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5 惠柏新材 更新日期:2025-07-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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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0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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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2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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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2 │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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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3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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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3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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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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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 │惠柏新材(3015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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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 │惠柏新材(3015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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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07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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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07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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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0│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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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惠柏新材”)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持有公司股份10,1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02%)的股东东瑞
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公司于近日收到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惠柏新材股份触及1%
整数倍的告知函》,东瑞国际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2,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为0.08%。本次减持后,东瑞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91,400股,其持股比例由11.02%降低至10.94%,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
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4-4A号恒贸商业中心10楼3及4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6月23日
权益变动过程 东瑞国际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2,60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比例为0.0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惠柏新材 股票代码 301555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72,600 0.08
合 计 72,600 0.0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64,000 11.02 10,091,400 10.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64,000 11.02 10,091,400 10.9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划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
东瑞国际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不适用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
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81343568-7625-48ab-ad0e-a0b9a64bf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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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2│惠柏新材(301555):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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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 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18,750.00 万
元(含人民币 18,750.00 万元)、拟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
00.00 万元(含人民币10,00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
、保理 e 融、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均为纯信用无担保方式,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业务
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8f0f8d4e-c9c6-4829-8afa-e97057f5e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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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42│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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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6月 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6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郭建南先生、独立董事沈锦霞女士、董事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先生、董事丁 晓琼女士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裕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75
0.00 万元(含人民币 18,750.00 万元)、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
金贷款、保理 e 融、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均为纯信用无担保方式,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
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f4ce798c-5cab-4304-987f-89308eb723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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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3│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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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b17855f6-aa3c-4d22-a151-aad220cc1a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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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3│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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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人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
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东兴证券作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
东 兴证券原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昱先生、陆丹彦女士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张昱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
进行,东兴证券委派蒋卓征先生接替张昱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陆丹彦女士和蒋卓征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张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
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蒋卓征先生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399f85ac-a144-49d6-90f5-5b38fd419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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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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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10,1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
2%)的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2,768,001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国际”)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10,164,000 11.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本次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东瑞国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68,001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22,6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45,33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时将遵守“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上述股份的,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东瑞国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
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7、股东东瑞国际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东瑞国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第(1)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以下要求:①减持条件: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
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②减持方式: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方式减持股份。
③减持数量: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100%。
④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⑤信息披露义务: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按照届时有效的
规则履行公告义务,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首次
卖出前,将至少提前 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告)。
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4)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
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瑞国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康耀伦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为东瑞国际的股东,持有东瑞国际 0.01%的股权,康耀伦先生
通过东瑞国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4、公司董事何正宇通过东瑞国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其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承诺。
5、股东东瑞国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e54e4e2f-bad6-4cec-9d71-9073d6149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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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惠柏新材(3015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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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c7ae981c-63be-41dd-a7a6-7c564633f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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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2│惠柏新材(3015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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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c943783-734f-4588-b149-4730fb870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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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07│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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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9c1f7c5-9c62-4523-be3d-1ba245c96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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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07│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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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康耀伦、董
事沈飞回避表决,董事长杨裕镜、董事游仲华作为康耀伦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 独立董事及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8万元/年(含税),除此之外,不再享受
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岗位对应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
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报销。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者及接任者以任免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当年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
5、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所涉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公司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 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无外部监事,均为内部监事,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
1、公司内部监事按照其岗位对应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者及接任者以任免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当年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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