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22 上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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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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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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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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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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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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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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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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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 │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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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20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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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48 │上大股份(301522):关于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 │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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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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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致: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1-88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年 6月 1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中和上大航空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
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日 14 点 00分在河北省邢台
市清河县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栾东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
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70 名,代表股份 182,726,434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9.137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
。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
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2%;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04%;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04%;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63%;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6%;反对 1,681,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00%;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42%;反对 1,681,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26%;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2%;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04%;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04%;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63%;弃权 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2%。
上述议案第(一)、(二)、(三)项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以
上通过。上述议案第(一)、
(二)、(三)项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表决。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
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5c3ef6e8-4a89-4323-ac69-be1fafe4d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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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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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3a1c386-659d-436c-8058-e82927cf1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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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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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6日 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名,其中董事刘京育、赵曰健,独立
董事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
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58人变更为 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9
万股变更为246.9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次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圣勇、郑险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6年
7月 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7名激励对象授予 246.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圣勇、郑险峰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b9bf2092-1313-4266-b851-41fd18681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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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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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909bc4e-64fd-43b1-9a68-65e2d9b15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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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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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12月 17
日至 2026年 6月 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有 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述 5名核查对象中,1名核查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
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前述5名核查对象沟通确认,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
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同时,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
取消前述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的 1名核查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
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4610b85-ea20-4a32-8887-7b5e35913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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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
│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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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调整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
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
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58人变更为 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2.9万股变
更为 246.9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未超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
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均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发生
《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号》和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鉴
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年 7月 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6.9万股,授予价格为 14.41元/股。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5d4131d-3fa5-4c97-a64d-034f97ba98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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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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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8人变更为 57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252.9 万股变更为 246.9万股。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8 人变更
为 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2.9万股变更为 246.9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3、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6 年 6月 28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 7月 6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5、2026年 7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
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8 人变更为 57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2.9万股变更为
246.9万股。同意确定以 2026年 7月 6日为授予日,向 57名激励对象授予 246.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
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
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58 人变更为 57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2.9 万
股变更为 246.9万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本次激励计划
(万股) 的比例 草案公布日股本
总额的比例
1 高圣勇 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 30.3 12.27% 0.08%
2 郑险峰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工程师、 10.8 4.37% 0.03%
总工艺师
3 王艳华 副总经理 10.8 4.37% 0.03%
4 杨清凯 副总经理 10.8 4.37% 0.03%
5 徐志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8 4.37% 0.03%
6 张建改 财务总监 10.8 4.37% 0.03%
7 杨洪雷 副总经理 10.8 4.37% 0.03%
8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共 50 人) 151.8 61.48% 0.41%
合计 246.9 100.00% 0.6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注 3: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董事会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注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
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随着本次授予的进行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fc6d02c4-d701-423c-a2d2-69f604ebd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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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8│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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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 9:15-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
点: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0人,代表股份 182,726,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98,8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7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人,代表股份 83,896,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6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66人,代表股份 15,976,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2,8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4 人,代表股份 3,096,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7%。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2%;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04%;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04%;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63%;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6%;反对 1,681,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00%;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42%;反对 1,681,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26%;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2%;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04%;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04%;反对 1,68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63%;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陈帅律师、赵坤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cbac0d7b-01ec-48dc-896b-2794a610a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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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2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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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925号),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96.6667万股
,并于 2024年 10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和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近日与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
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
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
订保荐协议之日起,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华泰联合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温贝贝先生、张一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督导工
作。
公司对中金公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db2d38a-dff4-4f9a-ba06-8af3c376a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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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48│上大股份(301522):关于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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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3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特定股东姚新春计划自 2026年 3月 31日至 2026年 6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50%)。公司股东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 1号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自 2026 年 3 月 31 日至2026 年 6 月 29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35%)。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圣勇,职工代表董事
郑险峰,副总经理王艳华,副总经理杨清凯,原董事、副总经理李爱民,原副总经理卢国海计划自 2026年 3月 31日至 2026年 6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70%)。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姚新春、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高圣勇、郑险峰、王艳华、杨清凯、李爱民、卢国海在减持期间
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姚新春 合计持有股份 1,160.0000 3.1194 1,160.0000 3.11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0.0000 2.0437 760.0000 2.04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 1.0757 400.0000 1.0757
员工战略 合计持有股份 176.3966 0.4744 176.3966 0.4744
配售资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3966 0.4744 176.3966 0.4744
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高圣勇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 0.1345 50.0000 0.13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500 0.0437 16.2500 0.04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500 0.0908 33.7500 0.0908
郑险峰 合计持有股份 16.0000 0.0430 16.0000 0.04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500 0.0128 4.7500 0.01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500 0.0303 11.2500 0.0303
王艳华 合计持有股份 498.0000 1.3392 498.0000 1.33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0000 0.3550 132.0000 0.35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6.0000 0.9842 366.0000 0.9842
杨清凯 合计持有股份 28.0310 0.0754 28.0310 0.07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810 0.0451 16.7810 0.04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500 0.0303 11.2500 0.0303
李爱民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0 0.0941 35.0000 0.09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500 0.0437 16.2500 0.04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00 0.0504 18.7500 0.0504
卢国海 合计持有股份 31.0000 0.0834 31.0000 0.08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000 0.0229 8.5000 0.02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 0.0605 22.5000 0.0605
注 1:公司股东高圣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通过嘉兴上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上大”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 股;郑险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 股;王艳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80,000 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
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80,000 股;杨清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通过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310 股(该间接持有股份数量系按照份额占比和资管计划总持股数推算的持股数,此股
数会随着资管计划投资管理需要和资管计划赎回进度等出现变化,特此说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0,310股;李爱民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50,000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卢国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通过嘉兴上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0,000股。注 2: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
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
,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截至目前,公司股东姚新春、高圣勇、郑险峰、王艳华、杨清凯、李爱民、卢国海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不得低于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姚新春、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高圣勇、郑险峰、王艳华、杨清凯、李爱民、卢国海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fbd04701-0913-4cc8-8d43-8c36f85157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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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48│上大股份(30152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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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公司
于 2026年 6月 18日至 2026年 6月 28日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
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及拟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f02ebea5-1a2b-4df2-9a9a-cc59571e12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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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上大股份(30152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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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7日 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董事刘京育、赵曰健、张阳阳,独立董事姚俊臣、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栾东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制定了《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圣勇、郑险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中和上大
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圣勇、郑险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
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
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圣勇、郑险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9793d99-df41-4d31-b23c-00858b12b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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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上大股份(30152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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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
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563fcdc-2396-4e22-9fd5-0cb95aa6f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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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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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向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如下表所示:
归属 业绩考核目标
安排 A 档 B 档 C 档
公司归属系数100% 公司归属系数90% 公司归属系数80%
第一个归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属期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 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率不低于10% 不低于9% 不低于8%
第二个归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属期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 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率不低于20% 不低于18% 不低于16%
第三个归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
属期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 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率不低于30% 不低于27% 不低于24%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
)档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
效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可归属系数 1 0.8 0.6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层面
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
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资本运营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资本运营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ca0149b-fbfd-46af-9bfc-f3a843ea0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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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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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188d927-3803-4630-8346-a4a8f5c0b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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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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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a5a8a96-97e0-4e04-b919-e6398ef3fe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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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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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c9e3997-2d89-4da6-8512-4e5190ef23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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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45│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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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a903dd5-e4d6-4492-90c2-398f9da2c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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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4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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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583fa70-b62d-463d-a308-3b97d100f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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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56│上大股份(301522):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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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0334ae0-0090-4675-b132-a078619fd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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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56│上大股份(3015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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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53741e6-0b6e-41ae-934e-217f301747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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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54│上大股份(30152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大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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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大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f2c617a-f7dd-46d1-a8d6-ea1de0387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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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6│上大股份(301522):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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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股东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 2026年 5月 26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6.10元/股。
2、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
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26.10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共 29名,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 19,130,000股,对应有效认购倍数为 1.22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 25名,拟受让股份总数为 15,700,000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70694da-1d49-48d8-a485-47d64f7f6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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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6│上大股份(3015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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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具体内容
为: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3 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7,186.6667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14.63万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7.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预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预案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1,8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65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直接或间接持股的现任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
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运营部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 16号
咨询联系人:徐志博
咨询电话:0319-8178099
传真电话:0319-817809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19b2de9-b413-4cae-90b7-9dafe5c55b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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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56│上大股份(301522):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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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受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股东中航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或“中航重机”)委托,组织实施本次上大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
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航证券
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航证券已经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航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航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事宜的承诺函》。中航证券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
,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
(二)核查情况
1、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34146R
成立日期 1996-11-14
法定代表人 冉兴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机场路 16 号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经营管理、军民共用液压件、液压
系统、锻件、铸件、换热器,飞机及航空发动机附件、汽车零备件的研
制、开发、制造、修理、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
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
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兼营液压、锻件、铸件、换热器技术开发、
转让、咨询服务、物流、机械冷热加工、修理修配及检验检测服务;计
量技术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
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智
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激光增材产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核查出让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出让方工作人员访谈,中航重机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
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中航重机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3)中航重机为上大股份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上大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减持窗口期的规定。
(4)中航重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5)中航重机本次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6)中航重机为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中航重机本次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航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符合《询价转
让和配售指引》第九条规定的:“(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
(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
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2a8d3042-ccd5-4a7b-930d-a250f13f8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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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56│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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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参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
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22%;
3、本次询价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
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3.45%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中航重机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
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5,7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22%,占出让方所持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31.40%,转让原因为自
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 转让原因
(股) 比例 比例
中航重机股份 15,700,000 4.22% 31.40% 自身资金需求
有限公司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航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
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 年 5月 25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大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申购的报价结束后,中航证券将对有效申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
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
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5,700,000股时,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总股数少于 15,700,000股,则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认购价格作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航证券
联系人:中航证券资本市场总部
联系邮箱:ecm@avicsec.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59562482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
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
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
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c3b90040-24a6-4893-87f9-4cd4176e1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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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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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
公司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 8月 23日;
3、法定代表人:栾东海;
4、注册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 16号;
5、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壹佰捌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46652950774;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70e7904-2cea-4f7e-974f-d03af639f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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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上大股份(3015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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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c9a12a0-160c-4efd-97bc-c46fed331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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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上大股份(3015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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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ddf4d6f-6920-4cf7-a25c-e5b5dbfc6c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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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7│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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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8363ab2-48f3-45d2-afa0-1b8aaa6a4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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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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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57b0bd9-4d19-4625-884b-0f4259aca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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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上大股份(301522):中金公司关于上大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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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大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于 2026年 5月 9日对上大股份的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前,中金公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供公司,提前要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内容并参加。本次培训于 2026 年 5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进行,通过现场和线上远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持续督导培训中,中金公司围绕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股份变动、现场检查、投资者保护等持续督导关注事项,结合法规要求
、案例讲解等维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2、股份变动管理、股份回购、短线交易等的相关监管法规内容及违规被处罚案例;
3、现场检查的相关要求、内容及方法;
4、投资者保护相关监管法规内容。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中金公司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
通过本次培训,上大股份上述人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股份变动、现场检查、投资者保护等监管法律法规的
熟悉和理解,有助于上市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893eecd-9557-43ec-8aad-b1a0801a19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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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1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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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 15:00—17:00在全景
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
.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高圣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徐志博先生,财务总监张建改女士,独立董事姚俊臣
先生以及公司保荐代表人白东旭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业绩说明会召开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58294e2-daef-446f-8574-be3045a6c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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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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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7515d10-2171-4eec-a1b9-9fe0775af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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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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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11ea883-7b38-442d-8e4f-fb0350a71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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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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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和健全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3)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其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
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
的30%。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提出现金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则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
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独立董事认为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抵偿其占用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4)公司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475c800-13e9-4c17-80e1-52a84ea1d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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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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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
员会 2023年第 57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证监许可﹝2024﹞925号)《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截止2024年 10月 11日,公司实际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966,
66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610,668.96 元,扣除承销费用 54,716,981
.13 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36,390,370.7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8,503,317.
0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92,966,66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55,536,650.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前汇入上大股份开立的账户中,具体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支行 1019436644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支行 13050165840800006357
金额(元)
100,000,000.0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西路支行
中信银行石家庄广安大街支行
交通银行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75180188000199367
8111801012501247838
13839600001300022332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支行 0406001929300698163 84,893,687.83
合计 584,893,687.83
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 36,390,37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 0.01 元。原因系实际发生发行费用不
含税金额较验资报告披露的预估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减少 0.01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应募集资金净额 548,503,317.04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 584,893,687.83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7,223,822.75
减: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236,951,369.7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3,614,187.46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81,934,314.47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36,253,210.69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26,145,157.65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末余额 90,000,000.00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145,157.65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
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整体安排,为更好地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意在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延长建设期,并增加一处实施地点,新增
的实施地点位于清河经济开发区内,紧邻公司现有土地。项目实施主体不变,仍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7年底。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181,934,314.47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16,498,493.7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置换完毕。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88号)。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
权并签署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一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3,614,187.46 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0,000,000.00 元进行现金管理,详
情如下:
受托人 银行账户 受托理财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265840800000011 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清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265840800000011 大额存单
限公司清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98
138899999603000004160
司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天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银行账户
限公司清河支行 130502658408000000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3050265840800000011
限公司清河支行 13889999960300000416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受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受托理财名称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5/7/22 2026/1/22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5/12/23 2026/3/23
结构性存款 98
30,000,000.00 2025/12/15 2026/3/23
天
受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
额 起始日期
40,000,000.00 2025/7/22
20,000,000.00 2025/12/23
30,000,000.00 2025/12/15
90,000,000.00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2026/1/22
2026/3/23
2026/3/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清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清河支行
13050265840800000011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5/7/22 2026/1/22
13050265840800000011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5/12/23 2026/3/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98
138899999603000004160 30,000,000.00 2025/12/15 2026/3/23
司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天
合计 90,000,000.0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全建成并投入运营,因此暂未产生经济效益,无法进行单独
的效益核算。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待项目完工并正式投产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其实现效益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附表 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6年 4月 2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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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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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上大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59cd1ca-739d-4bc6-bf04-7d541d423c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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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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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bf3ab8d-7953-4203-91f3-d5b5f21e8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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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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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ddcffd6-e24a-4df6-9601-436254c39a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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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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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75f1144-e3a0-430a-b04a-d05dc3949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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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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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15fe2ed-f2be-4f62-b694-755fc91fe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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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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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891e2ae-00f1-4925-88a5-f50e3ef6a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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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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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中
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3874b46-3e1f-487a-a6d9-0884297ec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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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大股份(30152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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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5fb0c96-35fd-4479-a060-db978f0f1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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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5│上大股份(30152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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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190 号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大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上大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大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de7a16-a09c-4982-9f4d-63c81947a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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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5│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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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6027bf-d948-4ea7-bb5e-e181434e0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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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5│上大股份(301522):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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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301522):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b653dc-883d-4bcd-87c7-e3bb5982e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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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4│上大股份(30152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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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
经营成果,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5 年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8,857,562.91元,具体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元) 备注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14,455,440.30 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
以“-”号填列) 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4,402,122.61 存货跌价准备
以“-”号填列)
合计 -18,857,562.91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
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4,455,440.3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经测试,本期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4,402,122.61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8,857,562.9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81b7be-c874-4210-b201-5873b47079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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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4│上大股份(30152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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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姚俊臣、
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姚俊臣、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的任职经历
以及各自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8afca8-2fff-4899-8e31-c8f3852cc02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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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上大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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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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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上大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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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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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上大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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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4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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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上大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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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0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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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上大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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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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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上大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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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2-25/1222627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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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上大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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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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