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35 浙江华远 更新日期:2025-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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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22 │浙江华远(30153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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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22 │浙江华远(30153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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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4 │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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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1 │浙江华远(30153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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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0 │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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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9 │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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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9 │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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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5 │浙江华远(30153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
│ │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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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5 │浙江华远(30153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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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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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22│浙江华远(30153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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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
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浙江华远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4,118股,于 2025年 3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425,294,118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59,901,02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08%。有流通限制或
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5,393,09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92%。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
数量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893,09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0.9154%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 9月 29日上市流
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
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893,
09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15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3,893,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5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5,632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3,893,095 0.9154% 3,893,095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5,393,095 85.92% -3,893,095 361,500,000 8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01,023 14.08% 3,893,095 63,794,118 15.00%
三、总股本 425,294,118 100.00% - 425,294,118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
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9d37314b-ba5f-49b9-a64c-b4272393fa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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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22│浙江华远(30153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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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632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893,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5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 股,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425,294,118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59,901,02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08%。有流通
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5,393,09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92%。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
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3,893,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154%。上
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上市流
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
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893,0
9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15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月 29日(星期一)。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3,893,09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15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5,632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3,893,095 0.9154% 3,893,095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5,393,095 85.92% -3,893,095 361,500,000 8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01,023 14.08% 3,893,095 63,794,118 15.00%
三、总股本 425,294,118 100.00% —— 425,294,118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
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a044d15-147e-40de-a767-d2db77c0c1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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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4│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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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浙江
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
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浙江华远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陈相君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浙江华远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常见问题,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减持规范等,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
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90677402-979c-42fb-8506-45efbca8e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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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1│浙江华远(30153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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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肖斐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
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陈岩,独立董事黄品旭、陈志刚通讯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姜肖斐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非独立董事 LIN-LIN ZHOU 先生和独立董事 KEVIN XIANGLIANGWU先生的离职,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高一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文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选举及推选,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姜肖斐、尤成武、唐朋、陈锡颖、陈岩
召集人:姜肖斐
(2)审计委员会成员:陈志刚、高一飞、刘文艳
召集人:陈志刚
(3)提名委员会成员:黄品旭、陈志刚、尤成武
召集人:黄品旭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高一飞、黄品旭、姜肖斐
召集人:高一飞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会议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陈志刚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3778068e-c0f2-4032-a6ad-ba3a15fce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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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0│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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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33380486-d112-4ba5-b95b-42d41d2f1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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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9│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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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2b1e64e9-c87d-40ea-b158-abc04cc10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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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9│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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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480aa3ab-f5ef-427b-8c6d-7538187d5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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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5│浙江华远(30153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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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
远”、“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华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41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867,060.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168,972.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98,088.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3月 20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3月 2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238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实际
发行结果,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 实施主体
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8500吨汽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浙江华远
车特异型高强
度紧固件项目
合计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69.81 万元,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00.00万元,因
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减。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 累计使用 剩余募集 利息及理财 募投项目预计节
用募集资金 金额(B) 资金本金 收益扣除手 余募集资金
金额(A) (C) 续费后净额 (E=A-B+D)
(D)
年产 28500 26,269.81 22,258.35 4,011.46 21.25 4,032.71
吨汽车特异
型高强度紧
固件项目
注:募投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
除因募投项目结项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尚存有 119.77 万元原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其中 3.08 万
元为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金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完成置换。剩余 116.69 万元,一部分拟用于支付发行手续
费用及其他,现已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一部分拟用于支付印花税,因印花税为一年一结,且必须使用公司纳税专户进行结算,无
法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结算,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此笔费用;另一部分拟用于支付信息披露费用,因根据合同条款尚未满足付款条件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公司拟将上述 116.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149.4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账户
性质
浙江华远汽车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577904579710000 1,503,533.88 活 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州龙湾支行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577904579710000 400,00,000.00 定 期
州龙湾支行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226101042099998 21,301.96 活 期
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存款
行
合计 41,524,835.84
注:上述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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