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6 中远通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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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2 │中远通(301516):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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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1 │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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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 │中远通(301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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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 │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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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 │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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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38 │中远通(301516):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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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9:02 │中远通(30151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远通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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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9:02 │中远通(30151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远通2026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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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30 │中远通(30151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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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30 │中远通(301516):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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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2│中远通(301516):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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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非独立董事及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推荐,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益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益翔先生个人简历详见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在李益翔先生经股东会选举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同意选举李益翔先
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李益翔先生经股东
会选举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作相应调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罗厚斌 吉学龙、张蕾、赖向东、赵洁琼
调整后: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李益翔 吉学龙、张蕾、赖向东、赵洁琼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c3137aa1-325d-4f62-ac7b-27bee3ad13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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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1│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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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9月 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原董事长罗厚斌先生因工作调动于 2026年 9
月 8日辞职,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吉学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张
蕾女士、徐文浩先生、张学军先生、赵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赖向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
)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益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该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在李益翔先生经股东会选举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同意选举李益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股东会同意聘任其为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李益翔先生经股东会选举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作相应调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调整后战略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李益翔 吉学龙、张蕾、赖向东、赵洁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 月 29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9673194f-92c3-4b75-b9ec-d9a2a9433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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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中远通(301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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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6年 9月 24日(星期四)下午 17:00前。(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 2026 年 9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前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ir@vapel.com)。
(3)信函方式登记:在 2026 年 9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和传真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
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合伙企业股东登记: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
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请股东仔细填写《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证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信函请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
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
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
与现场投票。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受托人或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中远通证券部
联系人:闪文晓、刘萱
电话号码:0755-33599662-8367
电子邮件:ir@vapel.com
邮编:518116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fe8f2241-3ee2-4991-a7ea-57f2093c2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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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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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b2172212-372e-4919-a688-861fa2633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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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49│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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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6年 8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www.cninfo.com.cn,下同)的《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
3.公司 2026年 8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4.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公司提供的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
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
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8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
6年 9月 11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8月 27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日 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
室召开,由于公司原董事长辞任,公司暂未选举新的董事长,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吉学龙主持本次会议。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 13:00至 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
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伙企业股东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120,786,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1%。
根据公司提供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5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87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178%。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65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3,257,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0,660,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47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行使了表
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618,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9%;反对 34,5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15,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
86%;反对 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0%;弃权 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
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623,0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 31,2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0,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
28%;反对 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7%;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5%。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9e998362-1eaa-4610-855c-a7a6e14ca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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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38│中远通(301516):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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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近日已收到董事长罗厚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罗厚斌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离任后,罗厚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罗厚斌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故罗厚
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厚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新任董事长选举等相关后续工作。
罗厚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与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起,在公司发展战略、规范运作及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罗厚斌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罗厚斌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235d4f52-b90d-442b-b0a9-13b7f0df11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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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9:02│中远通(30151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远通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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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远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俊青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宏强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是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
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 不适用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
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 不适用
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
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不适用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未 不适用
新增重大合同,重大合同
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
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
履行的重大风险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0.股东信息披露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1.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760d887b-d078-4b1d-94b2-0d76de0ea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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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9:02│中远通(30151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远通2026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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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远通2026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7475046a-029b-4f90-8225-14c7f55bf7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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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30│中远通(30151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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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珀”)与深圳市雨禾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禾投资”)共同投资开发并建设威珀自有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及光储充电站项目,并以自筹资金向深圳市申能
之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之源科技公司”)增资 210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威珀与雨禾投资已签署相关增资协议。2026 年 6 月,申能之源科技公司已根据增资协议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截至 2026年 8月
24日,威珀与雨禾投资均已按增资协议实缴出资。威珀自有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及光储充电站项目的设计方案及设备清单已确定,正在
开展设备询价工作。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7f8baf8-0448-4ba8-8c5b-aca0867e7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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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30│中远通(301516):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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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b24a009-555f-4ead-ad0c-80ee9c9ac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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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9│中远通(301516):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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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2925f51-3c15-49cd-8c81-d3958405c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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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9│中远通(301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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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54cf36c-731a-4582-8ea0-bdac073ab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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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8│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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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19d53ce-2f51-4eb2-b484-c55195cfd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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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8│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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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48b1662-f4ce-4af7-bfce-362fa21db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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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7│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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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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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7│中远通(30151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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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02a7c18-64e9-4737-b639-2b382aa65f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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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7│中远通(30151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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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350c620-44e5-433c-a67a-aa55cce987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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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7│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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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11a1584-7ed4-4c30-82d2-ab96fb617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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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7│中远通(301516):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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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续聘刘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9层
联系电话:0755-33599662-8367
传真:0755-33229850
电子邮箱:ir@vapel.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99a326c-6f97-4eb9-b0d0-104343a799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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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7│中远通(30151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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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2acd308-2092-48ba-bd08-493d9da6b5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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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26│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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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0d7d0e2-d095-490c-90a5-0b694b084e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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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7:54│中远通(3015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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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2c448b33-7f51-465a-bd94-4032e5a6d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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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16│中远通(301516):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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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近日,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金账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 79360076801800000525
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79360076801400000527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对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开户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c0582260-59ca-4e71-96c8-a6ebaf144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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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16│中远通(301516):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PACK生产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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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抓住光储充市场机遇,完善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储充业务布局,公司于 2
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 PACK生产线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珀”)使用自筹资金 1,000.00万元投资建设储能 PACK生产线,并授权总经理在
投资总额 10%范围内进行投资额度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00MA4X4Q0U2A
3.成立日期:2017年 9月 18日
4.住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鹅埠村新风路 192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关电源、通信电源、航空电源、军工电源、铁路电源、医疗电源、服务器电源、企业网电源、
光网络电源、工控电源、模块电源、逆变电源、UPS不间断电源、EPS应急电源、室内/外通信配电设备、高压直流电源设备、远供电
源设备、新能源电源设备、储能设备、电池充放电管理及控制设备、太阳能逆变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
离网/并网风能发电设备、电力供电配电机柜设备、射频识别设备、电力操作电源及控制设备、车载电源及供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
电控制设备(充电桩、充电柜、充电终端)、充电设备及上述产品的软件和监控电源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维护和技术转让;新能源汽车充电控制设备(充电桩、充电柜、充电终端)运营;能源合同管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储能 PACK生产线项目
2.建设主体: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鹅埠村新风路 192号厂房
4.建设工期:项目预计 2026 年 9月底调试完成(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投资金额:1,000.00万元,并授权总经理在投资总额 10%范围内进行投资额度调整。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旨在进一步抓住光储充市场机遇,完善公司光储充业务布局,公司将合理把握投资节奏、统筹规划投资金额,预计短期内
不会对公司生产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目存在产线建设、资金投入产出不确定性等风险,公司将通过以下方法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补充储能 PACK相关技术、品
质、生产全链路专业管理人员,合作伙伴将全程深度参与产线建设、投产调试及初期生产运营,快速帮助公司搭建自主产线运营能力
体系,在依法完成必要合规手续后,正式投产。同时,公司将依托积累的技术与经验,拓展新客户。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9cc93b9-ddc8-4e96-8348-876494dc3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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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16│中远通(301516):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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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概述
1、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
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00万元向众兴华电源(洛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兴华”)增资,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部或其授权代表与众兴华签署相关协议及资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
完成后,众兴华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00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众兴华电源(洛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004411X2
3、成立日期:2011年 3月 14日
4、住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333号炎黄科技园 F1-201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等。
众兴华目前经营正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
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00万元向众兴华增资。
9、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5,000.00 100.00%
10、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2.45 2,382.51
负债总额 2,658.93 2,943.24
净资产 -476.48 -560.73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78.83 837.69
净利润 -71.54 -84.25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满足众兴华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有助于优化其资本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
有资金,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实施后,众兴华仍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众兴华未来经营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4a171280-825c-4b29-bc3b-be679ed85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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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16│中远通(301516):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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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60e6c6fa-cf2b-4ba2-bce5-523505dc7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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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16│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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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7月 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罗厚斌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
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厚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张学军先生、刘进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
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众兴华电源(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众兴华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优化其
资本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00万元向众兴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众兴华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抓住光储充市场机遇,完善公司光储充业务布局,公司拟与深圳市爱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尚公司”)、
闫建国、高维丽签署《关于深圳市爱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 1,083.3333万
元认购爱尚公司 13.0719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本次投资后爱尚公司 10%的股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部或其授权代表与爱尚公司
签署《投资协议》等协议及资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 PACK 生产线的议案》
为进一步抓住光储充市场机遇,完善公司光储充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1,000.
00万元投资建设储能PACK生产线,并授权总经理在投资总额 10%范围内进行投资额度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c5e8af74-d6fd-424a-b15a-ea15b4ef3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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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9:45│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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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6年 7月 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www.cninfo.com.cn,下同)的《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告);
3.公司 2026年 7月 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4.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公司提供的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
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
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7月 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7月 22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7月 3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2日 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厚斌主持。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2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 13:00至 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2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
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0,786,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2%。
根据公司提供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0,0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78%。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8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3,454,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07%。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0,857,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18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行使了表
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1 《关于补选赵洁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809,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同意 3,406,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3%。
根据表决结果,赵洁琼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2 《关于补选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779,3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同意 3,376,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98%。
根据表决结果,刘进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3 《关于补选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779,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同意 3,376,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0%。
根据表决结果,赖向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4db259f-5e10-4f67-b7f1-c312f3280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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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9:45│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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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7月 22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会
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厚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0,857,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1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20,786,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90,0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454,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23,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
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
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赖向东先生。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等额投票、逐项表决。赵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及赖向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补选赵洁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09,3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7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6,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083%。
表决结果:赵洁琼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关于补选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779,3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63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6,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398%。
表决结果:刘进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关于补选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779,1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62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6,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340%。
表决结果:赖向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欣悦律师、陈佳宝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554da6ab-3a9f-4204-9dd2-0501af11e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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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48│中远通(3015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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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7月 6日、2026年 7月 7日连续两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线上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鉴于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后续或存在回调风险,公司提醒各
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f303db7f-afc8-4fb2-bc0f-da502b717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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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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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
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自 2020 年 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将满 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黄洪燕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沈传文先生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代新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
务。
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洪燕先
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正独立、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
代新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经被提名人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拟提名赵洁琼女士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拟提名刘进军先生、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其中,赵洁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及赖向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若赵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及赖向东先生经股东会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相应调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罗厚斌 吉学龙、张蕾、代新社、黄洪燕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提名委员会 代新社 徐文浩、沈传文
审计委员会 黄洪燕 张蕾、代新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代新社 张蕾、黄洪燕
调整后: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罗厚斌 吉学龙、张蕾、赖向东、赵洁琼
提名委员会 赖向东 徐文浩、刘进军
审计委员会 赵洁琼 张蕾、赖向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赖向东 张蕾、赵洁琼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黄洪燕先生、沈传文先生、代新社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60b826b-14c9-4294-8e00-1ae5e46deb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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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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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洁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2073459-7243-4dc2-b780-73b5d783c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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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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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进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8c538f7-7a7a-4111-80e6-0f8015dd1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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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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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洁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052e76d-e460-4105-bd92-0f9b931df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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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赖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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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赖向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fbf33c8-f97f-432a-aa9f-cef8eb5be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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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赖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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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赖向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b45b67b-3387-4e7e-ba49-ccba54afa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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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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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进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ad238e3-da0f-4c53-9725-dbda0ef24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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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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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赵洁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补选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补选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分别选举 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6年 7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7:00前。(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 2026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前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ir@vapel.com)。
(3)信函方式登记:在 2026 年 7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和传真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
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合伙企业股东登记: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
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请股东仔细填写《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证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信函请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
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
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
与现场投票。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受托人或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中远通证券部
联系人:闪文晓、刘萱
电话号码:0755-33599662-8367
电子邮件:ir@vapel.com
邮编:518116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0a42c4d-2fbc-4ccf-a616-9ecea7837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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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1:45│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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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7月 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罗厚斌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
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厚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罗厚斌先生、张蕾女士、徐文浩先生、张学军
先生、黄洪燕先生、代新社先生、沈传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洁
琼女士、刘进军先生及赖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黄洪燕先生及沈传文先生自 2020 年 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黄洪燕先生及沈传文先生分别辞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代新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经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洁琼女士、刘进军
先生及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赵洁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补选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关于补选赖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并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若赵洁琼女士、刘进军先生及赖向东先生经股东会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相应调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提
议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罗厚斌 吉学龙、张蕾、赖向东、赵洁琼
提名委员会 赖向东 徐文浩、刘进军
审计委员会 赵洁琼 张蕾、赖向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赖向东 张蕾、赵洁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7 月 22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fc7dde9-91a1-4711-b4ba-1a90422ba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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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4│中远通(301516):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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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2 日(星期二)15:00-16:
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吉学龙、独立董事代新社、副总经理董岩、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闪文晓、市场部
总裁熊辉(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问题征集及参加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6月 2日 15:00 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ym9M4XxOr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6月 2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前述网址或微信小程序码参与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闪文晓、刘萱
电话号码:0755-33599662-8367
电子邮件:ir@vapel.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59f1d02-999b-42ac-beed-7c6bfa726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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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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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 20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
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厚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1,020,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20,786,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90,23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618,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8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23,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
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9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建优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其中董事徐文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已向董事会递交请假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4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9%;反对 1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48%;反对 14
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18%;弃权 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3%;反对 1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10%;反对 19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07%;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41,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反对 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3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53%;反对 14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7%;弃权 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17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4%;反对 1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3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53%;反对 14
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13%;弃权 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欣悦律师、陈佳宝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ee36c75-97be-4a08-9f17-413afb965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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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2│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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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98adc3b-915c-40c9-948c-513a568b9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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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8│中远通(301516):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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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近日,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金账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 79360076801000000509
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对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开户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1771229-5a60-4792-a3bb-b383fb21f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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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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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
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同时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预计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
值损失共计人民币 3,04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782.54 2,690.4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0.95 49.2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055.2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65.54
小计 2,781.59 4,860.45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7 4.0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62.72 251.54
小计 261.15 255.63
合计 3,042.74 5,116.08
二、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转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
据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 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现将 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期末账面余额(万元) 51,465.48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41,780.79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负
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万元) 2,782.5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3,042.74 万元,计入 2025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
额 3,042.7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
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5c51668-527d-4337-bf0f-ecbc094f6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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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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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受聘期间,立信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立信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
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不再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邀请招标并根据评
标结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中标单位,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双方责任、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
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
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9月 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以通
讯方式召开 2025年度财务报告年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有关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分析与应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汇报,并给出指导意见。
(三)2026 年 4月 17 日,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
(四)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19845d-948f-4d63-b46b-2f53f8d0ae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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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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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
担保业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业务外包、子公司管控、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资产管理、关联交易、费用管理、供应商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与内部控制要求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为定量指标,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层面错报和损益表层面错报对缺陷等级进行划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③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重要缺陷;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一般性错误。
(3)一般缺陷,是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公司现状,通过直接财产净损失,制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净损失
重大缺陷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
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
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
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②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监管
部门处罚;③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⑤媒体重大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带来长期无法弥补的损害;⑥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的情形。
(2)重要缺陷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较大失泄密案件、
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②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③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
息。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fefb43-4398-42f9-ac8f-d6d2e95c5c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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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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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d4caa6-ca80-43a4-80e7-3ccb3ce65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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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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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751250-87c2-4f8d-ac3b-062290b1d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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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3│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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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a7d292-3c24-4d65-b146-492e61449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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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3│中远通(3015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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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原独立董事王建优先生和董事徐文浩先生组成,其中黄洪燕先生为主任委
员。
公司于 2025年 3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
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洪燕先生、代新社先生、张蕾女士,其中黄洪燕先生为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三分之二。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1/17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025/4/2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专项检查的议案》
2025/4/30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6/2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2025/8/19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专项检查的议案》
2025/9/26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2025/10/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7 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12/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
三、工作履职情况
(一)协调经营管理层、内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经营管理层、内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与配合,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
行了沟通、监督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了解了关联交易、资产减值等相关事项,了解与核实程序及结果;
对财务报告中的相关财务科目情况进行了审阅及讨论,主要包括存货、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审部的联络与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落实,为公司持续有序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公司规范地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重要缺陷。
(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关注募
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等,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
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
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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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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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中远通: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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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中远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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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中远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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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中远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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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中远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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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中远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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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中远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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