-6e19-4f8f-8b98-863ce9843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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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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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952252-04ea-41a4-a75c-83012e35e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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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华阳智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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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华阳智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49eb19-2e49-4117-8c81-31c798c2e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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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关于华阳智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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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华阳智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bf9190-bb30-4b06-b5c3-8965f87b6a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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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华阳智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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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华阳智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d6a32e-0312-4bc2-82f6-1588fe877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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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东吴证券关于华阳智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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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阳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欣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萌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机构每月取得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0,198.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82万元,较上年同 业绩及主要财务指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期下降16.84%;归属于母 标变动的情况,并积极采取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
2,131.24万元,较上年同 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
期减少36.66%。 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不存在监管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2.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3.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项目发行人或因本项目对保荐机构采取监
况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f19d0a-c5c2-4ca4-8100-982ac14c3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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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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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f1688c-4df6-4244-9d97-c773f64cde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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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华阳智能(301502):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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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0757a9-6a08-4e6e-9f06-31393649d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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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9│华阳智能(3015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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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 2888 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提案 7.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
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3.00 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6、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
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 2888 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 2026 年 5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采用信函或邮件登记的,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静
联系电话:0519-88798286
电子邮件:hy@cn-huayan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潞横路 2888 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104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86fc09-5dca-4214-8d32-695a43809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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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7│华阳智能(301502):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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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公司提供 署及复核
师时间 审计时间 审计服务 过上市公
时间 司审计报
告家数
曹建军 项目合伙人 2007年 2004年 2012年 2024年 4
秦聪 签字注册会 2019年 2015年 2019年 2025年 5
计师
孙玮 质量控制复 2011年 2011年 2011年 2025年 8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收费 83 万元,较上期减
少 2.35%,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9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4万元。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
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9cae0f-6920-497d-a612-ddf95fe62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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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57│华阳智能(30150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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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
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是公司的重要发展创新方向。公司立足于精密
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多行业战略布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追踪市场发展前沿,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
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在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两个核心业务板块中均已成为行业内重要企业之一,具有较高的知名
度和美誉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积极的市场开拓、多元化的应用场景延伸以及精益化的生产管理优化,全方
位提升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切实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积极围绕主业开展投资并购等外延扩张工作,不断挖掘下游新产品、
新应用领域的投资并购机遇,以资本促发展促合作,全方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技术研发,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发展。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掌握了一系
列核心技术。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200 余项,并参与国家标准《减速永磁式步进电动机通用规范》(GB/T40131-2021)的起草工作。
凭借公司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称
号,子公司江苏德尔福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在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领域,公司深耕多年,培养了一支具有丰富产品开发、工艺和工装模具开发经验的技术团队。依托自身扎
实的技术积淀,公司持续拓展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的下游应用场景,敏锐洞察市场需求与潜在机遇,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推动业务边
界延伸,成功实现了在精密给药装置这一高附加值领域的战略性突破。
未来,公司将继续紧跟市场需求变化,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研发效率,综合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吸引和留住核心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稳定研发团队,强化公司技术护城河。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
进一步提升客户黏性,拓展用户群体,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内在核心动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
理制度文件,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落
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发挥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用,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和决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高
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持续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
公司成长收益,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
,在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
自上市以来,公司每年都通过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馈股东。公司 2023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2,996.88万元,2024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1,997.92万元,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4,994.80万元,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公司当年归母净利润的 30%。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
.6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公
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披露标准、流
程和责任,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会、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待现场和线上调研、互动易平台问
答、邮件与电话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
者传递公司价值。
未来,公司将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服务,支持投资者
决策。持续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沟通方式,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循环
,从而为公司树立诚信、开放、包容的资本市场形象,切实做好公司的“价值传播”工作。
综上,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通过聚焦主业、强化科
技创新,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规范公司治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持续推动股东回报,促进公司高质量健
康稳定发展,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d4da3b-feae-49d3-b4b9-62ca6274a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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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华阳智能(3015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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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47a15832-f603-4dc2-a9a5-cb7d8c0a6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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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华阳智能(30150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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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年 3月 6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 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 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同时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b6c1ff7c-ef8d-4ff1-9d17-03e17cc76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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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华阳智能(30150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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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1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
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 22,910.53 12,960.28
产业化建设项目
2 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 22,016.72 21,555.53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44,927.25 34,515.81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8,586.46万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
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
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e1aae1f9-1e1b-44d1-99f7-fac5c8efc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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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华阳智能(30150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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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阳智能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5、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
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
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业务
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9fff8828-4e32-4da9-ab32-8522c7f1b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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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华阳智能(30150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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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华阳智能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427.1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73.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7.2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34,515.8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已于 2024 年1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 22,910.53 12,960.28
建设项目
2 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 22,016.72 21,555.53
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44,927.25 34,515.81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8,586.46万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现金管理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
6、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
、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7亿元(含 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含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a1e6ef13-9305-4616-97e9-d45cc6924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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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4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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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adeec9b3-e878-45f0-aa8b-4aedae45c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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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36│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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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复星惟盈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
月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持股比例从11.92%减持至10.98%,
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6,805,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2%;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有
公司股份6,265,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8%。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复星惟盈计划自上述
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54,175股,减持数
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惟盈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复星惟盈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
9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由11.92%变动为10.9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
区C1431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9日
权益变动过程 复星惟盈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1月22日至
2026年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通过大
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惟盈持有本公司的
股份由6,805,575股减少至6,265,57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由11.92%减少至10.98%,股东权益变
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称 华阳智能 股票代码 301502
变动方向 上升 □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540,000 0.95
合计 540,000 0.9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6,805,575 11.92 6,265,575 10.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05,575 11.92 6,265,575 10.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划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2)。本次股份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
内。复星惟盈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
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如存在数据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复星惟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复星惟盈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函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3ec292e6-a0d8-4651-aba8-48e573217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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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4│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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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98b157d-e92b-4d6c-9eeb-adf163b48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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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4│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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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a9630a6b-77d4-4a5e-bc01-8f3a3a895c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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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6│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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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7c7cedef-5058-4763-bfa0-dc2b7b77ac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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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华阳智能(30150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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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30150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6bc654c8-3dc4-4361-af4c-5f23b66beb7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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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华阳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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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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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华阳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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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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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华阳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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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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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华阳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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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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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华阳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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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5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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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华阳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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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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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华阳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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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2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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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华阳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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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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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华阳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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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49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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