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5 苏州规划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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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5:40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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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2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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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2 │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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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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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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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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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苏州规划(301505):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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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苏州规划(30150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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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5:46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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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1 │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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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5:40│苏州规划(301505):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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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
下简称“预案”),并对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
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获
得上述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
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宁等2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
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股股票,简称:苏州规划,代码:301505)自2025年7月2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
告》。
停牌期间,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股股票,简称:苏州规划,代码:301505)于2025年7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
易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75534141-1176-43cb-a1f1-19313c249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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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2│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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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
(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3,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
95%,最高成交价为2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6,07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cfefec3f-bac6-46c6-8a4d-ef0183676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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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2│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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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因此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
份 1,083,933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现以公司总股本 114,399,99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83,933股后的113,316
,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99,481.74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
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399,481.74 元÷114,399,991 股≈0.0297157 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3,399,481.74 元÷114,399,991 股×10股≈0.297157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297157。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14,399
,99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083,933 股后的113,316,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99,481.74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
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3,933.00 股后的 113,316,058.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6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83,933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10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0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
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399,481.74 元÷114,399,991 股≈0.0297157 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3,399,481.74 元÷114,399,991 股×10 股≈0.297157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297157。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25)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10 月 1
5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22.90 元/股调整为 22.87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
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2.90 元/股-0.0297157 元/股≈22.87 元/股(折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
咨询联系人:王佳琦
咨询电话:0512-65309772
传真电话:0512-65185128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d3651495-9599-43ee-9150-32a64aea5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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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苏州规划(301505):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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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30日,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
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建筑设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31.72万元,同意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昆山开
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投控股”)所持有的昆山建筑设计80%的股权。
本次收购如能完成,昆山建筑设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持续巩固公司重要细分市场的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公开转让”成交确认书》,确认
公司成为本次股权公开转让的受让方,成交价为665.374万元。
三、协议签署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后续公司需与昆山国投控股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可能存在未能如期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未能达成、未能如期完成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和交割的风险。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双方在发展历程、管理模式及财务运作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整合过程的推进效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
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成交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458857bb-43e6-48fc-9fdd-69fe24b17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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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2│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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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9 月 12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466951123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市十全街 747 号
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资本:11439.9991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2 年 03月 26日
经营范围:承接城市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文物保护规划(乙级)、古建筑维修保护(乙级)、土地综合整治项
目的规划设计编制、论证、咨询和评估等(二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乙级);全过程工程咨询;信
息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服务;软件开发;科技咨询及技术推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图文设计与制作;模型制作;开展工程总
承包业务;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地整治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1293b2c2-17a7-4c6f-a4cd-2e2b0740a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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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苏州规划(301505):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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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30日,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
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建筑设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31.72万元,同意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昆山开
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投控股”)所持有的昆山建筑设计80%的股权。
本次收购如能完成,昆山建筑设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1150845X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时洁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102,311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西侧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2,311 100.00
2、昆山国投控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经核查,昆山国投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251235672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峰
成立时间:1992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991.74541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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