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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29(福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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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29 福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3 18:07 │福赛科技(301529):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0-10 19:48 │福赛科技(301529):中信建投关于福赛科技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 │2025-10-10 19:48 │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 ├─────────┼──────────────────────────────────────────────┤ │2025-09-19 18:12 │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 │2025-09-19 16:44 │福赛科技(301529):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 │2025-09-18 18:56 │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 │2025-09-18 18:55 │福赛科技(301529):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 │2025-09-08 19:22 │福赛科技(3015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8 19:22 │福赛科技(301529):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1 19:55 │福赛科技(301529):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 ─────────┬──────────────────────────────────────────────── 2025-10-13 18:07│福赛科技(301529):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870,775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权利 。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870,775 股后的 83,966,435 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如下: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0,075,972.20 元/84,837,210 股×10 股=1.187683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1187683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 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 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837,210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 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870,775 股后的 83,966,4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75,972.2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9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870,7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持有的 870,775 股后的 83,966,435 股为基数。 3、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0,775.00 股后的 83,966,4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 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10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账户 名称 1 36****681 殷敖金 2 36****150 陆文波 3 36****411 金乐海 4 36****203 杨宏亮 5 80****332 芜湖欣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0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 2号 咨询联系人:潘玉惠、聂阳 咨询电话:0553-5963555 传真电话:0553-594953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 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数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如下: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0,075,972.20 元/84,837,210 股×10 股=1.187683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1187683 元/股。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811da189-107b-42fa-85a9-0ae92824e593.PDF ─────────┬──────────────────────────────────────────────── 2025-10-10 19:48│福赛科技(301529):中信建投关于福赛科技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福赛科技(301529):中信建投关于福赛科技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65121823-9b61-45fc-b103-e82ddbfa7ef8.PDF ─────────┬──────────────────────────────────────────────── 2025-10-10 19:48│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 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b18df019-1cf9-4895-a198-2b3a90531865.PDF ─────────┬──────────────────────────────────────────────── 2025-09-19 18:12│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25年 9月 19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72.08元/股。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72.08元/股。 (二)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截止时间不晚于 2025年 9月 24日。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先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询价转让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044fd76e-0a2f-4eb0-a3d5-dfa964948c19.PDF ─────────┬──────────────────────────────────────────────── 2025-09-19 16:44│福赛科技(301529):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持有本公司 6,130,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256%)的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毅达”)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2,1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494%,占剔除公司当时披露 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高新毅达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高新毅达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元) 高新毅达 集中竞价交易 2025/7/9- 38.18 818,200 0.96 2025/7/22 大宗交易 2025/7/14- 51.46 1,680,000 1.98 2025/8/29 合 计 / / 2,498,200 2.94 注:1.表格中占比数据均按照最新披露公司总股本(即 84,837,210 股)计算。 2.高新毅达当前持有股数 3,631,807 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33%。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高新毅达 合计持有股份 6,130,007 7.23 3,631,807 4.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30,007 7. 23 3,631,807 4.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以 84,837,210 股计算。 2.高新毅达当前持有股数 3,631,807 股,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33%。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高新毅达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高新毅达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价格根 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4.截至本公告日,高新毅达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高新毅达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高新毅达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50780cc2-2339-4273-a4f4-e727f2f76110.PDF ─────────┬──────────────────────────────────────────────── 2025-09-18 18:56│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持股 5%以上股东陆体超,陆体超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38%;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 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 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9月 18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陆体超 5,871,700 6.9211%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陆体超为公司 5%以上股东。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 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将严格履 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7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38%,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拟转让 拟转让股份数 占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比例(截至 转让原因 股东名 量(股) 比例 2025 年 9 月 18 日) 称 陆体超 1,700,000 2.0038% 28.9524% 自身资金需求 本次询价转让一方面由于陆体超自身资金需求需要;同时,通过询价转让,有利于公司吸引更多的专业投资机构,特别是吸引更 多的长期投资机构,有助于公司改善股东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能力。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 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 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 ,中信建投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 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申购报价单》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邮箱或专 人送达时间(若既邮件又派专人送达了《申购报价单》,以中信建投证券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收到的有效《申购报价单》为准)由先 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700,000 股时,累计有效申 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1,700,000 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部门:中信建投证券股权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ecm@csc.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56051599、010-56051594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询价转让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 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1e7b8586-639c-42ef-97ab-b561c8d08303.PDF ─────────┬──────────────────────────────────────────────── 2025-09-18 18:55│福赛科技(301529):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受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股东陆体超 (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福赛科技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询 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建投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 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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