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7 陕西华达 更新日期:2025-10-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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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45 │陕西华达(30151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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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2 │陕西华达(30151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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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9 │陕西华达(30151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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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6 │陕西华达(30151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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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6 │陕西华达(30151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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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50 │陕西华达(30151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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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12 │陕西华达(30151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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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12 │陕西华达(3015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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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6:46 │陕西华达(30151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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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34 │陕西华达(301517):中信证券关于陕西华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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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45│陕西华达(30151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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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26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完成后,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陕西华达”、证券代码:“301517”)自 2025年
8月 13日上午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股票于 2
025年 8月 26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3、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2025年 9月 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了《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7)。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调等工作已有序开展,交易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待相关工作完成
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权机关批准(如需),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4d56b73-b0e6-4fd7-8347-829d09705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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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2│陕西华达(30151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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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5年 9
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准备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 2025年 1—9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 13,401,008.34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7,728,479.55元。具体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元)
1、信用减值准备 13,401,008.34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2,799,589.2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185,674.3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5,023.22
2、资产减值准备 7,728,479.55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7,728,479.55
合计 21,129,487.89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
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
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
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
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个月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
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
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
组合划分相同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
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
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
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
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
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00
1—2年 10.00
2—3年 30.00
3—4年 50.00
4—5年 80.00
5年以上 100.00
信用损失的转回,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信用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③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押金及保证金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保证金等应收款项。
备用金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员工借支备用金。
代收代付款项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代收代垫款项。
其他往来款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除上述类型的其他应收款项。
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9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 1—9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年 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29,487.89 元,减少所有
者权益21,129,487.89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e040aeff-d14f-45e9-a93e-c4e957dd07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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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9│陕西华达(30151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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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30151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93c9459e-21a8-40ba-9882-c71140dd1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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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6│陕西华达(30151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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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陕西华达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7元,并于
2023年10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81,020,000股变更为108,026,700股,其中有流
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6,831,513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0.3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1,195,1
87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62%。
2024年4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14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0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共计20,136,912股(占公司总股本18.64%)上
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02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合计转增43,210,68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51,2
37,380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51,237,3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1,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8%;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59,467,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内容一
致。相关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一)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
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本公司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的规则及规定。
3、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
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以减持发行人
股份,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
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
归发行人所有。”
同时,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承诺延长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12个月(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
2025年10月16日止)。
(二)公司股东范军卫(董事长)、张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蔚(高级管理人员)、任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承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若本人离职的,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同时,股东范军卫、张峰、高蔚、任强自愿承诺延长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12个月(自2024年10月17日起
至2025年10月16日止)。
(三)自然人股东雷峰涛(高级管理人员)、李锎(原监事)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股东雷峰涛、李锎自愿承诺延长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12个月(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
16日止)。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6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582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7,919,700 37,919,700
2 范军卫 280,000 280,000
3 张峰 140,000 140,000
4 高蔚 70,000 70,000
5 雷峰涛 70,000 70,000
6 任强 140,000 140,000
7 李锎 70,000 70,000
合计 38,689,700 38,689,7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范军卫担任公司董事长,张峰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蔚、雷峰涛、任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锎于2025年9月11日离任监事职务,至今未满半年。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20a3c190-f0bc-4519-a9f4-d9637e03f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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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6│陕西华达(30151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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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7 户,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8,6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582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0月 17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7元,
并于 2023年 10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81,020,000股变更为 108,026,700股,
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6,831,513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3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为 21,195,187 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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