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5 惠柏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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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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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 11月 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11月 1 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其中独立董事郭建南先生、独立董事沈锦霞女士、董事何正宇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康 耀伦先生、
董事丁晓琼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海帝福 3.7 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3,475.6
6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
项目“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
称“珠海惠柏”)实施。现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900.00 万元向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建 8.2万
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业务实际需要,公司现对 202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
联方广州惠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惠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恒益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皇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钜钲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惠利衣架有限公司、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100 万元,其中: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加工服务 3,300 万元;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 260 万元;
(3)关联租赁 54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何正宇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董事康耀伦先生作为杨裕镜先生、
游仲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 6,215.00 万元已到期,现公司拟向该行新申请一年
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300.00 万元(含人民币 6,30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
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 e 融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关联方上海惠泰
纸品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房产证号:沪房地嘉字(2009)第036788 号,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游仲华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康耀伦先生作为游仲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
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15,000.00 万
元),该授信额度为纯信用无担保方式。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
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2d3be917-1e5b-4202-b5da-906dc2b8e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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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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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cc1cb735-4a89-4e7a-b55c-e5cc1d8e3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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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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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52079d2f-b447-46ef-ab68-1f069b775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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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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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7d30a43d-f961-411d-872e-e1aff6688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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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向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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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15,000.00 万
元),该授信额度为纯信用无担保方式。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
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业
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58fd6f95-c3df-4bc6-860a-627049996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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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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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由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 6,215.00 万元已到期,现公司拟向该行新申请一年
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300.00 万元(含人民币 6,30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
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 e融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关联方上海惠泰纸
品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房产证号:沪房地嘉字(2009)第 036788号,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法定代表人:游仲华
成立日期:2001年 12 月 26日
注册资本:247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纸质包装箱、包装盒及加工瓦楞纸板,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55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 6月 30日):总资产为 3,126.78万元、净资产 3,115.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15.19 万元、净利
润 177.72 万元
关联关系:香港惠利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游仲华(公司现任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其董事长
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且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300.00万元(含人民币 6,300
.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 e融以及开立
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关联方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房产证号:沪房地嘉字(2009)第 03
6788号,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公司关联方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
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 本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租赁厂房)金额共计 403.82万元(202
4年 1-10 月未经审计的金额),除此之外,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的一年期
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215.00 万元(含人民币 6,215.00 万元)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反担保。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 审议程序与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游仲华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董事
长杨裕镜先生、董事康耀伦先生作为游仲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了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
资金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关联方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房产抵押担
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有利于缓解
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关联方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
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
七、 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8d14cf2c-f63f-4abc-856c-0a5d7f7e69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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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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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d7ad4168-be38-4456-b41e-54a085cdaa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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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9│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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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 11月 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月 1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 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缴出资,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用
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且关联交易遵循公
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
成影响。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方上海惠泰纸品有限公司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房产抵押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
保的问题,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266864b8-a2d9-4ceb-a5dc-9767ae850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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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5:40│惠柏新材(301555):东兴证券关于惠柏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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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东兴证券关于惠柏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7596a07e-d93b-48a4-b933-b0a1a8971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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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4│惠柏新材(30155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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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 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裕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21 人,代表股份 57,779,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62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54,50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9.072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112人,代表股份 3,275,1
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97%。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115 人,代
表股份 3,968,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10%。其中现场出席 3人,代表股份 69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5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3,275,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97%。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7,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9%;反对 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0%;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3,856,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77%;反对 82,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5%;弃权 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62,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7%;反对 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8%;弃权 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
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852,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93%;反对 77,9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0%;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70,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2%;反对 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6%;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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