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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9(舜禹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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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9 舜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4 │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22 18:14 │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1 18:20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8 19:00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 │2026-05-28 19:00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8 19:00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5 17:36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5-15 18:29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6-05-15 18:27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 │2026-05-15 18:27 │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玉霖) │ └─────────┴──────────────────────────────────────────────┘ ─────────┬──────────────────────────────────────────────── 2026-07-22 18:14│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3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9%,前述股份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则的要求解除限售,并非相关股东的实际减持安排。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0,000股,并于2023年 7月 27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64,16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25,123,435股,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9,036,56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8%。 2024年 1月 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123,435股,占发行后彼时总股本 的 1.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2024年 7月 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6,800,000 股,占发行后彼时总股本 的 22.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4-056)。 2025年 1月 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00,000股,占发行后彼时总股本的 0. 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月 22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2月 13日召开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注册资本。截至 2025 年 12月 23日,公司已注销完成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517,121股,公司总股本由164,160,000 股变更为 161,642,879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49%,相关股东数量 共计 3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7月 27日限售期 届满并上市流通。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一)5%以下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亲属邓卓志、邓卓运、闫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 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者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 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 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者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备注 (万股) 例(%) 股数(万股) 首次公开发 邓卓志 40.00 0.25 40.00 注 1 行前限售股 邓卓运 30.00 0.19 30.00 - 份 闫澳 10.00 0.06 10.00 - 合计 80.00 0.49 80.00 - 注 1:邓卓志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根据有关规定及股东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0,000股;注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 注 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86,050,000 53.23 -500,000 85,550,000 52.93 股/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 85,900,000 53.14 -800,000 85,100,000 52.65 股 高管锁定股 150,000 0.09 +300,000 450,000 0.28 二、无限售条件流 75,592,879 46.77 +500,000 76,092,879 47.07 通股 三、总股本 161,642,879 100.00 - 161,642,879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8985cd4-9f0f-487c-9cf6-16c0f2dfaa13.PDF ─────────┬──────────────────────────────────────────────── 2026-07-22 18:14│舜禹股份(301519):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舜禹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73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160,000股,并于 2023年 7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4,16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25,123,435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9,036,5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8%。 2024年 1月 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123,435 股,占发行后彼时总股本 的 1.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2024年 7月 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6,800,000 股,占发行后彼时总股本 的 22.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4-056)。 2025年 1月 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00,000股,占发行后彼时总股本的 0. 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月 22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2月 13日召开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注册资本。截至 2025 年 12月 23日,公司已注销完成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517,121股,公司总股本由164,160,000 股变更为 161,642,879股。 除前述股份变动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相关股东数 量共计 3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7月 27日限售 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一)5%以下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亲属邓卓志、邓卓运、闫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 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者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 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 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者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上述股东均 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方名称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备注 (万股) 例(%) 股数量(万股) 首次公开发 邓卓志 40.00 0.25 40.00 注 1 行前限售股 邓卓运 30.00 0.19 30.00 - 限售股类型 限售方名称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备注 (万股) 例(%) 股数量(万股) 份 闫澳 10.00 0.06 10.00 - 注 1:邓卓志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根据有关规定及股东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0,000股;注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 注 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6,050,000 53.23 -500,000 85,550,000 52.93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85,900,000 53.14 -800,000 85,100,000 52.65 高管锁定股 150,000 0.09 +300,000 450,000 0.2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5,592,879 46.77 +500,000 76,092,879 47.07 股 三、总股本 161,642,879 100.00 - 161,642,879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本保荐人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1d90cbb3-750c-468b-b1c4-2891db20199a.PDF ─────────┬──────────────────────────────────────────────── 2026-06-11 18:20│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38,121股不享有利润 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1,642,8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38,121股后的161,204,758股为基数,本次实 际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61,204,758股×1元/10股=16,120,475.8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 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16,120,475.80元/161,642,879股×10股=0.997289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7289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6年4月24日的公司总股本161,642, 879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438,121股后的股本161,204,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16,120,475.8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642,8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8,121股后的161,204,758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38,121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64 2,87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8,121股后的161,204,758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61,204,758 股×1元/10股=16,120,475.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16,120,475.80元/161,642,879股 ×10股=0.99728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7289元/股。 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 咨询联系人:周樊 咨询电话:0551-66318181 传真电话:0551-663181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ef5c58e-b7de-4cd9-81a5-7f2bcd2c2417.PDF ─────────┬──────────────────────────────────────────────── 2026-05-28 19:00│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一、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唐玉霖先生、朱 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 对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 李静(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静(主任委员/召集人) 侯红勋、罗彪 侯红勋、唐玉霖 提名委员会 罗彪(主任委员/召集人) 唐玉霖(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贺宇 邓帮武、朱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贺宇(主任委员/召集人) 朱宁(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李静 邓帮武、李静 战略与ESG委员会 邓帮武(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广宏、罗彪 李广宏、唐玉霖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2f1b692-4881-4450-af88-0a56d18f1f6c.PDF ─────────┬──────────────────────────────────────────────── 2026-05-28 19:00│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8日(星期四)14:00 2、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 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八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邓帮武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92,610,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1 ,204,758股的 57.44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83,665,0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61,204,758 股的 51.89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8,945,56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9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9,010,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为 8,945,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9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0%;反对 52,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0%;反对 52,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0%;反对 52,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45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8%;反对 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9%;反对 52,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拟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57,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 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9%;反对 52,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92,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8%;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2,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8%;反对 52,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95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9%;反对 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9%;反对 52,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0%;反对 52,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557,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 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57,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9%;反对 52,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唐玉霖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7,348,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股份数为 3,748,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011%。 表决结果:唐玉霖先生当选。 10.02选举朱宁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7,348,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8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股份数为 3,748,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002%。 表决结果:朱宁女士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永、徐忆红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c06922d-67ae-46fb-bc07-b8a2d7cdbf61.PDF ─────────┬──────────────────────────────────────────────── 2026-05-28 19:00│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1cc80e4-27cc-44dc-b4d4-4554bfb27454.PDF ─────────┬──────────────────────────────────────────────── 2026-05-25 17:36│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盐城市设立合资公司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关于拟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6-027)。 近日,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商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新型显示产业园 A11-1栋厂房 5、法定代表人:严仁义 6、成立日期:2026年 5月 2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13MAKD5M6U6J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现制现售饮用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用塑 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直饮水设备销售;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专用机械 设备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848a0c29-ec39-46e7-be8d-f2bdd3760195.PDF ─────────┬──────────────────────────────────────────────── 2026-05-15 18:29│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 况,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帮武先生于同日以书面形式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临时提案提出日,邓帮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34.71%,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无变化。现将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八。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01 选举唐玉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02 选举朱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 2025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 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同时,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 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 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有效持股凭证,以便登记确认。 (4)来信请寄: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31100, 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邮件请发送至:zhouf@shunyuwater.com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樊 (2)联系电话:0551-66318181 (3)传真:0551-66318021 (4)电子邮箱:zhouf@shunyuwater.com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 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72e103c-135e-49af-9ee9-cecbee64ee3f.PDF ─────────┬──────────────────────────────────────────────── 2026-05-15 18:2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贺宇先生、罗彪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 故贺宇先生现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相关职务;罗彪先生现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玉霖先 生、朱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唐玉霖 先生、朱宁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三、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将在唐玉霖先生、朱宁女士经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对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任 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 李静(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静(主任委员/召集人) 侯红勋、罗彪 侯红勋、唐玉霖 提名委员会 罗彪(主任委员/召集人) 唐玉霖(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贺宇 邓帮武、朱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贺宇(主任委员/召集人) 朱宁(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李静 邓帮武、李静 战略与ESG委员会 邓帮武(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广宏、罗彪 李广宏、唐玉霖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cb0cb15-c446-406b-93e9-1e6f71239acb.PDF ─────────┬──────────────────────────────────────────────── 2026-05-15 18:27│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玉霖) ─────────┴──────────────────────────────────────────────── 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玉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fe837dc-fa1b-4e63-aac5-517b432aaba3.PDF ─────────┬──────────────────────────────────────────────── 2026-05-15 18:27│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宁) ─────────┴──────────────────────────────────────────────── 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f42deec-8ee5-4a2b-8c35-4a8d3728ae25.PDF ─────────┬──────────────────────────────────────────────── 2026-05-15 18:27│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玉霖) ─────────┴──────────────────────────────────────────────── 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玉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bfd4372-b1c8-4a91-819f-64ee375f5f12.PDF ─────────┬──────────────────────────────────────────────── 2026-05-15 18:27│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宁) ─────────┴──────────────────────────────────────────────── 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1ff3877-05d9-4a53-bc0d-a4792274962c.PDF ─────────┬──────────────────────────────────────────────── 2026-05-15 18:26│舜禹股份(301519):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 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3日以微信、邮件通知方式发出。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 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有李静、罗彪、贺宇)。 会议由董事长邓帮武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舜禹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贺宇先生、罗彪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玉霖先生、朱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唐玉霖先生、朱宁女士就任前,贺宇先生、罗彪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唐玉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2、提名朱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的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若独立董事候选人 唐玉霖先生、朱宁女士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董事,则对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 李静(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静(主任委员/召集人) 侯红勋、罗彪 侯红勋、唐玉霖 提名委员会 罗彪(主任委员/召集人) 唐玉霖(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贺宇 邓帮武、朱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贺宇(主任委员/召集人) 朱宁(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李静 邓帮武、李静 战略与 ESG委员会 邓帮武(主任委员/召集人) 邓帮武(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广宏、罗彪 李广宏、唐玉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方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 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聊城水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调增后 2026年度公司与 聊城水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6,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增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6851436-6e2b-442d-b1b0-b7458ad6f85e.PDF ─────────┬──────────────────────────────────────────────── 2026-05-15 18:25│舜禹股份(301519):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 ”、“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舜禹股份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寿县舜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200.00万元;拟与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创环”)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7,500.00万元;拟与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聊城水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 计不超过 3,000.00万元;拟与合肥丰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丰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3,000.00万 元;拟与错那市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200.00万元。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调增与聊城水务发生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增后 2026 年度公司与聊城水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0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增事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6 年度调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调增预计金额 调增后预计金额 向关联方提供 聊城水务 设备销售、安装、项目 3,000.00 6,000.00 产品、服务和 建设、运维服务和产品 向关联方采购 采购、分包采购等 产品、接受服 务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409715154 法定代表人:王吾雪 公司住所:聊城市柳园南路 7号 注册资本:30,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 4月 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饮料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大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聊城水务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聊城水务持有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0.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与聊城水务的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 披露。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聊城水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 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增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关联交 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 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舜禹股份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聊城水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 3,000.00万元,调增后 2026年度公司与聊城水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6,000.00万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舜禹股份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6b40db4-5028-42e9-863a-e7d1f59fcf5d.PDF ─────────┬──────────────────────────────────────────────── 2026-05-15 18:25│舜禹股份(301519):2026-028 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禹股份”)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增,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寿县舜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 万元;拟与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创环”)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7,500.00万元;拟与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聊城水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预计不超过 3,000.00万元;拟与合肥丰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丰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3,000. 00万元;拟与错那市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200.00万元。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调增与聊城水务发生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增后 2026 年度公司与聊城水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增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原预计关 本次增加 增加后预 截至披露日 调整原因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联交易金 预计金额 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向关联方 聊城水务 设备销售、 按照独立交 3,000.00 3,000.00 6,000.00 312.49 业务需要 提供产 安装、项目 易原则,参 品、服务 建设、运维 考市场行情 和向关联 服务和产 协商确定 方采购产 品采购、分 品、接受 包采购等 服务等 合计 3,000.00 3,000.00 6,000.00 312.4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聊城市柳园南路 7号 成立时间:2002年 4月 25日 法定代表人:王吾雪 注册资本:30,6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40971515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饮料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大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5,072万元,净资产 69,807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 50,20 8万元,净利润-3,601万元。 2、关联关系 聊城水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聊城水务持有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0.00%股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与聊城水务及其下属企业的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 行审议与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聊城水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 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增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关联交 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 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聊城水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调增后2026年度公司与聊城水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6,000.00万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舜禹股份调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a4a498e-2441-493b-994d-eb38a9ce6863.PDF ─────────┬──────────────────────────────────────────────── 2026-05-15 18:25│舜禹股份(301519):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禹股份”)拟与合作方盐城市水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水务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华晟舜禹”)。华晟舜禹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 2,4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9%的股权。 (二)对外投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30464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业路 21号 5、法定代表人:卞桃华 6、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83年 1月 23日 8、营业期限:1983年 1月 23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特许区域内(盐城市所辖盐都区、亭湖区和盐城经济开发区的现有区域)经营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 装、维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暖器材加工;水质分析与检测、测试;水表检定及水流量检测。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盐城水务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12,000 100 盐城水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盐城市人民政府。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与盐城水务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盐城水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盐城市华晟舜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 5、法定代表人:严仁义 6、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现制现售饮用水等。一般项目: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直饮水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住宅 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等。 7、出资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 49%。 华晟舜禹的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具体以工商行政机关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各方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华晟舜禹各方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550 51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2,450 49 合计 5,000 100 (二)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双方或双方代表一致通过。涉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事 项决议必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 5名,其中盐城水务集团委派 3名,舜禹股份委派 2名,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 设董事长(执行董事)1人,由盐城水务集团委派人员担任。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涉及人事、投资、对外担保、借款 等重大事项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舜禹股份委派人员担任;财务总监 1名,由盐城水务集团委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2名,盐城水务集团、 舜禹股份双方各委派一人担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为合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打造以“ 节能低碳、智慧净水、系统治理”为核心的城市高品质水供应体系,提升居民饮水品质,推动水务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比例缴纳出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 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 步落地。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127c34c-05a2-4d22-ac2c-1455e7baff32.PDF ─────────┬──────────────────────────────────────────────── 2026-05-08 16:12│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贺宇先生、罗彪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贺宇先生、罗彪先生自 2020年 5月 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贺宇先生现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罗彪先生现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贺宇先生、罗彪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5年 8月 5日至 2028年 8月 4日。辞职报告生效后,贺宇先生、罗彪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贺宇先生、罗彪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贺宇先生、罗彪先生 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贺宇先生、罗彪先生仍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 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等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宇先生、罗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贺宇先生、罗彪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贺宇先生、罗彪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贺 宇先生、罗彪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贺宇先生的《辞职报告》 2、罗彪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4884c1d-6a5f-476a-954a-499f17ff5379.PDF ─────────┬──────────────────────────────────────────────── 2026-04-30 16:12│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年 3月 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 2,517,121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 64,160,000 股变更为 161,642,879 股,注册资本由 164,160,000 元变更为161,642,87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 变更登记后,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581547345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广宏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壹佰陆拾肆万贰仟捌佰柒拾玖圆整 成立日期:2011年 09月 08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 8号 经营范围:供水设备、消防设备、环保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中水回用设备、净水设备、直饮水设备、一体化泵站、不锈钢水箱 、不锈钢金属制品、压力容器、水泵、阀门、电机、电子设备、低压电控设备、消毒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售后运营 与维护服务;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给排水工程系统、环保工程系统、安防远程监控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 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水厂、自来水厂工艺整体解决方案、安全节能整体解决方案、节能错峰系统解决方案、二次供水及水厂运营维护 服务系统解决方案、智慧供水标准泵房系统解决方案、智慧水务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及相关工艺与设备的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咨询 、推广、转让、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运营、维护;不锈钢水箱的清洗及消毒;五金交电产品、消防器材、电线电缆、机械 电子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商品和技术除外);商务信息咨询;设备及房屋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2499379-e332-4134-8251-ac4b03297734.PDF ─────────┬──────────────────────────────────────────────── 2026-04-25 00:38│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2d2302-a399-403d-b0df-6d383fdd3f40.PDF ─────────┬──────────────────────────────────────────────── 2026-04-24 19:10│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舜禹股份2025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舜禹股份2025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1b951f-4c7a-4f37-9568-72cb0ae3847d.PDF ─────────┬──────────────────────────────────────────────── 2026-04-24 19:10│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舜禹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舜禹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1a785b8-d41d-42ce-be33-7c4e6c3fb61b.PDF ─────────┬──────────────────────────────────────────────── 2026-04-24 19:09│舜禹股份(30151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八。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 2025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 ,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同时,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 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 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有效持股凭证,以便登记确认。 (4)来信请寄: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31100, 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邮件请发送至:zhouf@shunyuwater.com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樊 (2)联系电话:0551-66318181 (3)传真:0551-66318021 (4)电子邮箱:zhouf@shunyuwater.com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 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967e464-19b7-42bc-9dcf-5f0c81ce2e12.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99,257.76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360,065,277.5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70,456,799.7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 配利润的依据,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0,065,277.54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综合考虑股 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以截至 2026年 4月 24日的公司总股本 161,642,8 7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438,121 股后的股本161,204,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1.0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16,120,475.8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120,475.80 15,912,575.80 32,832,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32,485,891.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999,257.76 13,649,758.89 67,711,950.65 研发投入(元) 28,631,908.59 28,158,651.83 27,798,648.06 营业收入(元) 578,843,961.01 652,611,401.01 704,456,942.1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60,065,277.5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0,456,799.7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64,865,051.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32,485,891.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8,120,817.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97,350,942.6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84,589,208.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37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及回购注销总额达 97,350,942.60 元,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分配利润累计余额、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 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f2ea0c-e7c4-426a-8abd-1e7722fe3084.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e4b96d-2c74-4740-a2e1-c940166c19b5.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贡献及公司经营情况确定,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津贴;不在公司担 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确有必要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职务津贴标准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批后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每人税前人民币 8万元/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其行使职责所需 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其所承担的关键业绩指标、风险责任、业务能力及团队建设等因素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其他规定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当年度结算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方案规定发放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4、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利润分享、福利、津贴等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a519bf9-7281-41d0-9d49-b6e53ec06a16.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 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内 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 4月 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 任、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09c9fe2-216f-4cbf-b0d7-0c9ad67c0089.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06c478c-925a-41f5-818e-ccf45961adf8.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 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 00-16:00,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互动易”平台举 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邓帮武,总经理李广宏,董事会秘书张义斌,财务负责人沈先春,独立董事李静及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周小金先生、黄嘉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2304383-4ccd-4332-9e7f-c50c5a06245d.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 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内 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c279055-b785-41e4-a84d-c7da15c661a4.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87a10f9-5a23-4095-b45a-eaf7b72428ab.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各 分公司及子公司,涵盖公司各区域分公司等全部经营主体,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业务、仓储业务、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 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共22 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资金活动、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经营管理核心环节。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 资产总额的 0.5%≤该 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财务错报≥资产总额的 1%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导致的财务错报<资产 导致的财务错报<资 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 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总 净资产总额的 0.5%≤ 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 额≥净资产总额的 1% 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 失总额<净资产总额的 损失总额<净资产总 0.5% 额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②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 ③缺乏人力资源体系保障,导致关键人才大量流失; ④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系统性失效;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媒体频现负面新闻,被公众媒体连续报道,涉及面广。 重要缺陷 ①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到 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②发展战略未适时调整,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偏离 较大; ③人力资源体系保障不足,导致关键人才部分流失; ④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⑤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影响财务报告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内控缺陷,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需要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邓帮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00f0d0-349c-4ac9-8f24-e3c7c88d4c2e.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并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 2月 27日至 2024年 3月 7日,公司在内网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四)2024年 3月 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3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7.86元/股调整为 7.66元/股。 (八)2025年 3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74.00万股,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至该公告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 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失效。 (九)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0,000股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故首次授予的 67名激励对 象(不含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26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因激励对象离职和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拟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340,000股。 (十)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 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科学、 合理地发挥激励作用,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本激励计划配套 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废止。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涉及剩余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 33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四、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归属,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产生相关股份支 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 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此外 ,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 司健康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 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 终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a9f9752-56bf-4619-99aa-c911d94c979e.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fc15b07-7071-4ac2-a6c4-e69104941584.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89c0553-19b5-4ac9-b755-1cd30127651d.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62df0d-f23d-4427-a72e-c75cdd2cc413.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5eaaf99-df5b-4dd3-9d49-90c39006f0a7.PDF ─────────┬──────────────────────────────────────────────── 2026-04-24 19:07│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2f1acf1-6be8-47f3-800d-982a5e2e3d14.PDF ─────────┬──────────────────────────────────────────────── 2026-04-24 19:06│舜禹股份(3015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e9c86f-8bde-4db8-b28d-c8856a5a95b2.PDF ─────────┬──────────────────────────────────────────────── 2026-04-24 19:06│舜禹股份(301519):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公司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形成核查意见如下: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ad3e3fe-9c51-4405-98ae-dc6e6707af24.PDF ─────────┬──────────────────────────────────────────────── 2026-04-24 19:06│舜禹股份(3015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舜禹股份(3015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0e7aa67-50d3-4d1b-8601-10b4b9ab2d24.PDF ─────────┬──────────────────────────────────────────────── 2026-04-24 19:06│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c528b8f-798d-44d6-ae60-26f051f93f09.PDF ─────────┬──────────────────────────────────────────────── 2026-04-24 19:06│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bcedc24-d6e3-428b-b92c-f2eb6d259fff.PDF ─────────┬──────────────────────────────────────────────── 2026-04-24 19:05│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 ”、“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对舜禹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 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 司及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生产业务、仓储业务、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关联交易、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共 22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 业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经营管理核心环节。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 资产总额的 0.5%≤该 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能导致的财务错报≥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导致的财务错报<资产 资产总额的 1% 导致的财务错报<资 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 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 净资产总额的 0.5%≤ 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 损失总额≥净资产总 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 失总额<净资产总额的 额的 1% 损失总额<净资产总 0.5% 额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②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 ③缺乏人力资源体系保障,导致关键人才大量流失; ④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系统性失效;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媒体频现负面新闻,被公众媒体连续报道,涉及面广。 重要缺陷 ①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 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②发展战略未适时调整,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偏 离较大; ③人力资源体系保障不足,导致关键人才部分流失; ④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⑤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拟采取整改措施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0300号), 认为:舜禹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主要核查程序及结论意见 (一)保荐人主要核查程序 2025 年度,保荐人对舜禹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访谈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现场调查生产经 营场所及走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经营情况,对舜禹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取得并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结论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舜禹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 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舜禹股份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其他事项的意见 经保荐人核查,舜禹股份2025年度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保荐人核查,舜禹股份2025年度不存在违规理财及违规委托贷款的情况。经保荐人核查,舜禹股份2025年度不存在违规证券投 资及违规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c1dd09-4406-41ee-9a1d-45d932fa8be1.PDF ─────────┬──────────────────────────────────────────────── 2026-04-24 19:05│舜禹股份(301519):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中银(合)法意字 2026 第 0017 号致: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禹股份”)的委 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就舜禹股份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终止”)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的与本次终止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及陈述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 、原件一致,文件上签名、印章均真实有效,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作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 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本次终止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不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对相关会计、审计内容的引用,不 代表对该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终 止事项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并公告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要求,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 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终止已履行的程序 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年 2月 27日至 2024年 3月 7日,公司在内网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4年 3月 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 3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7.86元/股调整为 7 .66元/股。 2025年 3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的限制性股票 74.00万股,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至公告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 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失效。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 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0,000股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故首次授予的 67名激励对象(不 含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26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因激励对象离职和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拟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340,000股。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终止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终止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 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科学、 合理地发挥激励作用,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本激励计划配套 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废止。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涉及剩余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 33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终止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归属,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激励计 划的终止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此外,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此外,公司已承诺自本次终止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终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 勤勉尽职。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 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终止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c73bcc-9bbf-479f-94c3-fe87f1a69350.PDF ─────────┬──────────────────────────────────────────────── 2026-04-24 19:05│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105 号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3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舜禹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舜禹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 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舜禹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舜禹股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舜禹股份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舜禹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舜禹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ba6c6e2-d9fc-4254-bfa4-fe7b4da77069.PDF ─────────┬──────────────────────────────────────────────── 2026-04-24 19:05│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1 幢 10 层 1001-1至 1001-26号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100037) 025 httpEs-://www.rsm.global/ 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mail:bj@rsmchina.com.cn 容诚专字[2026]230Z0103号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3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舜禹股份管理层编制 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 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舜禹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舜禹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舜禹股份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舜禹股份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舜禹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舜禹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2de9ea7-d907-4b05-bb8f-702877ce9f3b.PDF ─────────┬──────────────────────────────────────────────── 2026-04-24 19:05│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舜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报告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 份”、“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舜禹股份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00万股,发行价格 20.9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6,147.88万元,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9.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48.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 023]230Z018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3 年 8月,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黄山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 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相应监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舜禹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46580800003398 184.51 合肥双凤支行 舜禹股份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00596798966600000081 425.29 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 舜禹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58010078801400004060 3.69 公司合肥分行 舜禹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499030100100408786 3,113.15 屯溪路支行 舜禹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551905624810666 193.01 望湖城支行 合计 3,919.66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3,748.5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321.19 其中: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4,086.34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净额 1,573.88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44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4,019.6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19.66 现金管理金额 20,100.00 四、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86.34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321.19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渠道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建设,重新调整“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实 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研发课题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披 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舜禹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104号)。报告认为:舜禹股份 2025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舜禹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舜禹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 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 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舜禹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舜禹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df2806-75c8-40f5-9049-e234c84e9efd.PDF ─────────┬──────────────────────────────────────────────── 2026-04-24 19:05│舜禹股份(30151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舜禹股份(30151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f1709ee-126c-4ae6-afcd-6022c5c71f8f.PDF ─────────┬──────────────────────────────────────────────── 2026-04-24 19:05│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舜禹股份(3015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bc0fc7f-331e-420c-a270-22a38f4e70b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舜禹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161.PDF ─────────┬──────────────────────────────────────────────── 2026-04-25│舜禹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171.PDF ─────────┬──────────────────────────────────────────────── 2025-10-29│舜禹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524.PDF ─────────┬──────────────────────────────────────────────── 2025-08-29│舜禹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250.PDF ─────────┬──────────────────────────────────────────────── 2025-04-28│舜禹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6625.PDF ─────────┬──────────────────────────────────────────────── 2025-04-28│舜禹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6509.PDF ─────────┬──────────────────────────────────────────────── 2024-10-25│舜禹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480.PDF ─────────┬──────────────────────────────────────────────── 2024-08-27│舜禹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1906.PDF ─────────┬──────────────────────────────────────────────── 2024-04-25│舜禹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718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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