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39 宏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14 19:06 │宏鑫科技(3015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8-14 19:06 │宏鑫科技(3015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剑)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冰)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剑)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钰如)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冰)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钰如) │
├─────────┼──────────────────────────────────────────────┤
│2026-07-30 00:00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8-14 19:06│宏鑫科技(3015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7月 30日以公告
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14日下午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8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 14日上午 9:15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号 1幢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文志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7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68,090,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7,879,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1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1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1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王文志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77,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67%;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5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6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律师、张晓剑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80f41dfa-42df-4821-93c0-b4de232d2f88.PDF
─────────┬────────────────────────────────────────────────
2026-08-14 19:06│宏鑫科技(3015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宏鑫科技(3015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4e301d64-dc5d-4637-a903-4a3b3bdb30e2.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剑)
─────────┴────────────────────────────────────────────────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0b263369-a89e-4866-acc7-c0f60693804e.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文志、樊巧云、杨嘉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冰、金
剑、蔡钰如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3424a79a-7e46-4809-9059-f3a40ab93c4a.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冰)
─────────┴────────────────────────────────────────────────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b097cda8-5c68-44bb-b673-2b7bf3dde788.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剑)
─────────┴────────────────────────────────────────────────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678711cc-7f43-437a-9b3a-171508e2ee8a.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钰如)
─────────┴────────────────────────────────────────────────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钰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2ec21142-4acd-479f-9678-9fef02b2f201.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冰)
─────────┴────────────────────────────────────────────────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809eaf86-0f31-418f-b72a-ec6151e6f1b6.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钰如)
─────────┴────────────────────────────────────────────────
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钰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416f0fb5-0575-4fc1-93de-5a63c7858ee6.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原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 1幢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绿园路 2 号(一照多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焦坑星江村星江 316
号;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电子设备、节能技术、环保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铝镁合金锻造、加工,金属制品研发、制造,技术
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电子设备、节能技术、环保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铝镁合金锻造、加工,金属制品研发、制造
,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
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75号 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绿园路 2 号
1幢;邮政编码:318020。 (一照多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澄江街道焦坑星江村星江 316 号;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
俭路 75 号)
;邮政编码:318020。
2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的经营范围:电子设备、节能技 营范围:电子设备、节能技术、环
术、环保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 保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制造、销
制造、销售,铝镁合金锻造、加 售,铝镁合金锻造、加工,金属制
工,金属制品研发、制造,技术 品研发、制造,技术进出口与货物
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
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
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变更公
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后续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317a1eb3-de85-402c-b6f7-0e8cca4bc105.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 1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属
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在 2026 年 8 月 13 日 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11 日至 8 月 13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下午 17:30。(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
街道德俭路 75 号 1 幢,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 1 幢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0576-84161735
联系传真:0576-84161801
电子邮件:invest@hxtwheel.com
邮编:318020
3、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 2 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7738d4ea-1fff-412f-81cf-2a80dae1cfa8.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宏鑫科技(301539):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25bf72ae-7bf8-45b9-b072-9ca7d1b60418.PDF
─────────┬────────────────────────────────────────────────
2026-07-30 00:00│宏鑫科技(30153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
据《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志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同意提名王文志、樊巧云、杨嘉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3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 3位独立董事、1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关于提名王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樊巧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杨嘉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
意提名姚冰、金剑、蔡钰如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3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 3位非独立董事、1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关于提名姚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蔡钰如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e777b74-f7c2-4f66-b283-7fdf71625066.PDF
─────────┬────────────────────────────────────────────────
2026-07-02 16:54│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800,000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73 柏强
2 08*****086 台州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000 台州齐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322 肖春方
5 03*****724 阮晨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6月 26日至登记日 2026年 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若本人所持宏鑫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宏鑫科技股票的,需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减持价格不低于宏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宏鑫科技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
、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
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号 1幢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0576-84161735
联系传真:0576-84161801
电子邮件:invest@hxtwheel.com
邮编:31802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57615a5-7123-4de4-9b89-695946f635ba.PDF
─────────┬────────────────────────────────────────────────
2026-05-20 16:52│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
换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财通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持续督导期尚未届满,财通证券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
原保荐代表人肖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财通证券决定由熊吴
倩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肖文军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周斌烽先生、熊吴倩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肖文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c7e068d-236f-4aba-bf84-603b181d69e4.PDF
─────────┬────────────────────────────────────────────────
2026-05-19 15:52│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6fcdc0b-5442-4f80-b6fb-c21199242362.PDF
─────────┬────────────────────────────────────────────────
2026-05-15 18:14│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4月 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下午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5日上午 9:15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号 1幢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文志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68,010,7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95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67,879,5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8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3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13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3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8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王文志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7,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1994%;反对 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440%;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8,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4%;反对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99%;反对 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63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8,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4%;反对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99%;反对 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63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8,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4%;反对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99%;反对 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63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8,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4%;反对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99%;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63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7,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994%;反对 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440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7,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994%;反对 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440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68,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4%;反对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99%;反对 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635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律师、张晓剑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
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58b5859-5283-452c-8c1a-643155a69a61.PDF
─────────┬────────────────────────────────────────────────
2026-05-15 18:14│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fec8656-0715-4923-9d24-7b59dc50d811.PDF
─────────┬────────────────────────────────────────────────
2026-05-07 15:57│宏鑫科技(301539):财通证券关于宏鑫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鑫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文军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斌烽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是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事前审核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事前审核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事前审核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明
显下滑。保荐机构提示
管理层关注净利润水平
下滑的原因,并督促上
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
管理等重点事项解读。
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法
规等内容,对重点关注
事项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受美国关税、铝棒平 针对公司净利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均采购单价上涨导致 润水平下滑情
况) 毛利率下降以及在建 况,保荐机构
工程转固导致折旧摊 将持续关注公
销费用增长的影响, 司业务发展,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水 提示管理层关
平有所下滑。 注净利润水平
下滑的原因,
并督促上市公
司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9e4d020-8f53-485b-a37d-f87324e2f33f.PDF
─────────┬────────────────────────────────────────────────
2026-04-24 17:20│宏鑫科技(30153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及投资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产品、收益凭证等。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产品、收益凭
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
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
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
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进行的,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451189e-6082-4932-bdcc-eb46fa8d43b9.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宏鑫科技(30153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7c9b069-5de6-478b-8bd9-552a11da98ba.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2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0.64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6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48.00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72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4〕9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
202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251.73 万元。
(2)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85.54 万元。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3,035.96 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72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6,710.88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3.03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1,251.73
利息收入净额 C2 85.5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7,962.6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8.5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35.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35.96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本公司均严格
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20078801888668888 1,209.98
台州黄岩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1207031129202466606 1,825.98
黄岩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合 计 3,035.96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手续办理。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9c01ee3-4953-460a-9fed-ea4af796f99c.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
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606,93
2.6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8,478,500.7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6,172,54
0.00 元。(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14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800,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四)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4,800,000 元人民币,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为 53.6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800,000 14,800,000 29,6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606,932.69 50,129,941.15 72,943,102.6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2,029,239.96 33,633,104.95 30,503,039.52
营业收入(元) 1,072,558,266.12 1,028,430,021.24 961,614,022.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8,478,500.7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6,172,540.0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9,2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0,226,658.8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9,2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6,165,384.4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1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
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其他重要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574b65-ae94-4a9a-9014-6ce97d6a9990.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
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
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
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五)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
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
,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
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
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同时,公司
组建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的专业人员团队,明确相应人员职责,确保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制定并执行科学
、有效的外汇套期保值策略,保障相关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b02630d-650f-45fd-8567-7bfdd0acde20.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因董事(含独立董事)均为关联人,予以回避表决,《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
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月 31日;
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6万元/年(税前),按月折算后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 发放办法
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36f7be6-0e77-40c3-9e6f-5c0e4f1165aa.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
备。
(二)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 8,604,034.95 元,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减值金额
一、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33,922.08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907,929.33
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5,992.75
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670,112.87
其中:坏账损失 -7,670,112.87
合计 -8,604,034.95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大型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应收非大型银行承兑汇票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
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合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未到
期质保金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非大型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 未到期质保金预期信
和商业承兑汇票预期 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 5.00 5.00 5.00 5.00
同)
1-2 年 20.00 20.00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应收非大型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照相应的应收账款持续计算账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未到期质保金
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合同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
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
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
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
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
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8,604,034.95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f08b8ac-1eee-445f-a840-5c4ac04634a9.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
人数量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天健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
、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审计
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财务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对2025年度审计及关注事项进行事中、事后沟通。
3、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65f7b7b-a453-4418-b6d4-b0e1a52bc73f.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b10c90-6794-4453-b099-93f639c47af2.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874702d-03c0-4827-9919-f0cc456d3c15.PDF
─────────┬────────────────────────────────────────────────
2026-04-24 16:57│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8ce3a10-4d64-4496-a395-874cb263cfb0.PDF
─────────┬────────────────────────────────────────────────
2026-04-24 16:56│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报告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44e117e-29e1-4e79-a4c8-0b207ab68d63.PDF
─────────┬────────────────────────────────────────────────
2026-04-24 16:56│宏鑫科技(3015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宏鑫科技(3015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73a632-7f49-4a39-8c40-2d45dd61d697.PDF
─────────┬────────────────────────────────────────────────
2026-04-24 16:56│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4596f29-016e-4ccb-b7e8-2ee9ec54a247.PDF
─────────┬────────────────────────────────────────────────
2026-04-24 16:56│宏鑫科技(30153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宏鑫科技(30153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a2f5cf-12bb-4e1c-a2cd-fe1531236b13.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就宏鑫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2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7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0.64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36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48.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72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4月 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4〕96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251.73万元。
(2)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85.54万元。
(3)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3,035.96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72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6,710.88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3.03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1,251.73
利息收入净额 C2 85.5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7,962.6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8.5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35.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35.96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 备 注
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81020078801888668888 1,209.98
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031129202466606 1,825.98
台州黄岩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 备 注
额
合 计 3,035.96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
销手续办理。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ee67af-f335-4e50-bed7-7a79765d6dc4.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079 号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
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宏鑫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鑫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5670e5-e55e-49bb-936e-72553f7b275d.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e35fbc0-50a4-4c77-845e-e214567ecc04.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产品、收益凭
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
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
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
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进行的,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a70d7b-57b9-42b5-8cad-4e040f0f9cd4.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
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
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五)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
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为依托,以风险管理为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该事项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等风
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2dfc04-bd38-445b-b0fd-c8671c18a360.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2da4c6-c642-4da0-9fda-6169b947e091.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宏鑫科技(30153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dfcf644-3135-4616-a833-8bf9cb0d7a69.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因自身经营业务及拟投资项目需要,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池、建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
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
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亿元(含)。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核定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金:11.76 亿泰铢
经营范围:营业有关生产、发展、加工私人汽车及商业用汽车零配件及设备,及各种机械零件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998.86 26,228.62
负债总额 28,504.72 9,651.70
净资产 28,494.14 16,576.92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4,916.16 0.00
利润总额 2,317.92 -17.72
净利润 2,317.92 -17.72
上述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泰瑞工业(泰国)有限公司
1、名称:泰瑞工业(泰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金:3.94亿泰铢
3、经营范围:营业有关生产、发展、加工私人汽车及商业用汽车零配件及设备,及各种机械零件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泰瑞工业尚未完成全部注册登记及开户手续,未有近一年财务数据
6、被担保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权期限内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含新设)可在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内互相调剂。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作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
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支持其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
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
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bfd3843-224c-4dc9-8c34-a503f3bc20b7.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
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及工具:仅限于公司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止。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
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
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五)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
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为依托,以风险管理为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该事项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等风
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f547cbf-e649-4a51-ae78-ff152123e345.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081 号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宏鑫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宏鑫科技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
)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宏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
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鑫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7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6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368.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54.7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5,113.28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393.2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
72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9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72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6,710.88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3.03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1,251.73
利息收入净额 C2 85.5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7,962.6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8.5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035.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035.96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20078801888668888 1,209.98
台州黄岩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1207031129202466606 1,825.98
黄岩支行
合 计 3,035.96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账号已注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cb5b0f-f122-4b9c-9e81-74e12774aa4f.PDF
─────────┬────────────────────────────────────────────────
2026-04-24 16:55│宏鑫科技(301539):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宏鑫科技(301539):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7fc824-5d84-4573-8990-cce9ade05503.PDF
─────────┬────────────────────────────────────────────────
2026-04-24 16:54│宏鑫科技(30153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 1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属于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
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在 2026 年 5月 14 日 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至 5 月 14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下午 17:30。(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
街道德俭路 75 号 1 幢,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德俭路 75 号 1 幢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0576-84161735
联系传真:0576-84161801
电子邮件:invest@hxtwheel.com
邮编:318020
3、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 2 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a324b35-079a-41a2-8bb0-440a913b93f1.PDF
─────────┬────────────────────────────────────────────────
2026-04-24 16:54│宏鑫科技(301539):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
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
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相关审批同意,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五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
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需
求总额。同时,针对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效
性。
第七条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股东会
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九条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不
得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十条各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3、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十一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额度可
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第四章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
(一)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财
务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四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通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
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提出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方案;
(二)财务部综合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需求,根据人民币汇率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提出单项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或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长分别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三)财务部严格按经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
(四)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
风险的发生;
第五章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
第十五条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易
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并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第六章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
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中心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董事长及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部应保证按照董事长批准的应对方案进行操作,并及时
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第七章信息披露和档案整理
第二十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保存至
少十年。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报虚假信息、隐瞒资产损失、未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将追究相
关责任人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a2863c-fa3a-48c4-afe8-e6e61525dbe6.PDF
─────────┬────────────────────────────────────────────────
2026-04-24 16:54│宏鑫科技(30153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贡献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
域和行业内要有充分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酬水平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
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有奖有罚。
(五)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
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职务津贴和福利收入等构成。
(一)基本薪酬: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岗位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规模、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程度、自身的市场价值及管理能力确定,并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评价办法中予以明确。
(二)绩效薪酬:即奖励薪酬,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之优劣所得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设立考核指标,并依据企业经营业绩,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配。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即公司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授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所
得。
(四)职务津贴: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职务津贴。
(五)福利收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由公司提供的除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补充福利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另行批准执行。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三章 薪酬考核和责任追溯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被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违规、违纪或发生重要追责事项
的,进行责任追溯。责任追溯以一个考核年度为限。
第十二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
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
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65e596-247e-4320-afdc-f3b4379854b8.PDF
─────────┬────────────────────────────────────────────────
2026-04-24 16:54│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轶男)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轶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至今担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 年 9月至今担任宏鑫
科技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台州仲裁委员会、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
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
、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事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方式亲自出 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张轶男 4 4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
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对 2025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对于股东会,本人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是法律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了 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严格遵循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
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
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工作,其执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人同意公
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支持其良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
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董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公允并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内控相关制度的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公司
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2025 年,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本人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履
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作为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
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八)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九)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
、谨慎、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持续
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尽最大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742ee94-8557-4ecb-ba64-4473cbbc09d6.PDF
─────────┬────────────────────────────────────────────────
2026-04-24 16:54│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悦龙)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范悦龙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 年至 2008
年担任生意宝(002095.SZ)财务经理,2008 年至今担任生意宝(002095.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 9月至今担任宏鑫科
技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生意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龙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浙江网经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
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
、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事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方式亲自出 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范悦龙 4 4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
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对 2025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对于股东会,本人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是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研究
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遴选并审核。本人为董事会有效做出相关决议提供
决策依据,在公司人员管理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
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
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工作,其执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人同意公
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支持其良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
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董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公允并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内控相关制度的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公司
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2025 年,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本人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履
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作为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
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八)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九)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
、谨慎、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持续
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尽最大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8d25675-944f-4a08-8009-b0985805971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宏鑫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6868.PDF
─────────┬────────────────────────────────────────────────
2026-04-25│宏鑫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6877.PDF
─────────┬────────────────────────────────────────────────
2025-10-25│宏鑫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272.PDF
─────────┬────────────────────────────────────────────────
2025-08-27│宏鑫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446.PDF
─────────┬────────────────────────────────────────────────
2025-04-24│宏鑫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2895.PDF
─────────┬────────────────────────────────────────────────
2025-04-18│宏鑫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2798.PDF
─────────┬────────────────────────────────────────────────
2024-10-29│宏鑫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996.PDF
─────────┬────────────────────────────────────────────────
2024-08-27│宏鑫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3096.PDF
─────────┬────────────────────────────────────────────────
2024-04-27│宏鑫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054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