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5 港通医疗 更新日期:2025-07-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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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6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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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6 │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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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6 │港通医疗(30151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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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42 │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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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 │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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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 │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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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 │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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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 │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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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 │港通医疗(30151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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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 │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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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6│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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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37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2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18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
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28.49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
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61)。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8.49元/股(含)调整为28.3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
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
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3,836,856股后的总股本96,163,144股为基
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539,577.28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9)。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56,85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96,043,144股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525,177.28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1,525,177.28元÷100,000,000股×10股=1.152517元(保留六位小数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52517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8.37元/股(含)调整为28.25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
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8.37元/股-0.1152517元/
股≈28.2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2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9,912股至3,539,8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77%至3.5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a83672b9-f487-423a-bc45-b575eab92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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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6│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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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四川港通医疗
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5 年 7月 2日至 2025年 7月 11日,共 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
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亦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a55ed3cc-f9e7-40bf-88d5-6a728adbc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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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6│港通医疗(30151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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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956,856 股不参与本
次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
已回购的股份 3,956,856股后的股本96,04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
金分红总额=96,043,144 股÷10 股×1.20 元=11,525,177.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11,525,177.28 元÷100,000,000 股×10 股=1.152517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52517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3,836,856 股后的总
股本 96,163,14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539,577.28 元(含
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956,856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9
6,043,144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525,177.28 元(含
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56,856 股后的 96,043,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
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82 GT South (Hong Kong)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1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7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若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价格下限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11,525,177.28 元÷100,000,000 股×10 股=1.152517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152517
元。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52517 元/股。
4、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4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6)。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 356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兴根先生、陈丽佳女士
咨询电话:028-27126673
传真电话:028-27125630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77f0ebfb-3b36-4b8c-acf4-dfbeafb8e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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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42│港通医疗(301515):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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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9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
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8.49 元/股(含)调整为 28.3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 202
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
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58,78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9.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046,196.79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c8331120-20f4-475a-a56f-e743725e4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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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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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拟获授的 占拟授予限 占本次激励计
号 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总 划草案公告日
票数量 额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1 喻波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44% 0.03%
2 刘洪兵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44% 0.03%
3 范伟民 中国 副总经理 4.00 3.25% 0.04%
4 王大军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44% 0.03%
5 张秋 中国 财务总监 4.00 3.25% 0.04%
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06.00 86.18% 1.06%
(业务)骨干(75 人)
总计 123.00 100.00% 1.2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40b25ff6-602b-42a0-aabb-9b78445633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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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2│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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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医疗(30151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ac2f1324-83c3-4e11-af4f-9bbc43cd1c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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