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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9(舜禹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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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9 舜禹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2 16:44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3-17 17:14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 │2025-03-04 17:20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6 16:26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4 16:48 │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舜禹股份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 │2025-01-22 18:30 │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2 18:30 │舜禹股份(30151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2 18:30 │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1-09 17:04 │舜禹股份(301519):2025-00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 ├─────────┼──────────────────────────────────────────────┤ │2025-01-07 16:12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 ─────────┬──────────────────────────────────────────────── 2025-04-02 16:44│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510eed2e-bb96-49a4-83c2-1201506bfde9.PDF ─────────┬──────────────────────────────────────────────── 2025-03-17 17:14│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74.00万 股,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 部分预留权益失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在内网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四)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五)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7.86 元/股调整为 7.66 元/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议案,根据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 内授出。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7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确定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b4cec45a-cad4-49f3-9b92-175b3908dccc.PDF ─────────┬──────────────────────────────────────────────── 2025-03-04 17:20│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9.8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 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69,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54%,最高成交价为 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54,531,576.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900c501a-dd97-4656-9786-3511efd2c6fb.PDF ─────────┬──────────────────────────────────────────────── 2025-01-26 16:26│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9.8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 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 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4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7% ,最高成交价为 13.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35,880,447.3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93,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31%,最高成交价为 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49,532,766.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7b3d5bae-3529-44f1-b21b-799ffefebe8b.PDF ─────────┬──────────────────────────────────────────────── 2025-01-24 16:48│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舜禹股份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舜禹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舜禹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 进行。 2025 年 1 月 20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 了对舜禹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 月 20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和视频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 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近期宏观政策动态、资本市场监管动态、并购最新市场动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持续督导监管要求及违规 处罚案例以及公司持续督导重点关注事项等。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其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 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舜禹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 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进行本次现场培训的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黄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主要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舜禹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 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舜禹股份的规范运 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c4774c9b-8d7a-4ee4-a53f-72e14397a76f.PDF ─────────┬──────────────────────────────────────────────── 2025-01-22 18:30│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baf0ef07-0ba3-4741-828a-4e29bfac7034.PDF ─────────┬──────────────────────────────────────────────── 2025-01-22 18:30│舜禹股份(30151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 万元–1,800 万元 盈利:6,771.2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3.42%-82.28%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 500 万元–盈利 500 万元 盈利:4,967.2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9.93%-110.0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年报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 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二次供水及污水治理行业面临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业务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更加注重客户质量管理,提高客户 筛选标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 2、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审计结算及付款时间跨度延长,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研发创新,着眼长远发展,积极引进高端人才,致力于通过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在 节能错峰智慧供水系统技术、低碳污水处理技术、厂网一体化技术及新污染物检测与控制方向开展科技攻坚研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 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材料等的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有所增长。 4、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展业务布局,推进销售渠道建设和品牌宣传,通过举办或参加多场论坛、行业展会、技术交流等,显 著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人员薪酬、市场宣传、渠道拓展的投入导致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有所增加。 5、报告期内,公司为激励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公司费用有所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bc8a4d1f-f52b-43a3-bd73-06eebb070cba.PDF ─────────┬──────────────────────────────────────────────── 2025-01-22 18:30│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00fb85a5-52ea-429c-82ac-3b91b12a81c7.PDF ─────────┬──────────────────────────────────────────────── 2025-01-09 17:04│舜禹股份(301519):2025-00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9.8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 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2,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22%。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 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93,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31%,最高成交价为 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49,532,766.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9de7c016-cca0-4941-a46a-39b949f96d8d.PDF ─────────┬──────────────────────────────────────────────── 2025-01-07 16:12│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9.8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 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2,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22%,最高成交价为 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26,007,905.9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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