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8 中机认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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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2 │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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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6 │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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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6 │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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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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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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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 │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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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 │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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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 │中机认检(301508):收购子公司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
│ │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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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0 │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收购子公司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
│ │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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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 │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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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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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机认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的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6,085,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4,712,618.4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时,如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现金股利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0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420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17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84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持股平台
宁波百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百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百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该等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5.96元/
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号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1256133
传真电话:010-61256285
咨询邮箱:cmhci@cmhci.com.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2b0c6c9-e47c-4ecf-89a3-b8b7e25c9b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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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6│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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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志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人,代表股份 168,20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9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6人,代表股份 167,24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7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人,代表股份 955,6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26,57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6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25,6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 955,
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8,0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 1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5%;弃权 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2%;反对 160,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6%;弃权 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9%;反对 8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5%;弃权 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7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95%;反对 806,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44%;弃权 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陈阳律师、钱俊婷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e862d4d-00c5-4e1c-a243-6992a9268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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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6│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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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6〕第 066号
致: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机寰宇
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5月 14日 14时 30分,本次股东会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32号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
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机寰宇认证
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 月 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8人,代表股份合计168,20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6,085,2
00股的 74.3987%。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67,24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760%。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2人,代表股份95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22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75人,代表股份26,57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61%。其中现场出席
3人,代表股份25,623,100股;通过网络投票72人,代表股份955,600股。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认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
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为:
1.00审议《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
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
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
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2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020,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反对160,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55%;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5,1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2%;反对160,700股,占出席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6%;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关于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375,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9%;反对806,5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95%;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49,3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95%;反对806,500股,占出席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44%;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5f974d5-cc7a-468a-94ac-ced57aad2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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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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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
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
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
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应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
(4)来信请寄: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2609,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邮件请发送至:cmhci@cmhci.com.cn。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公司一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明珠
(2)联系电话:010-61256133
(3)传真:010-61256285
(4)电子邮箱:cmhci@cmhci.com.cn
(5)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
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c6ea4f-23ac-44c4-9a1b-69e9fe556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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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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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及聘任的公司全体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
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资产财务和董事会归口管理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实施。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
定,公司不向担任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领导干部的非独立董事支付薪酬。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决定,并在公司年
度报告中披露。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对于已退休,此前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每月发放固定薪酬;每
参加一次董事会,发放固定会议津贴。前述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公司不针对其作为董事的履职行为发放薪酬
。
(二)对于尚未退休,此前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前述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公司不针对其作为董事的履职行为发放薪酬。
(三)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按公司相关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和管理职务,结合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评定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符合本制度第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中长期激
励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行业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任期激励: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任期激励标准在不超过经理层任期内绩
效年薪总水平的一定比例范围内确定。
(四)中长期激励:公司可以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
奖金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拟定。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符合本制度第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
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五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自其任职之日起按季度发放;符合本制度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非独立董事的固定薪酬自其任职之日
起按季度发放,同时根据其参加董事会的情况发放会议津贴;符合本制度第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根据公司工资发放、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及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予发放或降低
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受到公司出具的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等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不再具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五)其他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予发放或降低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中止付追索的相关规定执行薪酬追索和扣回。
第十八条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在发放前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及其他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
第六章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
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薪资标准按届时经
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并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854b67d-5ad2-47fd-9042-0bc960256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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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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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a7c3e0-9bbd-4875-841a-4c59da2db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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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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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9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李邵华、蔡万华)。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付志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所形成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情况以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机构。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薪酬止付与追索等内容,符合相关准则要求,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中机智检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同意公司投资 1822.8 万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
东所持股权,其中以 911.4万元收购关联方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中机智检 30%股权,并授权公司投资管理部依
规办理后续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委员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公司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付志坚、刘中星、邱城、梁丰收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656d861-6b75-4aad-bbca-267100af55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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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中机认检(301508):收购子公司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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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收购子公司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eeabc82-0d7f-4299-b1e6-ac5af5cd0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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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0│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收购子公司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股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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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收购子公司中机寰宇(江苏)智能制造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aa2276-7547-4e29-8098-150cb08a5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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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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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6834cc-daa7-467b-8464-7ade6309b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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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5│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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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6〕第 040号
致: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3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
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4月 21日 14时 30分,本次股东会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32号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
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1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1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机寰宇认证
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9人,代表股份合计167,655,801股,占公司总股份 226,085,200股的 74.
1560%。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67,248,8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9760%。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2人,代表股份40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80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76人,代表股份26,030,1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5134%。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
股份25,623,101股;通过网络投票72人,代表股份407,000股。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认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
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为:
1.0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
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
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
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4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523,701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反对125,1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46%;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8,001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5%;反对125,100股,占出席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6%;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530,701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4%;反对105,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2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905,001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4%;反对105,000股,占出席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4%;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
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521,501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9%;反对134,3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5,801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1%;反对134,300股,占出席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00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522,901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反对112,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3%;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7,201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4%;反对112,900股,占出席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7%;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a25b8f6-c7e3-42d5-9637-e5dc944ce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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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5│中机认检(301508):中泰证券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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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泰证券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a8842f0-0655-4ba2-88cd-c7ca1907c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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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5│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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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志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167,655,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5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7人,代表股份 167,248,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7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人,代表股份 407,0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26,030,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34%。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25,623,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 407,
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52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反对 1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5%;反对 125,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6%;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53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4%;反对 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 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90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4%;反对 105,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4%;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52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9%;反对 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41%;反对 134,3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52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7%;反对 1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弃权 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7,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4%;反对 112,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7%;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8%。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尉建锋律师、陈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20d612d-2a12-41af-a012-f1dd3eb15f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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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41│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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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1be9c6c-551f-4bfe-afbb-3e36fd331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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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7│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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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ef6646-6738-4a12-a2b9-12e18dc24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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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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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邵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43c9d6-2447-44a5-8783-6028159983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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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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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5113c28-4645-4a61-9aac-c43ba4531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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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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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b900df2-5666-4867-b1bb-8c7c8a22b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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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广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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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广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76846f7-82a0-45f1-b0fb-2a08cb694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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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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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63c9d8e-a2c4-44ab-8410-9788b6eb6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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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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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1fd585a-4440-4d18-a024-6aa4d7327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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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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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机认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机认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机认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2621375-ea54-4285-94b7-02b6b7e45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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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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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b71e758-b916-4dfc-a68a-0663f7a37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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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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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3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3月 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1,614,019.59元,母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 10,757,900.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75,790.01元
,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449,894,571.88 元,母公司
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6,910,275.08元。根据相关规定,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法定盈余
公积金计提等因素后,拟进行如下分配:
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226,0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54,712,618.40元(含税),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6.09%。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现金股利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
司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4,712,618.40 47,703,977.20 92,468,846.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1,614,019.59 132,430,404.03 139,407,566.9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1,043,381.03 58,323,635.74 63,571,626.37
营业收入(元) 879,891,677.20 831,078,840.36 753,720,044.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49,894,571.8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6,910,275.0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4,885,442.4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1,150,663.5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4,885,442.4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2,938,643.1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8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累
计现金分红高于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障公司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部分经营结余回馈全体股东,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0元、6,546,161.01元、0元,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0.26%、0.00%,均低
于 50%。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dfd5be1-27bd-4e8a-b1d8-7407f151a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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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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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陈广
垒、胡振杰、李邵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陈广垒、胡振杰、李邵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b1215de-14f7-4da9-835c-847ed844c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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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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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cedfdb-5881-4042-8740-7f908990bf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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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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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
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8af1dd4-c1ee-4b0d-a954-48973106a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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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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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 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
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
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
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常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方面,立信
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
通。
(三)2026年 3月 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会议,对关于公司审计总体情况、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2025年度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 3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1351f25-8fcb-4493-8730-53adcb14c9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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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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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20574b9-86af-4a98-972f-df99dc82f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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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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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4日和202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每年领取薪酬 9.2万元(含税);
2.对于已退休,此前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但同时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的非独立董事,公
司每月发放固定薪酬 4,000元(含税),每召开一次董事会,发放 1,000元会议津贴。
3.对于已退休,此前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也不在其他公司兼任董事的非独立董事,公
司每月发放固定薪酬 5,000元(含税),每召开一次董事会,发放 1,000元会议津贴。
4.对于不符合上述 2、3项规定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针对其作为董事的履职行为发放薪酬。
5.对于在公司担任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并依据考核结果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
核算并发放。
董事薪酬标准分类明细详见下表:
类别 任职情况 薪酬标准
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按岗位及任职领取
独立董事 9.2万元/年(含税)
非独立董事 固定薪酬:4000元/月(含税)
(已退休,此前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 会议津贴:1000元/次
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但同
时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的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固定薪酬:5000元/月(含税)
(已退休,此前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 会议津贴:1000元/次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也不在其
他公司兼任董事的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不领取
(未退休,此前未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
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相应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评价
标准和程序,对董事进行综合考评。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组成。
2.本着坚持业绩导向、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三大原则,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任期激励与绩效考
核结果挂钩,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及任期情况对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核算和发放。
四、其他
上述薪酬方案所载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上述薪酬及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及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人员如因相关规定不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6b9b57-c7b9-485c-826b-fb0c847f0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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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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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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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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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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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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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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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2│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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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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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1│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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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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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1│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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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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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1│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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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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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0│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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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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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0│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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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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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9│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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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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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6:36│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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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拟定于 2026年 3月 31日(星期二)15:00至 16
:30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 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具体方式如下:
1、时间:2026年 3月 31日(星期二)15:00至 16:3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
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年 3月 30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
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mhci@cmhci.com.cn);或访问https://eseb.cn/1ww2Ntp18Mo;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付志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中星先生、独立董事陈广垒先生、董事会秘书兼总
会计师魏永斌先生、保荐代表人张光兴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b7dda98f-479a-479a-bb70-7a4e8a44b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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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50│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子公司获批筹建国家新能源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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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寰宇(山东)车辆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车
辆”)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获准筹建“国家新能源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
心”),该中心旨在服务新能源机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国家质检中心的筹建是公司在新能源机动车检测领域的重要战略布局,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车辆检测认证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资
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检测服务范围、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国家质检中心尚处于筹建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中机车辆将积极按照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推进国家质检中心筹建的后续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新能源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等 2 个国家质检中心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b8f5665d-8294-4ab9-99b6-d9885b8017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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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26│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5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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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与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87,945.07 83,107.88 5.82%
营业利润 19,072.90 16,574.49 15.07%
利润总额 18,894.58 16,517.86 1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191.65 13,243.04 14.71%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3,721.46 11,697.43 1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719 0.5858 14.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5% 6.94% 增加 0.71 个百
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289,319.66 253,503.81 1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4,161.07 193,627.09 5.44%
所有者权益
股 本 22,608.52 22,608.52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0303 8.5643 5.44%
每股净资产(元)
注:1、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基本每股收益以当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94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2%;实现利润总额18,89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9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89,319.66万元,较期初增长1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204,161.07万元,较期初增长5.44%;公司股本22,608.52万元,较期初无变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0303元,较
年初增长5.44%。
报告期内,公司在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战略投资与能力建设全面提速;在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领域持续深耕,强化成本管控
;乘用车业务市场开发能力持续增强,为经营业绩增长再添新引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公司未预计2025年度业绩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
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92ff803b-6046-4780-9be5-fd3302dce5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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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48│中机认检(3015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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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6〕第 002号
致: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机
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5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1月 14日 14时 30分,本次股东会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32号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
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4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4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机寰宇认证
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1 月 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19人,代表股份合计171,103,990股,占公司总股份 226,085,200股的 75
.6812%。具体情况如下: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67,24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9760%。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3人,代表股份3,855,1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052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16人,代表股份29,478,2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0386%。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
股份25,623,100股;通过网络投票113人,代表股份3,855,190股。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认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
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审议《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上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
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
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
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1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704,99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373,3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82%;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079,29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65%;反对373,300股,占出席
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4%;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cc66eaeb-2498-4284-8d7d-84e739792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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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48│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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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月 14 日(星期三)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志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171,103,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167,24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7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 人,代表股份 3,855,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29,478,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86%。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62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 人,代表股
份 3,855,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04,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79,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65%;反对 373,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4%;弃权 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尉建锋律师、李彤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470df818-d7e2-472b-a3cc-d65dbf358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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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8:40│中机认检(301508):中泰证券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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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泰证券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957d789a-05c4-43a7-ae93-36c98bea2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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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10│中机认检(301508):中泰证券关于中机认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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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
业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公司”)进行
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张光兴、林宏金
(三)培训时间:2025年 12月 27日
(四)培训地点:现场会议+视频会议
(五)培训人员:张光兴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内容
保荐人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的方式对上述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近期证券行业监管动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及针对性介绍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重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中的重大事项管理进行了培训(包括募集资金管理、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董监高履职等)。保荐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并结合违规案例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阐释。
三、培训成果
中泰证券认为: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理解,提醒了相关人
员对重点事项的履职关注,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ad180292-87fb-464c-ac8c-e08763635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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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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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 9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李邵华、梁丰收)。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付志坚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所形成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认为陈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陈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力先生
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一
致同意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具体修订及制定制度的各项子议案如下:
2.1《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4《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关于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7《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2.8《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9《关于修订<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
关制度全文。
以上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对中机博也(宁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授予 600 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中机博也(宁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博也”)经营发展的
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中机博也授予6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资助方式为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授予额度内的款项支出、归还等事宜由公司资产财务部对接中机博也办理。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针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针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科技发展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设立科技发展部精准契合公司未来科技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强化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科技支撑作用、加速价值创造
进程,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与管理架构,人员安排和部门职责设置合理合规,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科技发展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认证”)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拟定的混改实施方案具备较强的可操
作性,风险整体可控,符合总体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
该项目,同意中联认证引入战略投资以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授权中机认检投资管理部对接中联认证推进后续工作,确保改革项目
按既定规划落地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7b5cb41-5b91-4cfa-bc02-9cada7500f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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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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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赵鹏先生因工作调动已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陈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陈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1bd326c6-1964-4960-a026-2c091a9c3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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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设立科技发展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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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301508):中机认检关于设立科技发展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271eb35a-b836-4101-b452-96ddd62dfab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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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中机认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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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0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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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中机认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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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5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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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中机认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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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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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中机认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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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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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中机认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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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8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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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中机认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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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8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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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中机认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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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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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中机认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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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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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中机认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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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764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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