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39 宏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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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5:56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收到定点开发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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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2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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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1 │宏鑫科技(301539):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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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0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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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12 │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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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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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宏鑫科技(3015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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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18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收到定点开发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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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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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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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5:56│宏鑫科技(301539):关于收到定点开发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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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的项目定点通知
,确定公司承接其某项目铝圈产品开发业务,要求公司与其研发、质量、物流部门完成协议签订。具体型号产品的供应时间、价格以
及数量均以双方签订的供应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该客户尚未签订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奇瑞汽车创业始于 1997 年,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致力于为全球消费者带来高品质汽车产品和服务体验,是国内最早突破百万销
量的汽车自主品牌。奇瑞汽车一切以用户为中心,业务遍布全球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2024 年奇瑞销售汽车260.39 万辆,其中出口
超过 114.45 万辆。截至目前,奇瑞累计全球用户 1500 多万,连续 22 年位居中国品牌乘用车出口第一。
该客户的定点,标志着公司在研发技术、公司品牌、产品质量等方面得到认可,体现了公司在锻造技术领域推出轻量化与安全性
并重的高质量产品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动力,也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后续公司将严格
按照客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本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实质性销售订单顺利转化,预计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影响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本事宜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本事宜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1、定点开发通知书是对指定项目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公司将尽快安排做好后续推进工作,最
终开发事项、采购数量、金额等具体情况将以公司与客户签署的相关订单或销售合同为准。
2、由于项目样件开发后,尚需通过客户验证通过,并签订正式合同后方可批量生产,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
的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后续公司将积极做好产品开发、生产、供应等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
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ebb71e1e-fa57-4b84-847e-98014179f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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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2│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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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Yang Song(宋杨)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因为工作距
离原因,经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董事会已于近日收到 Yang Song(宋杨)先生递交的《离职确认书》,其不在担任公司
总经理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YangSong(宋杨)先生原定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Yang Song(宋杨)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其
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承诺进行管理。
Yang Song(宋杨)先生在公司任职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资格审查意见,决定聘任王文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文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034b9047-493f-4630-a6e1-9afae58b8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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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1│宏鑫科技(301539):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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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鑫科技(301539):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9cb9d3b4-d112-4f0f-a0ca-19131a5476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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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0│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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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拟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科技”)签订《土地买卖协议》
,合金科技拟通过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由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等方式以 35,678.25 万泰铢(按每 1 人民币兑 4.70 泰铢计算,约
合人民币 7,591.12 万元)购买泰国土地,本次合金科技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推进泰国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
泰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前期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
自筹资金通过信美實業有限公司对合金科技增加注册资本 1.42 亿人民币(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用
于其资产购置、设备设施的投入以及运营储备使用,加速合金科技产能建设布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4-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ribeca Enterprise Co., Ltd.
2、地址:888 Village No. 2, Samnak Thong 分区, Mueang Rayong 区, 罗勇省份 21100
3、执行董事:Reyong Kittipol 先生 (Lin Liyong)
4、注册资本:1,800,000,000 泰铢
5、经营范围:出租、出售、购买和经营房地产。业务类别:拥有的房地产的租赁和经营除居住用途外,拥有或从他人处租用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土地买卖协议
1、卖方:Tribeca Enterprise Co., Ltd.
2、买方:合金科技
3、标的位置及编号:泰国罗勇府罗勇市 Mueang Rayong 区 Samnak Thong街 2号(邮编 21100)的罗勇立盛工业区 H-07A 地块
4、土地性质:永久产权的工业用地
5、购买价格
(1)土地总价为 356,782,512 泰铢(按每 1 人民币兑 4.70 泰铢计算,约合人民币 7,591.12万元)
(2)总土地价格包含土地费用及 IEAT(工业区管理局)规定的公共设施建设费
(3)若土地实际测量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相差百分之一以上,无论面积增大或减少,买卖双方同意根据单价对总土地价格进
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6、付款方式
第一笔定金为 6,000,000 泰铢,应在 2024 年 12月内汇入卖方指定账户第二期款项 101,034,753.60 泰铢应于 2025 年 1月内
支付
第三期款项 249,747,758.40 泰铢应于 2025 年 2月内支付,土地平整将在最后一笔付款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买方应在申请工业
地产管理局(IEAT)土地所有权转让许可证之前完成付款。
买方应提交并取得工业地产管理局(IEAT)批准的土地利用和所有权转让。卖方应在此过程中为买方提供全面协助。
四、本次购买土地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金科技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推进泰国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泰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购买土地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所做的投资决策。泰国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商业环境、文化特征
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子公司在设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运营管理、市场变化、法律监管等风险,本次交易效果
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泰国的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
经营风险,以保障泰国子公司的良好运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土地买卖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1/db44d07b-afbb-44fa-86fe-e773bef33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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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12│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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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对宏鑫科技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2、培训方式:采用现场授课结合远程视频接入的方式
3、现场培训地点: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宏鑫科技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 肖文军
2、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事项解读,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责任分析等内容,针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事项做重点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和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培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
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有助于增强培训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
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71f1939b-36fa-4dcb-b9bc-210861d8d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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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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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
换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财通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财通证券原委派肖文军先生、成政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续督导期尚未届满,财通证券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
。
原保荐代表人成政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财通证券决定由周斌烽
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成政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
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肖文军先生、周斌烽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成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50b22567-6b5e-4500-9492-456060754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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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宏鑫科技(3015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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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鑫科技(3015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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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18│宏鑫科技(301539):关于收到定点开发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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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鑫科技(301539):关于收到定点开发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28d7605f-578e-4bdd-b040-efbd8fa4b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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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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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9036be37-931e-416d-9cab-c0beeec8e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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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宏鑫科技(30153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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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鑫科技(30153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366c07ba-557b-4e2b-9c32-0a273c6ff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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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16:48│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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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鑫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文军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政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是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
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受外销收入下降、铝 针对公司净利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棒平均采购单价上涨 润水平下滑情
况) 导致毛利率下降以及 况,保荐机构
公司加强人才激励、 将持续关注公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致 司业务发展,
管理人员、销售人员 提示管理层关
薪酬增加的影响,公 注净利润水平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司 2024 年 1-6 月净利 下滑的原因,
润水平有所下滑 并督促上市公
司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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