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7 常友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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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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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4 │常友科技(301557):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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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2 │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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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2 │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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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 │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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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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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 │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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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 │常友科技(30155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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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 │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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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1 │常友科技(30155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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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4│常友科技(30155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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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9978e813-c5d9-4fd2-a65a-219d80605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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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4│常友科技(301557):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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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5c12ed7d-69fd-4dd0-a782-37c3ffbd5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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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2│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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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2月 26日下午 13: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 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叶先生;
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人,代表股份 3,434,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8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人,代表股份 2,624,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3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人,代表股份 2,624,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人,代表股份 2,624,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37%。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刘文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7,750,000 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1)表决情况:同意 3,40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65%;反对 25,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9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9%;反对 25,72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0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婕、王帅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c439da98-981f-47c5-b326-21acba8bc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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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7:52│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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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b4ef4355-a149-428a-8d98-4575cf063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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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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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2月 10日下午 13: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 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1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1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叶先生;
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4人,代表股份 26,829,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5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人,代表股份 26,542,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0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28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28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28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5%。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26,82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反对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722%;反对 7,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93%;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26,814,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020%;反对 12,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15%;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5%。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26,81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00%;反对 11,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89%;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1%。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26,818,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反对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11%;反对 8,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4%;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5%。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婕、王帅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9684231d-1974-487d-89f7-a586493b2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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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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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将于2026年 2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
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2月 26日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2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2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 1.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在此次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2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2、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
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3、会议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
,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的证
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信函或邮件在 2026年 2月 25日下午 16:3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娜
电话:0519-68227767
邮箱:jscy-public@jscy.vip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
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f9679ab1-c07e-4651-8705-5e8bcc32af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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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4│常友科技(3015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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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1月 24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公开发布了《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
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10日 13点 00分在江苏
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刘文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10日 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
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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