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1 德福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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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22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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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6:32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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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06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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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06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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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46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意向收购境外公司股权进行约束性报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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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46 │德福科技(3015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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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06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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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06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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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7:28 │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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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12 │德福科技(301511):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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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22│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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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172,72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八里湖支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BZ20250045《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签订的固定
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琥珀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 188 号
4、法定代表人:龚凯凯
5、注册资本金:壹拾贰亿叁仟贰佰壹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
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
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405,134.43 288,575.39
负债总额 292,435.03 247,211.77
净资产 112,699.40 41,363.62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35,987.32 94,803.51
利润总额 -1,954.40 -6,597.09
净利润 -1,878.01 -6,460.11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琥珀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BZ20250045《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亿元整)
3、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琥珀新材的发展。公司
对琥珀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BZ20250045《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87bc4fa4-ed82-448b-b9f3-097871dd4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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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6:32│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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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172,72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九江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JXJJCHXLGS(ZG)BZ202500
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新能源”)与中国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
议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德富新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2 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2 号(A 地块)
4、法定代表人:马科
5、注册资本金:贰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富新能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375,647.49 294,709.83
负债总额 244,115.95 174,207.17
净资产 131,531.54 120,502.65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95,254.58 187,381.35
利润总额 3,756.83 902.76
净利润 3,401.23 955.31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富新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合同编号:JXJJCHXLGS(ZG)BZ2025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德富新能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富新能源的发展。
公司对德富新能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JXJJCHXLGS(ZG)BZ2025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19ae0a2-c666-4434-9952-472eadb8d9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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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0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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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172,72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HETO22800000720250500000
035BZ01《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与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的国内信用证
开证申请书和承诺书办理的国内信用证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5,100 万元的担保保证。
上述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德福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13 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 2108 号
4、法定代表人:张涛
5、注册资本金:壹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电解铜箔生产与销售(包括对外出口)、铜箔产品及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服务与
咨询;物流及运输。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 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523,881.88 483,004.72
负债总额 401,888.54 363,762.48
净资产 121,993.34 119,242.24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22,385.96 338,753.37
利润总额 2,717.63 -18,794.35
净利润 2,674.51 -18,713.26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 ) 公 司 与 进 出 口 银 行 甘 肃 省 分 行 签 订 的 合 同 编 号 :HETO22800000720250500000035BZ01《保证合同
》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5,1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除主债权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
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福新材的发展。公司对德
福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HETO22800000720250500000035BZ0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1cb751e8-739e-44eb-96fd-2a8b40b39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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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0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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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172,72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
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集团”)签订了合同编号:ST-DF-BZ03《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与苏豪集团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提供最高额为 44,500 万日元的担保
保证。
上述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琥珀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 188 号
4、法定代表人:龚凯凯
5、注册资本金:壹拾贰亿叁仟贰佰壹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
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
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405,134.43 288,575.39
负债总额 292,435.03 247,211.77
净资产 112,699.40 41,363.62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年 1月-12月
营业收入 35,987.32 94,803.51
利润总额 -1,954.40 -6,597.09
净利润 -1,878.01 -6,460.11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琥珀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苏豪集团签订的合同编号:ST-DF-BZ03《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44,500 万日元(大写:肆亿肆仟伍佰万日元)
3、保证范围:主协议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主协议项下应付的每一笔款项的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琥珀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琥珀新材的发展。公司对琥
珀新材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ST-DF-BZ03《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656e4e9-af72-47b9-a786-b4517ac87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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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1:46│德福科技(301511):关于意向收购境外公司股权进行约束性报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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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公司”)意向收购境外一家电子电路铜箔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并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进行约束性报价。标的公司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相同领域,与公司存在显著协同效应,
收购该标的公司股权将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
2、该收购事项尚处于约束性报价阶段,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尚未正式签署收购协议。公司提交本次约束性报价后,后续交
易条件谈判结果、标的公司股权交易价格、公司履行的相关境内外审批备案程序结果、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实施可能性,均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德福科技意向收购境外一家电子电路铜箔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相同领域,与公司存在显著协同效应
,收购该标的公司股权将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近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意向收购境外公司股权进行约束性报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标的
公司股东提交约束性报价,报价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协议谈判、提交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境
内外审批备案等事宜。该约束性报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约束性报价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约束性报价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风险提示
该收购事项尚处于约束性报价阶段,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尚未正式签署收购协议。公司提交本次约束性报价,仅依据现阶段
标的公司提供的材料和公司及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结果。后续交易条件谈判结果、标的公司股权交易价格、公司履行的相关境内外审
批备案程序结果、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实施可能性,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后续将根据该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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