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25 儒竞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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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0 │儒竞科技(301525):国泰海通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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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0 │儒竞科技(301525):国泰海通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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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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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儒竞科技(3015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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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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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儒竞科技(301525):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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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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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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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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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 │个归属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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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0│儒竞科技(301525):国泰海通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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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国泰海通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f7bb095-84f7-44fc-a7a9-a332753ef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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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0│儒竞科技(301525):国泰海通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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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国泰海通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cc82490-7344-46a6-aa8e-9d5eefa5b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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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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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
026年 5月 22 日下午14:30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弄 B5栋 12楼儒竞科技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提案 5.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提案 5.00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除提案5.00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本次股东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拟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 1),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
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5月 20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弄 B5栋 12楼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邮编:200438;电话:021-6181199
8;电子邮件方式:公司电子邮箱 ir@ruking.com。
(5)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6年 5月 20日 17:00止
3、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弄 B5栋 12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娟
(2)联系电话:021-61811998
(3)传真:021-61248868
(4)邮箱:ir@ruking.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51ca86-de86-4ae1-bd13-c87228313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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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儒竞科技(3015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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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无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及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是指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八条 若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
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发放时间、方式按照经审议通过的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津贴)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津贴)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津贴)数据,作为公司薪酬(津贴)调整的参
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津贴)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部门机
构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58d072-3767-41b9-8a09-977db9382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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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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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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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儒竞科技(301525):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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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内部控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8cc021-6ce7-43c3-bfe0-2f2c14cad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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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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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军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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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儒竞科技(301525):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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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
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 2026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如有)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期
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f7167a-d7e9-45c7-acdb-d6ce1dc886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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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儒竞科技(30152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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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5,436,063.92元,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025,926.88元后,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62,361,181.44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9,471,954.7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9,471,954.75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5年度
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当期利益与
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截至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1
1,768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293,530.40 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股,本年度不送红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 132,036,47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
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2025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7,724,707.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7%。其中包括:(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31,176.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年 9月 30日实施完毕);(2)
截至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11,768股,以此计算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28,293,53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7,724,707.20 51,871,472.4 42,440,29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436,063.92 168,255,440.74 216,378,428.1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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