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5 惠柏新材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1 19:08 │惠柏新材(301555):惠柏新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11 19:08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03 19:08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03 19:08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6-09-03 19:08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8-28 19:01 │惠柏新材(30155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6-08-25 19:55 │惠柏新材(301555):东兴证券关于惠柏新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8-25 19:54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8-25 19:54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8-25 19:54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9-11 19:08│惠柏新材(301555):惠柏新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号 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沈飞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44人,代表股份50,87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137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49,84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
.025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1,02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11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39人,代表股份 19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4%。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人,代表股份 1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编码 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
(股) (股) (股) 例 果
1.00 《关于 2026年 总表决情 50,841,800 99.9383% 31,400 0.0617% 0 0% 通
半年度利润分 况 过
配预案的议 其中,中 160,900 83.6713% 31,400 16.3287% 0 0%
案》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 1 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不
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恩顺、陈镭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d203f563-daf5-4dbe-954d-746654ad372b.PDF
─────────┬────────────────────────────────────────────────
2026-09-11 19:08│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
并承诺,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
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
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签署日以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检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上述文
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开发布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召集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15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沈飞主持。本
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4人,代表股份 50,87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371%。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49,847,900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1,025,300股。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工作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
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本所律师与上述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0,841,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票 31,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17%;弃权票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
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0b14aed7-5359-4cda-bb47-880d10490d4e.PDF
─────────┬────────────────────────────────────────────────
2026-09-03 19:08│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029f887e-5c91-49c7-b5bf-f2c51413a885.PDF
─────────┬────────────────────────────────────────────────
2026-09-03 19:08│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dbded0f1-0e11-4237-9514-355a58c8c479.PDF
─────────┬────────────────────────────────────────────────
2026-09-03 19:08│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681ce863-7254-4bf3-8e55-1d179430de50.PDF
─────────┬────────────────────────────────────────────────
2026-08-28 19:01│惠柏新材(30155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惠柏新材(30155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b42d86c-d9c2-431b-ab6f-d258ce0be01b.PDF
─────────┬────────────────────────────────────────────────
2026-08-25 19:55│惠柏新材(301555):东兴证券关于惠柏新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惠柏新材(301555):东兴证券关于惠柏新材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375bd54-13dc-4112-8b38-c06556327c57.PDF
─────────┬────────────────────────────────────────────────
2026-08-25 19:5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6年6月3
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
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具体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详
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6年 1月-6月计提减值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 1,377,929.5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278,708.6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2,179,073.98
合计 14,835,712.08
注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注 2: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损失以正数填
列,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
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
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账
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交易完成日作
为计算账龄的起点
其他应收款 保证金、押金 按款项性质
员工往来款 按款项性质
其他 按款项性质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未逾期 0.5
逾期 0-6个月 1
逾期 7-12个月 5
逾期 1-2年 30
逾期 2-3年 50
逾期 3年以上 1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4,835,712.08元。公司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且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7104dfa-c2b6-4ef0-8477-3f62bbfbf201.PDF
─────────┬────────────────────────────────────────────────
2026-08-25 19:54│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
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5cb1080-9eda-432c-b8a4-22e8628e2100.PDF
─────────┬────────────────────────────────────────────────
2026-08-25 19:54│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ab00884-0ffd-45f0-b9ae-9cafae42805e.PDF
─────────┬────────────────────────────────────────────────
2026-08-25 19:5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672f3e3-2807-4076-a398-6e27459bbd3a.PDF
─────────┬────────────────────────────────────────────────
2026-08-25 19:5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91d4321-1aa1-452d-b7f3-b4b0a7eda423.PDF
─────────┬────────────────────────────────────────────────
2026-08-25 19:5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0e4a9d3-30bb-476a-820b-7cfacb58b05f.PDF
─────────┬────────────────────────────────────────────────
2026-08-25 19:53│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1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0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
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9:00-11:30,14:00-17:00,电子邮件或传真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号 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
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
传真需在 2026 年 9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号 公司会议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飞、顾思嘉
电话:021-69116380
传真:021-39551870
邮编:201812
邮箱:board-office@wellswa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
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da464be-0cd4-44c6-a60c-bfa48d827b06.PDF
─────────┬────────────────────────────────────────────────
2026-08-25 19:52│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92,2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 27,680,01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3. 公司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后,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
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兼顾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
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6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
2. 根据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607,484.43元,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270,320,999.83元,母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979,540.1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216,327,040.9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止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16,327,0
40.90 元。公司股本基数为92,266,700股。
3.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6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92,2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人民币 27,680,01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因
素,确保分红预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平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
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经营
,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c7852a7-9196-4550-9cc0-4d58511b1b81.PDF
─────────┬────────────────────────────────────────────────
2026-08-25 19:52│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d89a4bd-7fff-459f-904c-9b51655d6a51.PDF
─────────┬────────────────────────────────────────────────
2026-08-25 19:52│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89178ca-230b-4137-8fd4-d9f368e492c7.PDF
─────────┬────────────────────────────────────────────────
2026-08-25 19:51│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康耀伦先生、董事沈飞先生、独立董事沈锦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
裕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与格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6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92,2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人民币 27,680,01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回避 4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杨裕镜、董事游仲华、董事康耀伦、董事沈飞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
海惠柏”)拟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约 34亩工业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50 年(具体以实际出
让文件为准)。珠海惠柏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投资建设“2,000吨 1,2-二硫戊环基-3-戊酸(硫辛酸)技术改造生产
项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3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
、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同时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签署协议、土地摘牌、项目建设、环评等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4、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
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76ee6c2-4c64-4b36-b1e7-d383a09004a5.PDF
─────────┬────────────────────────────────────────────────
2026-08-25 19:50│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
海惠柏”)拟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约 34亩工业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50年(具体以实际出让
文件为准)。珠海惠柏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投资建设“2,000吨 1,2-二硫戊环基-3-戊酸(硫辛酸)技术改造生产项
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3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
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约 34亩工业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50
年(具体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并在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后,在该地块投资建设“2,000 吨 1,2-二硫戊环基-3-戊酸(硫辛酸)技
术改造生产项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名称为准)。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30 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
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与当地政府签署协议、土地
摘牌、项目建设、环评等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手续。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出让方式:公开挂牌竞拍;
3、土地位置: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6、土地面积:约 34亩;
出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土地位置、用途、使用年限、面积、出让价款等以最终签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为
准。
三、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2,000吨 1,2-二硫戊环基-3-戊酸(硫辛酸)技术改造生产项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2、实施主体: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4、投资金额:约人民币 1.3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5、建设用地面积:约 34亩;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珠海惠柏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投资项目,有利于满足公司及珠海惠柏未来业务发展的空间需要,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和经营发展需求,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30亿
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
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的实施以依法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为前提,项目用地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通过
公开竞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等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项目用地面积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29c2dc8-cd46-4a9c-8e9e-eb69ee6ff157.PDF
─────────┬────────────────────────────────────────────────
2026-08-18 19:56│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064c8580-9020-4599-81fc-2b7b7acd56db.PDF
─────────┬────────────────────────────────────────────────
2026-08-18 19:55│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新增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超出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5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
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方案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
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
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
有利于缓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499dd359-d601-4ca3-af2c-dc8e40225e59.PDF
─────────┬────────────────────────────────────────────────
2026-08-18 19:55│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福”)拟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约 35亩工业用
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20年(具体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上海帝福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投资建设“纤
维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78亿元
(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
金额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约 35亩工业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20年(
具体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并在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后,在该地块投资建设“纤维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
名称为准)。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78 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与当地政府签署协议、土地摘牌、项目建设、环评等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手续。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出让方式:公开挂牌竞拍;
4、土地位置: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银工路与联合北路交叉口处;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20年;
7、土地面积:约 35亩;
出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土地位置、用途、使用年限、面积、出让价款等以最终签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为
准。
三、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1、项目名称:纤维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暂定名,以最终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2、实施主体: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银工路与联合北路交叉口处;
4、投资金额:约人民币 1.78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5、建设用地面积:约 35亩;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帝福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投资项目,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上海帝福未来业务发展的空间需要,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和经营发展需求,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78亿
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的实施以依法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为前提,项目用地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通过
公开竞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等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项目用地面积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ee3fda10-0d47-4698-85b1-dc0dd9a879e5.PDF
─────────┬────────────────────────────────────────────────
2026-08-18 19:5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0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 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2 属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
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2 日(星期三)9:00-11:30,14:00-17:00,电子邮件或传真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 号 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
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
传真需在 2026 年 9 月 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 号 公司会议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飞、顾思嘉
电话:021-69116380
传真:021-39551870
邮编:201812
邮箱:board-office@wellswa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
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17cda7c1-5652-4683-8144-107c47bfec75.PDF
─────────┬────────────────────────────────────────────────
2026-08-18 19:54│惠柏新材(301555):董事会议事规则
─────────┴────────────────────────────────────────────────
惠柏新材(301555):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d7b0b4bf-e44b-4aa9-bf96-54e32434492b.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
镇天启路158号”。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调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
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
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加强董事与董事会的履职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
会人数进行调整,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调整后的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由于上述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修订后
第5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 第5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158号。
2幢。
第15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第15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 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
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 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 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
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 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
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
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
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
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
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109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第109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 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
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
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人数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
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登记、备案要求对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修改。
四、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 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
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
tp:// 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五、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
3、《董事会议事规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58bacf48-d5aa-445a-969f-721adcfe428b.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
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
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
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基数,以 2023~2025年营
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45% 3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2027年 200% 173%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2028年 360% 315%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相应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完成的 A≥A 基数×(1+Am) X=100%
营业收入(A) A 基数×(1+An)≤A<A 基数×(1+Am) X={A/[A 基数×(1+Am)]} ×100%
A<A 基数×(1+An) X=0%
各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若任一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未满足/未完全满足
对应批次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
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S≥80 80>S≥70 S<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P)。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将分别在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会计年度届
满后对公司在对应考核时间区间完成的业绩进行总体考核评价。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以及归属比例。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确定。
3、考核结果作为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激励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f81f9d0-a720-4dd8-a1e9-de36a3100875.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关于联系地址变更的公告
─────────┴────────────────────────────────────────────────
根据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提升运营管理效能
,公司办公及联系地址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158号。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与联系,现将办公及联系地址变更情况
公告如下:
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及联系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558号第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天启路
2幢 158号
邮政编码 201812 201803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
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357816f7-6450-40a8-ad51-a31d8cae6044.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惠柏新材(30155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c957bb29-bd03-4d67-8127-70a2b44f5413.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惠柏新材(301555):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1c3a1a4f-7afa-4de9-b7b9-b20d481fd8b0.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f9200726-6c5e-4000-9687-f4ab4cb3a428.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f6e79a89-f952-42f8-a18c-7530b5106edf.PDF
─────────┬────────────────────────────────────────────────
2026-08-18 19:52│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2411e34e-015c-42a1-ac43-f6a45b87e5f8.PDF
─────────┬────────────────────────────────────────────────
2026-08-18 19:50│惠柏新材(30155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担保额度,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新增不超过人
民币 4亿元,均为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限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
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是否
股比例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关联
率 (万元) (万元) 司最近一 担保
期净资产
比例
公司 上海帝福新材料科 100% 64.54% 15,939.21 30,000.00 26.87% 否
技有限公司
公司 惠柏新材料科技 100% 49.81% 14,686.46 10,000.00 8.96% 否
(珠海)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帝福”)
2、成立日期:2018年 10月 17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银工路 688号
4、法定代表人:沈飞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
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
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上海帝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8、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30,906.10 33,826.32
负债总额 18,366.94 21,832.14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6,788.70 20,274.54
净资产 12,539.16 11,994.18
营业收入 11,301.17 32,505.71
利润总额 698.06 2,232.82
净利润 544.98 1,689.29
备注:上表所列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 3月 31日/2026
年 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上海帝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被担保人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惠柏”)
2、成立日期:2022年 08月 22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西路 596号 10栋 412号
4、法定代表人:龚爱华
5、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
基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珠海惠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8、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35,347.82 31,323.42
负债总额 18,296.05 15,601.89
银行贷款总额 11,495.99 9,026.99
流动负债总额 6,800.05 6,574.90
净资产 17,051.78 15,721.53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39.75 -77.12
净利润 -39.75 -77.12
备注:上表所列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 3月 31日/2026
年 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珠海惠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审批结果签署相关
协议,但最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本议案审议的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表
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的开展,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有能力
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71,8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706.81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 12月 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7.50%,以上担保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的担保
,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首次披露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担保相应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c2d120e-1b4f-4d27-be04-f6598b9440c0.PDF
─────────┬────────────────────────────────────────────────
2026-08-18 19:50│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
惠柏新材(3015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5e81e101-b242-49e1-ae9c-893719eb06fc.PDF
─────────┬────────────────────────────────────────────────
2026-08-18 19:49│惠柏新材(301555):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
─────────┴────────────────────────────────────────────────
惠柏新材(301555):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2954d794-b72a-4bff-a38b-decb1be19036.PDF
─────────┬────────────────────────────────────────────────
2026-07-10 19:50│惠柏新材(301555):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持股5%以上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有公司
股份8,87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2%)的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公司
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并于2026年7月6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近日,公司收到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东瑞国际于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7月9日期
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829,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东瑞国际 集中竞价 2026年7月1日至2026 43.78 633,400 0.69%
年7月9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5 月 11 日 至 39.51 1,195,600 1.30%
2026年7月1日
合计 1,829,000 1.98%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东瑞国际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东瑞国际 合计持有股份 8,873,100 9.62% 7,044,100 7.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73,100 9.62% 7,044,100 7.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东瑞国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股东东瑞国际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东瑞国际本次减持
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3dfdc7fe-5473-4ce0-82ac-84b9f6eadd77.PDF
─────────┬────────────────────────────────────────────────
2026-07-06 19:32│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持股5%以上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有公司
股份8,87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62%)的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公司
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本次减持后,东瑞国际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8,301,400股,持股比例降低至8.9972%。公司于近日收到东瑞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惠柏新材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
知函》,东瑞国际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2,30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863%。本次减持后,东瑞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99,100股,其持股比例由8.9972%降低至7.9109%。本次权
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4-4A号恒贸商业中心10楼3及4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3日
权益变动过程 东瑞国际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
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1,00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086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惠柏新材 股票代码 301555
变动方向 上升□ 一致行动人 有□
下降√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002,300 1.0863
合 计 1,002,300 1.086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301,400 8.9972 7,299,100 7.91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01,400 8.9972 7,299,100 7.910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划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东瑞国际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68,00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0%)。
东瑞国际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证券法》《上市公司 否√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不适用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
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b3ff589-5874-4b04-ad18-f037f0767495.PDF
─────────┬────────────────────────────────────────────────
2026-07-01 18:38│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d75ceb6-103f-439b-9abc-6fcc5a3e9a57.PDF
─────────┬────────────────────────────────────────────────
2026-06-18 15:58│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5cb0048-2460-4f62-acf4-6b266640d8e2.PDF
─────────┬────────────────────────────────────────────────
2026-05-26 19:28│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a7c3b27-7221-43d1-b6ea-1a0c882baffa.PDF
─────────┬────────────────────────────────────────────────
2026-05-20 19:02│惠柏新材(30155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
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 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裕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52,55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6.95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1,56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
87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985,8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1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56%。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42,8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8%。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5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97%;反对1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5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97%;反对1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5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97%;反对1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5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72%;反对46,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6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康耀伦先生、
游仲华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1,771,500 股不计入下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
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0,7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弃权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262%;反对20,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08%;弃权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3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4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262%;反对20,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08%;弃权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3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5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97%;反对15,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5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2%;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492%;反对20,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恩顺律师、杨礼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
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b1a6cf6-6b18-445e-b545-acdb1505585b.PDF
─────────┬────────────────────────────────────────────────
2026-05-20 19:02│惠柏新材(30155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
并承诺,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
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
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签署日以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检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上述文
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开发布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召集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杨裕
镜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551,7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56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565,900 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5,
800股。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工作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
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设计票人和监票人二人,由二名股东代表组成,本所律师与前述人员共同统计了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根据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535,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票 15,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1%;弃权票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535,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票 15,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1%;弃权票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535,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票 15,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1%;弃权票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505,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1%;反对票 46,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89%;弃权票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确认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0,715,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2%;反对票 20,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2%;弃权票 44,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486,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5%;反对票 20,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88%;弃权票 44,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7%。
7《.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535,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票 15,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1%;弃权票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 52,531,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票 20,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88%;弃权票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
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5db5af1-3862-439c-80f2-2ff40758eed6.PDF
─────────┬────────────────────────────────────────────────
2026-05-18 17:14│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
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均为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福”)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申请银行融资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提供信用担
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 10月 17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银工路 688号
4、法定代表人:沈飞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
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
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帝福 100%的股权,上海帝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30,906.10 33,826.32
负债总额 18,366.94 21,832.14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6,788.70 20,274.54
净资产 12,539.16 11,994.18
营业收入 11,301.17 32,505.71
利润总额 698.06 2,232.82
净利润 544.98 1,689.29
备注:上表所列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 3月 31日/2
026年 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上海帝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
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
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用以及律师费用。
2)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3)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保证担保范围。4)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
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担保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1.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1)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日起三年;2)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
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
金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2.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
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4. 本合同所述的“到期”或“届满”,包括被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或提前收回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的开展,提高公司整体
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
力,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9,8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已发生的担保总余额为28,593.16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61%,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
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fb4ad3d-8d63-4e6a-8b74-928d6c5ee148.PDF
─────────┬────────────────────────────────────────────────
2026-04-27 20:16│惠柏新材(30155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3.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
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
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 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
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
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相
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登记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
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4. 办理并执行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 签署、审核、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
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 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
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或者终止本次发行;
12.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
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发行方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fc7490-0aee-4478-869c-bfedb2f47e2b.PDF
─────────┬────────────────────────────────────────────────
2026-04-27 18:58│惠柏新材(30155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
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2a9bf4-b4e2-4b08-aba5-04e0d2d4572f.PDF
─────────┬────────────────────────────────────────────────
2026-04-27 18:58│惠柏新材(30155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
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
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年报 尚余 500 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旭辉、立信 元 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
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
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1,096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券、银信评估、 2015年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
立信等 2016年报 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
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
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
人员 151名。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等方式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
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容错重要性水平、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财务
报表分析、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作用。
3、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
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
行了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4f743a-9651-4189-8c67-ad4e653fa0e3.PDF
─────────┬────────────────────────────────────────────────
2026-04-27 18:58│惠柏新材(30155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沈锦霞、徐新建、郭建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沈锦霞、徐新建、郭建南的任职经历以及各自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b158bc-8cf6-47dc-9565-3158f06d069d.PDF
─────────┬────────────────────────────────────────────────
2026-04-27 18:58│惠柏新材(301555):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康耀伦、
董事沈飞回避表决,董事长杨裕镜、董事游仲华作为康耀伦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及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岗位职务的外部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8万元/年(含税
),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
责的工作,以及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或子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再另行领取
董事津贴。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者及接任者以任免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当年薪酬(津贴)并予以发
放。
4、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所涉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公司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任期内辞任或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离任者及接任者以任免时间为准,按月
计算其当年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的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公司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7c3b75-cf1e-43c9-9928-061e07e5214c.PDF
─────────┬────────────────────────────────────────────────
2026-04-27 18:58│惠柏新材(301555):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
6: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康耀伦先生、财务负责人徐会
女士、独立董事沈锦霞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飞先生、保荐代表人蒋卓征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
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在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通过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641f68-b729-4ba3-8d92-fb72aea3f6d5.PDF
─────────┬────────────────────────────────────────────────
2026-04-27 18:58│惠柏新材(30155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惠柏新材(30155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821d20-03f8-4fe1-98e7-758ff6f723a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6│惠柏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6712.PDF
─────────┬────────────────────────────────────────────────
2026-04-28│惠柏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2849.PDF
─────────┬────────────────────────────────────────────────
2026-04-28│惠柏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2860.PDF
─────────┬────────────────────────────────────────────────
2025-10-30│惠柏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669.PDF
─────────┬────────────────────────────────────────────────
2025-08-27│惠柏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5932.PDF
─────────┬────────────────────────────────────────────────
2025-04-29│惠柏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2660.PDF
─────────┬────────────────────────────────────────────────
2025-04-29│惠柏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2622.PDF
─────────┬────────────────────────────────────────────────
2024-10-24│惠柏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9564.PDF
─────────┬────────────────────────────────────────────────
2024-08-28│惠柏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066.PDF
─────────┬────────────────────────────────────────────────
2024-04-25│惠柏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25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