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7 常友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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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1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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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42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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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0 │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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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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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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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1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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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3 │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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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3 │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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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2 │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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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2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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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14│常友科技(3015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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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通
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称 控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售 补充质 始日 日 用途
股股东 ) 比例 比例 股(如是 押
或 ,
第一大 注明限售
股 类
东及其 型)
一
致行动
人
常州君 是 2,000,000 18.79% 4.51% 是,首发 否 2025年 解除质押 深圳市高 企业
创 前 9 月 29 登 新 经营
企业管 限售股 日 记之日为 投集团有 需求
理 止 限
咨询有 公司
限
公司
合计 - 2,000,000 18.79% 4.51% - - - - - - -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 股 数 持 股 本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 质 后质押股 所 总
(股) 例 押前 份 数 量 持股 股本比 已 质押 股 占 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质 (股) 份 例 份 质 份 质
押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 股 限售和冻 押股
份 、 份 结 份
数量 标记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常州君 10,642,000 24.02% 0 2,000,00 18.79 4.51% 2,000,000 100% 8,642,000 100%
创 0 %
企业管
理
咨询有
限
公司
刘文叶 7,750,000 17.49% 0 0 0.00% 0.00% 0 0.00% 7,750,000 100%
常州龙 5,090,887 11.49% 0 0 0.00% 0.00% 0 0.00% 5,090,887 100%
卓
企业管
理
合伙企
业
(有限
合
伙)
刘波涛 2,250,000 5.08% 0 0 0.00% 0.00% 0 0.00% 2,250,000 100%
合计 25,732,887 58.08% 0 2,000,00 7.77% 4.51% 2,000,000 100% 23,732,88 100%
0 7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
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be1a9d8f-c8b5-49eb-832a-9f9b56402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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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42│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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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
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担
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9日召
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总担保
额度,包括为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人民币 5.1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7.15亿元,为乌兰察
布常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担保额度人民币 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1亿元。上述新增担
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
》,同时,公司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常州兆庚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 本次新增 本次担 担保余 剩余 是否
持 最 审 前 担 保 额 可 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 议通过的 担保余额 保金额 后担保 占公司 用担 联担
产 担 余 最 保 保
负债率1 保额度 额 近一期 额度
净
资产比
例
江苏常 常州兆庚新 100% 64.76% 71,500 61,000 5,000 66,000 66.87% 5,500 否
友 材
环保科 料有限公司
技 乌兰察布常 100% 77.29% 10,000 5,000 0 5,000 5.07% 5,000 否
股份有 友
限 科技有限公
公司 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XJR1K61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谢炎利
5、成立日期:2018年 12月 3日
6、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1
7、经营范围: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纤维布、碳纤维布及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
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常州兆庚主要财务指标:
1 本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2025年半年度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782,314.79 482,684,524.80
负债总额 273,386,072.14 312,599,595.64
净资产 153,396,242.65 170,084,929.1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7,292,364.39 215,752,482.29
利润总额 51,414,096.77 21,647,512.18
净利润 40,894,638.89 16,517,557.99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净额伍仟万元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
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
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
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
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1,5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7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6.6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d0e43ccc-4364-4956-8146-272438c03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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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0│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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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1ba6cfa4-38f9-494f-8c64-18c79eecea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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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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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
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担
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9日召
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总担保
额度,包括为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人民币 5.1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7.15亿元,为乌兰察
布常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原审批担保额度人民币 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人民币 1亿元。上述新增担
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金坛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
司常州兆庚与工商银行金坛支行在 2025年 9月 8日至 2026年 9月 7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合同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1
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 本次新增 本次担 担保余 剩余 是否
持 最 审 前 担 保 额 可 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 议通过的 担保余额 保金额 后担保 占公司 用担 联担
产 担 余 最 保 保
负债率1 保额度 额 近一期 额度
净
资产比
例
江苏常 常州兆庚新 100% 64.76% 71,500 51,000 10,000 61,000 61.81% 10,50 否
友 材 0
环保科 料有限公司
技 乌兰察布常 100% 77.29% 10,000 5,000 0 5,000 5.07% 5,000 否
股份有 友
限 科技有限公
公司 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XJR1K61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谢炎利
5、成立日期:2018年 12月 3日
6、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1
7、经营范围: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纤维布、碳纤维布及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
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常州兆庚主要财务指标:
1 本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2025年半年度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782,314.79 482,684,524.80
负债总额 273,386,072.14 312,599,595.64
净资产 153,396,242.65 170,084,929.1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7,292,364.39 215,752,482.29
利润总额 51,414,096.77 21,647,512.18
净利润 40,894,638.89 16,517,557.99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保证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6 年 9 月 7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
民币 1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
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
、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
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
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
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
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1,5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6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9.8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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