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25 儒竞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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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52│儒竞科技(301525):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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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8.70 元/股调整为 38.50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 235.77
94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1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
核查意见。
2、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24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9.15 元/股调整为 38.70 元/股;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9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8.70 元/股调整为 38.50 元/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法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分红方案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
股派息金额为 0.20 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38.70 元/股-0.20 元/股=38.50 元/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一)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二)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cf107292-8293-452b-809a-6b7519751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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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50│儒竞科技(30152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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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3459a9fa-8b2a-41ad-91f2-4dafea37e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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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5│儒竞科技(301525):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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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卜卫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新增实施主体根据各自研究方向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宜,未改变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不构成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儒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125e9d1-cfad-4dc8-9177-221a21696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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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4│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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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16cfdd6-254d-499b-af3b-d0ecfa22a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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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1│儒竞科技(30152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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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5 人(其中董事廖原先生、独立董事赵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淮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38.70 元/股调整为 38.50 元/股。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雷淮刚、邱海陵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
不变的前提下,对新增实施主体根据各自研究方向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与技术,围绕行业发展趋
势和市场需求,依托国内制造优势及运营经验,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而进行的海外生产基地布局,符合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
、业务发展方向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和海外服务能力,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从而进一
步开拓海外市场和更好地服务客户,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和
地位,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由于本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
事会同意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政府审批程序、
组织实施及建设、超募资金管理及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等。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并同意公司投资设立的儒竞科技(泰国)有限公
司(拟用名,名称以最终登记注册为准)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项存放用于本次项目的募
集资金,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儒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2,378.00 万元及相应存款
利息(实际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的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
借款发生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a18d64a2-d895-4dae-b1d3-41606008f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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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0│儒竞科技(301525):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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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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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0│儒竞科技(30152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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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5d288e66-711a-4ddb-93d2-62d281530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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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0│儒竞科技(3015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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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c99ec8af-f0eb-4f68-97af-00907b8d7c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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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37│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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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4cf992f-29b9-4ffe-92c3-8bf9b5a06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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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37│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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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3969d9ba-538c-4dcb-89ba-03f02ebb6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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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37│儒竞科技(30152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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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762b844-7073-4f10-93f5-ed9fd2e2a0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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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37│儒竞科技(30152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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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f5e7cb0-1501-4d2e-9ce1-3772b3b80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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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8:07│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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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年 11月 1
3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参加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4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
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文字互动的形式举办,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雷淮刚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厉昊超女士,独立董事朱军生先生。最
终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16:00 前将有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 ir@ruking.com,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6ca495d1-b76f-417a-9409-473568f3c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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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儒竞科技(301525):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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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
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
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
税),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94,311,76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862,353.60 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分红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符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311,7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1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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