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5 苏州规划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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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02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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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5:56 │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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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5:56 │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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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5:56 │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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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8 │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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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8 │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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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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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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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 │苏州规划(301505):苏州规划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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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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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02│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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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
(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3,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
95%,最高成交价为2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6,07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68e110af-2a04-4501-87cc-237add938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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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5:56│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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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规划设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
2、培训地点:苏州规划会议室、线上会议
3、培训方式:现场培训及视频会议,部分培训对象通过网络会议接入
4、培训人员:穆杰、章睿
5、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通过会议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等形式,讲解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资本市
场相关法律法规等。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期间,公司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
员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减持、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和认识,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相关人员在公司
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28e12e8-e10d-44fc-ba19-91231123e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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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5:56│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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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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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5:56│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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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30150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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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8│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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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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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8│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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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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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苏州规划(301505):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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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因此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5年 6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3,591,770.60 元,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258,552,089.86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拟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基数拟定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即为:以公司总股本 114,399,99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083,933股后的 113,316,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99,481.7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 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5年中期分
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
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
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6398ba0-2d9f-479d-9ff9-488306e77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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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苏州规划(301505):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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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
025年 6月 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或转回的迹
象,确定 2025年第二季度需要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核查,确定需要计提及转回 2025年第二季度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别 本期计提(转回)金额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 799.87
其他应收款 -35.86
合计 764.01
注:上表转回减值准备以“-”号填列,计提减值准备以正数填列。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
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
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组合的确认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风险特征与账龄分析组合存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
在显著差异的应收款项,如合并范围内的应收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款项、应收代收代付款项等 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组合二 除已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 账龄分析法
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
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
时情况分析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 至 2年 10 10
2 至 3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764.01 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真
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账面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
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3eae702-b7e6-4024-86b8-7748eb69f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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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苏州规划(301505):苏州规划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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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301505):苏州规划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94f59cc-ccf5-45f3-ba85-6520ea86e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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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7│苏州规划(301505):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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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2、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2013年 9月 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
8人。
(7)公证天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545.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
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
2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
处罚各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
2015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1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 8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鹏卓
2019年 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
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 4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
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程晓曼 2025 年 3月 3日 监督管理措施 江苏证监局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专业职责履行不到位
2 程晓曼 2025 年 5月 7日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审计项目专业职责履行不到位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业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拟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本次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
为公证天业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
会一致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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