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9 中集环科 更新日期:2026-0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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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 │中集环科(3015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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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 │中集环科(301559):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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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 │中集环科(30155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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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 │中集环科(301559):中信证券关于中集环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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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00 │中集环科(30155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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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00 │中集环科(3015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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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00 │中集环科(3015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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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中集环科(301559):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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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中集环科(30155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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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 │中集环科(3015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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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中集环科(3015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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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3015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f08252f-624b-4818-8292-834a10ed6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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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中集环科(301559):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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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环科”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集环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7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9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15,152.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27.34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9383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中
集赛维罐箱服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
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罐箱柔性化绿色智造灯塔工程项目 53,013.62 47,528.30
1-1 特种罐箱绿色柔性灯塔工厂项目 42,528.30 42,528.30
1-2 南通罐箱绿洲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10,485.32 5,000.00
2 罐箱后市场服务与网络升级项目 6,330.45 5,000.00
2-1 修箱车间原厂维修和增值改造项目 3,735.89 3,735.00
2-2 罐箱后市场连云港堆场项目 2,594.56 1,265.00
3 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项目 19,403.01 19,403.00
4 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 9,527.90 9,527.00
5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690.21 5,690.00
6 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 4,178.79 4,178.00
7 补充流动资金 15,002.00 15,002.00
合计 113,145.98 106,328.30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控股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务(连云港)有限公司提
供借款用于实施“罐箱后市场连云港堆场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9,292.09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建设期进行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的情况、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原因
公司“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总体目标包括:1、改造升级、扩容高性能的信息化、数字化硬件设备设施,构建敏捷、安全、稳
定的网络、计算、存储资源能力,为数字化转型创造构建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2、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运营技术和数字化转型等手
段,改善、固化公司管理流程,持续提升员工效率和管理质量,满足风控及合规管理要求,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公司“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项目由多个子项目组成,目前整体投资计划完成率超过 80%。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公司对部分
子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将整体项目建设周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完成。
三、保障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
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高效有序地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保障募投项目按
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经谨慎研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不变的情况下,对“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建设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完成。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6f35a7e8-004e-429b-b7e6-94b357823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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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中集环科(30155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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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建设期调整至 2026年 12月完
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205d0be7-7d4a-4cad-bf4e-d21ce2ae4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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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46│中集环科(301559):中信证券关于中集环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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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301559):中信证券关于中集环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519c23fb-c6a1-4c56-9af8-ed9f147ff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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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00│中集环科(30155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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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11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
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12月 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
过,同意选举林爱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林爱彬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2584f308-5725-4cb5-be56-23ea7302a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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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00│中集环科(3015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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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3015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9f84497f-bdef-4c1c-b62f-7078ae7d7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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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9:00│中集环科(3015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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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3015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d1dc0b9-5805-4b1a-9d1d-0660d4f6b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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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中集环科(301559):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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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
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
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公司业务的外汇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财务收支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
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是以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与公司业务紧密相
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 7.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其中同金融机构进行额度不超过 5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
务,进行额度不超过 2.5 亿美元的外汇期权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交易类型: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类型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三)合约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7.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五)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交易对手:
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七)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八)交割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
(二)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三)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确定的回款时间预测回款,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应收款逾期,订单发生变更等情况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
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法律风险
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
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
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
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
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f91b765d-b60b-43a3-917f-92636d124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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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2│中集环科(30155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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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整体审计工作需要
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5、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汇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对此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 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月 1日
正式运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1,30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00 人。
业务信息: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
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
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
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该所和
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先生,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
执业,拟自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世达先生,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拟
自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胡世达先生近三年签署 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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