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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63(云汉芯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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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63 云汉芯城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5 18:42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10-15 18:42 │云汉芯城(301563):(上海) 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15 18:42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10-13 19:22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10-09 16:12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6-09-28 20:06 │云汉芯城(30156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28 20:05 │云汉芯城(301563):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6-09-28 20:05 │云汉芯城(301563):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2026-09-28 20:05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9-28 20:05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 2026-10-15 18:42│云汉芯城(30156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9月 2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27日至 2026 年 9 月 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核查对 象在自查期间买卖(除分红外,下同)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 ,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 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等相关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对能够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 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 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本次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4f46dea8-3adc-45de-96ec-51a93e4fd3aa.PDF ─────────┬──────────────────────────────────────────────── 2026-10-15 18:42│云汉芯城(301563):(上海) 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 严雪瑾律师、韩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25SH7200014/JYZ/kw/cm/D3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 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5日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 237弄工业互联 网体验中心一楼路演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5日 9:15至 9:25,9:30至 11: 30,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70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5SH7200014/JYZ/kw/cm/D3 2 32,647,82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676%。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592,3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1%; 反对 55,4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9%;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4,208,17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 反对 48,3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5SH7200014/JYZ/kw/cm/D3 3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英文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634,3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 反对 13,1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弃权 3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602,9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 反对 44,5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5%; 弃权 3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600,4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 反对 46,9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弃权 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602,4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0%; 反对 44,9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弃权 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25SH7200014/JYZ/kw/cm/D3 4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598,94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3%; 反对 45,4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弃权 3,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4,239,17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 反对 17,38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 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关联股东均已回避未参 加表决; 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议案, 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 情况单独统计。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5SH7200014/JYZ/kw/cm/D3 5 25SH7200014/JYZ/kw/cm/D3 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c1ea515e-f56e-44eb-bbe6-dff395ca0ac0.PDF ─────────┬──────────────────────────────────────────────── 2026-10-15 18:42│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c00824c4-b45b-433e-b702-2b20e7cc0655.PDF ─────────┬──────────────────────────────────────────────── 2026-10-13 19:22│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babf7323-e7b8-4c24-b571-a1e0f963f2d2.PDF ─────────┬──────────────────────────────────────────────── 2026-10-09 16:12│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年 9月 29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均可向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四)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c4b2825-3235-4e4f-a4df-d63525b88722.PDF ─────────┬──────────────────────────────────────────────── 2026-09-28 20:06│云汉芯城(30156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cb8da923-9330-4c0d-b4a1-93d669a34d1b.PDF ─────────┬──────────────────────────────────────────────── 2026-09-28 20:05│云汉芯城(301563):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汉芯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云汉芯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云汉芯城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力源信息”)及其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6 年度总金额不超过1,1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增加 2026 年度与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力源信息及其控制企 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 700 万元,同意公司增加 2026 年度与 Maxmega Electronics Pte Ltd(以下简称“Maxmega”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0,000 万元。增加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 11,8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 关联交 2026年度预计金额 截至 2025年度实 易类别 易内容 易定价 原预 新增 增加 2026年 际发生金额 原则 计金 预计 后预 8月31 额 金额 计金 日已发 额 生金额 向关联 力源信 销售电 按照市 200 400 600 271.68 123.17 方销售 息及其 子元器 场价格 产品 控制企 件 确定 业 Maxmega - 5,000 5,000 - - 向关联 力源信 采购电 按照市 900 300 1,200 544.72 566.48 方采购 息及其 子元器 场价格 产品 控制企 件 确定 业 Maxmega - 5,000 5,000 - - 合计 / / / 1,100 10,700 11,800 816.40 689.65 注:受公司 5%以上股东力源信息控制的关联方数量较多,公司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关联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 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力源信息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4)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注册资本:114,664.1429 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武大园三路 5 号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 最近一期(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总资产8,399,561,300.29 元,归母净资产 4,667,739,574.77 元,营业收入 6,432,185,722.64元,归母净利润 297,519,061.1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力源信息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 小。经核查,力源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Maxmega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axmega Electronics Pte Ltd 注册地址:新加坡 669569,景福大道 63 号 南顺工业大厦 10-12 室 注册资本:50 万新加坡元 董事:王宇、毕风雷、ONG BENG HUAT 成立时间:1996 年 4 月 13 日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特种无源电子元件和半导体产品的销售和分销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万元 项 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1-6 月(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9.26 1,320.18 负债总额 348.54 380.78 资产净额 1,010.71 939.40 营业收入 823.02 1,859.97 净利润 71.31 52.76 2、关联关系 Maxmega 系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Maxmega 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Maxmega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 小。经核查,Maxmega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单个订单交易规模、产品型号、厂牌等因素进行定价,与销售给非关联方相比 在定价政策上无差异。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产品主要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交期、渠道等因素择优采购,与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模式相同,均为 市场化选择,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 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48638fdf-7744-49cd-bd45-14274fcf65da.PDF ─────────┬──────────────────────────────────────────────── 2026-09-28 20:05│云汉芯城(301563):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云汉芯城(301563):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584214af-f561-4cd7-8117-4e226c7eedb5.PDF ─────────┬──────────────────────────────────────────────── 2026-09-28 20:05│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力源信息”)及其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 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增加2026年度与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力源信息及其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增加2026年度与 MaxmegaElectronics Pte Ltd(以下简称“Maxmega”)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0万元,增加后2026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1,800万元;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 关联 2026年度预计金额 截至 2025年度实 类别 交易 交易 2026 际发生金额 内容 定价 年8月 原则 原预 新增预 增加 31日 计金 计金额 后预 已发 额 计金 生金 额 额 向关联方 力源信息 销售 按照 200 400 600 271.68 123.17 销售产品 及其控制 电子 市场 企业 元器 价格 Maxmega 件 确定 0 5000 5000 0 0 向关联方 力源信息 采购 按照 900 300 1200 544.72 566.48 采购产品 及其控制 电子 市场 企业 元器 价格 Maxmega 件 确定 0 5000 5000 0 0 合计 / / / 1,100 10,700 11,800 816.40 689.65 注:受公司5%以上股东力源信息控制的关联方数量较多,公司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关联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 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力源信息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4)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注册资本:114,664.1429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武大园三路5号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 最近一期(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的财务数据:总资产8,399,561,300.29元,归母净资产4,667,739,574.77元,营业收 入6,432,185,722.64元,归母净利润297,519,061.1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力源信息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 小。经核查,力源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Maxmega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axmega Electronics Pte Ltd 注册地址:新加坡 669569,景福大道 63 号 南顺工业大厦 10-12 室 注册资本:50万新加坡元 董事:王宇、毕风雷、ONG BENG HUAT 成立时间:1996年4月13日 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特种无源电子元件和半导体产品的销售和分销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万元 项 目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9.26 1,320.18 负债总额 348.54 380.78 资产净额 1,010.71 939.40 营业收入 823.02 1,859.97 净利润 71.31 52.76 2、关联关系 Maxmega系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Maxmega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Maxmega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 小。经核查,Maxmega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单个订单交易规模、产品型号、厂牌等因素进行定价,与销售给非关联方相比 在定价政策上无差异。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产品主要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交期、渠道等因素择优采购,与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模式相同,均为 市场化选择,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 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9c5ac288-035a-4578-b844-5e5454b3e48b.PDF ─────────┬──────────────────────────────────────────────── 2026-09-28 20:05│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 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5.71%。 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 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支持下属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 司银行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电子”)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孙)公司预留5 0,000万元的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下 属子(孙)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孙)公司银行授信新增总额 度不超过4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云汉电子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 担保总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孙)公司预留50,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该预留额度可分配给合并报表范围内已设立、新设 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孙)公司。上述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项下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新 增对外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 截至目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增加后 是 方 方 持股比 方最近 前担保 担保总 否 例 一期资 余额 额度占 关 产负债 上市公 联 率 司最近 担 一期经 保 原担保 本次增 增加后 审计净 额度 加担保 担保总 资产比 额度 额度 例 公司 云汉芯 100% 74.30% 193,700 200,000 400,000 600,000 493.47% 否 城(上 海)电子 科技有 限公司 公司 子(孙) - - 0 50,000 50,000 100,000 82.24% 否 公司(预 留额度) 合计 - - 193,700 250,000 450,000 700,000 575.71% -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宜尚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银行授信及因业务交易产生的担保相关事宜,包括签署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 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法定代表人 曾烨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注册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258号32幢1101室-1 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100% 与公司关系 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集 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 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 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 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 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紧固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 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 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液压动力 机械及元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 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云汉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3,772,515.66 1,657,976,777.69 负债总额 776,528,404.29 1,231,880,744.19 净资产 357,244,111.37 426,096,033.50 营业收入 2,913,280,590.53 2,194,462,656.38 利润总额 61,522,582.63 92,031,797.15 净利润 45,708,253.22 68,851,922.1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额度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宜有助于满足下属子(孙)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更好地实现业务 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孙)公司,公司对 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公司将对上述子(孙)公司经营情况、负债率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4,643.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 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43.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8%。上述担保 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fa95355a-bb7a-4662-ac2d-b67f1a1cf8b1.PDF ─────────┬──────────────────────────────────────────────── 2026-09-28 20:05│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975bd585-efe0-42aa-9b58-4dd1e05e4614.PDF ─────────┬──────────────────────────────────────────────── 2026-09-28 20:04│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一楼路演厅 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具体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详见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法”,参会所需携带文件详见“三、现场参会登记方法”之“3、登记所需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英文名称、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及相关公告。 3、提案2.00、8.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除提案4.00、8.00外,其他6个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5、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所有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止。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邮件,不接受电话。 (1)登记邮箱:zqsw@ickey.cn (2)登记信函: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G60科创云廊)9号13层 联系部门: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31029123 3、登记所需文件: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的身份证、户 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 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本通知附件三。 (4)股东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现场参会的,信函、邮件须在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登 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 (5)股东通过专人送达登记现场参会的,送达时间须在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上午11:30,下午13:30-下午17:00 送达到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雪峰 电话:021-31029123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G60科创云廊)9号13层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9ea72692-5050-4093-af9d-d1397e62b49b.PDF ─────────┬──────────────────────────────────────────────── 2026-09-28 20:04│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章程 ─────────┴──────────────────────────────────────────────── 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1be08bbb-89a3-4371-bb23-05539d8c1cf4.PDF ─────────┬──────────────────────────────────────────────── 2026-09-28 20:04│云汉芯城(30156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云汉芯城(上海)互 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 等方式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 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 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三) 项目合作方式的投资; (四) 股票、基金投资; (五)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裁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 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 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应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0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 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 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 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 应当提供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 日不得超过一年。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 出具。交易虽未达到本条规定的标准, 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 公司应当披露审计或者评估报告。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0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则应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除委托理财等《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事项 外, 公司进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 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适用第五条、第六 条的规定。已经按照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履行义务的, 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 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 可以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 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的比例, 适用第五条、第六 条的规定。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 投资额度。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组织, 应当以 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 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 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 变更的, 应当以该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适用第五条、第六 条的规定。因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等,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 参照适用本款规定。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 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 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的相关财务 指标, 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但相比于未放弃权利, 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 例下降的, 应当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 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公司部分放弃权利的, 还应当以放 弃金额、该主体的相关 财务指标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 以及实际受让或 者出资金额, 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对其下属非公司制主体、合作项目等放弃或部分放弃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 的, 参照适用本款规定。 除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外, 其他投资事项由总裁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后续日常管理 第八条 总裁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后续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司向对外投资项目派出经营管理人员的, 派出人选由公司总裁决定。 派出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在新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 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 进行 详尽的会计核算, 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 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可向被投企业委派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对其任职公司财务状况 的 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四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四条 在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 各知情 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所 有信息享有知情权。 第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 以 便董事会秘书及时对外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元”如无特指, 均指人民币元。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如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 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616c87ac-2bf7-44ed-81d8-fc51f9a4f011.PDF ─────────┬──────────────────────────────────────────────── 2026-09-28 20:02│云汉芯城(30156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 0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8ff160a3-9d97-4c36-9133-c2b0bfadf73f.PDF ─────────┬──────────────────────────────────────────────── 2026-09-28 20:02│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d42683be-7ca7-42e2-9711-eec2da4f2f37.PDF ─────────┬──────────────────────────────────────────────── 2026-09-28 20:02│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汉芯城”)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云汉芯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 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云汉芯城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 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 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制性股票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70%; 2、以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扣非归 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2027年累计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70%; 2、以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7年累 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50%。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2028年累计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 2、以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8年累 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0%。 预留授予的限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制性股票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2027年累计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70%; 2、以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7年累 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5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2028年累计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 2、以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8年累 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0%。 注:1、上述“扣非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3、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累计增长率=累计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1。 4、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年度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入-1。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 “D”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S/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 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 5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 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若 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a8907ba4-ab23-4947-bff4-3ce38ced46bc.PDF ─────────┬──────────────────────────────────────────────── 2026-09-28 20:02│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9137d936-ede5-4508-b201-8bab7a2e7787.PDF ─────────┬──────────────────────────────────────────────── 2026-09-28 20:02│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英文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英文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 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65,116,099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19,534,829股。 2026年5月29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5,116,099股增至84,650,928股,注册资本由65,116,099元 增至84,650,928元。 二、变更公司英文名称 为适配公司海外业务拓展战略,统一海内外品牌识别体系,提升品牌传播效率与国际化形象,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 ICkey (Sh anghai) Internet and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YH Group Internet and Technology Co., Ltd.”,同时拟将英文简称由“I Ckey”变更为“YH Group”。 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中文名称及中文简称的变更,也不涉及公司证券代码的变更。 三、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增加注册资本、英文名称变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云汉芯城(上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云汉芯城(上 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Ckey (Shanghai) Internet 英文名称: YH Group Internet and and Technology Co., Ltd. Technology Co., Ltd. 2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511.6099万元。 8,465.0928万元。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6,511.6099万股,均为普通股。 8,465.0928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英文名称、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备 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ed99cd06-88cd-40cf-bed4-ec5823bd6f0a.PDF ─────────┬──────────────────────────────────────────────── 2026-09-28 20:02│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c904cab3-aac6-476b-8819-bd5c89872c81.PDF ─────────┬──────────────────────────────────────────────── 2026-09-28 20:02│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645fe942-a1bc-4b02-9353-064185be799e.PDF ─────────┬──────────────────────────────────────────────── 2026-09-24 16:14│云汉芯城(301563):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54f9e0a2-dfc2-4acd-9a93-6c03afd94eb8.PDF ─────────┬──────────────────────────────────────────────── 2026-09-24 16:14│云汉芯城(30156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云汉芯城(30156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e80ded87-e412-48d3-b081-c995c52a1d24.PDF ─────────┬──────────────────────────────────────────────── 2026-09-21 15:48│云汉芯城(301563):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平庆忠先生的《辞职报告》, 平庆忠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平庆忠先生原定任期为自2025年11月19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平庆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及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 关规定。因此,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平庆忠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平庆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平庆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1/50592fbf-e63f-4d72-aac6-527f94e1b892.PDF ─────────┬──────────────────────────────────────────────── 2026-09-07 19:02│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87f65eed-ca72-4609-ae97-253074514466.PDF ─────────┬──────────────────────────────────────────────── 2026-08-27 17:12│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6 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84,650,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34,706,880.48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650,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1元(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2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9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2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进行减持,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G60科创云廊)9号13层 咨询联系人:周雪峰 咨询电话:021-31029123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fc60929-0dab-4bb7-bfaf-61141be7f5b5.PDF ─────────┬──────────────────────────────────────────────── 2026-08-18 19:59│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08e403e-e2d2-48b6-b8f3-b3869413e130.PDF ─────────┬──────────────────────────────────────────────── 2026-08-18 19:59│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8af53e8a-1812-4f7d-be1c-b27250670a11.PDF ─────────┬──────────────────────────────────────────────── 2026-08-18 19:57│云汉芯城(301563):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9,436,348.10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08,115.01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428,233.09元。 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项目 2026 年半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一、坏账准备 8,008,115.01 其中:应收账款 7,654,262.51 应收票据 312,153.17 其他应收款 41,699.33 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21,428,233.09 合计 29,436,348.1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一般按 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由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应收押金、保证金、员工备用金等信用风险极低的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 5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9,436,348.10元,减少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29,436,348.10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 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5ed7edcb-9890-482a-9c2b-7ac137744281.PDF ─────────┬──────────────────────────────────────────────── 2026-08-18 19:57│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1babb72b-b18d-4957-ad20-c6d4fc960cc6.PDF ─────────┬──────────────────────────────────────────────── 2026-08-18 19:57│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54903089-bbb8-443e-b2c8-646b4f98d523.PDF ─────────┬──────────────────────────────────────────────── 2026-08-18 19:56│云汉芯城(30156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4f575753-0ab4-471a-aad7-68c961ed2e45.PDF ─────────┬──────────────────────────────────────────────── 2026-08-18 19:55│云汉芯城(301563):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汉芯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90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953.37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801.35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52.0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9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 9月 2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 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 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 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 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涉及水电费、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 性较低。 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 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 ,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按照 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 的核查与问询。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 2025年 11月 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 情况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近六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近六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1,361.92万元,该金额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相 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账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 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 8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 月内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1,361.92万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有资 金账户。 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均认为,上述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7f1775b0-1110-46ce-b3d4-3551dbd7d693.PDF ─────────┬──────────────────────────────────────────────── 2026-08-18 19:55│云汉芯城(301563):国金证券关于云汉芯城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云汉芯城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学霖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俊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 是 不适用 专项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6 年 6 月 26 日,原保荐代表人丘永强因工作变动,不 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由范俊接替担任。变 更后保荐代表人为王学霖、范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无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ed387960-d410-46d8-8911-6389399b9a67.PDF ─────────┬──────────────────────────────────────────────── 2026-08-18 19:55│云汉芯城(30156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5c68a064-8668-4b81-95f4-587df5ec77b6.PDF ─────────┬──────────────────────────────────────────────── 2026-08-18 19:54│云汉芯城(301563):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对外 捐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捐赠、实物捐赠(产品、设备、房产等)、知识产权捐赠、服务捐赠等。 第三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或作为 前提、对等条件; (二)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管理层或者其他员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 己正当的受赠意愿,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三)合法合规原则:对外捐赠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 (四)审慎平衡原则:对外捐赠应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及现金流状况。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范围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类别包括: (一)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体育事业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 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 势群体和困难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方面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受赠人包括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 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六条 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前述主体存在 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权限和管理 第七条 对外捐赠按照如下决策程序执行: (一)公司对外捐赠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并且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二)公司对外捐赠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 (三)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由股东会审批。 前述“对外捐赠金额”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确定。第八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由经办部门和人员提出捐赠方案,捐 赠方案的审批应严 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 捐赠方案通过审批后,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由行政部抄送董事会办 公室及财务部。如相关事项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予以充分披露。财务部负责捐赠款项的拨付与核算,审核 捐赠支出的预算符合性及票据合法性。 第十条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 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涉及实物资产捐赠的应说明财产交接程序等。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宜除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外,还 需完成子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公司行政部应当建立台账。经办部门应当将捐赠方 案的相关批准文件、捐赠合同和捐赠证明,以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等材料妥善存档备查。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规范账务处理。公司实际 发生的对外捐赠支出,应当依据受赠方出具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或者捐赠资产交接清单确认;救灾、济 贫等对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的捐赠,无法索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的,应当依据城镇街道、农村乡村等 基层政府组织出具的证明和公司法定负责人审批的捐赠报告确认。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对外捐赠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对外捐 赠款项和实物的用途,关注受赠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充分发挥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未执行规定程序擅自进行的捐赠, 或者超出关于公益、救济范围的捐赠,或者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转移企业资产等违法违纪的捐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 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员工关怀计划的适用 第十五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常规性、单项的对外捐赠行为。对于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员工关怀计划,其执行适用本制度。 第十六条 员工关怀计划中针对本公司员工的重大困难资助,属于公司批准建立的专 项员工福利与关怀机制,其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发放标准等应依据该计划另行制定的专项细则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相抵 触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9c026403-cb8c-4e35-8e6a-243fb757cded.PDF ─────────┬──────────────────────────────────────────────── 2026-08-18 19:52│云汉芯城(301563):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4,650,92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1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 34,706,880.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2026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6 年半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908,329.46元 ,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 86,807,173.47 元。按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8,462,866.84元,扣除上 年度利润分配 32,558,049.50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2,711,990.8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1,44 6,710.8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2,711,990.81元。 公司拟定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4,650,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1 元(含 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34,706,880.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下制 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 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并对知情人进行 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6bb9c27-780b-4229-9e5f-fa76053ff871.PDF ─────────┬──────────────────────────────────────────────── 2026-07-08 15:50│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32f9acf-ec50-4d00-be6f-34d6bd0a83b1.PDF ─────────┬──────────────────────────────────────────────── 2026-07-06 19:06│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5,761.29万元–17,420.37万元 盈利:5,392.04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92.31%–22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盈利:15,327.99万元–16,941.46万元 盈利:5,044.51万元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3.85% –235.8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电子元器件在线交易平台的供应链覆盖能力与履约效率持续增强,报告期内平台注册客户数、交易客户数及订单数量、平均 订单金额均实现较快增长,规模效应带动经营杠杆逐步释放。面向大中型企业的“芯晶采”数智化内采平台业务、互联网+授权代理 业务、国产器件销售业务及海外平台业务均呈良好发展势头,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2026年上半年电子产业景气度提升, 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上述内外部因素共同推动公司电子元器件销售收入及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d4293b6-87a4-40a4-841d-9e274fda58c2.PDF ─────────┬──────────────────────────────────────────────── 2026-06-26 15:46│云汉芯城(30156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丘永强先生、王学霖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并负责持 续督导工作。现因原保荐代表人丘永强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指派范俊先生接替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学霖先生和范俊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丘永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范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24a757b-aa62-4207-a146-79e8c395b63f.PDF ─────────┬──────────────────────────────────────────────── 2026-06-10 19:48│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0cf2ab9-f950-447a-baaf-f400499855a9.PDF ─────────┬──────────────────────────────────────────────── 2026-05-26 16:00│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022e7e5-65df-4b26-921e-665f10cef586.PDF ─────────┬──────────────────────────────────────────────── 2026-05-22 19:50│云汉芯城(3015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65,116,099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32,558,049.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股本19,534,82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4,650,928股,本年度不送红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5年年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16,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3.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65,116,099股,转增后总股本84,650,928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 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转增股本将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0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转增股本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50,396,333 77.39% 15,118,900 65,515,233 77.39%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4,719,766 22.61% 4,415,929 19,135,695 22.61% 股份 三、总股本 65,116,099 100% 19,534,829 84,650,928 100% 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84,650,928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的每股收益为 1.17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进行减持,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 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G60科创云廊)9号13层 咨询联系人:周雪峰 咨询电话:021-31029123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0f45603-1b77-4054-9885-065ac737151d.PDF ─────────┬──────────────────────────────────────────────── 2026-05-15 18:24│云汉芯城(301563):(上海) 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 赵婧芸律师、严雪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25SH7200014/JYZ/kw/cm/D2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 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之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 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 237弄工业互联 网体验中心一楼路演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9:25,9:30至 11:3 0,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08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3,797,80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03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 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5SH7200014/JYZ/kw/cm/D2 2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792,40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 反对 4,9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弃权 5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790,70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 反对 6,6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弃权 5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5SH7200014/JYZ/kw/cm/D2 3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799,97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0%; 反对 6,9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弃权 5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786,40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 反对 6,6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弃权 4,8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790,60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 反对 6,7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弃权 5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793,10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 反对 3,9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弃权 8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5SH7200014/JYZ/kw/cm/D2 4 表决结果: 同意 33,791,80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2%; 反对 5,2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弃权 8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 相关关联股东均已回避未参加表决; 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 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 情况单独统计。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5SH7200014/JYZ/kw/cm/D2 5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 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赵婧芸 律师 严雪瑾 律师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25SH7200014/JYZ/kw/cm/D2 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867f9c6-534b-46a8-8a3f-376b4fc1888c.PDF ─────────┬──────────────────────────────────────────────── 2026-05-15 18:24│云汉芯城(30156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 237弄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一楼路演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烨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33,797,80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9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6,114,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 1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7,683,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9 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204,13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124,1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6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79,98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照《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载明的 议案进行审议,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9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8,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5%;反对 4,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9%;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公司独立董事叶钦华先生、平庆忠先生、杨健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已离任的独立董事邓天远先生、林秉风先生、 王欣先生分别委托杨健先生、叶钦华先生、平庆忠先生代为宣读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90,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 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4%;反对 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9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0%;反对 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5%;反对 6,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0%;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曾烨先生、宁波为赛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云锋先生、李文发先生、周雪峰先生、李剑峰先生已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86,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 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反对 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1%;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90,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6,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21%;反对 6,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4%;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93,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7%;反对 3,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9%;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9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2%;反对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17%;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赵婧芸、严雪瑾 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7f567da-6ada-4d4b-8ed4-7fbf65bddb43.PDF ─────────┬──────────────────────────────────────────────── 2026-04-29 16:14│云汉芯城(301563):国金证券关于云汉芯城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云汉芯城 保荐代表人姓名:丘永强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学霖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 年 4 月 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案例警 示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 是 不适用 专项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5 年 11 月 4 日,原保荐代表人曾弘霖因工作变动,不 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由王学霖接替担任。 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丘永强、王学霖。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无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f3fdf0-f8b8-4fae-b9ed-c3a9b36622a9.PDF ─────────┬──────────────────────────────────────────────── 2026-04-14 19:07│云汉芯城(30156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云汉芯城(30156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4ee4a40-9ae1-41c8-9761-05b4abc1b980.PDF ─────────┬──────────────────────────────────────────────── 2026-04-14 19:06│云汉芯城(3015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云汉芯城(3015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288e353-1b48-4989-b33b-abce7085950e.PDF ─────────┬──────────────────────────────────────────────── 2026-04-14 19:06│云汉芯城(301563):2025年年度报告 ─────────┴──────────────────────────────────────────────── 云汉芯城(30156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1399729-6845-48ac-8a7b-e6df72ba7f0b.PDF ─────────┬──────────────────────────────────────────────── 2026-04-14 19:06│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云汉芯城(30156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4f61af2-bf1a-4abe-9dfb-1a44de9c612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9│云汉芯城: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9/1225480682.PDF ─────────┬──────────────────────────────────────────────── 2026-04-15│云汉芯城: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2442.PDF ─────────┬──────────────────────────────────────────────── 2026-04-15│云汉芯城: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2451.PDF ─────────┬──────────────────────────────────────────────── 2025-10-29│云汉芯城: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29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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