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22 上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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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 │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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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 │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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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14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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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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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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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上大股份(301522):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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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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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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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 │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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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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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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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57b0bd9-4d19-4625-884b-0f4259aca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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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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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大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于 2026年 5月 9日对上大股份的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前,中金公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供公司,提前要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内容并参加。本次培训于 2026 年 5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进行,通过现场和线上远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持续督导培训中,中金公司围绕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股份变动、现场检查、投资者保护等持续督导关注事项,结合法规要求
、案例讲解等维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2、股份变动管理、股份回购、短线交易等的相关监管法规内容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3、现场检查的相关要求、内容及方法;
4、投资者保护相关监管法规内容。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中金公司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
通过本次培训,上大股份上述人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股份变动、现场检查、投资者保护等监管法律法规的
熟悉和理解,有助于上市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893eecd-9557-43ec-8aad-b1a0801a19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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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1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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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 15:00—17:00在全景
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
.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高圣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徐志博先生,财务总监张建改女士,独立董事姚俊臣
先生以及公司保荐代表人白东旭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业绩说明会召开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58294e2-daef-446f-8574-be3045a6c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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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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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7515d10-2171-4eec-a1b9-9fe0775af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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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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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11ea883-7b38-442d-8e4f-fb0350a71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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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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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和健全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3)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其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
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的30%。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提出现金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则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
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独立董事认为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抵偿其占用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4)公司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475c800-13e9-4c17-80e1-52a84ea1d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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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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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 2023年第 57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证监许可﹝2024﹞925号)《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截止2024年 10月 11日,公司实际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966,
66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610,668.96 元,扣除承销费用 54,716,981
.13 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36,390,370.7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8,503,317.
0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92,966,66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55,536,650.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前汇入上大股份开立的账户中,具体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支行 1019436644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支行 13050165840800006357
金额(元)
100,000,000.0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西路支行
中信银行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交通银行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75180188000199367
8111801012501247838
13839600001300022332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支行 0406001929300698163 84,893,687.83
合计 584,893,687.83
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 36,390,37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 0.01 元。原因系实际发生发行费用不
含税金额较验资报告披露的预估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减少 0.01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应募集资金净额 548,503,317.04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 584,893,687.83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7,223,822.75
减: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236,951,369.7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3,614,187.46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81,934,314.47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36,253,210.69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26,145,157.65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末余额 90,000,000.00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145,157.65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
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整体安排,为更好地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意在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延长建设期,并增加一处实施地点,新增
的实施地点位于清河经济开发区内,紧邻公司现有土地。项目实施主体不变,仍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7年底。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181,934,314.47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16,498,493.7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置换完毕。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88号)。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
权并签署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一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3,614,187.46 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0,000,000.00 元进行现金管理,详
情如下:
受托人 银行账户 受托理财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265840800000011 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清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265840800000011 大额存单
限公司清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98
138899999603000004160
司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天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银行账户
限公司清河支行 130502658408000000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265840800000011
限公司清河支行 13889999960300000416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受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受托理财名称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5/7/22 2026/1/22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5/12/23 2026/3/23
结构性存款 98
30,000,000.00 2025/12/15 2026/3/23
天
受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
额 起始日期
40,000,000.00 2025/7/22
20,000,000.00 2025/12/23
30,000,000.00 2025/12/15
90,000,000.00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2026/1/22
2026/3/23
2026/3/23
中国建设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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