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0 斯菱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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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7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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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6 │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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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5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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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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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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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0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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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1:26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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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 │斯菱股份(30155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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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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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 │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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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7│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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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1,9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71,775,00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275,0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51,891.03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
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814,528.25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90,518,910.25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8,327,225.67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470,174,876.7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0,174,876.71
元。股本为159,500,000股。
(三)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回报全体股东,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1,9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71,775,000股,预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275,000股(最终
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
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
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力,以及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一方
面,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利润分配亦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现金分
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
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方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ba29831c-1c5c-4533-a992-61efad336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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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6│斯菱股份(30155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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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
方式发出,于 2025年 10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计划以总股本 159,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
(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1,9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股本 71,775,00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31,275,000股,注册资本为 231,27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为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
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于 2025年 11月 7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44)。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cb8f7401-27e0-4122-9c74-09693c189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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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5│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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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545eb213-0fa4-46e1-b771-e969f2e3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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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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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7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
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配方案的议案》
2、议案 1.00属于对中小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3日 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
他有效证明、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
)。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1月 3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娜
联系电话:0575-86031996
传真:0575-86177002
邮箱:stock@bbsbearing.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编:312500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37ab39b1-6ca0-4b16-be1e-b0997a93b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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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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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432a3fac-64ad-40e1-acad-a54209395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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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0│斯菱股份(30155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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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0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 称: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68695065F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岭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22日
住 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 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销售;轴承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轴承、
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电机制造;工业机器
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新昌县大道东路 969 号(8-10幢))
二、备查文件
(一)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73719ad8-f7a8-497b-9aed-b3235ca7a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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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1:26│斯菱股份(3015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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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张一民先生、何益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菱股份”)于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近日,公司收到了
持股5%以上股东张一民先生、何益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相
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间(元/股) (股) (%)
张一民 集中竞价 2025年7月16日- 104.50 93.30-118.88 1,000,000 0.6270
2025年9月16日
何益民 集中竞价 2025年6月19日- 98.12 73.87-124.84 999,990 0.6270
2025年9月16日
合计 1,999,990 1.2539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张一民 合计持有股份 17,284,435 10.8366 16,284,435 10.20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7,284,435 10.8366 16,284,435 10.2097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何益民 合计持有股份 11,523,005 7.2245 10,523,015 6.59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523,005 7.2245 10,523,015 6.5975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持股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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