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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50(斯菱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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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50 斯菱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8 20:44 │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8 20:44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 ├─────────┼──────────────────────────────────────────────┤ │2025-11-11 17:18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1-07 18:18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07 18:18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0-22 18:27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10-22 18:26 │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2 18:25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 │ ├─────────┼──────────────────────────────────────────────┤ │2025-10-22 18:24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22 18:24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1-18 20:44│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1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 方式发出,于 2025年 11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姜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拓展精密轴承业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92,225,364.00 元购买宁波银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4.3427%股权(对应 23,076,833 股股份),其中分别向胡永朋、李定华购买其持有的标的 公司 22.3427%股权(即 21,180,833 股股份)和 2.0000%股权(即 1,896,000股股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购买标的公司股份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申请银行并购贷款 2.3533亿元,期限五 年,具体以银企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条款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贷款的具体手续及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文件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711a188e-6b87-42d3-b28a-38f7c9f211c7.PDF ─────────┬──────────────────────────────────────────────── 2025-11-18 20:44│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15a34150-ab0d-4339-9d50-6ef243ead511.PDF ─────────┬──────────────────────────────────────────────── 2025-11-11 17:18│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2 025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年 11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5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1,900,000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股本 71,775,00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 231,275,000股。经上述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 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四)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9,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1,275,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11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二)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455 姜岭 2 03*****105 姜楠 3 08*****446 新昌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283 新昌钟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1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11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11月1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后 金转增股本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62,203,745 39.00% 27,991,685 90,195,430 39.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97,296,255 61.00% 43,783,315 141,079,570 61.00% 流通股 总股份 159,500,000 100.00% 71,775,000 231,275,000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一)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31,275,0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前三季度,每股净收益为0.60元/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 应的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 咨询联系人:安娜 咨询电话:0575-86031996 传真电话:0575-86177002 十、备查文件 (一)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0231467e-7302-4596-ac6a-4541f90b5b21.PDF ─────────┬──────────────────────────────────────────────── 2025-11-07 18:18│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7日(星期五)10: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姜岭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59,962,524股,占浙江斯 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9,500,000 股的 37.5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253,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9,500,000股的 36.5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08,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9,500,000股的 1.071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02,3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9,500,000股的 1.81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193,54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9,500,000股的 0.7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08,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9,500,000股的 1.071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958,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0%;反对 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叶远迪、徐世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5017779b-d95e-479c-a572-cf9623587a39.PDF ─────────┬──────────────────────────────────────────────── 2025-11-07 18:18│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fabab51a-a447-4377-973f-4b0417352c73.PDF ─────────┬──────────────────────────────────────────────── 2025-10-22 18:27│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1,9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71,775,00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275,0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51,891.03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 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814,528.25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90,518,910.25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8,327,225.67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470,174,876.7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0,174,876.71 元。股本为159,500,000股。 (三)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1,9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71,775,00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275,000股(最终 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 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 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力,以及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一方 面,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利润分配亦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现金分 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 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方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ba29831c-1c5c-4533-a992-61efad336d86.PDF ─────────┬──────────────────────────────────────────────── 2025-10-22 18:26│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 方式发出,于 2025年 10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计划以总股本 159,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 (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1,9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股本 71,775,00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31,275,000股,注册资本为 231,27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为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 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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