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2 智信精密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7:42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7-15 18:47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5 18:45 │智信精密(30151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7 19:34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5-28 18:28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8 18:28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7:08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12 18:48 │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5-11 18:26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4-27 19:17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
─────────┬────────────────────────────────────────────────
2026-07-20 17:42│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53,333,4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25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例为 57.3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预计转增股本 21,333,360股,转增后
总股本预计为 74,666,76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分配
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
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未发生调整情形。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75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3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5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7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3,333,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4,666,76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28日。本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
日)为:2026 年 7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 2026年 7月 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
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况(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32,500 34.7484 +7,413,000 25,945,500 34.7484
其中:高管锁定股 18,532,500 34.7484 +7,413,000 25,945,500 34.74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00,900 65.2516 +13,920,360 48,721,260 65.2516
三、股份总数 53,333,400 100.0000 +21,333,360 74,666,760 100.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承诺中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3、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74,666,76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466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咨询联系人:盘毅荣
咨询电话及传真电话: 0755-2720037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73b5e7c8-5a9f-4ec8-9adc-1b8f82708fbc.PDF
─────────┬────────────────────────────────────────────────
2026-07-15 18:47│智信精密(30151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dbcfb77-1b9e-4d9d-a8b5-3471b8a44c24.PDF
─────────┬────────────────────────────────────────────────
2026-07-15 18:45│智信精密(30151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
智信精密(30151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1e8eaf1-c126-4a7a-aa45-6f031e48b458.PDF
─────────┬────────────────────────────────────────────────
2026-06-17 19:34│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8e52583-f11b-4011-950b-622094feb296.PDF
─────────┬────────────────────────────────────────────────
2026-05-28 18:28│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
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星期四)14:30在深圳市龙华
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4楼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8日即股东会召开当
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74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
522%(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3,333,400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53,333,400股,下同)。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2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
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
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0,801,000股同意,2,700股反对,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68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91,000股同意,2,7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2466%。
(二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0,799,700股同意,4,000股反对,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64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89,700股同意,4,0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1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0,801,000股同意,2,700股反对,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68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91,000股同意,2,7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9.24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0,79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5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8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8.9237%。
(五 )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情况的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1,28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8.923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8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8.9237%。
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30,79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54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8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8.9237%。
(六 )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8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8.923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8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8.9237%。
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0,79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54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286,800股同意,6,900股反对,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98.9237%。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9f8f067-c463-4a28-b4d1-984b78ce6849.PDF
─────────┬────────────────────────────────────────────────
2026-05-28 18:28│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8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 号精密智造大厦 2 栋厂房 4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华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0,81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7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0,74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30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23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人,代表股份 6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6%;反对 2,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6%;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67%;反对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5%;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2%;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6%;反对 2,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6%;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情况的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关联股东李晓华、张国军、朱明园及珠海智诚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股数 29,510,000
股。
5.0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关联股东李晓华、张国军、朱明园及珠海智诚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股数 29,510,000
股。
6.0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陈扩民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62a7553-8406-4072-a430-0ecfc81a37dc.PDF
─────────┬────────────────────────────────────────────────
2026-05-22 17:08│智信精密(30151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
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晓华先生,董事、总经理朱明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海波先生,独立董事王东
民先生、刘阿苹女士、陈爱东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唐晶莹女士及保荐代表人李世静女士。
二、提前征集投资者问题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7日 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http://ir.p5w.net)界面的提问通道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
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eeedca2-03be-432c-8af1-4bb49b8222b5.PDF
─────────┬────────────────────────────────────────────────
2026-05-12 18:48│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智信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世静 联系电话:010-56839579
保荐代表人姓名:蒲贵洋 联系电话:010-568395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是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2025年度,保荐人每月查询
一次智信精密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除定期现场检查外,保荐人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每半年
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专项意见和 2次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2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重要政
策、最新监管态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
方面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
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及股份购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25年度,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无
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 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智信精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无
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7e727ed-c5d8-4327-941b-a206d6f8ea0a.PDF
─────────┬────────────────────────────────────────────────
2026-05-11 18:26│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周欣先生之继承人黄丽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1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股东周欣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600,0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近日,公司收到周欣先生之继承人黄丽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股份
名称 方式 间(元/股) (元/股) (万股) 例(%) 来源
周欣 集中 2026年 3月 3 50.00-52.35 50.94 40.32 0.7560 首次公开
竞价 日-2026年 3月 发行前取
交易 12日 得的股份
大宗 2026 年 3 月 3 43.36-44.62 44.29 35.00 0.6562
交易 日-2026年 3月
10日
合计 - - - 75.32 1.412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周欣 合计持有股份 199.10 3.7331 123.78 2.32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10 3.7331 123.78 2.32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周欣先生的继承人将继续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黄丽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e946d7b-4a52-4f05-a94d-2539a0739412.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857,863.35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509,250.98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354,132,784.9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262,418,178.4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为 262,418,178.
41元。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5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红利 3.7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25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7.38%。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预计转增股本 21,333,360股,转增后总股本预计为 74,666,76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
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000,025 20,000,025 40,000,0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857,863.35 45,504,419.53 80,956,503.27
研发投入(元) 100,563,528.45 87,469,196.68 72,498,603.38
营业收入(元) 544,170,810.72 576,296,220.29 659,724,401.1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54,132,784.9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62,418,178.4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0,000,1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3,772,928.71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80,000,1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260,531,328.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4.64%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3年 7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不适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末、2024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0万元、10,203.08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0%、7.9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在基于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的同时,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股东环境、稳定股东结构、增强股东与公司共同发展的
信心,还兼顾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ae779e-3524-43e6-b705-3db837ccce8e.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2025年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减值计提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13,657.2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250.7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13,157,619.4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00,662.19
合计 12,138,373.63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5年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2,138,373.63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157,619.43 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
准备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 30%且单项金额超过 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存货资产
账面余额 253,675,764.14
账面价值 226,773,559.36
资产可收回金额 226,773,559.36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算过程 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
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
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原
材料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各库龄预计
未来使用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测试结果,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准备的依据 存货》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计提各项减值共计 12,138,373.63元,导致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12,138,373.63元。
上述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843720-96cb-498c-a8dc-b024d5786fd7.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12月 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董事按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根据公司薪酬
体系、岗位职责和/或绩效考核体系综合确定薪酬方案,不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等综合评定薪酬。
3、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在涉及绩效工资的
情况下,绩效工资以月度为考核周期发放,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 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
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974975-9fbb-43c8-8f6d-c4ea6de0f870.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6ce868-480a-4a3f-8bb3-367a9570be17.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dcc221-8033-43e3-ab3d-fc5ebdf65519.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所 2025年度
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度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
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一)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立信所全面
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
提交各项工作。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立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
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
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50bf55-a1d2-44c3-9c13-76b2bada46e8.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
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
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
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
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
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
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025 年 12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
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内容要求,进一步梳理并明确了相关业务的交易目的,对其
适用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 2025 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问答》《年报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政部《问答》要求,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
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和可比期间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
质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df59f3-4b27-4b7b-82dd-30c5576250ef.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7e1d5c-db1c-4555-bfdd-f08ab71eda11.PDF
─────────┬────────────────────────────────────────────────
2026-04-27 19:17│智信精密(3015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度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
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1 日,第二届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 日,立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25 年审计计划,介绍了审计项目团队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
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三)2026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会议,签字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审计的初步审计
结果、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
存放、管理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be1e15-6ef6-49d9-9609-17291eaf456f.PDF
─────────┬────────────────────────────────────────────────
2026-04-27 19:16│智信精密(3015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f48bd2-bfbc-4967-b582-6527b74fcd19.PDF
─────────┬────────────────────────────────────────────────
2026-04-27 19:16│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f41947-4138-4b75-acdb-12269fb13039.PDF
─────────┬────────────────────────────────────────────────
2026-04-27 19:16│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41f189-9bf0-43bd-b485-7ea144b6eb49.PDF
─────────┬────────────────────────────────────────────────
2026-04-27 19:16│智信精密(30151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智信精密(30151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2765ca-a117-4e3d-b6d8-8145c0f99f48.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智信精密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智信精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c7d1e5-4281-4510-a9a7-f89da375d40f.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71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智信精密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智信精密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智信精密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智信精密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智信精密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年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年 占用形 占用性
金占用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度占用 年度占 年度 期末占 成原因 质
公司的 的会计 用 累 用 偿 用
关联关 科目 资金余 计发生 资金的 还累 资金余
系 额 金额( 利息( 计发 额
不含 如 生
利息) 有) 金额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附属企
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年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年 往来形 往来性
金往来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往 度往来 年度往 年度 期末往 成原因 质
公司的 的会计 来 累 来 偿 来 (经营
关联关 科目 资金余 计发生 资金的 还累 资金余 性往来
系 额 金额( 利息( 计发 额 、
不含 如 生 非经营
利息) 有) 金额 性往来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上市公司的 苏州华智诚精 全资子 其他应 16,884. 635.0 16,249. 往来款 非经营
子公司及 工科技有限公 公司 收款 67 0 67 性往来
其附属企业 司
苏州智伟信自 全资子 其他应 487.76 12.24 300.0 200.00 往来款 非经营
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 收款 0 性往来
公司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
企业
总计 17,372. 12.24 935.0 16,449.
43 0 67
本表已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ce2c93-53d5-4213-979b-be66ef6bad6e.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8e4bfd-cd61-4874-808a-c507b5615f41.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
│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499632-11e5-4d37-ace5-38b3bacde8e7.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智信精密(301512):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23728a0-6fa8-4282-b983-a632c0d265ea.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信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
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智信精密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智诚”)作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华智诚提供无息借款 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0)。“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于 2025年 3月 31日结项,实际投入 162,496,725.71元,故在募投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
建设项目”中,公司对华智诚形成债权 162,496,725.71元。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华智诚增资 162,496,725.71元,其中 20,000,000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 142,496,725.71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本次增资
完成后,华智诚注册资本将由 8,000万元增加至 1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
.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A1488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智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期
1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 31,047.08 21,884.67 2025-3-31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71 3,887.71 2025-12-31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76.58 1,176.58 2025-12-31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
合计 40,111.37 30,948.96 -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77.6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5,4
66.26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智诚提供无息借款 20,000.00万元;
注 3: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设备构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设备构成进行调整;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明园
成立日期 2014-07-15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8,000.00万元
注册地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 1068号
主营业务情况 研发、制造、销售:精密机械产品、配件、自动化检测设备、光学
自动检测设备、自动化生产设备、工装冶具;研发、销售:图像检
测处理软件、自动化控制软件;模具设计与制造;并提供上述产品相
关技术及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关联关系 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华智诚 100%股权
情况
注:华智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6年 3月末/2026年 1-3月(未经审 2025年末/度(经审计)
计)
总资产 44,863.40 43,885.40
负债总额 31,110.19 29,739.62
净资产 13,753.21 14,145.78
营业收入 2,802.99 23,691.14
净利润 -426.23 694.75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全资子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合理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其
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其融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资事项完成后,增资对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还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智诚
增资 162,496,725.71元。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合理优化其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其融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7e597f-f7dd-42ab-ba11-1f525e17638a.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智信精密(30151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ada693-ada9-4be7-877b-a49c8226ecae.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fa8e4a7-529e-4896-905d-685adb942173.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20,000 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
及子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
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投资额度。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
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33c8a8a-149e-41d2-ab5c-33bc84ce6702.PDF
─────────┬────────────────────────────────────────────────
2026-04-27 19:15│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b3d797-90b6-43fa-bd7b-f1d1313d60a9.PDF
─────────┬────────────────────────────────────────────────
2026-04-27 19:14│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深圳市
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 号精密智造大厦 2 栋厂房 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情况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5.01 《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2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确认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6.01 《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2 《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 包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4、第 2.00、3.0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第 5.00、6.00 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3)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
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4楼邮编:5181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4、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晶莹、盘毅荣
联系电话:0755-27200371
传真号码:0755-27200371
联系邮箱:jytang@ipi-tech.com;yrpan@ipi-tech.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
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8f6158-0b9a-41ac-9ed1-e01eeb3e856c.PDF
─────────┬────────────────────────────────────────────────
2026-04-27 19:14│智信精密(30151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独
立董事王东民先生、刘阿苹女士、陈爱东女士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0be5552-3cda-46d9-a390-c6ab34706c76.PDF
─────────┬────────────────────────────────────────────────
2026-04-27 19:14│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东民)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东民先生,1963 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二级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集团副总经理、投资顾问,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现任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25 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回避表决除外),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内共召集并主持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了解候选人员身份、专业素养等情况,对其是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评估,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参加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进行了考核和确认,对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共参加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到公司现场履职共计 15天,积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及实地考察等形
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
查和监督。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新办公场所投入使用,本人赴公司办公及生产现场调研,并与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生产、管理等情况
。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本人上任后,公司组织了
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现场交流会,全面介绍公司研发、生产与制造、市场及业务等各模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2025 年度,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和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了解中小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
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未来战略规划等问题,持续关注各大媒体、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
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系列监管规定,
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同时作为公司行业方向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及其他协会组织的相关培
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与交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
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 10月 24日、2025 年 11 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情况
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对治理结构进行了系统性优化。2025年 9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再设立监
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次股东会选举杨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同日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方挣挣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7名增加至 9名,这一变革强化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职能,优化了治理架构,符合监管新规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总体有效;经营管理层稳健务
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整体发展态势持积极态度。
(二)建议
1、优化资本配置:结合公司现金流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业务,通过并购等手段谨慎积极扩张,提
高公司业绩。
2、加强市值管理:建议公司在合规合法基础上,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渠道沟通,充分展现公司投资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东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3a4ce8-3ba9-459f-b129-d019d8847f34.PDF
─────────┬────────────────────────────────────────────────
2026-04-27 19:14│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阿苹)
─────────┴────────────────────────────────────────────────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阿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a7c0773-7ff8-4ed9-9c04-e0c3566d045f.PDF
─────────┬────────────────────────────────────────────────
2026-04-27 19:14│智信精密(30151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
智信精密(30151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68128f-9b9e-4973-b7d2-8617fe22df23.PDF
─────────┬────────────────────────────────────────────────
2026-04-27 19:14│智信精密(30151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信精
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组成。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审批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负责将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工作;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审议批准董事薪酬方案并报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七条总经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拟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八条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和中长期激励(如有)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仅包含独立董事津贴。
第十条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或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为公司员工的,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如高级
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该薪酬为其全部职务的薪酬总额。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津贴以股东会决议为准。
第十三条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的薪酬由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四条 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个人的奖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五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
制度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6fb2cc-4fcb-4cd3-a4a0-ca962ef83528.PDF
─────────┬────────────────────────────────────────────────
2026-04-27 19:14│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爱东)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爱东,1974 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肇庆风华电子工程开发
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肇庆市风华锂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工会主席,深圳市前海骛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
总经理兼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深圳市前海骛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2023
年 12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25 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回避表决除外),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进行
了薪酬考核和确认,对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参加 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进行了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到公司现场履职共计 16天,积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及实地考察等形
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
查和监督。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新办公场所投入使用,本人赴公司办公及生产现场调研,并与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生产、管理等情况
。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本人任职后,公司组织了
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现场交流会,全面介绍公司研发、生产与制造、市场及业务等各模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2025 年度,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和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等活动,了解中小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
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未来战略规划等问题,持续关注各大媒体、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
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同时作为公司治理领域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及公司治理的专题培训,注重企业规范运作及决策
执行,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与交流;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
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 10月 24日、2025 年 11 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情况
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对治理结构进行了系统性优化。2025年 9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再设立监
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次股东会选举杨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同日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方挣挣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7名增加至 9名,这一变革强化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职能,优化了治理架构,符合监管新规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公司要持
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壁垒;同时要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成本管控与内控体系建设,强化经营风险防控。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以客观、独立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专业力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爱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001a2d-5a49-4a4e-99f3-86ea60ff102f.PDF
─────────┬────────────────────────────────────────────────
2026-02-24 18:22│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信精密”)4,7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83%) 的股东
、董事张国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0,
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56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国军 4,710,000 8.83%
注:截至公告之日,张国军先生持有公司 300 万股尚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减持计划不涉及质押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张国军 990,000 不超过1% 集中竞价
不超过2% 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实际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张国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智信精密的股份,也不由智信精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
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智信精密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
应调整)。本人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方式。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
度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将
不得减持股份。
(7)本人若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
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8)若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本承诺书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智信精密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上述股东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6b984563-9126-42c1-9485-d3fd5f96f2e7.PDF
─────────┬────────────────────────────────────────────────
2026-02-09 17:00│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a854e9f5-db4f-482f-bc88-2883654291b6.PDF
─────────┬────────────────────────────────────────────────
2026-01-20 18:40│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周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信精密”)1,99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73%) 的股东
周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002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欣 1,991,000 3.73%
注: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周欣 1,600,002 不超过1% 集中竞价
不超过2% 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
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
(二)股东周欣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
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智信精密的股份,也不由智信精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持有的智信精密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
定和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减持计划。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的减持计划和安排如下:1)本人减持智信精
密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本
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智信精密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3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4)本
人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本人减持智信精密
股份应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若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智信精密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7)若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
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承诺书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智信精密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上述股东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b02f0a01-10c8-4407-bd58-32962845fe3a.PDF
─────────┬────────────────────────────────────────────────
2026-01-12 16:54│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信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
相关规定以及智信精密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智信精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
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12 月 26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
成了对智信精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
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26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线上和线下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动态与重要政策、最新监管态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
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
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
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李世静(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智信精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
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
于进一步提升智信精密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a993024a-f8d1-4c4d-8443-8bbd340e0e5d.PDF
─────────┬────────────────────────────────────────────────
2026-01-12 16:52│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
智信精密(30151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73aa14d1-b86e-40ca-9fcf-03a57e2b2b96.PDF
─────────┬────────────────────────────────────────────────
2026-01-04 16:22│智信精密(3015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鉴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及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
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
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调整前计 募集资金调整后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划使用金额 划使用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31,047.08 21,884.67 2025-3-31已结项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71 3,887.71 2025-12-31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76.58 1,176.58 2025-12-31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
合计 40,111.37 30,948.96 -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77.6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5,4
66.26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及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
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尚未支 项目投入 利息及现金 预计节余募集
拟投入金 累计投入 付款项 总额(4)= 管理收益 资金(6)=(1)
额(1) 金额(2) (3) (2)+(3) (5) -(4)+(5)
研发中心建设 3,887.71 3,083.74 - 3,083.74 41.59 845.55
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 1,176.58 530.80 32.44 563.24 30.56 643.90
级建设项目
合计 5,064.29 3,614.54 32.44 3,646.98 72.15 1,489.45
注 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注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
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注 3:实际“尚未支付款项”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支付结果为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
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尚未支付款项含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继续通
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注 4: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统计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二)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原因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公司对信息化系统升级所需投入的产品及服务进行了优化调整。为确保募投项目高效推进,公司根据
信息化系统及软件升级实际需求主动将相关支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使得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相对较低,但并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产生不利影响,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
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公
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4017c2e9-8157-4f2f-9da8-e2328e4a518b.PDF
─────────┬────────────────────────────────────────────────
2025-11-14 19:04│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
资者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周四)14:3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李晓华先生,董事、总经理朱明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海波先生,独立董事王东民先生、刘阿苹女士、陈爱
东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晶莹女士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8d45527c-9e88-42d0-b5d5-15033abaac5d.PDF
─────────┬────────────────────────────────────────────────
2025-11-14 19:04│智信精密(301512):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
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
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4日(星期五)14:30在深圳市龙华区
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4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1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5,9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4%。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3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
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92,600股同意,8,705股反对,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0,600股同意,8,705股反对,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84.61%。
(二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91,300股同意,8,705股反对,1,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9,300股同意,8,705股反对,1,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82.43%。
(三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92,600股同意,8,705股反对,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0,600股同意,8,705股反对,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股份总数的 84.61%。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ca74faae-834f-4823-8bff-e6522a4611e4.PDF
─────────┬────────────────────────────────────────────────
2025-11-14 19:04│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 号精密智造大厦 2 栋厂房 4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华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2 人,代表股份 26,001,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5,9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4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人
,代表股份 59,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59,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人
,代表股份 59,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9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 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083%;反对 8,70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55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9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8,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346%;反对 8,70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556%;弃权 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9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9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 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083%;反对 8,705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55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王霏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0f412bc-c165-467c-920d-cedefa524cc1.PDF
─────────┬────────────────────────────────────────────────
2025-10-26 16:34│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深圳市
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1月 14日(星期五)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1 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4楼邮编:5181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4、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晶莹、盘毅荣
联系电话:0755-27200371
传真号码:0755-27200371
联系邮箱:jytang@ipi-tech.com;yrpan@ipi-tech.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
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1c2243d5-8636-4124-ae33-34e2876f93b4.PDF
─────────┬────────────────────────────────────────────────
2025-10-26 16:32│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96名、注册会计师 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名。立信事务所 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旭辉、立信事 万元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务所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
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年重 1,096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2016
证券、银信评 组、2015年 元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
估、立信事务 报、2016年 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所等 报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
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
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43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
及从业人员 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赵勇 2000年 1997年 2000年 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晨婷 2020年 2015年 2015年 2020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育勤 2000年 1997年 2000年 2025年
项目合伙人赵勇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2024 年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 上海艾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晨婷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2023 年 上海艾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育勤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年-2024 年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4 年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4 年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4 年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
入的工作量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
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520c89d1-245c-4409-b854-9aeac12fa7e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智信精密: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699.PDF
─────────┬────────────────────────────────────────────────
2026-04-28│智信精密: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709.PDF
─────────┬────────────────────────────────────────────────
2025-10-27│智信精密: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5850.PDF
─────────┬────────────────────────────────────────────────
2025-08-29│智信精密: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825.PDF
─────────┬────────────────────────────────────────────────
2025-04-29│智信精密: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109.PDF
─────────┬────────────────────────────────────────────────
2025-04-29│智信精密: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117.PDF
─────────┬────────────────────────────────────────────────
2024-10-30│智信精密: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821.PDF
─────────┬────────────────────────────────────────────────
2024-08-30│智信精密: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088.PDF
─────────┬────────────────────────────────────────────────
2024-04-27│智信精密: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330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