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33 威马农机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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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0 │威马农机(30153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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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0 │威马农机(3015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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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5:42 │威马农机(30153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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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0 │威马农机(3015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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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2 │威马农机(301533):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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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2 │威马农机(3015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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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2 │威马农机(30153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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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 │威马农机(30153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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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 │威马农机(30153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威马农机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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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50 │威马农机(30153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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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0│威马农机(30153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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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Novus PerformanceProducts, LLC(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美国子公司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美国全资子公司Novus Performance Products, LLC与 Front Line Sales, Inc.已签订《转租合同》。美国子公司承租位
于伊利诺伊州内珀维尔市 Corporate Drive2012号大楼 132单元约 23,979平方英尺场地当作仓库及办公室,具体位置以租约描述为
准;主要用于存放公司各类产品机械,租赁期限为 2026年 6月 1日至 2030年 8月 31日。
为保证美国子公司相关业务开展顺利,经交易双方协商,由公司作为国内主体对美国子公司作为承租方在转租合同项下对转租方
所负金钱债务提供一般保证,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00美元。本次担保将作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之一,担保期限以公司与
Front Line Sales, Inc.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6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
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ovus Performance Products, LLCEntity ID Number:N060688
注册地:675 N Barker Rd Ste 300 Brookfield, WI 53045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成立日期:2023年 11月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微耕机、扫雪机、清洗机、水泵、发电机组产品销售、品牌推广。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
美国子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12月(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
审计)
营业收入 6,418,166.15 12,484,536.14
利润总额 -8,872,866.53 439,169.64
净利润 -8,872,866.53 439,169.64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 2026年 3月 31日(未
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885,430.62 27,748,057.01
负债总额 17,448,692.65 22,949,773.95
净资产 4,436,737.97 4,798,283.06
资产负债率 79.73% 82.71%
注:美国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尚未签订,拟签署的担保文件为英文版本,以下主要内容翻译为中文如下:
“本公司担保函(以下简称“本担保函”)由以下三方于文末所载签署日期签订:转租方(“转租方”):Front Line Sales,
Inc.
承租方(“承租方”):Novus Performance Products, LLC担保方(“担保方”):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条款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务
本担保函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方在转租合同项下对转租方所负的金钱债务,以实际发生且未支付的金额为限,包括:转租合同
中明确约定由承租方向转租方支付的基础租金、额外租金、公共设施费用及其他费用;合理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但须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该等费用在转租主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且有管辖权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予以支持。
第二条 担保方式
担保方在本担保函项下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
若承租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转租方必须先依据主合同对承租方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取得有管辖权法院确认承租方违约
及付款义务的生效判决 / 裁决后,方可要求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
否则,担保方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先诉抗辩权。
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方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 承租方下落不明连续三十(30)日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 人民法院已受理承租方的破产案件;
(3) 担保方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第三条 担保范围及限额
(一)担保范围
担保方根据本担保函提供一般保证,担保范围为承租方在转租合同项下对转租方所负金钱债务,以实际发生且未支付金额为限,
包括但不限于:转租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基础租金、额外租金、公共设施费及其他费用;第一条所述的合理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二)担保责任排除
担保方的担保责任不包括以下内容:
转租合同终止后产生的任何义务;
任何间接损失或惩罚性赔偿;
未经担保方书面同意变更转租合同导致责任扩大的部分;
非金钱债务(仅最终转化为确定金钱赔偿且发生在主合同终止前的部分属于担保范围)。
担保方承担的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 400,000美元。
年度担保费率为 0.1%,由承租方支付。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自本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之日止。
债务分期履行的,担保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未经担保方书面同意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担保方对扩大部分不承担责任。第五条 担保责任的履行
转租方须先取得针对承租方的生效判决 / 裁决。
转租方可向担保方发出书面通知。
担保方应在收到通知及生效法律文书后 30日内履行付款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公司为美国子公司在相关协议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和责任提供一般保证,是协议各方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作为交易整体安排
的一部分而展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上述协议的达成、履约和后续业务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担保文件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
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40 万美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0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担保
事项生效后,公司将关注后续交易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担保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00dcf09-87e0-4948-ad41-97be94424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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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0│威马农机(3015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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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9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表决董事 7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 7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次公司为美国子公司Novus Performance Products, LLC在相关协议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和责任提供一般保证,是协议各方在互
相协商的基础上,作为交易整体安排的一部分而展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上述协议的达成、履约和后续业务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担保文件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
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076adca-3717-49c5-8164-e679998ba6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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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5:42│威马农机(30153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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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威马农机”)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现就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序 委托方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 收益金额
号 类型 (万元) 益率 (元)
1 威马农机 中国光大银行 2026年挂钩汇 保本 4,000 2026年 4月 2026年 5 1.7% 56,666.67
股份有限公司 率对公结构性 浮动 30日 月 30日
存款定制第四 收益
期产品 926 型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理财产品全部本金与收益已经
返还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序 委托方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是否到
号 (万元) 收益率 期赎回
1 威马农机 中国光大银 2026年挂 保本浮动收 4,000 2026年 3月 2026年 4 1.6% 是
行股份有限 钩汇率对公 益型 30日 月 30日
公司 结构性存款
定制第三期
产品 1006
2 威马农机 中国光大银 2026年挂 保本浮动收 4,000 2026年 4月 2026年 5 1.7% 是
行股份有限 钩汇率对公 益型 30日 月 30日
公司 结构性存款
定制第四期
产品 926
3 威马农机 中国光大银 2026年挂 保本浮动收 8,000 2026年 3月 2026年 6 1%/1.65% 未到期
行股份有限 钩汇率对公 益型 30日 月 30日 /1.75%
公司 结构性存款
定制第三期
产品 998
4 威马农机 中国工商银 中国工商银 保本浮动收 8,000 2026年 4月 2026年 10 1%~2% 未到期
行股份有限 行区间累计 益型 1日 月 8日
公司重庆高 型法人人民
科技支行 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专
户型 2026
年第 186 期
D款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授权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16,000万元,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35,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赎回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0bb9718-16c7-45f4-a3dc-b7e19f561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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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0│威马农机(3015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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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80,15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98,306,7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80,150 股后的股本 97,126,550股为基数
,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9,137,965.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29,137,965.00 元÷98,306,700股×10=2.96398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296398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63985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98,306,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80,
150股后的股本 97,126,55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9,13
7,965.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
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
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306,7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80,150 股后的 97,126,55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3.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
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分红将于 2026年 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80,15
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97,126,550 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9,137,965.00 元。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9,13
7,965.00 元÷98,306,700 股×10=2.96398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
比例=0.2963985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63985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
持价格相应调整为28.40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调整前的每股发行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28.
70元/股-0.2963985元/股≈28.4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
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帅、刘施宏
咨询电话:023-47633879
传真电话:023-47633879
八、备查文件
1、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43d123d-5de8-4678-96bd-eead3e70d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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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2│威马农机(301533):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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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301533):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4acfff9a-0c5d-4f38-b5a9-39cc5da4e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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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2│威马农机(3015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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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3015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fccdf2b-845c-45f3-a2c2-af91562ff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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