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6 托普云农 更新日期:2025-09-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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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9 │托普云农(3015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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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7 │托普云农(301556):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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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6 │托普云农(30155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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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04 │托普云农(30155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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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0:28 │托普云农(3015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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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0:28 │托普云农(301556):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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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0:28 │托普云农(301556):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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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28 │托普云农(30155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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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28 │托普云农(30155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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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28 │托普云农(301556):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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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9│托普云农(3015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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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0月 14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月 14日(星期二)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月 14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月 14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月 14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月 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 10月9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溪居路182号18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请于2
025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原件。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娜
电话:0571-87011807
电子邮箱:zqb@top17.net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溪居路182号18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1697a985-9310-4336-999b-5da30b326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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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7│托普云农(301556):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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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下:
1、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
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143,454.46 元,母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41,419,216.49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9,372,321.41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342,186,857.4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2,186,857.48 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 85,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3500 元(含税),
预计共派送现金股利 20,040,8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351e9af3-8868-45f3-8d45-351a5547e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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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6│托普云农(30155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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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月 23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渝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4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于 2025 年 10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0423fa43-62a2-460e-aeeb-0aa7b260f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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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04│托普云农(30155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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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月 18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渝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黄明先生、陈焕阳先生分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选举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徐海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明、委员袁静、委员陈焕阳。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刘志勇、委员袁静、委员徐海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陈渝阳先生为担任公司执行事务的
董事且全面负责公司业务运营,董事会同意陈渝阳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ec08b30d-85b3-493e-99dc-0b59680c8a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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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0:28│托普云农(3015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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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云农(3015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bf37b047-6520-4aef-bb73-ce50fde5ef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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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0:28│托普云农(301556):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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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
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
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
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
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8日下午 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渝阳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5年 9 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以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7,5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36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7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009,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561%。以上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
计 7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9,519,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928%。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70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2,009,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61%。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
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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