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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07(民生健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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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07 民生健康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4 18:5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7-04 18:5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 ├─────────┼──────────────────────────────────────────────┤ │2025-07-04 18:54 │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2 21:06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6 16:56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6-11 17:47 │民生健康(30150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04 17:31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5-15 20:34 │民生健康(301507):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5 20:34 │民生健康(3015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9 17:10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参加2025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 2025-07-04 18:5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丽云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丽云女士因公司内部安排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其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刘丽云女士仍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丽云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景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0.03%。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丽云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刘丽云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选举通过,一致同意徐昊泽先生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昊泽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4eccc43b-9cad-47b6-b1bd-9b96ab780b15.PDF ─────────┬──────────────────────────────────────────────── 2025-07-04 18:5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源集团”、“投资标 的”)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技源集团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计划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技源集团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关于公司是否符合技源集团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并具备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将由技源集团及 其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其他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参与战略配售的最终认购金额,以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的最终配售结果为准。 2、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 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战略配售认股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战略配售认股协议涉及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41344724C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成立时间:2002 年 9 月 17 日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锦绣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龙玲 经营范围:生产硫酸软骨素、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依普黄酮、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 DHEA、氨基葡萄糖 盐酸盐,食品的生产、加工,消毒剂(不含危险品)的包装服务,提供质检技术服务;银杏黄酮、茶多酚、大豆异黄酮、硫酸软骨素 、氨基葡萄糖、依普黄酮、丙酮酸盐、肌酸、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联二硫胺素、L--谷氨酰胺、7--酮基 DHEA、氨基葡萄糖 盐酸盐的研究、开发、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保健食品及其他食品、药品的技术咨询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中草药种植;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100,185.74 89,189.42 净利润 17,534.41 16,050.90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8,602.14 101,903.25 负债总额 23,991.42 24,766.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610.72 77,136.4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技源集团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三、战略配售认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确认其满足其已经出具的有关承诺函中承诺的作为甲方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并同意作为本次发 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申购甲方本次发行之 A 股股票,且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已取得了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和授权。甲方同意, 在甲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之后,且在双方履行完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的审查、备案或其他程序后,将乙方确定为甲方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之一。 3、认购情况 乙方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认购甲方本次发行之 A 股股票,并按照《缴款通知书》 规定的缴款时间、缴款金额、缴款方式、缴款账号等安排予以缴款。 乙方同意甲方以最终确定的本次 A 股之发行价格向乙方进行配售,配售股数等于乙方最终获配的战略配售金额除以发行价格向 下取整确定。 乙方最终获配的战略配售金额和配售股数应以甲方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布的有关配售结果的公告为准。 4、锁定期 乙方承诺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以下简称“获配股票”)中,获配股票的锁定期限为 12 个月,锁定期限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 市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锁定期限内,乙方将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发行人回购对应的获配股票。 5、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内容,即构成违约。违约方 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给守约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协议的生效 基于乙方系上市公司,且乙方已就本协议所涉内容完成除董事会审议外全部投资决策流程,乙方的董事会审议流程尚需根据甲方 本次发行进程择机进行。因此,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乙方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宜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均应当积极推进乙方参与甲方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相关事宜。 本协议的补充或变更,必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或变更协议后方能生效。 7、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30 日内 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本协议之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按照提交仲裁时该院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提示 1、关于公司是否符合技源集团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并具备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将由技源集团 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其他必要的程序。 2、技源集团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 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参与战 略配售的最终认购金额,以技源集团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的最终配售结果为准。 同时,技源集团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亦可能面临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 实施。 3、除了技源集团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锁定期内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估值波动、解禁时的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可能 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在本次对外投资前,公司将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程序,对投资标的进行基本面分析,评估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的能力,分析发 行估值的合理性,并对市场新发行证券上市后的表现进行数据分析。 2、锁定期内,公司将通过持续跟踪监测投资标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跟踪行业动态,以监控投资情况。在获配股票的锁定期 限结束后,公司将制定详细的退出策略规划。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深化并巩固公司与技源集团互信互利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有效整合双方在技术支持、业务协同等领 域的优质资源与核心优势,优化产业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协同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与竞争力,优化配置产业资源,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对外投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战略配售认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a2fb4f52-13f2-4537-aa41-daf2f7e6bcb2.PDF ─────────┬──────────────────────────────────────────────── 2025-07-04 18:54│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76d0b820-930a-40f1-b983-0c951fda5930.PDF ─────────┬──────────────────────────────────────────────── 2025-07-02 21:06│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28,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13.8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3 元/股,支付金额为 17,262,81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130 万-145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1.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二、 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28,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13.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3 元/股,支付金额为 17,262,81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回购期限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d2155737-ba3c-4477-8535-bab302be5fb1.PDF ─────────┬──────────────────────────────────────────────── 2025-06-16 16:56│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一、取得发明专利的基本情况 近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知识 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改善肌少症性肥胖的乳酸乳球菌乳亚种 JYLL-51 及其菌剂和应用 证书号:第 7996686 号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号:ZL 2025 1 0286088.6 专利申请日:2025 年 3 月 12 日 专利权人:民生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5 年 6 月 13 日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专利涉及微生物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改善肌少症性肥胖的乳酸乳球菌乳亚种 JYLL-51 及其菌剂和应用。本发明专利提供 一种乳酸乳球菌乳亚种 JYLL-51,由该菌株制备的乳酸乳球菌乳亚种 JYLL-51 菌剂既能提高骨骼肌重量和力量,又能减少高脂诱导 的脂肪蓄积,可以显著改善肌少症性肥胖。本发明专利尚未应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产品。 二、取得发明专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创新,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备查文件 1、《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8bd8f299-df03-48f1-8766-048bdaa528f1.PDF ─────────┬──────────────────────────────────────────────── 2025-06-11 17:47│民生健康(30150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 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 356,554,33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 ,084,000 股后的 355,470,330 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356,554,330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5,547,033.00 元/356,554,330 股*10=0.99695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 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6959 元/股。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届时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84,000.00股后的355,470,3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14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356,554,330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5,547,033.00元/356,554,330股*10=0.99695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996959元/股。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相关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 日起2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9.80元/股。 3、根据公司《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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