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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9(舜禹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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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9 舜禹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4 15:54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0-09 16:40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9-29 19:31 │舜禹股份(30151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9-29 19:31 │舜禹股份(30151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9 19:31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的公告 │ ├─────────┼──────────────────────────────────────────────┤ │2025-09-29 19:31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 │2025-09-29 17:12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9-26 18:16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公司启用新公章的公告 │ ├─────────┼──────────────────────────────────────────────┤ │2025-09-01 21:48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9-01 00:00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10-14 15:54│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舜禹智算(上海)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关于拟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5-055)。 近日,舜禹智算(上海)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登记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舜禹智算(上海)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 420号 2层 A区 5、法定代表人:李小格 6、成立日期:2025年 10月 11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G0W8LT39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 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合 同能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环保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5e5599f8-64b3-41e4-a605-47adddb10280.PDF ─────────┬──────────────────────────────────────────────── 2025-10-09 16:40│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 19.80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 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91)。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7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34,2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7%,最高成交价为 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6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64,971,781.90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 8月 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079,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955,242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61bdd9a2-26b4-4099-bef4-da7767a65453.PDF ─────────┬──────────────────────────────────────────────── 2025-09-29 19:31│舜禹股份(30151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00万股,发行价格 20.9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6,147.88万元,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9.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48.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 023]230Z0188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10,211.41 10,211.4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36.48 6,136.48 3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7,730.25 7,730.25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37,078.14 37,078.14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 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账户拟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协议,账户内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存 款利率按与签订协议银行约定的利率执行。以上存款方式产品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且使用不受限制的前提下,能够提升自有资金使用 的效益,同时公司承诺将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并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若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相关公告内容的情况 下,每半年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披露。如若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发生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虽然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等各种 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 风险、再投资和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 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 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36604a28-3de7-4405-b035-d224cf77a0d1.PDF ─────────┬──────────────────────────────────────────────── 2025-09-29 19:31│舜禹股份(30151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8日以微信、邮件通知方式发出。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有李静、罗彪、贺宇)。 会议由董事长邓帮武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舜禹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 、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融 资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 融资事项,将名下有权处分的部分知识产权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向国元信托申请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345天的综合授信(以下简称“本次融资”);并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与国元信托和浙商银行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48a08ead-7f0b-4dd7-8121-f48908c6fd50.PDF ─────────┬──────────────────────────────────────────────── 2025-09-29 19:31│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将名下有权处分的部分知识产权质押给安徽国元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向国元信托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345天的综合授信(以下简称 “本次融资”);并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与国 元信托和浙商银行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融资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综合授信及质 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综合授信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以上贷款额度方案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融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国元信托 1、公司名称: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58510848J 3、注册资本:42.00亿元 4、法定代表人:许植 5、经营期限:2004-01-14至无固定期限 6、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万年埠街道云谷路1988号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 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安徽国元种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与国元信托均系 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 1、公司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Q3D4445 3、注册资本:/ 4、负责人:徐凯 5、经营期限:2017-10-25至无固定期限 6、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16幢大厦1-7层、15-17层 7、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融资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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