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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7(陕西华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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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7 陕西华达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9:40 │陕西华达(301517):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 └─────────┴──────────────────────────────────────────────┘ ─────────┬──────────────────────────────────────────────── 2025-12-12 19:40│陕西华达(3015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华达”)于 2025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 金至专户。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567. 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79.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687.1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0月 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 〕080000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 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 陕西华达科技 33,918.00 33,918.00 系统产业化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 9,500.00 9,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 10,000.00 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53,418.00 53,418.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87.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1,269.10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阶段,存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保本型、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投资品种不涉及证 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 集资金至专户。 (三)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c7bdc6f6-33ba-43d1-84a3-d5cea7fd9d1d.PDF ─────────┬──────────────────────────────────────────────── 2025-12-12 19:40│陕西华达(30151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华达”)于 2025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比例为 29.28%。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567. 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79.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687.1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0月 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 〕080000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 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 陕西华达科技 33,918.00 33,918.00 系统产业化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 9,500.00 9,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 10,000.00 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53,418.00 53,418.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87.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1,269.10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的 20 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 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的 20 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 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5,9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的 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0.00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1,269.1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3,3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 。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同时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陕西华达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f4e362a6-4f74-43a5-9b44-bf6906cdf284.PDF ─────────┬──────────────────────────────────────────────── 2025-12-12 19:40│陕西华达(301517):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的工作秩序和行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 经理办公会议是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定的方案;负责拟定由董事会决定的提案;负责处 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总经理可即时召开专门会议。 (一)牵涉公司全局性工作又必须作出决议时; (二)需要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三)部门以上领导提议、且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第八条 经理办公会会议由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办公会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办公会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保存并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会议记录保存期十年。 第十条 会议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题; (四)发言人发言要点; (五)决定事项。 第三章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十二条 经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九)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十)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十一)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二)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 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按该经理人员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十三条 经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持有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股权)时,应将持有情况及此后的变动情况,如实向董 事会申报。 第十四条 经理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一)涉及刑事诉讼时; (二)成为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 (三)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 第十五条 担任董事的经理人员出席董事会会议,享有表决权;非董事的经理人员可列席董事会会议,没有表决权。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时, 应当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 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九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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