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35 浙江华远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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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5 │浙江华远(30153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
│ │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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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5 │浙江华远(30153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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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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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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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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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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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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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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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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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 │浙江华远(3015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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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5│浙江华远(30153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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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
远”、“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华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41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867,060.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168,972.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98,088.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3月 20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3月 2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238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实际
发行结果,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 实施主体
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8500吨汽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浙江华远
车特异型高强
度紧固件项目
合计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69.81 万元,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00.00万元,因
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减。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 累计使用 剩余募集 利息及理财 募投项目预计节
用募集资金 金额(B) 资金本金 收益扣除手 余募集资金
金额(A) (C) 续费后净额 (E=A-B+D)
(D)
年产 28500 26,269.81 22,258.35 4,011.46 21.25 4,032.71
吨汽车特异
型高强度紧
固件项目
注:募投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
除因募投项目结项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尚存有 119.77 万元原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其中 3.08 万
元为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金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完成置换。剩余 116.69 万元,一部分拟用于支付发行手续
费用及其他,现已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一部分拟用于支付印花税,因印花税为一年一结,且必须使用公司纳税专户进行结算,无
法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结算,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此笔费用;另一部分拟用于支付信息披露费用,因根据合同条款尚未满足付款条件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公司拟将上述 116.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149.4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账户
性质
浙江华远汽车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577904579710000 1,503,533.88 活 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州龙湾支行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577904579710000 400,00,000.00 定 期
州龙湾支行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226101042099998 21,301.96 活 期
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存款
行
合计 41,524,835.84
注: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差异系原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所致。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
,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
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拟对“年产 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49.4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
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
,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原拟
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资
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年产 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前述事项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79c216b-d68f-47b1-9f36-0215f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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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5│浙江华远(30153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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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 2025年 8月 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
参会监事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8500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其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e6b348c-af82-4284-841c-8f23a043f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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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浙江华远(3015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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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 26日,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年 9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1 日
7.会议出席人员:
(1)202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
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 636 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高一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手续的 √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4.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4.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
其变动管理制度》
4.0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4.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4.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4.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4.0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 3.00、议案 4.01、议案 4.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 636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3.会议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信函或邮件在 2025 年 9 月 15 日下午16:30 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
证券投资部。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 636 号
电话:0577-56615077
传真:0577-85212188
邮箱:hy001@huayare.com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55ce04f9-2c93-4345-ae31-cc8037b29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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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浙江华远(30153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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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83874d4-5273-4c7e-9944-7210b17f1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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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浙江华远(30153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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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2b7e2e43-de61-47cb-b9b9-02674d554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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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4│浙江华远(301535):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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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五条 在互动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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