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38 骏鼎达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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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骏鼎达(30153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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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fa8847f4-927a-4434-bca7-8323f1cc6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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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6:34│骏鼎达(301538):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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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鼎达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鼎达”)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24WT07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8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近日,东莞骏鼎达以总价 3,000 万元成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24WT071),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
了《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东莞骏鼎达已经完成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取得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桥头镇田新社区
2、用地面积(㎡):20000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M1 一类工业用地)
4、出让年限(年):50
5、成交价格(万元):3,000
三、不动产权证书的具体内容
1、不动产权证号:粤(2024)东莞不动产权第 0215806号
2、权利人: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4、坐落:东莞市桥头镇田新社区
5、不动产单元号:441925006001GB01896W00000000
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权利性质:出让
8、用途:工业用地
3
9、面积:20000 m
10、使用期限:土地终止日期:2074年 09 月 27日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与东莞骏鼎达地址距离较近,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为后续公司完善华南生产基地布局奠
定重要基础,进一步扩大产能,可以有效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和东莞骏鼎达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会影响
公司和东莞骏鼎达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东莞骏鼎达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东莞骏鼎达本次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对经营场地需求而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未来东
莞骏鼎达拟在该地块投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40,000 万元(含土地价款),该项目概况和存在的风
险请参见公司 8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与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粤(2024)东莞不动产权第 021580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4a41a612-6c25-4d53-9a07-170d76933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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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9:12│骏鼎达(301538):中信建投关于骏鼎达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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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中信建投关于骏鼎达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f5c5030f-7722-4cc9-9394-839529fde7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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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9:12│骏鼎达(30153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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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相关事宜具体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
5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55.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8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06.
6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按照《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截止 2024 年 6 月
投资额 30 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 30,000.00 25,200.00 11,066.77
华东总部项目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13,614.80 11,436.86 -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200.00 11,769.81 5,772.20
合计 55,814.80 48,406.68 16,838.97
注 1:如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三、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并定期统计以自有
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非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的支出包含募投项目项下的人员工资薪酬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规定,员工工资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银行相关规
定的要求,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及子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统一划转
,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可操作性较差。
2、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实施研发项目过程中,同种物料(如:材料、夹治具、样品等)存在生产领用和研发领用的情况,其采
购一般统一进行,按照物料的研发和非研发用途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
3、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的支出如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以外币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通过付汇业务付
出相应款项,且该类采购过程中会产生增值税、关税等支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金的支
出亦需由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4、公司及子公司的客户回款中有部分系收取承兑汇票,为了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募投
项目过程中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建筑工程费、装修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研发材料费等各项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承兑汇票(包括银
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
因此,为了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及相关审批后,预先使
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非募
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
公司拟定了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内部相关部门需与合作方进行商务谈判并确认款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支付或其他方式
,支付方式确认后内部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财务部以自有资
金、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财务部根据获批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相应款项。
3、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财务部编制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清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
审批通过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非募集资金账户。如使
用非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再动用
募集资金专户的任何资金。
4、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财务部建立专项明细台账,逐笔统计使用自有资金、募集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
明细表,并发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将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将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可以满足公司运营效率的要求,提高公司资
金周转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系公司依据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
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时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b9c8a8e4-e2cd-4c62-8f34-fd0c1068f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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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9:12│骏鼎达(30153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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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5aad1bee-ee1c-401e-811b-06472135d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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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9:12│骏鼎达(30153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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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c458f057-60be-44e1-bf10-b28853036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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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00:00│骏鼎达(301538):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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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ad30acd6-fcef-4f6a-a76c-df7fca497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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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9:14│骏鼎达(301538):中信建投关于骏鼎达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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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中信建投关于骏鼎达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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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9:14│骏鼎达(30153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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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ba25afcc-3de9-407f-b0cb-a8eda25dd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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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20:44│骏鼎达(301538):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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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经理的聘任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其中杨凤凯先生担任董事长,杨巧云女士担任副
董事长,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杨凤凯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巧云女士(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杜鹃女士(兼副总经理)、杨波先生
、刘亚琴女士(兼董事会秘书)、彭俊杰先生
2、独立董事:谭小平女士、卢少平先生、邢燕龙先生
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邢燕龙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系因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不得超过六年),其他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
职责的要求,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杨凤凯 卢少平、杨巧云
2 提名委员会 卢少平 谭小平、杜鹃
3 审计委员会 谭小平 邢燕龙、杨波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邢燕龙 谭小平、杜鹃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其中卢少平和邢燕龙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余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名单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劲娣女士(监事会主席)、周明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黄莉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
职责的要求,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经理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杨凤凯先生
2、副总经理:杨巧云女士、杜鹃女士、王朵女士
3、董事会秘书:刘亚琴女士
4、财务负责人:肖睿先生
5、技术负责人:张宝辉先生
(二)审计经理
1、审计经理:雷艳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审计经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刘亚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 E 区 2 栋工业厂房
联系电话:0755-36653229
传真号码:0755-36653251
电子邮箱:ir@jddtech.com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曾新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中仁先生、雷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
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任职期间,上述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离任董事、监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曾新晓先生,其本人及配偶或其他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2、刘中仁先生、雷艳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中仁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4,533.00 股,雷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为 39,991.00 股,其二人之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刘中仁先生、雷艳女士涉及的股份减持承诺为:
(1)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其他减持规定的要求。
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曾新晓先生、刘中仁先生、雷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3f2cd3eb-2d55-4ac7-91d0-335320133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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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20:44│骏鼎达(30153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骏鼎达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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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骏鼎达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be8fac15-37a6-4d5b-b862-37401d442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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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20:44│骏鼎达(30153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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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f99cd13d-8f69-447f-813a-c29e6de5d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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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20:44│骏鼎达(30153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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