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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5(港通医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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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5 港通医疗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2 17:18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4-12-12 17:18 │港通医疗(301515):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4-12-04 16:50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4-11-27 17:16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4-11-08 18:26 │港通医疗(30151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4-11-08 18:26 │港通医疗(301515):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港通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2024-11-07 19:20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 │ │告 │ ├─────────┼──────────────────────────────────────────────┤ │2024-11-07 19:20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 │2024-11-04 22:01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 ├─────────┼──────────────────────────────────────────────┤ │2024-11-04 22:01 │港通医疗(3015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4-12-12 17:18│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a617b26c-4a72-4736-8ad3-a842a73c9166.PDF ─────────┬──────────────────────────────────────────────── 2024-12-12 17:18│港通医疗(301515):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98,070股不参与本 次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 已回购的股份 1,098,070 股后的股本 98,901,9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 现金分红总额=98,901,930 股÷10 股×1.20 元=11,868,231.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11,868,231.60 元÷100,000,000股×10 股=1.186823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86823 元/股。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8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090,070股后的总股 本 98,909,93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869,191.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98,07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 为 98,901,930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868,231.6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98,070 股后的 98,901,93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2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2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50 刘煜强 2 03*****052 魏勇 3 03*****973 施文聪 4 08*****582 GT South (Hong Kong) Limited 5 03*****695 陈良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月 10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若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价格下限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11,868,231.60 元÷100,000,000股×10 股=1.186823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186823 元 。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86823 元/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 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8.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自2024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 356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兴根先生、陈丽佳女士 咨询电话:028-27126673 传真电话:028-27125630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037b79f2-0a75-4669-b811-cba89f5ce6b7.PDF ─────────┬──────────────────────────────────────────────── 2024-12-04 16:50│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 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9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4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1)。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05d3c8da-d5af-4177-80ac-e02a55419b94.PDF ─────────┬──────────────────────────────────────────────── 2024-11-27 17:16│港通医疗(3015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a3ef36ed-5b71-4580-9c1d-68dbd8f76780.PDF ─────────┬──────────────────────────────────────────────── 2024-11-08 18:26│港通医疗(30151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永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356号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 5: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5人,代表股份35,49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865%(截至本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数为1,098,070股,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 8,901,930股)。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方式)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34,8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0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97人,代表股份61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9人,代表股份1,62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5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4%;反对1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885%;弃权3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24%;反对102,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22%;弃权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7%;反对1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81%;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60%;反对148,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8%;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 表决结果: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阮婧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657be04f-de6d-4eca-b9cf-5965cf5532f5.PDF ─────────┬──────────────────────────────────────────────── 2024-11-08 18:26│港通医疗(301515):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港通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港通医疗(301515):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港通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a8385e7f-4bfd-4116-aefb-7fc1d6f57184.PDF ─────────┬──────────────────────────────────────────────── 2024-11-07 19:20│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edeb82c8-1a27-4797-8d34-78074485f93e.PDF ─────────┬──────────────────────────────────────────────── 2024-11-07 19:20│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fa466a79-3679-42af-a32c-1a154e836618.PDF ─────────┬──────────────────────────────────────────────── 2024-11-04 22:01│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dc69b5ee-0484-4bcc-9f8c-ca8b73ecb5a7.PDF ─────────┬──────────────────────────────────────────────── 2024-11-04 22:01│港通医疗(3015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陈永先生、魏勇先生、陈叙先生、周正女士、赵尘女士、姚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先生 召集并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 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1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9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d0f9cb52-4d4d-40c5-8ae1-767be4c08441.PDF ─────────┬──────────────────────────────────────────────── 2024-11-04 22:01│港通医疗(30151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港通医疗(30151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a083807b-4a54-4ddd-879e-b60d22a8f09f.PDF ─────────┬──────────────────────────────────────────────── 2024-10-25 20:58│港通医疗(30151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 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6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自2024年6月19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39.60元/股(含)调整为39.34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回购 股份 。具 体 内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 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于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 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三)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98,07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20.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82,233.3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 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回购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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