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7 民生健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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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2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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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49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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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49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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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6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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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6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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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1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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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0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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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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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 │民生健康(30150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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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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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2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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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2%,最高成交价为 15.67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2.79元/股,支付金额为 32,957,79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人民币 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2%,最高成交价
为 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9元/股,支付金额为 32,957,7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f017da9-fb9b-41e2-a569-1ffb441289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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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49│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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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2%,最高成交价为 15.67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2.79元/股,支付金额为 32,957,79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人民币 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2%,最高成交价
为 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9元/股,支付金额为 32,957,7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298d2cf-b10b-4028-9117-7673cd58b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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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49│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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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
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 356,554,33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
236,900股后的 354,317,430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356,554,330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53,147,614.50元/356,554,330股*10=1.49058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1490589元/股。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届时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期间,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增加114,900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为2,236,9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36,900股后的354,317,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14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356,554,330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53,147,614.50元/356,554,330股*10=1.49058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1490589元/股。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相关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
日起2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9.65元/股。
3、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第二期)》,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自本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6年6月9日)起,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1.06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91元/股(含)。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658号
咨询联系人:鲍蔚霞、潘亦乐
咨询电话:0571-88211731
传真电话:0571-88846691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47df7e0-886b-4b04-8871-7076ee56f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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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6│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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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6eb6482-feed-437b-8be2-929883f20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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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6│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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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ef1caf3-77dd-4023-b425-ee6372699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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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1│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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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0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最高成交价为 15.67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4.22元/股,支付金额为 31,476,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人民币 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0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最高成交价
为 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22元/股,支付金额为 31,476,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1701814-efc9-4808-b7b0-fc41b1b1a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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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0│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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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
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
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周二)17: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
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d7a56ee-9b76-4139-96be-337e2c5dc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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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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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800b950-7c51-4050-966b-26b8e86fe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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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民生健康(30150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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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2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13.86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0.00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3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934号《验资报告》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维矿类 OTC产品智能化生产线技 9,369.90 9,369.90 民生健康
改项目
2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32,926.40 32,926.40 民生健康
3 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4,161.43 4,161.43 民生健康
合计 46,457.73 46,457.73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且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拟募集资金投资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得超
过前述授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进行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计划同步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现金管理累计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
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投资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
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授权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民生健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此
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生健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6d5c2c-50d5-4800-b2da-c7b18391d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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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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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4ac874-9bf8-41b8-abfd-6c390d40f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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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2│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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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
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1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2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13.8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
价格为 10.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
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8月 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
]893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维矿类 OTC产品智能化生产线技 9,369.90 9,369.90 民生健康
改项目
2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32,926.40 32,926.40 民生健康
3 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4,161.43 4,161.43 民生健康
合计 46,457.73 46,457.73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且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拟募集资金投资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得超
过前述授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进行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计划同步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现金管理累计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
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投资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
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授权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民生健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此
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生健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e45499-235c-4f16-a613-cac00eaa2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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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民生健康(301507):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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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开展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最大化利用闲置资金。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
健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
不应超过前述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将本着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因公司计划同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现金管理累计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故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经审议确认后,将不再纳入相关
事项的累计计算范围。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将严格评估选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
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原则,筛选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机构所发行的
产品,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在授权的额度及期限内,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决策及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授权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民生健康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此事宜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保
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最大化利用闲置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生健康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f3891b-ddc6-4324-a6f5-483db82f11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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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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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8a0893e-d7e8-4195-9843-54e60e3ef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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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民生健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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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5918号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健康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民生健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民生健康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6e7e53a-dda5-47df-b938-e8b4f8950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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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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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71f1ae-c5dd-4c18-a5fc-296c5df98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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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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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5921 号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民生健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民生健康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民生中科嘉
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提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
,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在
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 年 4月 22 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子公司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浙江
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民生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山东公司”或“标的公司”)100.00
%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民生中科浙江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科嘉亿等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以
民生中科浙江公司 45%的股权为对价收购标的公司 100.00%股权,即民生中科浙江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8,800.00 万元增加至 16,000
万元,本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标的公司原股东(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潘玉林、司书锋、潍坊
智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认购;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民生中科浙江公司 55%的股权,交易对
方持有民生中科浙江公司 45%的股权,民生中科浙江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00%的股权。。
2024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2025 年 1 月 20 日,标的公
司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民生中科浙江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成为民生中科浙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均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
本公司将现有的益生菌业务及相应资源并入民生中科浙江公司,由民生中科浙江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民生中科浙江公司未来设立的各级新子公司)作为本公司体系内益生菌业务的运营和战略规划目标实现的主体,即为业绩承诺完成主
体。
1、业绩承诺与补偿
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人,承诺民生中科浙江公司2025年、2026年、2027年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万元、800万元、
1,000万元,且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400万元。实际经营业绩以本公司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报表
为准,且不考虑收购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的摊销;业绩承诺期内,因民生中科浙江公司(含其子公司)对其
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股权支付费用(如有)可补充确认为对应当年业绩承诺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及触发条件
如业绩承诺期内每一期民生中科浙江公司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 90%或者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的,则交易对方
同意以无偿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向本公司出让民生中科浙江公司股权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交易对方应于每一期审计结果出具后30天
内向本公司补偿完毕。
3、超额业绩奖励
若扣除业绩承诺期内因股权激励产生股权支付的费用(如有) 后,在业绩承诺期内,民生中科浙江公司实际实现的三年累计净
利润超出的部分,应当以超出部分金额的3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发放给民生中科浙江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具体方式届时由民生中科浙江公司的总经理提出方案,并提交届时本公司或民生中科浙江公司有权机构进行决策。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民生中科浙江公司及标的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考虑收购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
的摊销以及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股权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 634.51 万元,超过承诺数 600.00 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
的比例为 105.7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fe2b1d-5d14-44c5-ac05-eea7a6ab5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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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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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2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13.86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0.00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3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934号《验资报告》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维矿类 OTC产品智能化生产线技 9,369.90 9,369.90 民生健康
改项目
2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32,926.40 32,926.40 民生健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3 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4,161.43 4,161.43 民生健康
合计 46,457.73 46,457.73 -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2,872.00万元。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投资额度。对此,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 2025年 5月 15日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以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3,500.00万元(包含计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现
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4,448.05万元(包含计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
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年 6月 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
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于 2023年 8月到位,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进行,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72.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9,8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30%。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将超募资金的 3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超募资金9,8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民生健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此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生健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b64792-cfac-47fa-84af-ac66f466c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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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财通证券关于民生健康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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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民生健康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文峰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昶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
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点事项解读,结合相
关案例和法律责任分析等内容,针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事项做重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无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
项及整改情况 告期内,民生健康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cc9a4b-f3af-4181-9498-53e1a2db4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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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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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
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票据贴现,开立保函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财务部
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上述融资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期限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事项若涉及对外担保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自身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
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授信金额,为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公司将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具体合作金融
机构、金额及形式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认,并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05ccd00-27ad-4f1d-967c-31211388cc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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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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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
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
民生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销售”或“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助力其快速响应市场机遇、稳步扩大业务规模,同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价值最大化,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销售”或“被担保方”)提
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金融机构等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票据贴现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等,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审议;同时为确保融资需求及业务高效开展,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2月 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恒新街 1号 4幢 301室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用辅料销售;食用菌菌种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
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对外担保和抵押,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45.99 21,749.91
负债总额 9,335.80 20,585.3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9.81 1,164.58
项目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193.97 28,399.23
利润总额 312.64 2,100.26
净利润 120.09 1,575.1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
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且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亿元(含本次审议额度),占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8.77%;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3cf4bf0-46e4-4641-b95d-f8e7890f10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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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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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ace64f-6179-42d4-921a-91acdbbc5e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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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民生健康(301507):财通证券关于民生健康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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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财通证券关于民生健康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2e2f5c-0eea-486f-a105-f319fa4ae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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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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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5月 0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 备注
码 类型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本次股东会没有互斥议案,没有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也没有分类表决议案。
3、上述议案已经 2026年 0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04月 24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10.00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丁建萍、刘玉龙、朱狄敏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
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便于会议组织管理,保证会议议程有序进行,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按照股东会通知要求提前办理参会登记手
续,登记方法具体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
托书(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凭以上有关证件,可采用送达、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请于 2026年 05月 12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通过送达、书面信函登记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658 号 A幢,收件人:民生健康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1-88
211731,邮编:310051(信函封面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请发邮件至邮箱:msjk@msphar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658号 A幢。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
件 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稳竹
电话号码:0571-88211731
电子邮箱:msjk@mspharm.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ccaff1-899e-4bb3-84f6-ebc6ce49b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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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民生健康(3015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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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玉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fb37dbb-90f0-4215-9f3a-74e589bab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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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民生健康(3015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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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规模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结合;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及工资总额,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
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等具体职能部门配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不单独设置非独立董事职务薪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根据该董事所任具体岗位的标准按
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岗位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经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综合考核评定后确
定。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经董事会决定的薪酬方案综合考核评定后确定。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薪酬确认方式如下: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前述标准及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进
行的基本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确认。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
绩考核结果、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评定后
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
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激励方案,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实施。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股东会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基本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发放,其中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发放
,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激励方
案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薪酬的止付追索机制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1.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4.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不享有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收入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具体将根据实际状况实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具体将根据实际状况实施。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情况、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公司
盈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等。
第十九条 公司可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实施,作为对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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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民生健康(3015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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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fcca110-22f1-4e85-9808-ec2e93783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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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民生健康(3015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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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建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c46efb-c58d-4a27-ac22-3f20cbbcc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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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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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8152f2-a3e6-4424-8b8d-440dffc21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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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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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89b83e-c549-4eec-bf69-f37578eda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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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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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
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建萍先生、刘玉龙先生、朱狄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建萍先生、刘玉龙先生、朱狄敏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3b17af-be85-488e-bd2f-f2d0c806c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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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民生健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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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5916号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59
1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民生健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民生健康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民生健康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2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占用方与上市 2025 年期初 2025 年度占 2025 年度偿 2025 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 上市公司核算 2025 年度占用累计发 占用形成原
资金占用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占用资金余 用资金的利 还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余 占用性质
金占用 的会计科目 生金额(不含利息) 因
系 额 息(如有) 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前控股股东、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业
小 计 - - - - -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业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 -
往来方与上市 2025 年期初 2025 年度往 2025 年度偿 2025 年期末 往来性质(经营
其它关联资 上市公司核算 2025 年度往来累计发 往来形成原
资金往来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往来资金余 来资金的利 还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余 性往来、非经营
金往来 的会计科目 生金额(不含利息) 因
系 额 息 金额 额 性往来)
杭州民生医药控股 母公司的控股 其他应收款 16.54 56.88 - 73.06 0.35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控股股东、实 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其他应付款 - 0.49 - 0.49 - 代缴车船税 经营性往来际控制人及 同受杭州民生 应收账款 0.13 - - 0.13 - 销售商品 经营
性往来其附属企业 浙江民生生物科技医药控股集团 其他应收款 2.67 10.67 - 9.78 3.56 污水处理费 经营性往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所控 应付账款 1.98 27.15 - 28.62 0.51 蒸汽费采购 经营性往来
制 采购物业费、
杭州民生高科技产 其他应付款 4.70 248.01 - 248.01 4.70 食堂餐费、房 经营性往来
业园有限公司 屋租赁费等
应收账款 - 4.34 - 4.34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应收账款 0.07 7.23 - 7.23 0.07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 应付账款 - 45.32 - 45.32 - 污水处理费 经营性往来
母公司
有限公司 采购食堂餐
其他应付款 0.21 129.08 - 129.30 - 经营性往来
费等民生中科嘉亿(浙
江)生物工程有限 其他应收款 2,668.66 214.69 - 214.69 2,668.66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
其他应收款 9,229.18 14,143.80 - 21,273.77 2,099.21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公司及其附属 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企业 杭州民生同春健康
其他应付款 996.86 3.05 - - 999.91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小金维他
其他应收款 - 100.00 - - 1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销售有限公司
中科嘉亿(山东) 股权合作保
其他关联人 其他应收款 1,000.00 - - 1,000.00 - 非经营性往来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少数 证金
及其附属企
山东中科嘉亿生物 股东 购置房屋土
业 应付账款 - 1,153.75 - 457.21 696.54 非经营性往来
工程有限公司 地
总 计 13,921.00 16,144.46 - 23,491.95 6,573.51
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精确到万元四舍五入所致。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44bbbf-456f-479a-806a-98aa75c03e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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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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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db50e4-3090-4c30-ba56-0e454d425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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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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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eb3069-4041-4b3b-b856-1152a4e57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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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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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12万/年(含税)。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不单独设置非独立董事职务薪酬,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根据该董事所任具体岗位的标准领取薪酬,具体按照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薪酬确认方式如下: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前述标准及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进行的基
本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确认。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绩考核
结果、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评定后确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根据公司内部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激励方案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薪酬确认方式如下: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前述标准及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进行的基
本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确认。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绩考核
结果、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评定后确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激励方案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费用,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工资奖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执行。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 2026年 1月起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f602362-2a2f-416c-8a6d-f493c9d8d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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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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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42035dd-3c55-4986-bf58-6f75ddcae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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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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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dbc1563-44e2-4242-b819-d07877a61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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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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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情况及业绩承诺情况
(一)战略合作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8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潘
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协议》,就双方在益生菌领域进行战略合作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意向协议各签署方已完成意向协议中规定的主要先决条件。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科嘉亿等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科(浙江)”)收购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中科(山东)”)100%股权具体事宜,与中科嘉亿等主体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科嘉亿等主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
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民生中科(浙江)55%的股权,民生中科(山东)为民生中科(浙江)的全资子公司并属于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1、承诺主体:潘玉林、司书锋、潍坊智汇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业绩承诺内容:承诺主体承诺民生中科(浙江)2025年、2026年、2027年(“业绩承诺期”)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且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400万元,实际经营业绩以民生健康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报表为准,且不考虑收购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的摊销;业绩承诺期内,因公司(含其子
公司)对其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股权支付费用(如有)可补充确认为对应当年业绩承诺的净利润。且,承诺主体承诺民生中科
(山东)2024 年经营正常运行并实现预期利润。
3、业绩补偿及触发条件:如业绩承诺期内每一期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90%或者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金额的,则承
诺主体同意以无偿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向民生健康出让民生中科(浙江)股权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承诺主体应于每一期审计结果出
具后 30天内向民生健康补偿完毕。
4、超额业绩奖励:若扣除业绩承诺期内因股权激励产生股权支付的费用(如有)后,在业绩承诺期内,民生中科(浙江)实际
实现的三年累计净利润超出的部分,应当以超出部分金额的 3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发放给民生中科(浙江)及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
人员及技术人员。具体方式届时由民生中科(浙江)的总经理提出方案,并提交届时公司或民生中科(浙江)有权机构进行决策。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民生中科(浙江)2025年度还原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34.51万元,高于 2025年度业绩承诺数 6
00万元,实现率 105.75%,达成 2025年度业绩承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f79ee53-a6e1-496a-b693-4b68f7ddbb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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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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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278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89,948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5,625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赔付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民生中科嘉亿(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实施了鉴
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
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
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15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
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2026年 1月,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召开审计进场前的预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 3月,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 2025年年度报告初审意见的会议。审计委员会
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初审结果、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跟进了年报审计工作最新进程。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
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3006cd-e1f8-4bfa-8fed-2d0c69d0c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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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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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9,
8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
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
82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913.8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89,138.6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 9,808.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329.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年 8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893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1 维矿类 OTC产品智能化生产线技 9,369.90 9,369.90 民生健康
改项目
2 保健食品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32,926.40 32,926.40 民生健康
3 民生健康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4,161.43 4,161.43 民生健康
合计 46,457.73 46,457.73 -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29.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2,872.00万元。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
额度。对此,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3,500.00万
元(包含计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4,448.05万元(包含计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
。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
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于2023年8月到位,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
行,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72.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8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将超募资金的 3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超募资金9,8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民生健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此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生健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acf9cd1-8e7f-48f0-b2b3-71de231bf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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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民生健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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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民生健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423b94-68ab-4ee9-b2a6-8163831c9f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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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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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f92702-a164-4ffc-8332-6a9a8ffdc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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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民生健康(301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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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db840d-1fea-4d2d-addc-dea0300c3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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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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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73d741-d2f8-4df5-8caf-4a3962ab11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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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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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c668de-86f0-470c-88de-2c88a843cc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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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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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3599405-3f93-4bd1-b79d-07ae1aaa5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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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7:3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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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年丰医健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已募
集完毕,首期出资款已实缴,其中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980万元。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
,整合各方产业资源,并获取长期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与杭州超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出
资设立年丰医健基金。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出
资占比49%。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于大健康产业(重点围绕民生大健康产业链)领域的股权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超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易图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33MAK7P12M1C
出资额: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6年2月11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新颜路22号15幢13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募集进度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年丰医健基金各合伙人已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完成了首期出资义务。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须知》,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完毕是指,已认缴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均签署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并进行工商确权登记,
均已完成不低于100万元的首轮实缴出资且实缴资金已进入基金财产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丰医健基金已募集完毕,其中公司首期实缴出资额980万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年丰医健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年丰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基金进展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142e6da1-0b40-4912-85b1-3bcd692f3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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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41│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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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0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最高成交价为 15.67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4.22元/股,支付金额为 31,476,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人民币 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0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最高成交价
为 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22元/股,支付金额为 31,476,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420b503-a355-4283-b9ed-288d43ec65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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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7:31│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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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6年 2月 28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02,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最高成交价为 15.67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4.39 元/股,支付金额为 19,681,02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人民币 21.06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 万-240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6年 2月 28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02,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最高成交价
为 1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39 元/股,支付金额为 19,681,02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641bc5a7-08f7-439b-93ea-5a734e79c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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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28│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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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发明专利的基本情况
近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知识
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维持血糖健康水平的短双歧杆菌 JYBF-220及其后生元制剂和应用
证书号:第 8671755号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号:ZL 2025 1 0796332.3
专利申请日:2025年 6月 16日
专利权人:民生中科嘉亿(山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6年 1月 30日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涉及益生菌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维持血糖健康水平的短双歧杆菌JYBF-220及其后生元制剂和应用。短双歧杆菌 JYBF-220
制备的后生元制剂可以预防和改善高血糖,有助于维持血糖在健康水平。本发明专利涉及的菌株尚未应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产
品。
二、取得发明专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创新,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备查文件
1、《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5c7b62a1-97bb-4985-9772-dfd14d3a5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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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28│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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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e1ac59b4-1f7b-40a3-ae0a-2ec905edfb6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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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民生健康: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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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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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民生健康: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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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303.PDF
─────────┬────────────────────────────────────────────────
2025-10-30│民生健康: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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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750.PDF
─────────┬────────────────────────────────────────────────
2025-08-26│民生健康: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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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993.PDF
─────────┬────────────────────────────────────────────────
2025-04-25│民生健康: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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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民生健康: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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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民生健康: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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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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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民生健康: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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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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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民生健康: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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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647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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