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0 固高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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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9:40 │固高科技(30151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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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12 │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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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0 │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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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14 │固高科技(30151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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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9:24 │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倍数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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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9:24 │固高科技(3015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G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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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55 │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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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6:53 │固高科技(30151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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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6:53 │固高科技(30151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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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8 │固高科技(30151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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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9:40│固高科技(30151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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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00,390 元;
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分配股份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2024 年度股东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351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7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9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企
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
/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园粤兴一道 9 号香港科技大学产学研大楼五楼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小虎
咨询电话:0755-26737258
传真电话:0755-26737236
咨询邮箱:ir@googoltech.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3cfc54c3-433e-4ef8-ab0b-33dfdccf0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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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12│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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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3ff52ab8-0218-4b17-b3da-bb547a274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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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0│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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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3ef4173-6f4b-44fd-85d6-e282ba9b8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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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14│固高科技(30151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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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9e42c98e-b36b-4651-b774-7451381aa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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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9:24│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倍数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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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倍数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e1c608fe-1477-47d4-a34f-4a59ccca5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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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9:24│固高科技(3015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G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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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GRC)。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ff48cc5b-8016-4cfd-85b0-7aed012971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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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55│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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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3015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9d8e486c-30e1-438f-8075-877be5275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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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6:53│固高科技(30151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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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5 年 5月 29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 6
号 1 栋 1 楼大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20 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3,514,778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38.377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6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9,734,62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400,010,000 股的 22.4331%。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3,249,3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 60.8108%。其中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17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9,973,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 2.493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李泽湘先生主持。除监事周本宜先生因其他工作请假未出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243,197,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92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6%;反对 39,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1%;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243,198,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0%;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922,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6%;反对 3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0%;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243,198,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0%;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922,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6%;反对 3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0%;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243,19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9%;反对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919,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6%;反对 4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1%;弃权 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4%。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243,196,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1%;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920,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66%;反对 3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0%;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4%。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243,156,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88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5%;反对 6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9%;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6%。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96,03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5%;反对 7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862,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0%;反对 7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9%;弃权 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韩雅敏律师、林欣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
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b68c37e7-a7f3-4007-8d31-c4de2a08e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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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6:53│固高科技(30151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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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对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法律
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5年4月25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5月29日下午14:3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6
号1栋1楼大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20 名,持有贵公司股份 153,514,778 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 38.377
7 %。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68 名,
持有贵公司股份89,734,620 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 22.4331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经查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及现场)共 176 名,持有贵公司股份 9,973,490 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 2.4933 %。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数据,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43,197,8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3 %;弃权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21,9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6 %;反对 39,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1 %;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93 %。
2. 《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43,198,3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0 %;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1 %;弃权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22,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6 %;反对 39,1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0 %;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93 %。
3.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243,198,3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0 %;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1 %;弃权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22,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6 %;反对 39,1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0 %;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93 %。
4. 《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43,195,6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9 %;反对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弃权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19,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6 %;反对 40,0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1 %;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74 %。
5. 《关于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43,196,1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1 %;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2 %;弃权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20,2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66 %;反对 39,5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0 %;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74 %。
6.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43,156,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 %;反对 6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87 %;弃权2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80,8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5 %;反对 69,9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9 %;弃权 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76 %。
7. 《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96,039,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5 %;反对 7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738 %;弃权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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