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7 常友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09 15:42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6-01-05 17:12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5-12-31 16:42 │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
│2025-12-30 16:1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12-24 17:1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5-12-18 17:08 │常友科技(30155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2025-12-18 17:08 │常友科技(30155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1 18:0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
├─────────┼──────────────────────────────────────────────┤
│2025-11-19 19:40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5-11-05 18:32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1-09 15:42│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7332aaa9-f1cb-4554-aeaf-b790373efaed.PDF
─────────┬────────────────────────────────────────────────
2026-01-05 17:12│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智融文在股权投资(常州)有限公司及其他
有限合伙人陈良良、赵旦、赵刚、张亮共同投资设立常州智融文在赋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
基金”),并签署了《常州智融文在赋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20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 22.73%。基金管理人为智融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投资基金首期资金已募集完毕。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常州智融文在赋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备案编码:SBNF39
3、管理人名称:智融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5年 12月 31日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09f83019-5a7c-40cf-ac48-3a172a7b1b48.PDF
─────────┬────────────────────────────────────────────────
2025-12-31 16:42│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作为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友科技 ”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
了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12月18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常友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张宇
(六)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对到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
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点及违规案例分析、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监高股票交易行为规范相关法规及违规案
例分析等内容,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f76a8e05-5048-40b2-825d-2299b2a2b359.PDF
─────────┬────────────────────────────────────────────────
2025-12-30 16:14│常友科技(301557):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常州龙卓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补充质 始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类 押
东及其一 型)
致行动人
常州龙卓 是 1,200,000 23.57% 2.71% 是,首发前 否 2025年 解除质押登 深圳市高新 个人
企业管理 限售股 12月29 记之日为止 投集团有限 资金
合伙企业 日 公司 需求
(有限合
伙)
合计 - 1,200,000 23.57% 2.71% - - - - - -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 股 数 持 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 押 押 所 司
(股) 例 前质押 后质押 持 股 总 股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股 份 本 限 股 份 押
份数量 份 数 比例 比例 售和冻结、 份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量 标 结 例
(股) 记数量 数量
常州君 10,642,00 24.02% 2,000,0 2,000,0 18.79% 4.51% 2,000,000 100% 8,642,00 100%
创 0 00 00 0
企业管
理
咨询有
限
公司
刘文叶 7,750,000 17.49% 0 0 0.00% 0.00% 0 0.00% 7,750,00 100%
0
常州龙 5,090,887 11.49% 0 1,200,0 23.57% 2.71% 1,200,000 100% 3,890,88 100%
卓 00 7
企业管
理
合伙企
业
(有限
合
伙)
刘波涛 2,250,000 5.08% 0 0 0.00% 0.00% 0 0.00% 2,250,00 100%
0
合计 25,732,88 58.08% 0 3,200,0 12.44% 7.22% 3,200,000 100% 22,532,8 100%
7 00 87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东常州龙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亦
不存在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
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3bd62cb-9bc2-43a7-8ad6-e84d78e1ac5b.PDF
─────────┬────────────────────────────────────────────────
2025-12-24 17:14│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3ec589a9-80cf-452f-aed2-92822091a8cb.PDF
─────────┬────────────────────────────────────────────────
2025-12-18 17:08│常友科技(30155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完善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常友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与审批
第六条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信息泄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
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证券法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七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生第二章规定的可以暂缓、豁免的信息时,需事先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相关业务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审批表》”
),并将经部门负责人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审批表》、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公司证券法务部,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四)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第八条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还应当建立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台账,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证券法务部妥善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登记事项主要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暂缓或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所涉及的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五)暂缓披露的期限;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七)相关内幕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见附件二);
(八)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九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
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
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一条公司对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本制度中的信息作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处理的,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或控股子公司要
切实做好该信息的保密工作,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要求内幕信息
知情人签署书面保密承诺。
第十二条公司证券法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或控股子公司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证券法务部应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证券法务部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董
事会秘书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
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四条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批等情
况。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
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应
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
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对本制度的修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a5330fa9-5ff5-4b02-a8f3-de482b95fa36.PDF
─────────┬────────────────────────────────────────────────
2025-12-18 17:08│常友科技(30155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 12 月 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文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现场实到 2人,董事包涵寓、谢炎利以及独立董事陈耀明、周旭东、陈若愚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
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0b42e680-c8ec-417d-bb2e-922fefcb7258.PDF
─────────┬────────────────────────────────────────────────
2025-12-01 18:04│常友科技(301557):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核心技术人员万慧荣先生的辞职申请,万慧荣先生因个人原因
,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万慧荣先生在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及
董事会对万慧荣先生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慧荣先生通过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接替万慧荣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并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万慧荣先生离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
术及研发项目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与万慧荣先生签署的相关保密协议,其在离职后仍对其接触、知悉的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具备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的人力资源
储备、培养和引进机制。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845ac47d-7185-4d95-bcc6-36d1a833b4f8.PDF
─────────┬────────────────────────────────────────────────
2025-11-19 19:40│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1e5a1ce2-7026-44f3-9819-5a8ed64e4a5e.PDF
─────────┬────────────────────────────────────────────────
2025-11-05 18:32│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