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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2(智信精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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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2 智信精密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4 18:22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2-09 17:00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1-20 18:40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1-12 16:54 │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 ├─────────┼──────────────────────────────────────────────┤ │2026-01-12 16:52 │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1-04 16:22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 │2025-11-14 19:04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11-14 19:04 │智信精密(301512):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4 19:04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6 16:34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2-24 18:22│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信精密”)4,7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83%) 的股东 、董事张国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0, 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56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国军 4,710,000 8.83% 注:截至公告之日,张国军先生持有公司 300 万股尚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减持计划不涉及质押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张国军 990,000 不超过1% 集中竞价 不超过2% 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实际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张国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智信精密的股份,也不由智信精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 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智信精密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 应调整)。本人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方式。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 度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将 不得减持股份。 (7)本人若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 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8)若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本承诺书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智信精密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上述股东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6b984563-9126-42c1-9485-d3fd5f96f2e7.PDF ─────────┬──────────────────────────────────────────────── 2026-02-09 17:00│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a854e9f5-db4f-482f-bc88-2883654291b6.PDF ─────────┬──────────────────────────────────────────────── 2026-01-20 18:40│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周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信精密”)1,99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73%) 的股东 周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002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欣 1,991,000 3.73% 注: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周欣 1,600,002 不超过1% 集中竞价 不超过2% 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 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 (二)股东周欣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 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智信精密的股份,也不由智信精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持有的智信精密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 定和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减持计划。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的减持计划和安排如下:1)本人减持智信精 密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本 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智信精密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3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4)本 人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本人减持智信精密 股份应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若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智信精密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7)若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 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承诺书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智信精密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上述股东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b02f0a01-10c8-4407-bd58-32962845fe3a.PDF ─────────┬──────────────────────────────────────────────── 2026-01-12 16:54│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信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 相关规定以及智信精密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智信精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 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12 月 26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 成了对智信精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 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26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线上和线下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动态与重要政策、最新监管态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 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 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 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李世静(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智信精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 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 于进一步提升智信精密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a993024a-f8d1-4c4d-8443-8bbd340e0e5d.PDF ─────────┬──────────────────────────────────────────────── 2026-01-12 16:52│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73aa14d1-b86e-40ca-9fcf-03a57e2b2b96.PDF ─────────┬──────────────────────────────────────────────── 2026-01-04 16:22│智信精密(3015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鉴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及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 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 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调整前计 募集资金调整后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划使用金额 划使用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31,047.08 21,884.67 2025-3-31已结项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71 3,887.71 2025-12-31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76.58 1,176.58 2025-12-31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 合计 40,111.37 30,948.96 -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77.6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5,4 66.26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及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 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尚未支 项目投入 利息及现金 预计节余募集 拟投入金 累计投入 付款项 总额(4)= 管理收益 资金(6)=(1) 额(1) 金额(2) (3) (2)+(3) (5) -(4)+(5) 研发中心建设 3,887.71 3,083.74 - 3,083.74 41.59 845.55 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 1,176.58 530.80 32.44 563.24 30.56 643.90 级建设项目 合计 5,064.29 3,614.54 32.44 3,646.98 72.15 1,489.45 注 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注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 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注 3:实际“尚未支付款项”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支付结果为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 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尚未支付款项含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继续通 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注 4: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统计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二)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原因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公司对信息化系统升级所需投入的产品及服务进行了优化调整。为确保募投项目高效推进,公司根据 信息化系统及软件升级实际需求主动将相关支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使得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相对较低,但并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产生不利影响,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 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公 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4017c2e9-8157-4f2f-9da8-e2328e4a518b.PDF ─────────┬──────────────────────────────────────────────── 2025-11-14 19:04│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 资者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周四)14:3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李晓华先生,董事、总经理朱明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海波先生,独立董事王东民先生、刘阿苹女士、陈爱 东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晶莹女士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8d45527c-9e88-42d0-b5d5-15033abaac5d.PDF ─────────┬──────────────────────────────────────────────── 2025-11-14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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