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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1(德福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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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1 德福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6:26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5 18:12 │德福科技(3015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7-15 18:10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06 19:10 │德福科技(3015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2026-07-06 19:10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 │2026-07-06 19:10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7-06 19:10 │德福科技(301511):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2026-07-06 19:10 │德福科技(3015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 ├─────────┼──────────────────────────────────────────────┤ │2026-07-06 19:10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 │ │公告 │ ├─────────┼──────────────────────────────────────────────┤ │2026-07-06 19:10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 └─────────┴──────────────────────────────────────────────┘ ─────────┬──────────────────────────────────────────────── 2026-07-20 16:2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集团”)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ST-DF-BZ04和 ST-DF-BZ05的《保证 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与苏豪集团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提供最高额为 226,300 万日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琥珀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 5月 17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 188号 4、法定代表人:龚凯凯 5、注册资本金:壹拾陆亿柒仟贰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 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 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627,097.1 563,604.16 负债总额 424,414.16 367,371.19 净资产 202,682.95 196,232.98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09,517.19 268,692.53 利润总额 6,449.98 -215.21 净利润 6,449.98 1,616.99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琥珀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苏豪集团签订的合同编号 ST-DF-BZ04和 ST-DF-BZ05《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本金:226,300万日元(大写:贰拾贰亿陆仟叁佰万日元) 3、保证范围:主协议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 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主协议项下应付的每一笔款项的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琥珀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对子公司 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ST-DF-BZ04和 ST-DF-BZ05《保证合同》。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08973fd4-1871-4d48-bbdd-da3afe803ced.PDF ─────────┬──────────────────────────────────────────────── 2026-07-15 18:12│德福科技(3015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德福科技(3015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4084db9-e3ea-4e46-9571-cba340c35ca7.PDF ─────────┬──────────────────────────────────────────────── 2026-07-15 18:1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 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潇芃泰”)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 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减持公司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 动人瑞潇芃泰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 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 (%) 拓阵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6050.6496 9.60 3110.2596 4.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050.6496 9.60 3110.2596 4.93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瑞潇芃泰 合计持有股份 252.5647 0.40 41.3547 0.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52.5647 0.40 41.3547 0.07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00 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股份 6303.2143 10.00 3151.6143 5.00 合并范围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303.2143 10.00 3151.6143 5.00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根据相关规定,拓阵基金和瑞潇芃泰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3、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持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持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7d738b0-4e06-4473-b991-0140206b5b61.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德福科技(3015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b769f0be-5632-4892-a856-90b6053e9634.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鉴于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535dc93b-9e06-43d6-be66-2d64d1fbcdc7.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cb6aaf22-d397-4874-b5f2-11bd94415d91.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在综合分析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实际经营状况、股东诉求与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本规划广泛征 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 次发行融资情况、银行信贷与债权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致力于平衡股东的短期与长期利益。通过本规划,公司旨在建立持续、稳 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对股利分配作出系统性安排,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各期股东回报规划,或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时,应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立足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 续发展,在全面评估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 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 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含购买土地)以及归还债务的累 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20%,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 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本 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提出、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 可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即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3、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同时在召开股 东会时,公司应当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和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43cecac-207b-4e4e-92ff-09dda97e4cb4.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 德福科技(3015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5f1845ee-de8f-45c5-a8b4-2fd0f36f9a3b.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37e733bd-e4f3-4e18-be47-c2a118973e1a.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九江德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股 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并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b3c59363-5fae-4cd7-ae59-ebd3503a2e31.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 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b91ea484-726a-4823-8515-a68cf5e76c1a.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e7aeea4-354a-4c22-8930-926cff63191a.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940e160-5a11-494d-817e-180b883f10c1.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59acf51b-b0f8-4f29-90c0-5079dbec3746.PDF ─────────┬──────────────────────────────────────────────── 2026-07-06 19:10│德福科技(3015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德福科技(3015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cbfdebd0-95b3-41ba-b051-b60bd2176af2.PDF ─────────┬──────────────────────────────────────────────── 2026-07-02 16:5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46元 /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 202 6年 1月 2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6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2,747,2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最高成交价为 4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91,106,7 67.37 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67b39ce-1381-4c94-8a1c-457307c7b138.PDF ─────────┬──────────────────────────────────────────────── 2026-06-29 16:4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浔中银长虹保字 20260508号、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62401号和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6240 2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分别为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新能源”)、九江烁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烁金能源”)和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坦德科技”)提供最高额本金人民币 15,000万元、人民币 1,000万元和人民币 1,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德富新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4月 2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2号(A地块) 4、法定代表人:范远朋 5、注册资本金:贰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富新能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478,953.92 489,296.60 负债总额 342,038.27 355,140.20 净资产 136,915.65 134,156.40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42,544.06 415,659.23 利润总额 3,428.68 5,273.30 净利润 3,172.46 6,106.52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富新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烁金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烁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 4月 1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 188号 4、法定代表人:冷文华 5、注册资本金: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物联网 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 修理,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 ,照明器具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 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烁金能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29,424.49 21,915.49 负债总额 17,496.84 10,067.35 净资产 11,927.65 11,848.14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719.71 13,321.31 利润总额 -1.14 1,388.00 净利润 45.52 1,397.47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烁金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斯坦德科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 4月 1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 188号 4、法定代表人:罗佳 5、注册资本金:肆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 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资源 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斯坦德科技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32,880.41 24,554.39 负债总额 23,609.53 16,069.20 净资产 9,270.88 8,485.19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6,887.98 26,276.58 利润总额 864.85 2,462.60 净利润 769.94 2,246.93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斯坦德科技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浔中银长虹保字 20260508号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62401号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62402号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富新能源、烁金能源及斯坦德科技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上 述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浔中银长虹保字 2026050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624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624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d3457894-946f-4287-8f68-e18215be4a39.PDF ─────────┬──────────────────────────────────────────────── 2026-06-25 19:2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整数倍的公告 ─────────┴────────────────────────────────────────────────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c828be0-881a-4113-b519-89a263fe2d69.PDF ─────────┬──────────────────────────────────────────────── 2026-06-15 17:3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 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兴银兰(额保) 2026 第 0076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合同编号为HET022800000720260600000008BZ01 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提供最高额本金人民币 7,650万元和 5,100万元的 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 6月 1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 2108号 4、法定代表人:吴丹妮 5、注册资本金: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 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 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557,573.02 518,352.82 负债总额 402,115.16 373,324.82 净资产 155,457.86 145,028.00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75,359.78 553,939.50 利润总额 10,739.37 20,202.20 净利润 10,722.55 25,737.67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兴银兰(额保)2026第 0076号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本金:7,650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3、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 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二 ) 公 司 与 进 出 口 行 签 订 的 合 同 编 号HET022800000720260600000008BZ01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5,1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相关“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福新材的发展。公司对德福 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兴银兰(额保)2026第 007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HET022800000720260600000008BZ0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14359f4f-d89e-496a-b70f-98e724e0c410.PDF ─────────┬──────────────────────────────────────────────── 2026-06-12 18:32│德福科技(30151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30,322,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747,296股,该等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27,574,704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308,480,047 股,占九江德 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49.15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6,610,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34.51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3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1,869,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7,574,704股的 14.6388%。 (二)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672,0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7,574,704股的 8.3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7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 670,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8.392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44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2%;弃权 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312,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3%;反对 424,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03%;弃权 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24,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8%;反对 424,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5%;弃权 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所有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311,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1%;反对 425,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05%;弃权 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24,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9%;反对 425,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4%;弃权 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所有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307,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8%;反对 42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10%;弃权 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20,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3%;反对 42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3%;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所有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宋方成、唐诗君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263e992-74b4-4365-9d46-fa89e0ad8c10.PDF ─────────┬──────────────────────────────────────────────── 2026-06-12 18:32│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d31fff5-e510-44d2-b8e3-6c42db205984.PDF ─────────┬──────────────────────────────────────────────── 2026-06-12 18:30│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1ac1522-5ed2-4433-b790-cce1328f8d6c.PDF ─────────┬──────────────────────────────────────────────── 2026-06-12 18:30│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一、 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 占本次 占本激励计 号 限制性 授予限 划公告日总 股票数 制性股 股本的比例 量(万 票总数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 罗佳 中国 董事、总经理 9.0 5.09% 0.01% 2 江泱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 1.70% 0.00% 3 杨红光 中国 副总经理 7.5 4.24% 0.01% 4 范远朋 中国 副总经理 5.5 3.11% 0.01% 5 龚凯凯 中国 副总经理 6.5 3.68% 0.01% 6 范帆 中国 董事会秘书、财务 4.0 2.26% 0.01% 负责人 7 陈威端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业务) 4.0 2.26% 0.01% 骨干 8 宋云兴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业务) 4.0 2.26% 0.01% 骨干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 133.3 75.40% 0.21% 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46 人) 合计 176.8 - 0.28%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 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dac832f-5700-4a2d-b8fe-43ba169aac2e.PDF ─────────┬──────────────────────────────────────────────── 2026-06-12 18:30│德福科技(30151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6年6月12日为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以授予价格56.56元/股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76.8万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 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2名中国台湾员工,主要系中国台湾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业 务拓展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 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8f420c5-2d73-4248-a483-cf15911a2a89.PDF ─────────┬──────────────────────────────────────────────── 2026-06-12 18:3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0e157e6-0b25-457e-93ef-4f53e799bad4.PDF ─────────┬──────────────────────────────────────────────── 2026-06-12 18:30│德福科技(3015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 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科先生主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罗佳、江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cd22196-ad9b-4469-8826-439be4d4223b.PDF ─────────┬──────────────────────────────────────────────── 2026-06-10 16:58│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月 25 日和 2026 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1月 30 日至 2026 年 5月 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有部分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 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审核,确认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 前,系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因知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本次自查范围内的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无其他股份变动情况。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 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 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5831aaf-644c-49c8-a43d-5657706fe6ad.PDF ─────────┬──────────────────────────────────────────────── 2026-06-08 19:40│德福科技(30151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月 25 日和 2026 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 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5月 29日至 2026 年 6月 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截至 2026 年 6 月 8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 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证明等文件。 二、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针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结果,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包括 2 名中国台湾员工,主要系中国台湾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业务拓展及 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804dd11-a3da-42d6-8458-30e81d529928.PDF ─────────┬──────────────────────────────────────────────── 2026-06-04 20:02│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整数倍的公告 ─────────┴────────────────────────────────────────────────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581be89-9e02-4b2f-beaa-1529b9450e80.PDF ─────────┬──────────────────────────────────────────────── 2026-06-04 18:2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ZB4810202600000008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3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 6月 1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 2108号 4、法定代表人:吴丹妮 5、注册资本金: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 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 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557,573.02 518,352.82 负债总额 402,115.16 373,324.82 净资产 155,457.86 145,028.00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75,359.78 553,939.50 利润总额 10,739.37 20,202.20 净利润 10,722.55 25,737.67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ZB4810202600000008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额不超过:15,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叁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止。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福新材的发展。公司对德福 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ZB4810202600000008《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d6d3e42-2776-4ed4-85bd-584c19953694.PDF ─────────┬──────────────────────────────────────────────── 2026-06-02 17:0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46元 /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 202 6年 1月 2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5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6 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2,747,2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最高成交价为 4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91,106,7 67.37 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5b4611b-c843-4997-88eb-cd8ca9b223a5.PDF ─────────┬──────────────────────────────────────────────── 2026-06-01 16:42│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八里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0150700013-2026年八里 (保)字 00258号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新能源”)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3,900万 元的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4月 2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2号(A地块) 4、法定代表人:范远朋 5、注册资本金:贰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富新能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478,953.92 489,296.60 负债总额 342,038.27 355,140.20 净资产 136,915.65 134,156.40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42,544.06 415,659.23 利润总额 3,428.68 5,273.30 净利润 3,172.46 6,106.52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富新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0150700013-2026年八里(保)字 00258号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本金余额:3,9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短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短借合同的约定折算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 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短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 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富新能源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富新能源的发展。公司对 德富新能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0150700013-2026年八里(保)字 00258号《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8c65de31-b264-4171-9565-838b10aa0f85.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5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6),定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 2026 年 5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科先生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公司增加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向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科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 191,788,72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0.43%。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马科先生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已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 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第 2.00、3.00、4.00 号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 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同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3.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披露情况:议案 1.00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提案 2.00-提案 3.00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马科先生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内容。 3、提案 2.00、3.00、4.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 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帆 联系电话:0792-8262176 联系传真:0792-8174195 电子邮箱:SAD@jjdefu.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公司增加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51bf826-4be1-49e5-9e0a-f52b397b720a.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f067fc1-535d-46d8-8482-ba541e1bf06b.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的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制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 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铜箔销量 目标净利润 (万吨) (人民币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度 16 6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度 18 1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度 20 15 注:1、“铜箔销量”为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铜箔销量,下同; 2、“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当年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下同。 假设各考核年度的销量指标完成率为 A(A=当年实际销量/目标销量),净利润指标完成率为 B(B=当年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 ),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计算如下: 考核指标 指标完成情况 对应归属比例 铜箔销量 A≥100% 100% 80%≤A<100% 80% A<80% 0% 净利润 B≥100% 100% 80%≤B<100% 80% B<80% 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定规则 1、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 A≥100%或 B≥100%, X=100%; 2、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 A<80%且 B<80%,X=0; 3、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 即 80%≤A<100%或 80%≤B<100%,且不存在 A≥100% 或 B≥100%,X=80%。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 失效。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比例,具 体见下表: 评价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Y)。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 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 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 作废失效。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业绩考核、母公司及子公司单体层面的业绩考核 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考核工作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 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格及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 八、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的反馈与申诉激励对象有权了解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考核工作小组应当在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 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考核记录由公司人力行政部门归档保存,保存期 10 年。 若激励对象对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考核工作小组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激励对象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书面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自收到激励对象申诉材料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其个人最终的绩 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的应用。各归属期内,公司将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业绩考核、母公司及子公司单体层面业绩考核及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相应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作废失效事宜。 九、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本办法生效后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冲突的,以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2787707-ff88-4396-b3f3-76af6cb4703c.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 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科先生主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罗佳、江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关联董事罗佳、江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相关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有效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罗佳、江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44aeb38-5e20-40f6-9fb1-0a4f3d0c4716.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2名中国台湾员工,主要系中国台湾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项 目建设、业务拓展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5日前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 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五、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六、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4a064e5f-cf9a-43b0-a03c-3438764c8a6a.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德福科技(301511):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c44acc2-5acd-412d-80f2-3d184a05e169.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c887d71-467a-427e-ab37-acc8b22c505c.PDF ─────────┬──────────────────────────────────────────────── 2026-05-29 19:06│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德福科技(30151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33d8e76-8a12-46ae-b266-7145b542c6c3.PDF ─────────┬──────────────────────────────────────────────── 2026-05-27 17:29│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同书的议案》 2、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帆 联系电话:0792-8262176 联系传真:0792-8174195 电子邮箱:SAD@jjdefu.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4bfc677-79ac-48fb-b53b-c5b32c8bf214.PDF ─────────┬──────────────────────────────────────────────── 2026-05-27 17:26│德福科技(3015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 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科先生主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签订本合同为公司通过扩张高端 AI电子电路铜箔产能,以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实现产业链升级,进一步 提升公司高端铜箔市场的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 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b9847f3-b998-497f-8ebe-e0f81969587d.PDF ─────────┬──────────────────────────────────────────────── 2026-05-27 17:25│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近日,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公司”)拟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项 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计划投资约31亿元人民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约21亿元人民币和后期运营流动资金 支持10亿元,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项目,具体将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 )内实施。 2、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 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3、本次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合作事宜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合同的签署与后续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的实施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宏观经济 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风险提示: 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 件发生变化等,项目的实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合同签订后,公司子公司琥珀新材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较大,资金来 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方式,预计将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的压力。同时,项目建设后公司的高端AI电子电路 铜箔产能规模将提升,存在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市场情况、实际资金 情况等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公司拟与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项目合同书》,公司拟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项 目,项目主要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设备设施,具体将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内实施,项 目预计总投资约31亿元人民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约21亿元人民币和后期运营流动资金支持约1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金 额为准。 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 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二、合同签署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性质主体,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乙方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各建设年产2.5万吨铜箔项目。 (二)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总额约31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土地价款和铺底流动资金 等)约21亿元人民币,及为本项目提供后期运营流动资金支持约10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三)项目选址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188号,位于乙方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内,宗地总面积约100亩,具体位置及准确面积以乙方申报的建 筑设计方案为准。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完成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审议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董事会、股东会等)且甲、乙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公司通过扩张高端AI电子电路铜箔产能,以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实现产业链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铜箔市场的竞 争力。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进度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合同的签订与后续履行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风险分析 1、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 施条件发生变化等,项目的实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合同签订后,公司子公司琥珀新材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较大,资 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方式,预计将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的压力。同时,项目建设后公司的高端AI电子 电路铜箔产能规模将提升,存在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技术迭代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市场情况、实际 资金情况等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拟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项目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8c5ed9e-8cde-4207-b0bf-96717c268383.PDF ─────────┬──────────────────────────────────────────────── 2026-05-27 17:0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52001号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 5月 17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 188号 4、法定代表人:龚凯凯 5、注册资本金:壹拾陆亿柒仟贰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 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 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627,097.11 563,604.16 负债总额 424,414.16 367,371.19 净资产 202,682.95 196,232.98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09,517.19 268,692.53 利润总额 6,449.98 -215.21 净利润 6,449.98 1,616.99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琥珀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52001号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本金余额:2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 3、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 2026年 5月 27日至 2029年 5月 26日止。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琥珀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琥珀新材的发展。公司对琥珀 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兴银赣九企最高保字第 26052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b04839b-8729-48a7-b486-9222c329dacc.PDF ─────────┬──────────────────────────────────────────────── 2026-05-20 00:00│德福科技(301511):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747,296.00 股后的 627,574,7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62,757,470.4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故本次分派方案未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 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62,757,470.40÷630,322,000×10=0.99564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5641。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630,32 2,000 股剔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747,296股后的总股本 627,574,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 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2,757,470.4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747,296.00股后的 627,574,704.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 5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62 马科 2 08*****759 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328 马德福 4 08*****611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03*****842 罗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范帆 联系电话:0792-8262176 联系传真:0792-8174195 电子邮箱:SAD@jjdefu.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e998b1b-85b4-4985-a1df-3e829faefbae.PDF ─────────┬──────────────────────────────────────────────── 2026-05-15 18:16│德福科技(30151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30,322,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747,296股,该等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27,574,704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239,858,401 股,占九江德 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38.2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2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6,597,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34.5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260,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7,574,704股的 3.7064%。 (二)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77,3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7,574,704股的 1.04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0.00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7 3,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7,574,704股的 1.047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84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839,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8,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2%;反对 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0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845,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84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8%;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杨振华、徐贝凝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2bb3b25-38c0-40bd-833a-4bdbc3d14498.PDF ─────────┬──────────────────────────────────────────────── 2026-05-15 18:16│德福科技(301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德福科技(301511):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7f00d55-2a9d-4c61-b049-b9627b929326.PDF ─────────┬──────────────────────────────────────────────── 2026-05-13 19:54│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潇芃泰”),共计持有公司 44,413,0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8,909,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 43,999,536 6.98%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苏州瑞潇芃泰投资管理合 413,547 0.07%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4,413,083 7.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拓阵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潇芃泰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8,909,6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3%。其中,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情况,减持 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2026 年 6月 4日至 2026 年 9月 3日止。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其他 持股 5%以上股东拓阵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日,拓阵基金的投资期限已满 60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第二条(四)截至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拓阵基金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截 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三、相关风险 1、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8048db5-964d-4e2b-9fa5-926779cdaccc.PDF ─────────┬──────────────────────────────────────────────── 2026-05-06 16:54│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46元 /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 202 6年 1月 2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4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2,747,2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最高成交价为 4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91,106,7 67.37 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63c537f2-9d95-4c26-8312-c5d30ab90c2c.PDF ─────────┬──────────────────────────────────────────────── 2026-04-29 16:42│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 ”)分别签订了合同编号:( 2026 ) 广 银 综 授 额 字 第 000404 号 - 担 保 02 和HETO22800000720260400000001BZ01号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和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福新材”)分别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和 5,100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琥珀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 5月 17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 188号 4、法定代表人:龚凯凯 5、注册资本金:壹拾陆亿柒仟贰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 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 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627,097.11 563,604.16 负债总额 424,414.16 367,371.19 净资产 202,682.95 196,232.98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09,517.19 268,692.53 利润总额 6,449.98 -215.21 净利润 6,449.98 1,616.99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琥珀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德福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 6月 1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 2108号 4、法定代表人:吴丹妮 5、注册资本金: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 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 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557,573.02 518,352.82 负债总额 402,115.16 373,324.82 净资产 155,457.86 145,028.00 项目 2026年 1月-3月 2025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175,359.78 553,939.50 利润总额 10,739.37 20,202.20 净利润 10,722.55 25,737.67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6)广银综授额字第 000404号-担保 02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本金余额:4,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二 ) 公 司 与 进 出 口 银 行 签 订 的 合 同 为 编 号 :HETO22800000720260400000001BZ01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5,1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 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相关“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琥珀新材和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琥珀新材和德福 新材的发展。公司对琥珀新材和德福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6)广银综授额字第 000404号-担保 02《最高额保证合同》; 2、HETO22800000720260400000001BZ0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1b3e2a-937d-4dc8-bb08-c5e4983eb6c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德福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2172.PDF ─────────┬──────────────────────────────────────────────── 2026-04-25│德福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2181.PDF ─────────┬──────────────────────────────────────────────── 2025-10-23│德福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660.PDF ─────────┬──────────────────────────────────────────────── 2025-08-26│德福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863.PDF ─────────┬──────────────────────────────────────────────── 2025-04-19│德福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5680.PDF ─────────┬──────────────────────────────────────────────── 2025-04-19│德福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236654.pdf ─────────┬──────────────────────────────────────────────── 2025-04-19│德福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5694.PDF ─────────┬──────────────────────────────────────────────── 2024-10-26│德福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049.PDF ─────────┬──────────────────────────────────────────────── 2024-08-28│德福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026.PDF ─────────┬──────────────────────────────────────────────── 2024-04-26│德福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758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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