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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50(斯菱智驱)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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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50 斯菱智驱 更新日期:2026-0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08 18:42 │斯菱智驱(301550):财通证券关于斯菱智驱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 │2025-12-26 18:26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12-22 18:16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2 18:16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2-05 18:16 │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5 18:15 │斯菱股份(30155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5-12-05 18:15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 │2025-12-05 18:14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05 18:14 │斯菱股份(301550):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5-12-05 18:14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 │管理制度的公告 │ └─────────┴──────────────────────────────────────────────┘ ─────────┬──────────────────────────────────────────────── 2026-01-08 18:42│斯菱智驱(301550):财通证券关于斯菱智驱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智 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斯菱智驱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培训方式:现场及线上会议 3、现场培训地点: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 号斯菱智驱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 王静 2、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事项解读,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责任分析等内容,针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规定做重点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与培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 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有助于增强培训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加 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6a9e23a5-4c9e-42f7-bdee-a2cea403dcea.PDF ─────────┬──────────────────────────────────────────────── 2025-12-26 18:26│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e4fefd43-5210-43fa-8751-4411f3995fdc.PDF ─────────┬──────────────────────────────────────────────── 2025-12-22 18:16│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14: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姜岭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97,344,686股,占浙江斯 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1,275,000 股的 42.09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722,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1,275,000股的 36.2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622,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1,275,000股的 5.890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352,8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1,275,000股的 6.63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730,6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1,275,000股的 0.7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622, 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1,275,000股的 5.890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7,327,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 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9,3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35,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8,06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9,3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70,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 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9,6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38,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6%;反对 4,835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弃权 9,6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7,327,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 6,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弃权11,0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335,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1%;反对 6,245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11,0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叶远迪、徐世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3afe6b01-580f-43d6-9ee5-59cd092577f6.PDF ─────────┬──────────────────────────────────────────────── 2025-12-22 18:16│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年 12月 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5年 12月 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 12月 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2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5年 12月 6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2日 14:00在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姜岭先生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 3,722,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00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 622,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01%。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53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5,352,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84%。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344,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90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7,327,2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 8,0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弃权 9,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35,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 865%;反对 8,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9,353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1,070,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3%;反对 4,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9,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就本议案的审议,姜岭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3.《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7,327,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 6,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弃权 11,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28587aea-08b0-40b3-b1c2-d9682d5cd3bb.PDF ─────────┬──────────────────────────────────────────────── 2025-12-05 18:16│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 ,于 2025年 12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 出席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凸显公司行业特征和产品技术特性,更清晰地反映战略定位,更全面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并使公司名称 更贴合当前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Sling Automobile Bearing Co.,Ltd.”变更为“Zhejiang Sling Intelligent Drive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由“斯菱股份”变更为“斯菱智驱”,证券代码“301550”保持不变。鉴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经实施完毕,公司以权益分派前总股本 159,5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股本 71,775, 0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31,27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同步调整为 231,275,000 元。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 围进行变更。 基于上述内容变更,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资本、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姜岭先生已经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于 2025年 12月 22日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51)。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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